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沂源县城区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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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沂源县城区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方案
一、招生审核对象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六周岁(2014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以身份证号为准);初一年级招生对象为2020年小学五年级毕业生。
二、统计、审查范围及时间安排:
1、学校(幼儿园)范围:实验小学、第二实验小学、沂河源学校、鲁阳小学、荆山路小学、振兴路小学、南麻中心小学、鲁山路小学、新城路小学在籍在读的五年级毕业生和城区幼儿园(含注册民办园)年满六周岁的幼儿。
2、不予登记范围:
(1)幼儿园:2014年8月31日之后出生的幼儿不在登记范围之内,不予登记,请各幼儿园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2)小学毕业生:河湖中学片区的村民子女不在登记范围之内;沂源四中片的悦庄片村民子女不在登记范围,不予登记,相关学生直接到河湖中学、沂源四中报名。
(3)非城区户口,在城区纯租房者(不符合进城经商或进城务工条件)不符合在城区就读的,不在登记审核范围之内,不予登记。
4、学校初审时间:5月27日--31日
教体局复审时间:见附件日程安排
三、审核方式
审核分三步进行:
第一步,由毕业小学、幼儿园进行初审;
第二步,由沂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对学生家长提报的房产信息进行审核;
第三步,由县教体局进行复审。对在复审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登记条件和有较多假材料的班级发回毕业学校重新审理,对不认真初审的学校(幼儿园)进行通报。
(一)学校初审
1.收交证件
第一类:①户口本、房产证两证齐全,学生父母为房屋产权人者需提供:户口本、房产证、
结婚证(户口与房产证体现不出父母(子女)关系时需提供);
第二类:②已购房实际入住但房产证未办理者,需提供:户口本、购房合同及购房单据、有线电视、暖气、燃气及水电单据等入住材料;
第三类:③全家(父亲、母亲、学生)在本县确无自己住房,户口在学生祖父、祖母或外祖父、外祖母处并与其长期同住的。需提供:户口本,祖父、祖母或外祖父、外祖母房产证。
第四类:④学生父母无产权房,进城经商者需提供:户口本、营业执照(一年以上)、居住单据;
特别说明:进城经商人员需在统计表中注明进城经商的时间(以营业执照注册的时间为准),班主任需到经商处实地查看。
第五类:⑤学生父母无产权房,进城务工者需提供:户口本、与用工单位签订的由人社局备案的劳务合同或花名册、五险手册(一年以上)、居住单据;
特别说明:进城务工人员需在统计表中注明进城务工的时间(以养老保险手册登记起始时间为准)。
第六类:⑥城区片区村民提供:户口本;户口已迁出本村或已购房,实际已不在本村居住,需按以上相关类别提报材料。
另外,幼儿园大班除提供以上相关材料外,还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
2.局属学校单独上报。
(二)沂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房产信息。
学生家长如实填写毕业生基本情况登记表中的所有数据,由沂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审核。
(三)县教体局复审
根据日程安排(见附件),学校(幼儿园)将相关证件、学籍卡片及转学证明(小学)与基本情况登记表中学生顺序排列一致,到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复审。
四、学校(幼儿园)上报材料及说明
1、《2020年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毕业生基本情况登记表》。登记表一式2份,一份复审时审核记录使用,一份学校存档,登记表统一用8开(B4)纸张打印,每张最多登记25人。
各班学生登记顺序:(1)有房产证的〉(2)有购房未办理房产证的〉(3)家长确无自己住房,且学生户口与学生祖父、祖母或外祖父、外祖母在一个户口本并与其长期同住〉(4)
进城经商的〉(5)进城务工的〉(6)城区片区村民
基本情况登记表填写说明:
⑴学生、父母姓名:与户口本上的姓名一致;
⑵学生、父母身份证号:身份证号须与户口簿身份证号完全一致。
⑶家庭详细地址:
①家庭住址按照房产证(购房合同)上的地址填写,在填写房产证上地址的基础上,如果地址不明确的,要具体到门牌号,如“**小区3-2-501”。无产权房的按实际居住地填写.
②特别强调:南麻二村(要注明荆山西路南或北)、振兴路(南或北)、县政府东兴利街(东或西)、健康路(东或西及其具体位置)、鲁山路(军民路东或西)、军民路(东或西)、荆山西路(南或北)、瑞阳大道(东或西)、沙岭路(东或西)人民路(南或北)等路段的具体位置需单独标注。
(4)进城经商起始时间:以营业执照注册时间为准填写。
(5)进城务工起始时间:以养老保险手册登记时间为准填写。
2、户口簿
省内户口簿须有索引页,并将索引页统一放在户口簿首页。外省户口如果是线装户口本不用单独的索引页.
3、其它材料
进城经商:营业执照上经营地点不明、不准确的,要注明详细位置(具体到街、门牌号、店名是什么),否则不予认可。经营或兼营食品的,还需提供《卫生许可证》。进城经商子女各学校、幼儿园要组织人员逐一入店核实。
五、注意事项及要求:
1、凡有自有住房(有房产证或购房并已入住的)不得以经商租房类,务工租房类、爷爷奶奶房类填报,只能按房产实有信息填报。对弄虚作假、改动户口、制造假户口、假房产证、出具假证明或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分配资格,符合在城区就读条件的,待招生结束后,按调剂生处理。
2、学校、幼儿园以班级为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各学校要一次性收齐,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审查。不接收家长单独上交的审验材料;
3、每名学生的材料装一袋,顺序与《登记表》顺序相同。复审时提交的所有档案材料单
独复印一份存档。
4、各学校、幼儿园要召开班主任会。学校要先对班主任进行培训,让班主任明确审查办法,需要收交的材料,注意事项等,让班主任做明白人。
5、召开家长会、发放电子明白纸。通过召开线上家长会、发放电子明白纸的办法,向家长说明应提供的材料,以保证收交材料真实、准确、具体、及时。
6、购买个人住房:须办理过户手续,否则不予认可。
购买小产权房:当片区学生超出招生计划时,按调剂生调剂入学。
进城经商租房、进城务工租房:当片区学生超出招生计划时,按调剂生调剂入学。
7、河湖中学片区学生,由南麻教体办负责通知并具体安排相关学生报到。
8、在建、待建、未入住小区不在当年划片招生范围。
附件1.资格复审日程安排表
2.2020年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毕业生基本情况登记表
附件1、资格复审日程安排表
6月1日(星期一)
上午:实验小学8(8:00-12:00)
下午:振兴路小学5(1:30-3:30);实验小学2(3:30-5:00)
鲁阳小学1(3:30)
6月2日(星期二)
上午:荆山路小学5(8:00-10:00);新城路小学2(10:00-12:00)金色摇篮幼儿园1(10:00)
下午:沂河源学校小学部7(1:30-5:00);星河蓝湾幼儿园1(4:00)
6月3日(星期三)
上午:鲁山路小学4(8:00-10:00);第二实验小学4(10:00-12:00)
下午: 南麻中心小学4(1:30-3:30)振兴路幼儿园2、新城路幼儿园2(3:3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