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文献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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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独立董事治理相关文献综述整理
(一)董事会规模
关于董事会规模与信息披露质量之间的关系,研究人员有各种不同的结论。大部分学者研究发现董事会规模越大将会使信息披露水平更低,董事会规模小更利于成员之间相互协调,能减少成员用脚投票的风险,同时也能提高董事会的治理效率。Fama(1983)人数少的董事会不容易被总经理控制,能灵活行使监管职责,减少程序性损失;更有利于监管能及时发现舞弊行为并进行纠正,增加董事会的效率。Lipton和Lorsch(1992)认为,当董事会的规模超过10人时,这种规模较大的董事会弊端就会出现:首先是董事会变得缺乏效率。这是因为董事会内部成员之间的协调和沟通需要花费的成本已经超过董事会、成员所能带来的收益;第二是伴随着董事会成员的增加,意味着董事会控制权的零落分散,控制权分散的一个直接后果就是控制权极易花落他家———公司经理。Trick(1994)认为,董事会的结构是董事会真正发挥作用的基础,关系到公司的权力平衡问题,直接决定了董事会的绩效。Dechow(1995)同时绩效好的企业董事会的规模相对更小。Beasely(1995)研究认为,董事会规模大则财务造假的可能性更大,我国学者蔡宁(2003)通过实证研究得出相同的结论,并认为这种显著正相关关系是因为董事会规模变大后监督职能反而被减弱,杜兴强和温日光(2007)选择698家上市公司实证研究认为董事会规模大的公司更容易进行盈余管理,从而降低信息披露的水平。
部分学者通过研究发现,董事会规模与信息披露质量呈倒U型关系,程新生、王琦等(2008)认为,合理的董事会规模有利于信息披露质量的提髙,董事会的规模不合理,人员太多或者太少都会降低信息披露的质量,董事会规模与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呈倒U型关系。
还有一些学者认为董事会规模越大信息披露质量就越国内学者崔伟、陆正飞(2008)研究发现,国有控股公司的董事会规模与信息披露质量呈显著正相关关系。增加董事会的规模能提高董事会的治理效率,同时提高了信息披露的质量,另外董事会会议次数越多信息披露质量越低下胡明晖(2011),这主要是由于在我国
董事会会议的召开更多的是为了解决某种问题,是一种事后解决问题的机制,因此会议次数多说明公司存在问题多,伴随而来的信息披露质量就越低。
极小一部分学者认为二者之间没有显著相关关系。官保纲(2013)研究发现董事会人数与信息披露质量没有显著的相关性。
(二)董事会领导结构
Dechow和Sloan等(1996)对被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因会计信息披露违规的公司研究发现,董事长兼任总经理更容易导致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失真。崔学刚(2004)认为,独立董事的存在能使信息披露的透明度提高,但是在董事长和总经理由一人兼任时,其监督作用不能发生作用,陈德艳及钱光明(2011)研究发现,二职合一时会使董事长的实际权利利得到大幅增强,独立的监督变成自我监督,董事会独立性受到影响,导致管理层舞弊的风险增加,信息披露质量降低。LOriet.al.(2008)认为董事会的独立性影响信息披露的质量,独立性差的企业更有可能减少披露独立性、管理、监督等方面的信息。张洁梅(2013)发现当董事长和总经理为同一人时,监督者和被监督者二合一,作为总经理的董事长可能影响董事会监督作用的发挥,他可能为了实现自身利益而促使公司披露质量低下的信息。
(三)董事会功能
Hermalin和Weisbach(2001)指出董事会是用于解决内生于组织管理的代理问题的一种经济制度安排。虽然董事会的存在表面上是法律和管制要求的产物,但实际上其经济功能取决于它所要解决的组织问题。
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仲继银(2005)认为,我国股权结构层面的问题不可能通过独立董事来解决,独立董事的能力和动力都决定了它是不可能与大股东相抗衡的。国有股一股独大导致的公司治理不佳问题源于政府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问题,而不能寄希望于独立董事的引进而一朝解决。提高董事会质量也不仅仅是提高独立董事比例的问题,提高独立董事的比例只是提高董事会独立性和效率的手段之一。
宁向东(2005)认为,董事会是由市场诱导并演进出来的经济组织,它的中心任务就是要协调各种利益矛盾,并最有效率地对代理关系进行控制。
郭军和赵息(2015)以 2009 ~ 2012 年深市 A 股上市公司为样本,研究董事会治理特征的三方面———董事会独立性、团队异质性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设立时间对内部控制缺陷的影响。结果表明: 董事会独立性对内部控制缺陷影响不显著; 董事会团队异质性越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设立时间越长,内部控制缺陷存在的可能性越小。进一步地研究高管权力对董事会治理与内部控制缺陷之间关系的调节效应,结果发现高管权力能减弱董事会治理对内部控制缺陷存在可能性的降低作用。
(四)董事会稳定型
Charie(2002)从董事会成员变动与规模变化两方面研究董事会稳健性与公司绩效的关系,结果表明,公司绩效与董事会稳定性相互作用,绩效好的公司董事会变得更加的稳定,董事会稳定的公司其后期绩效改善更加明显。于东智、池国华(2004)以深沪两市共1160家公司为研究对象发现绩效水平高的公司董事会越稳定,以前年度董事会的稳定性会对当年的绩效产生影响,而当前年度的稳定性无法对未来年度的绩效作出解释。程新生(2008)研究认为董事会稳定的公司其自愿信息披露水平比董事会不稳定的披露水平高。郑智睿(2014)从理论与实证两方面分析董事长变更与公司绩效负相关。曾升科(2011)董事长变动会降低董事会对高管的监督,从而会影响到公司的绩效。一般来说,公司业绩不好的情况下,理性的董事可能为了自己声誉选择辞职,另外,公司业绩不好股东会会倾向于选择解聘董事,董事会不稳定将会加大公司的治理风险。
(四)独立董事
Beasley(1996)通过选取相同数量的涉及财务造假以及财务披露合法的公司进行研究,发现有外部董事的企业出现财务造假的可能性更低。刘立国、杜莹(2003)选取26家因为信息披露违规而被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企业作为实证研究对象,认为随着董事会中独立董事比例的提高,信息披露透明度就越高,Greand (2006)发现董事会中独立董事的比例能直接决定董事会的独立性,能够有效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