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示范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协议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甲方
单位名称广阳金属(苏州)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人
通讯地址
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账号
乙方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联系人
通讯地址
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账号
甲方:XXXXX
乙方:XXXXX
第1节总则
1.1 本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2010年8月颁布的“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
(GB/T24915-2010)起草编制。
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协议双方同意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签订本协议。
1.3鉴于本协议所称项目的实际情况,各方同意按节能效益分享型方式分配由该项目带来的节能效益。
第2节项目主要内容
2.1 项目名称: 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称“本项目”)
2.2 甲方配合乙方进行该项目的实施,乙方负责就该项目的实施为甲方完成节电目标。
2.3项目主要技术方案:分别在甲方产权项下的建筑物屋顶上建设屋顶(以建成运营的实际容量为准)光伏发电站,所发电能作为甲方的补充用电,实现企业节能降耗。
2.3 项目建设方案
2.3.1 乙方负责该项目的所有投资,完成电站设计、施工、建设;负责项目的运营、管理、维护以及过程中发生的所有项目所需费用。
2.3.2 甲方无偿提供建筑物屋顶作为项目建设场地并对乙方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屋顶设计图纸、提供相关电气和负荷数据、配合乙方进行相关的申请工作等。
2.4 项目实施目标
2.4.1 替代部分公共电网供给甲方及甲方之客户的电能,降低企业能耗指标。
2.4.2 项目建成后预计平均每年发电约万kWh。
第3节项目实施期限
3.1 本项目实施期限为本协议正式签订生效之日起,至项目节能效益分享期满时终止。
3.2 项目总建设周期为六个月:自20 年月始,至20 年月。
3.3 项目节能效益分享期为25年(以下简称“效益分享期”或“项目运行期”),自项目建成正式投运并正常发电运行日开始计算。在项目建成正式投运并正常发电运行开始至国家相关部门并网验收通过期间,甲方享受节能效益一中的15%,乙方享受节能效益一中的85%;国家相关部门并网验收通过之后,节能效益分享比例仍按照第5节节能效益分享方式执行。
第4节项目方案设计实施和项目的验收
4.1 甲乙双方按照本协议的规定进行本项目的实施。
4.2 乙方将聘请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工程建设的整体设计。
4.3 项目建设设计方案完成后需提交甲方工程部门进行复核确认,乙方提交之日开始五个工作日内甲方未提出书面意见视为自动同意,项目设计方案一经甲方认可,除非双方另行同意,或者依照本协议第8节的规定修改之外,不得修改。
4.4 由于该项目属于国家获批光伏示范工程,项目验收由国家组织,因此乙方应确保项目顺利通过国家验收,甲方应对验收工作予以配合协助。
第5节节能效益分享方式
5.1 节能量的实际数据均以单元光伏电站出口双向电能计量表的计量为准;该双向电能计量表按电网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定期校验或委托电网公司管理。
5.2 节能量的计算公式:
项目节能量(kWh)=(单元1光伏电站出口送电电能计量表读数×单元1电能计量表倍率+单元2光伏电站出口送电电能计量表读数×单元2电能计量表倍率+ …
单元n光伏电站出口送电电能计量表读数×单元n电能计量表倍率)- 光伏电站反送上公共电网的电量
如涉及到光伏电站发电量反送上公共电网,则上电网部分的电量对应电费由乙方单独与当地供电公司结算。
5.3 效益分享期内,甲方、乙方享受的节能效益的计算公式如下:
节能效益(万元) = 协议签订之日的甲方从国家电网取得的用电价格×项目节能量。甲方享受节能效益一中的XX%;乙方享受节能效益一中的XX%。
在效益分享期内,乙方应得的节能效益由甲方定期按以下方式支付给乙方:
5.3.1 每月25日前甲乙双方通过电网公司验收通过的项目计量总表共同抄录确认
5.2条所述表计的电量记录,并由双方项目联系人共同签发节能量确认单(应一式二份,双方各留存一份)。甲方项目联系人为:XXX,乙方项目联系人为:XXX ;人员变更的,应以书面方式提前五日通知对方。
5.3.2 在收到节能量确认单的同时,乙方应当根据确认的节能量计算出双方各自的节能收益并向甲方发出支付乙方节能收益的书面付款单,付款单上叙明付款金额。付款账期为甲方收到相应实际用电量确认单、增值税发票等单据后六十天内付款。第6节甲方的权利义务
6.1甲方确认对提供给该项目使用的整体建筑物拥有完全的所有权,无产权纠纷。
6.2 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本项目实施所必需的政府的许可文件、环评批复和电网接入批复等。
6.3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电气系统图、建筑结构图、生产负荷用电曲线等涉及施工设计的相关资料。纸质图纸至少提供1份,图纸应标注清晰,保证资料内容正确。
6.4 甲方按设计方案提供建筑屋面作为电站建设平台,并为乙方施工提供必要的条件,如施工用水、用电和临时施工场地以及项目试运条件等。所发生的费用据实统计,产生费用由乙方负担。
6.5 甲方指派具有资质的操作人员参加电站的维护培训。
6.6 甲方应及时协助乙方完成项目的试运行和验收,甲方同样认可国家相关部门出具的该项目验收文件。
6.7 排除不可抗力因素,甲方应优先使用本项目所产生电能,前提是本项目产生电能的单位电价始终比公共电网的电价低XX%,不足部分再从公共电网输入。
6.8 甲方有权在取得乙方同意并由乙方技术人员现场陪同的情况下,安排甲方客户在乙方指定的参观区域参观该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