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合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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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合同

卖方:

地址:

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电话:

买方:

地址:

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方式:

因工程需要,买、卖双方依据《合同法》、《产品责量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达成以下约定,以供双方诚实履行。

第一条、购买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及金额:

产品名称材质规格(直/曲)颜色单位数量

单价

(含税)

总金额(元)

合计: (大写)¥

第二条、质量条款

1、买方应对货物进行验收并接受货物,买方接收货物不视为认同货物的质量。

2、如果买方认为货物存在质量问题,应在接受货物时书面提出异议,如果在接受货物时没有及时发现,应当在合理时间内提出。针对异议问题买卖双方约定以国家质检部门报告单为准。

卖方承诺按《产品责量法》承担产品质量责任。

3、货物的质量要求:。

第三条、货款支付

1、买方货到后经验收天内买方支付货款元。

2、货款支付方式:本合同所有货款由买方直接打入如下帐户: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开户帐号:

3、其他约定。

第四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1、买卖双方约定汽车运输,运费由卖方承担。

2、货物在途风险由卖方承担。

3、货物送达地为。

第五条包装标准及包装物的回收

1、包装,包装物不回收。

第六条、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1、按卖方出具的质检报告单验收,如有异议,货到七日内书面提出。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买方如逾期付款,买方每天承担按货款总额的万分之二支付违约金。

2、如果卖方延期交货的,每延期一天,应支付违约金1000元,超过5个工作日的,买方可以解除合同。

3、卖方所买卖的货物因不符合质量标准,造成买方损失的,卖方应当赔偿买方全部损失并承担货物总价30%的违约金。

4、卖方应当提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税费票证,如果提供虚假、变造、信息不符、虚开的票证,卖方需承担补足税款、税务机关罚款,同时构成刑

事责任的需承担刑事责任,造成买方损失的,应当足额赔偿。

5、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营业税改增值税后,提供可供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税务局代开的可抵扣增值税发票。

第八条、管辖

本合同约定事项应由双方诚信履行,发生纠纷协商解决,不能协商的由买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第九条、其他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共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卖方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买方

单位名称(盖章):宁波海逸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

注:附上供应商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如有)和开户许可证(加盖公章)

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

一、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

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

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

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

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

十、约定期限:年月至年月,付款方式:每,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年月日合计收取元。

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

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

票领用存情况等);

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

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

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

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

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

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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