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绵阳市委办公室、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项目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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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绵阳市委办公室、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
强项目推进工作的实施意见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绵委办发[2009]11号
【发布部门】绵阳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9.03.03
【实施日期】2009.03.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中共绵阳市委办公室、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项目推进工作的实施意见
(绵委办发[2009]11号)
科技城党工委、管委会,重建委,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各园区党工委、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党委、办事处,市级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五届十次全会精神,充分发挥投资对经济增长的拉动和支撑作用,确保“三年重建任务两年基本完成”目标的实现,现就进一步加强项目推进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三年重建任务两年基本完成”目标,牢固树立“抓
投资就是抓项目,抓项目就是抓发展”理念,坚持“以投资为主轴、以项目为载体”,狠抓“四个加快”,把握恢复重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重大产业项目和民生工程“四大投资重点”,按照“大抓项目、抓大项目”的要求,创新推进机制、搭建投融资平台、健全分级责任制、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狠抓对上争取,为推动绵阳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奠定坚实基础,确保我市在全省率先实现止滑提速,加快发展。
(二)工作原则
1、统筹协调原则。各级各部门在项目推进工作中必须整合力量,加强配合,在对上争取、资金筹集、项目建设、项目监管等各个环节形成合力,协调推进。
2、条块结合原则。要完善项目分级责任制,项目推进工作以县市区(园区)、项目行业主管部门为责任主体,按照辖区和行业性质化分责任,明确责任人、工作目标、工作时限,坚持条块结合,充分发挥项目业主、责任单位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3、重大优先原则。要加强重大项目管理,建立项目库,分类排队,结合项目性质、前期深度、对上争取准备情况,分清轻重缓急,有计划、有步骤、重实效地做好项目申报和资金争取工作。
4、考核细化原则。对上争取重在项目量和资金量,要严格按照工作任务、目标、时限、责任“四位一体”原则,进行细化、量化、具体化,做到“任务到领导、责任到部门、目标到项目”。
(三)目标任务
2009 年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000 亿元,比上年增长182%。分块落实的目标任务为:各县市区(园区)启动项目4963个,完成投资560.38 亿元;完成农房建设44.95 万户,投资304.95亿元;城镇住房重建7.91 万户,完成投资128 亿元,修复加固38.07万户,完成投资27 亿元。分条落实的目标任务为:全市重点行业计划实施项目4853 个,完成投资1091.36 亿元。(具体目标任务附后)
二、构建项目推进机制
(一)前期推进机制
一是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项目前期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过程的长期性,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做实、做细、做深前期工作。对业主明确的,要督促项目推进,对业主尚未明确的,要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先行开展前期工作;对特别重大的项目,要督促投资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先行推进项目前期工作。
二是向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设计单位借“脑”借“智”,少走弯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