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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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编制
第11章概述
我国自七十年代末从西方引入环境影响评价技术以来,在开发建设项目的准备期间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已成为一项法定制度,在我国推行了二十几年,在新污染源的控制中发挥了重大的作用。

从2003年9月1日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开始,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发生了从法定制度到法律制度的质量飞跃,回顾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发展的历程,我们可以看到:一方面,在环境影响评价人员、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人员,以及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许多专家、学者的共同努力下,使我国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有了深入的发展,初步形成了一套科学的方法体系;另一方面,还需要我们站在可持续发展的平台上与国际环境评价制度接轨,深入探索、研究区域或跨区域、国家或跨国家的战略环境评价,从广度上,扩大环境评价工作面,从深度上,进一步提高环境评价的质量,使之在国家经济发展中起到宏观调控与引导作用,使之在工农业开发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中起到污染防治与制导作用。

11.1 环境影响评价的概念和特点
理解环境影响评价的概念,掌握环境影响评价的特点,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知识储备,是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前提条件。

11.1.1 环境影响评价的概念
在经济发展的社会实践中人们逐渐认识到,工程建设和生存环境的相互影响,有些是能够事后修补的,有些是属于不可逆转的,事后很难挽救,于是人们便积极探索事先预防环境损害的途径。

环境影响评价正是为适应这一需要而脱颖出来的一种实用技术。

所谓环境影响评价,概括地说:就是用于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一种战略防御手段。

它是由多种学科组成的协调技术体系,既属于软科学的理论范畴,又含有硬科学的技术内涵,它包括了工程污染分析、环境质量评价、环境影响预测、环境经济分析和污染防治对策等相关技术内容。

狭义地讲,环境影响评价则是对特定建设项目在动工兴建以前,即在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阶段对其选址、设计、施工到生产、运营等全部过程进行工程污染分析,找出环境污染因子,在环境质量评价的基础上对其可能带来的各种环境影响进行分析与预测,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以确保项目周边的人们具有近期和远期的生存环境质量。

广义地讲,环境影响评价是指人类在进行某项重大活动(包括开发建设、城市规划、计划决策、经济发展、政策制定、环境立法等)之前,通过环境影响评价预测该项活动对人类生存环境可能带来的不良影响和后果。

因此,环境影响评价不仅要研究建设项目在开发、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对生存环境的影响;也要研究对社会经济的影响。

既要研究污染物对空气、水体、土壤等环境要素的污染途径;也要研究污染因子在环境中传播、渗透和迁移、转化规律以及对生物物种的危害程度。

从而制定出有效率的防治策略,把环境影响损害限制在人们可以容忍的水平,为实现人类可持续发展的总目标提供决策依据和技术保障。

11.1.2 规范性特点
因为环境影响评价既体现了环境科学的综合技术,又表现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性质,所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既是有价值的环境科学技术报告,又是待批的环境保护管理文件。

这种两者兼而有之的报告性质决定了它的规范性特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必须从头至尾地遵循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各项规定进行编制。

有学者称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是规范性技术报告是非常正确的,它包括法律规范性、格式规范性、政策规范性、技术规范性、语言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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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性、文件规范性、审评规范性等。

必须强调指出,不严格遵照国家颁布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编写的评价报告不是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因为它违背了国家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规范性要求。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它包括总则、大气环境、声环境、非污染生态影响、火电厂建设项目、辐射环境和山岳型风景资源开发等一系列导则。

11.1.3 时限性特点
通常的科学研究项目需要的时间少则1~2年,多则3~4年,甚至要花费研究人员一生的精力,但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的研究却不允许耗费如此长的时间。

对于环境影响评价,要求完成报告表所耗费的时间,少则1~2周,多则3~4周,要求完成报告书所耗费的时间,少则1~2个月,多则3~4个月,跨国性建设项目少则5~6个月,多则7~12个月,时间上有较为严格的限制。

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实质上是建设项目的环境可行性研究,就这一点上看,它与建设项目的一般可行性研究一样都存在着时间限制,即在一定时期内必须完成项目研究的时间限制。

因为项目建设者在委托评价单位进行环境评价之前多数已经完成了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研究,所以在限定的时期内必须通过环境影响评价来决策是否开发该项目,只要环境影响评价的最终结论是可行的,建设者为了早日获得经济利益会果断决策开发该项目,并希望利用该研究报告尽快完成环保审评手续和后续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复、允许企业成立的批复和企业工商注册等一系列相关手续。

11.1.4 依据性特点
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不同于论文写作,所有引用处勿需加注角标。

报告中引用文献的目的是寻求论证的依据,必须直接挑明论证的依据。

一是要在《总则》中详细地将编制依据罗列清楚,二是在文中要先提出依据,然后阐明结果和论点。

如下例:
1.4.3评价工作的等级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非污染生态影响》(HJ/T19-1997)中的评价工作分级要求,结合金刚石矿开采的工程特点和项目所在区域的生物群落、区域环境等特征,还有该项目采矿期的工程影响范围未超出20KM2,为此,该环境评价工作的等级定为三级。

总而言之,环境评价报告各个部分的结果和论点都必须有根有据。

例如,报告编制要以环境法律、政府批文、技术咨询合同等作为依据;评价标准要以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等标准作为依据;工程污染分析要以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作为依据等等。

11.1.5 综合性特点
综合性特点主要指,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需要我们具备与建设项目有关的各种知识,并能将环境科学与工程知识融会贯通到这些知识中去,形成多学科、多门类的综合知识。

要求评价者能运用这些综合知识进行工程污染调查、物料平衡分析、污染预测与影响研究,针对建设项目的生产(作业)性质和特点,提出正确的污染控制方法和环境可行性结论。

例如,金刚石开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要求你除了具备环境科学与工程知识外,还得弄懂金刚石开采的全部生产工艺过程,包括,采矿区的地质构造、采、选矿规模、采、选矿设备及其生产用途、采选矿工艺流程及其生产布局、能源和原燃材料消耗、爆破与振动、矿山运输等知识;还得掌握环境地理、经济地理、气候气象、水文地质、地貌学、生态学等许多相关知识。

否则,你是无力承担该项环境影响评价任务的。

11.2 环境影响评价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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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开发建设活动的规模和种类,可以分为四种类型:即独立开发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联合开发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区域开发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国家经济发展战略的环境影响评价。

首先,国家应该从可持续发展角度制定宏观经济发展规划,根据该规划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应该组织专家进行国家经济发展战略的环境影响评价,相应的省、市环境保护局也应该组织专家根据省、市宏观经济发展规划进行省、市经济发展战略的环境影响评价。

各级环境保护局应该在经济发展战略的环境影响评价指导下逐步开展相应的区域开发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

在该评价指导下,有针对性的进行独立开发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和联合开发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

11.2.1 独立开发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
独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是为单个建设项目的优化选址和制定环境保护对策服务的。

完成这种评价一般都稍稍滞后于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有些情况也有通过信息传递同步完成的。

这类评价是目前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重点。

其基本任务是根据某一建设项目的性质、特点和规模,调查所在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状况,分析周边环境质量的监测结果,预测环境影响域、污染程度和规律,在此基础上提出环境污染防治措施、环境经济策略、环境管理对策和建议。

这一类型的环境影响评价,其基本特点是紧密结合项目的具体内容和污染实质,抓住重点、难点进行评价,评价工作具有针对性,评价内容具有实用性,评价结论具有可行性。

11.2.2 联合开发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
联合开发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在同一区域内进行两个以上建设项目或工业、农业联合体的整体评价。

其基本任务与评价方法均与独立开发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相同,只是把多个建设项目或联合体项目作为一个整体考虑去进行环境调查、污染分析与影响预测。

所得到的预测结果是叠加值,它能比较确切地反映出多个建设项目或联合体项目对区域环境的影响,它的环境污染防治对策具有区域性、整体性、社会性价值,这种评价对于我国实施循环经济政策更有实际意义。

11.2.3 区域开发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
独立开发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虽然很重要,但有一定的局限性。

往往有这种情况,从独立开发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看,总体布局是合理的,环境保护措施是可行的,但是从一个区域开发的全局看却是不合理的或不可行的。

这就说明,仅仅局限在独立开发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往往是很不够的。

有些情况下,还需要从一个区域的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和经济环境等条件出发,将环境影响评价拓展开来,去进行区域开发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

区域开发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对象是该区域内所有开发商的建设行为。

评价的重点是论证区域内拟建项目的总体布局,产业结构、社会发展规划和区域经济功能是否合理,从人口、资源、环境与可持续发展战略出发,提出技术上可行的、环境与经济双赢的,对区域环境质量影响较小的整体优化方案。

从而促使区域内早日形成社会文明、经济适速发展、公民适度消费、自然环境优雅的可持续发展模式。

区域开发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与独立开发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相比,区域开发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具有宏观上的系统性与完整性。

如果在通过区域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地区进行独立开发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时,可以在区域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指导下进行,这样做,能够有效地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有效率的进行环境污染防治,因为区域环境污染控制设施可以共同使用,发挥总体优势,同时可以避免重复建设和不必要的浪费。

11.2.4 国家经济发展战略的环境影响评价
以上提到的独立、联合开发建设项目与区域开发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从评价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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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性质、特点和规模来看,基本上属于点源评价或微观评价。

如果把实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对象从工业(工程)建设项目,区域开发建设项目扩大到对人类环境质量有重大影响的宏观经济发展活动,如国家的经济计划、环境立法、环境政策、社会变革(议案)等发展战略,也就意味着,环境评价中的预测从点源扩大到了面源,评价从微观扩大到了宏观,这就是国家经济发展战略的环境影响评价。

这种评价已成为一些工业发达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发展趋势。

如美国的《国家环境政策法》明确规定在对人类环境质量具有重大影响的每一项议案、立法和其他重大联邦行动中,均应由负责官员向政府提供一份环境影响报告书。

我国于2002年10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并于2003年9月正式实施,该法第二章规定了《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包括,土地利用规划、区域、流域、海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

虽然这部法律还没有达到美国《国家环境政策法》那样严格,但是,如果回顾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孕育和演化过程,我们足以看到,这种规划评价就是在向战略规划评价迈进,是我国实施战略评价的雏形、前期准备和有意义的尝试。

历史的教训告诉我们,我国从建国以来自然资源严重破坏和环境质量趋于恶化的势头无法控制的主要原因(当然还有其他原因),都是由于国家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无序造成的,有序的环境评价管理应该是,在国家、省、市制定国民经济发展计划、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对外经济贸易等政策时,要全面进行战略环境影响评价。

在战略环境影响评价的指导下,去进行战术环境影响评价,即区域环境影响评价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战略环境影响评价与战术环境影响评价的不同点在于:战略环境影响评价的着眼点放在一个国家、一个省、一个市,要考虑社会经济发展中的近期和远期环境保护策略。

其评价范围是全国、全省、全市,而不是某个区域或某个区域中的建设项目。

考虑的影响是国家、省、市制定的社会经济发展政策可能造成综合性人类生存环境的质量影响,而不是某个区域或某个区域中建设项目所造成的局部环境影响。

战略环境影响评价是最高层次的环境影响评价,开展这项环境影响评价对于全国环境保护工作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11.3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原则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应该遵循政策、法规性原则;科学、总体性原则;公平、公正性原则和措施、针对性原则。

离开这四大原则,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就会偏离正确方向。

11.3.1 政策、法规性原则
政策、法规性原则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灵魂,不体现政策与法规的评价是没有生命的评价,所以评价工作必须根据国家法律、地方法规、方针政策、相关标准、规范与规则去进行评价,做到每评有据。

根据环境质量与环境影响评价的结果提出切实可行的环境保护对策。

使污染物排放达标;使环境质量达标,使环境影响最小。

为此:
①要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区域总体规划;地区循环经济的特殊要求去评价建设项目选址的合理性。

②要根据国家土地利用保护法;农业用地保护政策;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具体要求去论证建设项目节省用地的必要性。

③要根据资源利用的可持续性和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去论证所选生产工艺(属低污染物排放)经济技术指标的先进性。

④对于环境保护与治理措施以及装备水平要结合国家清洁生产的要求和现行经济技术政策去评价建设项目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性。

⑤要根据环境功能区划和环境质量指标去评价环境质量保证体系。

⑥对于特定的(特殊的)环境保护目标要根据防护距离评价环境安全保障体系。

11.3.2 科学、总体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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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是由多学科组成的综合技术,其工作内容主要是预测开发建设项目未来的环境影响。

由于这项工作在时间上具有超前性,所以在开展这项工作时,从现状调查、评价因子筛选到项目选址,从监测布点、测试、取样、分析、数据处理、预测模式到最后的评价结论,都应保持严谨的科学态度,一丝不苟地完成系列性工作。

此外,为了增强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科学性,还需要注意评价工作的区域性和系统性问题。

所谓区域性是指环境影响评价不能孤立地研究项目自身对环境的影响,还要考虑环境质量现状的叠加影响,应当纵观项目邻域的整体去进行评价研究。

所谓系统性是指评价时要把环境视为一个由多种要素组成,又受多种因素影响的大系统。

既要考虑拟建项目与已有项目对环境影响的有机联系和新老污染占有环境容量的动态平衡问题,又要考虑各环境要素之间的相互制约与相互影响的关系,从而制定出符合整体要求的防治对策,以达到系统优化的目的。

关于叠加影响的计算方法,目前因受条件限制而多采用浓度叠加法。

严格地说:这种方法不但精度较差,而且局限性也很大。

因此,在今后的评价工作中最好是采用总量叠加法。

11.3.3 公平、公正性原则
环境影响报告书既是建设项目的决策依据,又是贯彻“谁污染,谁治理”方针和处理环境污染纠纷的执法依据,所以对于环境影响评价的每一项工作都要尽量做到准确、公平和公正,能定量研究的不定性研究,迫不得已的定性研究也要想尽一切办法描述清楚,最终结论一定要明确,决不能含糊其辞,模棱两可,更不能受政治力作用和权力的影响而带有主观倾向性。

11.3.4 措施、针对性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明确规定凡是可能造成环境影响的建设项目都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包括,区域规划、经济发展战略、海岸线建设、海域规划、各种工业建设项目(其中包括,核能利用、燃煤发电、通讯网络等)等。

要针对建设项目释放的污染物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做出预测与评价,做出环境经济分析、采取有效的环境经济政策和技术防范措施,规定行政管理办法和依法行政措施,然后,依照国家规定的相关程序报相关环境保护局批准。

环境影响报告书需经批准后,经济计划发展局方可批准建设项目设计任务书;工商局方可批准发放工商企业营业执照;税务局方可批准发放各种工商企业营运发票和相关票据。

由此可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责任十分重大,这就要求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者必须针对项目的工程污染性质和项目所在区域的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特征进行深入分析,以保护人群、生物群、文化群、水系和文物为主要目的,抓住危害环境的主要影响因子,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以确保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环境影响报告表)真正起到三个最基本的作用功能,一是为建设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供决策依据;二是为工程设计部门规定污染防治措施、帮助选择污染治理设备或进行相关技术的服务;三是为环境保护局实行依法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思考与练习
1.环境影响评价都分哪几种类型?
2.环境影响评价都有哪些特点?
3.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原则都有哪些?
4.违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原则会出现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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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的前期准备
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前期准备一般包括,环境评价资质的认定、环境评价项目的洽谈、正确签订环境影响评价的合同、环境评价的技术与知识准备、环境评价的文件、资料与法律、法规准备。

12.1 环境评价资质的认定
为维护国家环境安全和公众利益,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规范环境影响评价行为,提高环境影响评价专业技术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保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质量,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加强了个人环境评价资质的认定和机构环境评价资质的认定。

12.1.1 个人环境评价资质认定
为全面提升我国环境影响评价的质量,国家人事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于2004年2月16日发布了《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等配套文件。

该项制度定于2004年4月1日实施。

我国首次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开始于2005年第二季度,凡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的考试:
(1)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8年。

(2)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6年。

(3)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3年。

(4)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

考试共设《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4个科目。

截止2003年12月31日前,长期在环境影响评价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2个科目,只参加《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工作满15年。

(2)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国家环保总局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

考试分4个半天进行,各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采用闭卷笔答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实行定期按专业类别登记制度。

登记有效期为3年。

国家环保总局将颁布《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登记管理办法》。

考试合格,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并按照专业类别登记者,方可在具备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单位中,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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