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社会管理的路径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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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社会管理的路径与方法

摘要:近几年,我国的网络舆论可谓是八面来风、风起云涌,虚拟社会生态环境的优化迫在眉睫。要管理好虚拟社会,思想必须从封闭走向开放,内容必须从单一走向多样,形式必须从孤立走向协调。关键是要有良好的机制、完善的政策法规、有效的舆论引导、科学的技术和高尚的职业操守。

关键词:虚拟社会管理路径方法

网络是把双刃剑。一方面,网络日益成为改进政府工作、转变干部作风的重要阵地,成为群众行使知情权、监督权、利益保障权的重要场所。另一方面,网络世界的虚拟性,使得不同声音混杂其中,有害信息难以筛选。近年来因为网络的推波助澜,一些群体性、突发性、负面性事件在网上形成热炒,在一定程度上误导了民众,损害了政府形象,使各级政府的工作处于被动。

要管理好虚拟社会,管理思想必须从封闭走向开放,内容必须从单一走向多样,形式必须从孤立走向协调。政府在鼓励和发展虚拟社会的过程中,既要尊重市场规律,鼓励良性竞争,更要有良好的机制、完善的政策法规、有效的舆论引导,以及科学的技术和高尚的职业操守做保障。理念重于形式、制度重于技术,结果重于手段。

一、健全舆情汇集和分析机制。

虚拟社会的管理水平高不高,体现在虚拟社会良性发展的机制健全不健全。十六届四中全会在《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中提出:“建立舆情汇集和分析机制,畅通社情民意反

映渠道”。把建立和完善舆情信息汇集和分析机制作为一种制度,标志着党对舆情研究重要性的进一步认识,也是执政能力、执政艺术的重要体现。当下,重点是从“信息发布”、“问政于民”、“政民互动”三个层次逐步推动它的制度化建设。

(一)“信息发布”是网络舆论引导的基础。网络的“集群效应”和“放大效应”能将平媒时代分散于各处的孤立个体拉拢到同一个页面、同一个帖子或同一个微博里。但与此同时,当我们面对网络谣言时,也更容易受到影响。在“人人都有麦克风”的web3.0时代,政府要直面网络,不发恐惧症,不回避、无视网络舆情,不删截拦堵网络舆论。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网络新兴渠道和工具,及时主动地发布政府决策和涉及经济民生的各类权威信息,对群体性、突发性、负面性事件予以快速反应,用信息开放对付似是而非的流言和不负责任的谣言。在过去数年中已经成功地建立了相应的制度,如“四讲”原则:“尽早讲”政府要尽快抢占信息发布制高点,第一时间表明对事件的态度及应对措施;持续讲,向公众不断披露事件进展情况;准确讲,发布信息真实全面,争取公众的认可;反复讲,采取各种方式对公众进行答疑解惑。这是对近年来突发事件经验教训的深刻总结。另外,网络新闻发言人制度、全国公安部门、宣传系统建立的微博发布平台等舆情应对原则效果都非常好。近年来,国内一些热点网络事件反复证明,管理网络时,越压越躲就越描越黑,民声也越沸腾。相反,官方在第一时间发布信息,以官方网络发布公告和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将纷乱的言论与高涨的舆情

“止之于始萌,绝之于未形”,这是网络舆论引导的基础。

(二)“问政于民”是舆情汇集和分析的重要方式:“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时下,绝大多数网民都是“草根”,对现实的社会生活有亲身感受,他们是从实际出发,真实客观地表达自己的所思、所喜、所忧、所怨、所盼。网络的飞速发展和广大网民的积极参与,使得网络成为了民声民意的集散地,成为民主政治的前沿窗。

推行网络问政,是发现、安抚、回应民意的最好方式之一。2008年6月20日,胡锦涛总书记在人民网与网民在线交流时,对广大网民说:“网友们提出的一些建议、意见,我们是非常关注的。我们强调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因此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都需要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集中人民群众的智慧。”民众利用网络向政府表达心愿、维护权利,甚至公开问责应该成为一种常态。网络上的“问政于民”也应形成机制:人大、政协、各级党委、政府,都可以探索利用互联网收集社情民意;各职能部门可以每月固定一天在网上接待代表和委员们的网上问政……这样就能及时准确地把握全局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努力使互联网成为了解民情、汇集民智的一个重要平台,成为密切联系群众、反映群众意见诉求和社会沟通的重要渠道。

(三)“政民互动”是民主政治的试金石。互联网的互动性与时效性,为交流沟通提供了很好的平台。我们的各级领导,必须直面网民、深度触网,通过网络了解社情民意,主动邀网友“灌水”、“拍

砖”。

近年来,每有新政策发布,政府官员会在网站在线访谈,解读政策的同时,接受网友踊跃提问……类似的互动形式,越来越多的出现在社会生活中,即使是最普通的网民,可以通过网络发表意见,参与监督, 像这样的情况对整个民主的发展有很好的推动力。有人提出,网络是政治家的摇篮。我们应当鼓励更多的辩论和交锋,鼓励更多的人敢于监督和批评政府部门。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两会”召开之前就将自己准备上会的议案、提案和建议发到微博上,先让网友“围观”,听取意见。频繁的网络互动既解决了民生疾苦,又让行政行为有了好口碑。若是依靠传统的管理方式,这种互动和意见反馈即使“两会”结束,也未必能够到达政府的手中。网络的先进、快捷使政府与网民可以形成互动,下情才能够在第一时间上达。

二、运用法律法规对虚拟社会进行管理。

官方应对舆情危机必须具备一个大前提——那就是恪守法律。法治不是应对,而是公民的生活方式,是官员的工作常态。只有依法处置,才能让“新闻失踪”之路成为不必要;也只有秉持公正,才不会虚以应对,以“拖”代答。

(一)政府信息公开已成法律条文。在法治化的常态社会里,公共信息的披露应该是主动的、及时的、完整的、有效的。2008年5月1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施行,政府以法律的形式对行政信息要求公开,其中包括网络公开。从此,只要按照相关程序规定,

公众都可以予以查询和了解。条例的施行,使依法公开政府信息成为各级行政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和基本义务。

(二)以法治网,对民众的围观也需要坚持法律的独立性和法律的尊严。

互联网不应该也不可能成为没有法律和道德规范的“真空”地带。应该把网络舆论引导与网络法制建设有机结合起来,高度重视以法律法规强制性手段规范网络行为。

网络空间中社会不满情绪的宣泄或网络批评大多数属于人民内

部矛盾,对此,我们应该坚持“疏导”为主的方针。在与网民进行良性互动的基础上,切实改进我们自身的工作,及时化解各种矛盾,消除其负面影响。对网络舆论传播过程中一些明显超越宪法和法律,危害国家整体利益和社会公众公共利益,侵害私权公权的违法行为,一方面,我们要充分发挥正面网络舆论的作用,引导、教育、劝阻、唤醒被蒙骗和误导的网民。另一方面,我们应该毫不犹豫地运用法律的武器和人民民主专政的力量,严厉打击非法活动和各种破坏分子,维护社会稳定。

(三)“网络问政”不能取代各级政府管理的主体功能。必须充分肯定“网络问政”对推动公民的政治参与,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的积极作用。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和注意到不应将网络的作用任意夸大化,不易过多、过度地依赖“网络问政”而削弱组织和制度的力量。有人提出:“中国进入网络反腐时代”、“离决策机构最近的是网络”等等,这些说法都很极端片面,这容易忽视各级组织和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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