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永登县勘察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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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详勘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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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西安
目录
1 前言 (1)
1.1 工程概况 (1)
1.2 勘察目的 (2)
1.3 勘察工作依据 (2)
1.4 勘察方法及完成工作量 (3)
1.4.1勘察方法 (3)
1.4.2完成工作量 (5)
2 场地工程地质条件 (5)
2.1 地形、地貌 (5)
2.2 地层岩性 (6)
2.3 地下水 (7)
2.4 不良地质作用 (7)
3 场地地震效应 (8)
3.1 建筑场地类别 (8)
3.2 抗震地段的划分 (8)
3.3 抗震设防参数 (8)
3.4 地震液化 (9)
4 场地岩土工程评价 (9)
4.1 地基土的物理力学性质 (9)
4.1.1 土的常规试验 (9)
4.1.2 直接(固结快剪)剪切 (11)
4.1.3 颗粒分析试验 (11)
4.2 原位测试成果 (11)
4.2.1 标准贯入实验 (11)
4.2.2 重型动力触探 (12)
4.3黄土湿陷性评价 (12)
4.3.1 场地湿陷类型 (12)
4.3.2 地基湿陷等级 (13)
4.4 场地水、土的腐蚀性评价 (14)
4.5 岩土工程评价 (14)
4.6 地基土承载力特征值及变形参数 (14)
5 地基基础方案 (15)
5.1 换填垫层 (15)
5.2 挤密桩复合地基 (15)
5.3 地基试验与检测 (16)
6 施工中的岩土工程问题 (16)
6.1 基坑开挖及支护 (16)
6.2 普探与验槽 (16)
6.3 基坑回填 (16)
7 结论与建议 (17)
附件建(构)筑物地基岩土工程勘察任务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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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1 前言
受*****的委托,我院承担了其拟建的******详勘阶段的岩土工程勘察工作,为施工图设计提供依据。建设方提供“岩土工程勘察任务委托书”及“建筑物平面布置图”。
1.1 工程概况
根据岩土工程勘察技术要求、建筑物平面布置图及建设单位要求,拟建建筑物主要参数见表1.1。
拟建建筑物概况表1.1
按《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 50025-2004)的划分标准,拟建建筑物属丙类建筑。
按《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11)的划分标准,根据地基复杂程度,建筑物规模和功能特征以及由于地基问题可能造成建筑物破坏或影响正常使作的程度,拟建建筑物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丙级。
依据《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2008),拟建建筑物属标准设防类,简称丙类。
按《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2001)(2009年版)的岩土工
程勘察分级规定,根据工程规模和特征可划分为二级工程;根据场地复杂程度,可划分为二级场地(中等复杂场地);根据地基的复杂程度,可划为二级地基(中等复杂地基);岩土工程勘察等级为乙级。
1.2 勘察目的
根据建设方提供的“建(构)筑物地基岩土工程勘察任务委托书”及现行规范的有关规定,本次岩土工程勘察主要目的如下:
1)查明拟建场地及其周围有无影响工程建设的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评价场地稳定性和建筑适宜性;
2)查明建筑场地内的岩土类型、深度、分布、工程特性,分析评价场地的稳定性、地层分布特征和承载力;
3)查明场地内黄土的湿陷类型及地基湿陷等级;
4)查明场地内地下水埋藏条件和对工程建设的影响;
5)评价场地内地基土及地下水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
6)提供各层地基土承载力特征值及变形参数;
7)评价场地的地震效应,提供建筑场地类别及抗震设防有关动参数;
8)评价建筑物地基处理方案,提供经济合理的地基处理方案建议;
9)提供深基坑开挖所需的设计参数和基坑支护降水方案建议。
1.3 勘察工作依据
本次勘察工作主要遵循以下规范、规程及技术文件:
1)《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2001)(2009年版);
2)《岩土工程勘察规范》(DB62/T25-3063-2012);
3)《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 50025-2004);
4)《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11);
5)《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
6)《建筑抗震设计规程》(DB62/T25-3055-2011);
7)《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2008);
8)《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 18306-2015)
9)《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 50330-2013);
10)《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 50123-1999);
11)《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 79-2012);
12)《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 94-2008);
13)《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 120-2012);
14)《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基坑工程安全技术规程》(JGJ 167-2009);
15)《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住建部2010年版);
16)《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编制标准》(1998);
17)设计单位提供的“建筑物总平面布置图”;
18)设计单位提供的“建(构)筑物地基岩土工程勘察任务委托书”;
1.4 勘察方法及完成工作量
1.4.1勘察方法
本次勘察采用地面调查和钻探、井探、现场原位测试及室内土工试验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勘探点沿拟建建筑物周边、角点及网格线布置(详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