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市级美丽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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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市级美丽乡村
标准化建设示范村奖补资金管理办法》
解读方案、解读材料
一、起草背景
(一)上级精神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建设美丽中国的战略部署,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提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实现全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省委省政府提出了开展美丽乡村标准化建设,以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提升、村容村貌整治为重点,把农村建成生产美、生态美、生活美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2017年,省财政厅印发了《山东省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奖补资金管理办法》(鲁财农改【2017】2号),明确了省级示范村财政奖补资金使用和管理要求。
(二)我市情况
按照市委市政府美丽乡村标准化建设工作部署和市政府第118次常务会议确定的奖补原则,“市财政集中力量支持平度市、莱西市美丽乡村标准化建设,以先建设后补贴的方式给予补助。对其他区市美丽乡村建设给予适当工作奖励。”,市财政局研究拟定了奖补政策,市政府有关领导已批阅。2018年预算安排了美丽乡村示范村奖补资金11632万元。为做好财政奖补政策落实,规范财政奖补资金使用和管理,需制定印发美丽乡村示范村奖补资金管理办法。
二、制定目的及法律依据
为加强市级财政奖补资金管理,提高财政奖补资金使用效益,明确各级各部门在财政奖补资金使用、清算、监督、绩效管理等环节的职责,参照《预算法》、《青岛市预算绩效条例》、《青岛市美丽乡村标准化建设行动计划(2016-2020年)》(青办发〔2016〕50号)、《山东省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奖补资金管理办法》(鲁财农改【2017】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市专项资金管理要求和工作实际,研究起草了《青岛市市级美丽乡村标准化建设示范村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本办法于2017年12月和2018年1月向市委农工办、市农委及相关区(市)财政部门征求意见,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修改完善。
三、主要内容
本办法共5章25条。
第一章总则共5条,主要包括制定依据、定义、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和建立多元投入机制。其中,适用范围明确,市级示范村奖补范围为平度市、莱西市,市级示范村工作奖励范围为崂山区、城阳区、西海岸新区、即墨区、胶州市。
第二章奖补标准及程序共6条,主要明确了市级示范村创建奖补标准、工作奖励安排及奖补程序要求;明确相关部门在市级奖补资金预算编制、资金清算等方面的职责。
其中,对平度市、莱西市的市级示范村创建奖补为示范
村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值平均达到800万元/村以上的,每个示范村奖励400万;达不到800万元/村的,按照比例相应扣减。对其他相关区(市)工作奖励为,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值平均每村达到800万元的,市财政按照每村200万元予以奖励;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值平均每村达不到800万元的,市级奖补资金按照比例相应扣减。
第三章资金管理共6条,明确了市级奖补资金使用方向,提出要加强资金及绩效管理,开展资金支出绩效评价,明确了资金来源中的财政性资金审查要求,强调要加强形成的资产管理,明确权属主体,及时移交产权。
第四章监督检查共4条,主要包括建立市级奖补资金使用公示制度,加强监督检查,依法接受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监督,明确了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中,有违反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规定的,分别予以处理处罚或信用惩戒。
第五章附则共4条,明确本办法执行期间如市委市政府对奖补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明确文件施行时间及期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