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大党章总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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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大到六大,先后制定和修改了五个党章。这五个党章都没有总纲部分,直到1945年七大党章才有了总纲部分。这是为什么呢?
对于这个问题,传统观点认为,由于二大决定加入共产国际,中共作为共产国际的一个支部,共产国际的纲领和组织原则同时是中共的纲领和组织原则。因此,中共党章无须再有总纲部分。直到七大召开,共产国际解散,中共才有了第一部有总纲部分的党章。这种观点有一定道理。
近年来有学者提出,二大到六大党章之所以没有总纲部分,主要有两个原因:第一,是共产国际不批准。中共二大决议加入共产国际后,曾想遵循共产国际的要求,在结合本国国情的基础上,制定一部自己的纲领。二大结束后,瞿秋白着手起草党的第一部正式党纲,后经陈独秀修改完成,即三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纲草案》,并报1924年6月共产国际第五次代表大会审定。但是,这个《草案》未获共产国际批准通过。米夫在1928年10月对此作出解释,认为这个草案不够成熟,在对中国革命性质、无产阶级基本任务、无产阶级领导权、土地制度等问题的认识上有明显缺陷。如果“靠这样的纲领,党不能生存”。这样,三大后历次党代会均未再讨论和制订新的纲领。第二,更深层次的原因是由于当时党不够成熟。“这时的党终究还是幼年的党,是在统一战线、武装斗争和党的建设三个基本问题上都没有经验的党,是对于中国的历史状况和社会状况、中国革命的特点、中国革命的规律都懂得不多的党,是对于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和中国革命的实践还没有完整的、统一的了解的党。”
在这种情况下,党不可能形成一个准确体现党的性质、宗旨、奋斗目标及实现这一目标的行动路线的纲领。因此,七大才制定和通过第一部有总纲的党章,对于经过革命斗争实践考验的、已经逐步走向成熟的中国共产党来说,是“水到渠成”的事情。
七大党章在前几部党章基础上作出突破,在党章中增加了总纲部分。总纲简要地阐明了党的性质和指导思想,中国革命的性质、动力、任务和特点,党领导中国革命的基本方针和必须具备的条件,还提出了反对右的和“左”的机会主义、批评和自我批评、群众路线和组织原则等问题。这实际上是党的基本纲领,也是整个党章的前提和总则。总纲反映了毛泽东建党思想的基本原理,为党的建设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总纲以下的党章部分,是党在组织制度方面的具体规定,二者密不可分。
在党的六届七中全会上,刘少奇对党章报告作了说明,提出党章总纲是党的基本纲领,作为党章的前提与组成部分,可以更加促进党内的一致。在七大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中,刘少奇进一步指出:“我们现在制订了党的总纲,加在党章前面。这就是我们党的基本纲领。这也是党章的组成部分,是党章的前提和总则。因此,凡是党员,都必须承认这个总纲,并以这个总纲作为自己一切活动的准则。我们党有了这个总纲,将更加促进全党的团结与统一。这个总纲,是概括我们党二十四年斗争的经验,并吸收了世界工人运动中最好的经验,也即是概括我党领袖毛泽东同志的思想而制订的。它用简要的文字,说明了我们党的性质与理论;说明了中国革命的性质、动力、任务和特点,以及我们党在中国革命中的基本方
针和我们党所必需具备的条件;还说到了在我们党内不能容许机会主义存在;说到了党内的自我批评,党的群众路线和党的组织原则等。”
总之,党的纲领是党公开树立的一面旗帜,“对于政党的团结一致、始终一贯的活动有重大的意义”,为党的自身建设规定了统一的奋斗目标和基本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