信息共享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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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信息化建设,建立各部门信息共享

和联动机制

在房地产执法领域,信息共享一直处于不理想的境况,因为执法需要对开发项目的相关信息进行了解时,想通过相关部门提取信息往往存在障碍,执法人员只能在其他部门明明掌握相关信息的情况下,重复劳动,耗费大量的时间与精力重新调查采集。后期我队意识到建立执法信息数据库的重要性,也尝试建立了执法台账,但是由于人力物力等方面能力的限制,并不能充分实现构想。

城市执法体制改革的推进为信息共享提供了契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明确将“整合信息平台”作为一个重要方面提出,并明确提出“强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社会诚信等城市管理全要素数据的采集与整合,提升数据标准化程度,促进多部门公共数据资源互联互通和开放共享,建立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的新机制。”这一方面明确了中央对信息共享的态度,另一方面突出了中央对信息化建设的重视,也为建立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信息化建设提供了政策依据。

在此,我通过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信息化建设和各相关部门信息共享及联动机制建设两个方面提出我的建议,以期抛砖引玉。

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信息化建设方面

(一)建立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信息数据库

以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为例,在以往的行政管理过程中,房管、规划、建委等部门各自为政,相关基础信息缺乏沟通和共享,一个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基本信息及前期手续办理情况,其他涉及后期手续的部门并不知情,需要了解相关情况时,往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去调查。建立基础信息数据库可以很好的解决这一问题。第一阶段支队可以将检查等途径获取的相关资料建立台账并信息化,初步建立起综合执法信息数据库,可以根据需要供执法人员随时查询;第二阶段在与相关部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定期提取其掌握的与综合执法相关的基础资料,并与已掌握的资料对比进行补充完善,根据工作需要再将规整好的信息数据与相关部门共享,实现共赢。

(二)通过手持终端实现信息数据的积极运用

信息数据库建立起来后,可以通过以下两个阶段积极运用:第一阶段是建立信息查询系统,将综合执法信息数据导入系统,并将查询系统装入工作电脑,对执法人员依据账号密码开放查询;第二阶段可以考虑参照公安司法等系统的做法,发放手持终端,执法人员到任何一个项目进行检查,可以随时运用手持终端进行查询,及时了解项目的相关信息。

二、各相关部门信息共享及联动机制建设方面

(一)建立法律文书抄告制度

法律文书抄告是指市执法局对违反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及时抄送相应业务主管部

门,以达到信息共享,协调工作的目的。

(二)探索建立城市管理联席会议制度

参考其他城市目前已经建立的城市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实际做法,一般由市政府分管城市管理工作的负责人担任召集人,政府办联系城管工作的副主任、城市管理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副召集人,其他与城市管理工作有关的政府部门相关分管负责人为城市管理联席会议组成成员。工作方式主要有以下两种:一是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讨论城市管理工作中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加强业务的沟通、协调;二是设立联席会议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有关信息,以联席会议办公室为平台加强各单位业务沟通。据了解目前郑州尚未建立该制度,可以探索建立以加强城市综合执法工作。

(三)探索在各业务部门间搭建工作平台

目前办公自动化系统的应用已经非常广泛,从郑州市的情况来看,大多局委都实现了办公自动化,但是目前的办公自动化都是小范围的、各局委内部的,并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自动化网络。但是一方面从技术层面讲,各局委实现办公自动化系统互通并不存在难度;另一方面从实际意义上讲,可以较大幅度提供工作效率。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大力推进的工作,我们可以借此契机,率先完成城市管理方面的办公自动化系统互通。

目前,郑州市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如火如荼,在此提出自己的浅见,以期能为领导决策贡献一些微薄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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