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着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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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是余华20 世纪90 年代推出的作品,一出版便引起了人们的普遍关注,并于1998 年获得了颇具影响力的意大利格林扎纳·卡佛文学奖。余华在这部作品的序言中曾这样写道:“正是在这样的心态下,我听到了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1]余华在创作《活着》时是将《老黑奴》这首歌所赋予他的灵感结合中国的环境、历史、人物阐释活着是为了活着本身这一主题。书中作者缓和了人与人之间的矛盾,将对立的焦点放在了生与死之上,用以死写生的方法,突显了生的可贵、活着的不易,将活着本身提升为活着的意义与价值。本文则是通过作者所要表达的主题来分析人与苦难之间的关系。作品中的主人公福贵一生经历了无数的苦难,最终达到一种超然的境界。书中的苦难与人并不是绝
对对立的,而是一种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福贵在苦难中觉醒、在苦难中拥有、在苦难中失去,最终这一切又帮助福贵超脱苦难,拥有了生命的包容力。
毫无疑问,福贵的一生是苦难的一生。然而苦难在福贵的人生中并不只是充当了敌人的角色,可以这么说,苦难在
一定程度上启迪了福贵,让他从混沌中觉醒,逐渐形成了责任意识、生命意识以及亲情意识,让他更加真切地感受到生活的意义,体验到生命的价值,增强了他生命的韧性。
1 责任意识的觉醒
福贵年轻时曾有过一段混沌的人生。文中对他这段生
活有着这样的描写:“我长大以后喜欢往城里跑,常常是十天半月不回家。我穿着白色的丝绸衣衫,头发抹得光滑透亮,往镜子前一站,我看到自己满脑袋的黑油漆,一副有钱人的样子。……我爱往妓院钻,听那些风骚的女人整夜叽叽喳喳和哼哼哈哈,那些声音听上去像是在给我挠痒痒。做人呵,一旦嫖上以后,也就免不了要去赌。这个嫖和赌,就像是
胳膊和肩膀连在一起,怎么都分不开……我的丈人,米行的陈老板,穿着黑色的绸衫站在柜台后面。我每次从那里经过时,都要揪住妓女的头发,让她停下,脱帽向丈人致礼……
我怎么打她,她就是跪着不起来,打到最后连我自己都觉得没趣了,家珍头发披散眼泪汪汪地捂着脸。我就从赢来的钱里抓出一把,给了旁边站着的两个人,让他们把家珍拖出去”[2]这个时期的福贵是一个典型的纨绔子弟,吃喝嫖赌样样俱全。不仅如此,他丝毫不懂得疼惜他人,更毫无廉耻之心。他整天无所事事,只知道赌博嫖妓,没有责任心,每天浑浑噩噩地生活,骑着妓女去羞辱他的丈人,并以此为乐,毫无顾忌地踢打怀孕在身的妻子。这个时期的福贵是混沌的,对于生命、对于活着、对于身边的人,他没有清晰的感知力。不久,他输光了所有的家产,这突如其来的苦难将他从混沌的生活中拉了出来。他曾想过“拿根裤带吊死算啦”但终究没有这样做,因为他明白“那一屁股债又不会和我一起吊死”[3]。这是他初次有了责任意识。而后他父亲让福贵担着三担铜钱还清了债务。这三担铜钱让福贵再次认识到祖辈们积累家业的艰辛。父亲死后,福贵向龙二租了五亩地,过上了农民的生活,他开始正式承担起了照顾家人的责任。他开始学着农民种地,想着要养活母亲和女儿。从此,福贵肩负起了作为儿子、父亲、丈夫、爷爷所应当承担的所有责任。输光家产对于福贵来说无疑是苦难生活的开始,可也正是由于这份苦难,福贵摆脱了以往的浑噩生活,意识到生活的艰辛,并肩负起了一家之主的责任,不再浑噩地活着,而是有意识地活着。2 生
命意识的觉醒福贵在输光家产后第一次想到了死,也正是这一想法,使他认识到其实他并不想死,他想活着。这是他第一次有了生命意识。后来福贵不幸被拉去充军,对于刚过上平稳生活的他来说,这无疑又是一场巨大的灾难。战场上四处弥漫着死亡的气息,富贵第一次如此直逼死亡。文中对于战场上的伤兵有过这样的描写:“天一黑,又下起了雪。有一长段时间没有枪炮声,我们就听着躺在坑道外面几千没死的伤号呜呜的声音,像是在哭,又像是在笑,那是疼得受不了的声音,我这辈子就再没听到过这么怕人的声音了。
一大片一大片,就像潮水从我们身上涌过去……到了后半夜,坑道外面伤号的呜咽渐渐小了
下去,我想他们大部分都睡着了吧。只有不多的几个人还在呜呜地响,那声音一段一段的,飘来飘去,听上去像是在说话,你问一句,他答一声,声音凄凉得都不像是活人发出来的。那么过了一阵后,只剩下一个声音在呜咽了,声音低得像蚊虫在叫,轻轻地在我脸上飞来飞去,听着听着已不像是在呻吟,倒像是在唱什么小调。周围静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