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资源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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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水利水电规划勘测设计院

工程项目管理分院项目资源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湖北省水利水电规划勘测设计院工程项目管理分院项目资源管理,结合我院项目资源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项目资源是指院在工程总承包、施工承包、项目管理活动中的人力资源、资金资源、设备、材料资源。

第二章人力资源管理

第三条人力资源管理各部门职责

(一)综合管理部职责

1、负责项目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建立、完善、监督落实和修订。

2、负责项目人力资源引进、开发、培训、评价、注册管理。

3、负责项目人力资源档案管理工作。

(二)工程技术(采购)部职责

1、负责协助项目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建立、完善、监督落实和修订。

2、负责根据项目实施所需进行人力资源配置、组织培训、使用管理、绩效考核管理。

3、负责岗位识别,编制岗位说明书。

第四条定期对项目人力资源配置进行必要的分析,制定配置计划。

第五条根据实施项目特点推荐项目经理和设置项目经理部机构。

第六条岗位的设置及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提倡有效岗位、满负荷工作法。根据项目情况,岗位按大类分为:管理人员岗位、技术人员岗位及普通人员岗位。

(二)管理人员岗位设置应注意减少管理层次、简化管理程序、提高管理效率;技术人员岗位根据工作性质要求和工作量设置;普通人员岗位按照工作量设置。

第七条项目人力资源配置

(一)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设计经理由工程技术部提出人选报分管院长审核、院长批准,如上述人员在项目实施中变动岗位的需报经院批准。

(二)项目其他人员由项目经理提出配置计划,报工程技术部批准,人员用工按院规章制度执行。

第八条为了适应项目不断发展的需要,逐步提高项目人员的整体素质,

提高项目的整体服务水平,对项目人员有计划进行全面培训,培训过程和培训成绩应当登记备案,作为考核的内容之一,培训内容如下:

(一)对项目经理部人员进行制度培训。

(二)对需执证上岗人员进行岗前培训。

(三)根据项目需要不定期进行专业培训。

第九条使用及考评管理

(一)工程技术(采购)部建立项目经理责任制、量化考评准则、定期对项目经理进行任期内考评。

(二)项目经理根据岗位设置安排任务,落实责任制,组织对项目经理部人员的定期考评。

(三)考评与绩效挂钩。

第十条项目竣工验收移交及后评价完成后,由工程技术(采购)部报院批准后解散项目经理部。

第十一条工程技术(采购)部负责按照项目实施需要对各类人员的资格进行统计、管理。

第十二条项目经理部负责建立项目经理部人力资源的临时档案。

第三章设备、材料资源管理

第十三条设备、材料资源管理各部门职责

(一)工程技术部职责

1、负责指导项目经理部贯彻执行院有关设备、材料管理办法。

2、负责设备、材料采购。

3、监督检查项目经理部设备、材料的管理及使用情况。

4、组织对各项目经理部设备、材料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二)项目管理部职责

1、负责编制设备、材料需求计划;组织设备、材料的验收、贮存、发放、

使用等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对项目的设备、材料成本管理工作,制定项目管理部设备、材料成本管理措施,并负责实施。

3、负责收集填报院、工程技术部要求提报的设备、材料统计报表。

4、负责制定完工后的余料处置方案,报工程技术(采购)部批准实施。

第十四条分类。设备分为机电设备、金属结构两大类;材料分为主材、

辅助材料、特殊材料、其他材料四大类。

第十五条设备、材料需求计划的编制及审核。项目实施前,项目管理部

根据项目实施需要,制定设备、材料需求计划,报工程技术(采购)部按院规定组织采购。

第十六条设备、材料验收

(一)验收原则:符合性验收、质量、数量验收。

(二)验收内容

1、计重设备、材料一律按实际重量验收;以理论换算计重交货的设备、材

料,按规定换算计重验收,并记录换算依据、尺寸和件数;计件设备、材料应全部清点件数。

2、定量包装的计重、计件设备、材料可抽验5%~15%,具体操作按有关规定执行,同时记录毛重、皮重和净重;

3、成套交货的机电设备,必须查点主体、部件、零件、附件(技术证件、合格证、生产许可证)及工具备品等。

4、设备、材料验收过程中检测、检验、计量国家有相关规定从其规定。

5、设备、材料验收后收存相关合格证明材料。

第十七条设备、材料现场管理

(一)项目实施前,项目管理部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合理建设堆料场、仓储库房,备齐开工用料。

(二)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管理

1、加强文明工地建设,各种设备、材料标识清楚,存放整齐,符合保管规程要求,便于查点和取用。

2、设备、材料应按不同厂家、不同材质的材料分区存放,并分别建立账、卡,做好标识。

3、按照有关规定做好设备、材料的防水、防雷、防火、防盗等管理。

4、施工完成后根据采购量、入库量、消耗量、剩余量做好余料管理。

5、建立设备、材料的发放、领用台账,并指定专人进行管理。

6、做好使用情况统计分析。

第十八条设备、材料定期盘点。项目管理部应定期组织设备、材料盘点,盘点是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第十九条设备、材料核销。项目管理部结合项目具体情况,把由院供应的设备、材料作为核销重点。对设备、材料超(欠)耗要认真分析原因,分清责任,提出纠正措施,为下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增强节约意识,摸索总结设备、材料消耗规律,降低成本提供依据。

第二十条设备、材料检查与监察

(一)检查

1、项目管理部要有计划、有领导、有组织地安排设备、材料检查活动,对设备、材料的需求计划、验收、发放、使用的全过程进行检查。及时了解和掌握设备、材料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全面推行设备、材料标准化作业和设备、材料成本控制的先进经验,确保设备、材料管理的有序可控。

2、检查的内容:检查设备、材料管理情况,评价设备、材料管理和设备、材料成本控制水平,改进和完善管理措施,推动设备、材料管理工作的发展。

(二)监察

1、设备、材料监察工作是设备、材料管理监督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加强设备、材料纪律的有效手段。

2、工程技术部定期对项目管理部设备、材料的需求计划、验收、发放、使用情况实施监察,对监察中发现的重大违纪问题,按照院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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