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腔颌面复杂种植技术管理规范(2020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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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省口腔颌面复杂种植技术管理规范

(2020年版)

为规范我省口腔颌面复杂种植技术的临床应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制定本规范。本规范为全省医疗机构及其医师开展口腔颌面复杂种植技术的最低要求。

本规范所称的口腔颌面复杂种植技术是指需通过特殊外科技术处理方可进行种植体植入和修复的种植技术,外科手术方法在口腔或颌面部植入人工种植体,进而在种植体上进行有关牙列缺损、缺失或颌面部器官缺损、缺失修复的技术,包括但不限于:穿颧骨种植技术、下牙槽神经血管束移位种植术、严重骨量不足的骨增量技术、功能性颌骨重建种植技术、面部赝复体种植修复技术。

一、医疗机构基本要求

(一)医疗机构开展口腔颌面复杂种植技术应当与其功能、任务和技术能力相适应。

(二)综合医院开展口腔颌面复杂种植技术应当设有口腔科或口腔颌面外科,同时有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口腔科或口腔颌面外科诊疗科目。

口腔或整形专科医院开展口腔颌面复杂种植技术,应当有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相关诊疗科目。

(三)用于口腔颌面复杂种植的诊室,应当是独立的诊疗间或手术室,除具备基本诊疗设备及附属设施外,同时应当装备口腔种植动力系统、种植外科器械、种植修复器械及相

关专用器械。

(四)开展口腔颌面复杂种植技术的医疗机构应当具备锥形束CT (Cone beam CT) 诊断设备及诊断能力。

(五)有至少2名具备口腔颌面复杂种植技术临床应用能力的本医疗机构注册医师。有经过口腔颌面复杂技术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二、人员基本要求

(一)开展口腔颌面复杂种植技术的医师。

1.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为口腔专业的本医疗机构注册医师。

2.有10年以上口腔科或口腔颌面外科临床诊疗工作经验,取得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经过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培训基地关于口腔颌面复杂种植技术相关系统培训,具备口腔颌面复杂种植技术临床应用的能力。

(二)其他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1.经过口腔颌面复杂种植技术相关专业系统培训, 满足开展口腔颌面复杂种植技术临床应用所需的相关条件。

2.从事使用射线装置的医疗技术人员应当持有当地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放射工作人员证》,并按照相关规定开展诊疗活动。

三、技术管理基本要求

(一)严格遵守口腔颌面复杂种植技术操作规范及诊疗指南,严格掌握口腔颌面复杂种植技术的适应证和禁忌证。

(二)对具备口腔颌面复杂种植治疗适应证并同意接受种植治疗的患者,经治医师应当履行告知义务, 并签署种植治疗知情同意书及高值耗材知情同意书等。

(三)开展口腔颌面复杂种植技术临床应用的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种植门诊病历,建立健全口腔颌面复杂种植术后随访制度,并按规定进行随访、记录。

(四)建立病例信息数据库,在完成每例次口腔颌面复杂种植术后,应当按要求保留并及时上报相关病例数据信息。

(五)医疗机构和医师按照规定定期接受口腔颌面复杂种植技术临床应用能力评估,包括病例选择、手术成功率、严重并发症、死亡病例、医疗事故发生情况、术后患者管理、随访情况和病历质量等。

(六)其他管理要求。

1.使用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审批的口腔颌面复杂种植所需医用器材,不得违规重复使用与口腔颌面复杂种植技术相关的一次性医用器材。

2.建立口腔颌面复杂种植技术植入材料登记制度,保证植入材料来源可追溯。

四、培训管理要求

(一)拟开展口腔颌面复杂种植技术的医师培训要求。

1.应当具有《医师执业证书》,从事与口腔颌面复杂种植技术相关专业,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应当接受至少3个月的系统培训,在指导医师指导下,参与10例以上口腔颌面复杂种植技术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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