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卫生定置管理考核规定.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文明卫生、定置管理规定
为加强环境卫生管理,提高职工的卫生意识和文化品位,促进全厂精神文明建设,使职工享受优美舒适的工作环境,根据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分厂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各车间的卫生由车间自行管理,车间主任作为卫生的第一责任人,负有卫生督查整改义务。
二、各车间须设兼职卫生检查员,各车间卫生区域划分明确,并报厂部一份。
三、车间应配有专用生活垃圾篓和废钢料篓,专篓专用,不得混放废钢和杂物,发现混放的,有一次考核车间20 元/ 次。
四、各车间要定期开展环境卫生检查、整改,对室外的主干道及保洁区,安排人员定时清扫,若因主干道道路卫生或绿化区杂物被通报的,考核车间10 元/条。
五、所有员工应自觉维护办公区及主干道路的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丢瓜皮、果壳、纸屑、烟蒂等杂物,对厂内的公共场所、会议室等要爱护,不随意在墙壁、桌椅上乱涂、乱画、乱张贴,否则,视情节,罚款20元/ 次,直至赔偿损失。
六、有客户或同行来厂参观时,相应的车间兼职卫生检查员必须提前做好卫生的巡查整改工作,有一项不合格考核20 元。
七、厂部综管员巡查督促,发现区域卫生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单,要求责任人限期整改,无故未限期整改的,一次罚款区域负责人10 元。督查不力,罚厂部综管员10 元/次。
附《文明卫生验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