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标准版

公司章程标准版
公司章程标准版

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二方共同出资,设立,(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

准。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

第三条公司名称:

第四条公司住所: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信息、计算机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研发、设计、销售;企业管理、商务信息、财务、电子商务信息咨询;商务会展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业务流程外包;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知识流程外包(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国内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房地产事务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期限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股东的姓名(名称)、认缴及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期限、出资方式如下:

单位:万元

#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八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第九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一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

定期会议按每年12月底定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监事提议

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执行董事主持。

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

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三条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

过。

第十四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由担任。执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十五条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议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审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

(十一)其他职权

第十六条公司设一名经理,由担任,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的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经理列席执行董事主持的会议;

(八)执行董事授予其他职权。

第十七条公司设监事一人,由担任,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十八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执行董事不履行本法规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诉讼;(七)其他职权。

监事可以列席执行董事主持的会议。

第六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九条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期三年,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七章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

第二十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

第二十一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

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

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

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

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二条公司的营业期限30年,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三)股东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决议解散;

·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消;

(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一式三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一份。

全体股东亲笔签字、盖公章:

$

2018年4月2日^

股东会决议

时间: 2018年4月2日

地点:公司办公室

参加股东:全体股东

经股东会研究决定,同意成立,一致通过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选举产生了执行董事由担任,监事由担任,经理由担任。

二、选举产生了法定代表人由担任。

三、股东出资情况:

单位:万元

五、其他有关问题按《公司章程》办理

全体股东签字:

2018年4月2日

干货起草、修改公司章程的注意要点汇总

干货起草、修改公司章程的注意要点汇总 活着的法律 一、公司章程可自由约定的内容 1、公司对投资或者担保总额或单项投资或担保的数额加以限定 《公司法》第16 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 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 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2、股东会议(包括定期和不定期)召开的通知时间 《公司法》第42 条: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 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3、股东会表决权 《公司法》第43 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 除外。 4、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 《公司法》第45条: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 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5、对公司经理职权的规定 《公司法》第50条: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公司章程对

经理职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执行董事的职权 《公司法》第51 条: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 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7、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公司法》第72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8、继承股东资格 《公司法》第76 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 有规定的除外。 9、有限责任公司向股东递交财务会计报告的期限 《公司法》第166 条:有限责任公司应当依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将财务会计报告送交各股东。 10、股份有限公司对税后利润的分配 《公司法》第167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 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11、公司解散的事由 公司法》第181 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

最新公司章程范本

最新公司章程范本 公司相当一部小型的宪法,载明了公司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准则,那么,下面是特地为大家整理收集的最新公司章程范本,供大家阅读参考。 最新公司章程范本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行为,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律,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

第三条公司住所: 第四条公司由共同投资组建。 第五条公司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法人资格,公司经营期限为年。 第六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公司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的监督。 第八条公司宗旨:

第九条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经理均具有约束力。 第十条本章程经全体股东讨论通过,在公司注册后生效。 第二章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十一条本公司经营范围: (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十二条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 股东甲: 股东乙: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股东享有的权利 1、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2、有选举和被选举执行董事、监事权; 3、查阅股东和财务会计权;

4、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分取红利; 5、依法转让出资,优先购买公司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6、优先认购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7、公司终止后,依法取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第十五条股东负有的义务 1、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2、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

公司章程修改草案

公司章程修改草案

关于<公司章程>修改草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和中国证监会、国家经贸委联合 下发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为了规范公司的治理结构,依法治企,现对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经过的<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重新修改,修改内容如下: 一、章程原第一章第十一条修改如下: "本章程所称其它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裁、董 事会秘书、总会计师、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裁助理"。二、章程原第四章第三十一条修改如下: "公司股东为依法持有公司股份的人。公司股东享有平 等地位,股东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享有平等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公司应特别关注对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quot; 三、章程原第四章第三十五条修改、补充如下: 修改:"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公司应依法保障股东充 分行使其合法权利:"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合法 权利;" 补充:"(九)对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重大事项享有知情权和参与权。"

四、章程原第四章第三十七条修改如下: "股东有权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经过民事诉讼或其它法律手段保护其合法权利。 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侵犯股东合法权益,股东有权依法提起要求停止上述违法行为或侵害行为的诉讼。 董事、监事、经理执行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股东有权要求公司依法提起要求赔偿的诉讼。" 五、章程原第四章第三十九条后增加一条,条款依次顺延: "公司的资产属于公司所有,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股东及其关联方以各种形式占用或转移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它资源。公司不得为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 六、删除章程原第四章第四十条。 七、章程原第四章增加第二节"控股股东",含章程原第四十一条,并增加九条,原第二节"股东大会"顺延为第三节。第二节内容如下: 1、控股股东应支持公司深化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转换经营管理机制,建立管理人员竞聘上岗、能上能下,职工择优录用、能进能出,收入分配能增能减、有效激励的各项制度。 2、控股股东对公司及其它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

公司章程中可以自由约定的事项有哪些

公司章程中可以自由约定的事项有哪 些

公司章程中能够自由约定的事项有哪些? ( -01-11 16:59:17) 转载▼ 分类:政策法规 标签: 杂谈 公司章程的制定上,许多内容都能够由公司自行决定。例如,公司能够对股东会表决制度、股东分取红利、公司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公司治理结构、股权转让、公司对外投资硷司担保等方面进行自主规定。为了便于了解这些自行决定的内容,分别叙述如下: 《公司法》第12条授权,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法》第13条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能够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原《公司法》规定只能由董事长担任,而现在则是能够由她们其中的一人担任。《公司法》第16条授权,公司向其它企业投资或者为她人提供担保,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而且公司章程能够对投资或担保的总额和数额作出限制。《公司法》第38条第(11)项授权,公司章程能够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享有公司法规定以外的职权。 《公司法》第42条授权,公司章程能够另行约定股东会会议的通知时间。

《公司法》第43条授权,公司章程呵以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表决权的行使方式。 《公司法》笫44条授权,公司章程能够在法定规定的范围之外,规定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公司法》第45条授权,公司章程能够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 《公司法》第47条授权,公司章程能够规定董事会法定以外的职权。 《公司法》第49条授权,公司章程能够在法定范围之外,规定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公司法>第54条和第56条授权,公司章程能够在法定范围之外,规定监事会的职权、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公司法》第72条授权,公司章程能够另行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问题。 《公司法》第75条授权,公司章程能够规定公司的营业期限和公司的章程。 《公司法》第76条规定,公司章程能够另行规定股东资格的继承问题。 《公司法》第84条授权,公司章程能够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认购股权的相关事宜。

2020年公司章程简单版

公司章程(简单版) 要点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比较通用简单的版本。 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制定本章程。 第2条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 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3条公司依法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取得法人资格、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4条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 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5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 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6条公司名称:有限公司 第7条公司住所: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8条经营范围: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9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元,实收资本:人民币元 第10条股东名称(姓名)、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出资比例、持股比例 转出出转/出资数出资/资资受让额(比例股东姓名或名称受持股比例方时 比例万元)(%)让式间(%)方 其受让货他 % 股币有限公司东货转让 % 币 货转让% 有限公司币货转让 % 币有限公司 /转00% 100 合计 1 受让 第11条公司成立后,本公司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置备股东名册。公司增加或减少注 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三分之二以上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

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12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12.1 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12.2 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12.3 选举(委派)和被选举、更换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 12.4 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权并转让; 12.5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12.6 股东按照认缴的出资额行使股东权利、分取红利; 12.7 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认缴的出资比例继续认缴出资; 12.8 公司终止后,依法按照认缴的出资比例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12.9 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12.10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公司股东会的表决权的行使,以认缴的出资比例进行。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第13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13.1 遵守公司章程; 13.2 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13.3 不按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13.4 股东不得抽离出资; 13.5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六章股东转让出资 第14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第15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16条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另新入股东不得参与公司管理。 第17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永久存续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参考范文

永久存续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参考范文 依据《 *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___等___方(人)共同出资,设立___有限责任公司,并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___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住所:___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略) 第三章公司资本 第四条公司资本:___万元人民币 公司增加或减少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持有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公司减少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

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公司变更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额 第五条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 (股东姓名、出费方式、出资额) 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一)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二)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或监事会成员;

(四)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 (五)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六)优先购买公司新增的资本; (七)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八)其他权利。 第八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公司章程; (二)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三)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 (四)在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六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九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资。 第十条股东转让出资由股东讨论通过。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第十一条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七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修改公司章程所需程序

公司修改《章程》所需进行的程序 目录 一、公司董事会成员变更程序。 二、公司修改《章程》所需进行的程序。 三、公司章程修改的法律限制。 四、浅议新《公司法》规范下的公司章程。 五、公司章程的特征。 六、公司章程的性质。 七、新《公司法》规范下制定或修改公司章程应注意的问题。 八、新《公司法》:公司章程的修改。 九、新《公司法》:让更多人当老板。 十、新《公司法》:“八大改动”新鲜亮相。 十一、附件:新《公司法》全文。

一、公司董事会成员变更程序: 公司董事会成员的变更有二种类型: 第一种:董事会成员变更,其产生程序或人数与公司合同和章程有关规定一致的,应当自董事会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并提交下列材料: 1、公司董事会决议。 2、《公司董事变动备案表》。 3、新任董事的委派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或护照复印件; 4、加盖原工商登记机关档案室专用章的公司章程及董事会成员名单复印件。 第二种:董事会成员变更,其产生程序或人数与公司合同和章程有关条款规定不一致的,应当自董事会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经原审批机关批准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公司董事会决议; 3、原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4、合同、章程修改对照表 5、新一届《董事会成员名单》;

6、经委派方签字盖章的新任董事委派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或护照复印件; 7、加盖原工商登记机关档案专用章的公司章程及董事会成员名单复印件; 8、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9、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二、公司修改《章程》所需进行的程序: 1、由公司董事会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提出章程修改草案。 2、股东会对章程修改条款进行表决。有限责任公司修改公司章程,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修改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需要审批的事项时,报政府主管机关批准。如股份有限公司为注册资本而发行新股时,必须向国务院授权的部门省级人民政府申请批准;属于向社会公开募集的,须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 4、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需要登记事项的,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办理变更登记;未涉及登记事项,送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5、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需要公告事项的,应依法进行公告。如公司发行新股募足股款后,必须依法定或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进行公告。

公司章程 (增资 后)

公司章程 第1条总则 1.1 简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 由(“初始股东”)、公司(“”或“投资方股东”)共同出资,设立公司(“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为本章程之目的,初始股东与投资方股东合称为“各方”。未在本章程中另行定义的所有定义词具有2016年月日投资方股东、初始股东与公司共同签订的《增资协议》(“《增资协议》”)中赋予该等术语的含义。 1.2 法律效力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2条公司名称和住所 2.1 公司名称 公司的名称为:公司 2.2 公司住所 公司的法定地址为: 第3条公司经营范围 公司的经营范围是“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技术转让;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教育咨询(不含出国留学咨询及中介服务);企业策划;公共关系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承办展览展示活动。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 动。)。 第4条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4.1 公司的法律地位 公司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后,依法取得中国法律下的法人资格。 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督。 4.2 公司注册资本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 4.3 公司的股东 股东的姓名(名称)、认缴及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下: 4.4 出资证明书 公司应按照《公司法》及《增资协议》的规定向各方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由公司盖章,并载明下列事项:

公司章程的几个重点

公司章程的几个重点 出资比例及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经营决策权 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的召开地点 年度经营计划的审批 退出计划(撤资条款) 财务总监的聘用 补充说明: 1、公司章程使公司受约束。 公司章程是公司组织与行为的基本准则,公司必须遵守并执行公司章程。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对股东负有义务。因此,一旦公司侵犯股东的权利与利益,股东可以依照公司章程对公司提起诉讼。 2、公司章程使股东受约束 公司章程是公司的自治规章,每一个股东,无论是参与公司初始章程制订的股东,还是以后因认购或受让公司股份而加入公司的股东,公司章程对其均产生契约的约束力,股东必须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对公司负有义务。股东违反这一义务,公司可以依据公司章程对其提出诉讼。但应当注意的是,股东只是以股东成员身份受到公司约束,如果股东是以其他的身份与公司发生关系,则公司不能依据公司章程对股东主张权利。 3、公司章程使股东相互之间受约束。 公司章程一般被视为已构成股东之间的契约关系,使股东相互之间负有义务,因此,如果一个股东的权利因另一个股东违反公司章程规定的个人义务而受到侵犯,则该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对另一个提出权利请求。但应当注意,股东提出权利请求的依据应当是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股东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如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转让出资的优先购买权,而不是股东与公司之间权利义务关系。如果股东违反对公司的义务而使公司的利益受到侵害,则其他股东不能对股东直接提出权利请求,而只能通过公司或以公司的名义进行。

4、公司章程使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受约束。 作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监事、经理对公司负有诚信义务,因此,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违反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公司可以依据公司章程对其提出诉讼。然而,董事、监事、经理是否对股东直接负有诚信义务,则法无定论。一般认为,董事等的义务是对公司而非直接对股东的义务。因此,在一般情形下,股东不能对董事等直接起诉。但各国立法或司法判例在确定上述一般原则的同时,也承认某些例外情形。当公司董事等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违反公司章程的职责使股东的利益受到直接侵害时,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对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等提出权利主张。有的国家的法律对董事、股东的某些直接责任作了规定,如日本《商法》第166条第(3)款中专门规定了董事对包括股东在内的第三者的责任;董事在执行其职务有恶意或重大过失时,该董事对第三者亦承担损害赔偿的连带责任。我国《公司法》没有规定董事对第三者的责任问题,也没有规定股东的代表诉讼。但《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中,为了适应境外上市的需要,与境外上市地国家的有关法律相协调,规定了股东依据公司章程对董事的直接的诉讼权利。该《必备条款》第7条还将公司章程的效力扩大至除董事、监事、经理以外的其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即公司的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规定:“公司章程对公司及其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有约束力;前述人员可以依据公司章程提出与公司事宜有关的权利主张。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章程的制定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股东共同制定,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由股东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修改公司章程,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必须载明下列事项:公司名称和住所;公司经营范围;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和名称;股东的权利和义务;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公司机构的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应载明下列主要事项:公司名称和住所;公司经营范围;公司设立方式;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发起人和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股东的权利和义务;董事会的组成、职权、任期和议事规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监事会的组成、职权、任期和议事规则;公司利润分配方法;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股东大会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由发起人制定,经出席创立大会的认股人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修改公司章程,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章程缺少上述必备事项或章程内容违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公司登记机关应要求申请人进行修改;申请人拒绝修改的,应驳回公司登记申请。 公司章程的修改

有限公司章程参考范本

有限公司章程 为适应社会主义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特制订并签署本章程。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 第二条公司住所: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并做出决议。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设立有限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做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公司变

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 第五条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 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⑴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⑵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⑶选举和被选举为执行董事或监事;⑷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⑸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⑹优先购买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⑺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⑻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 第八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⑴遵守公司章程;⑵缴纳所认缴的出资;⑶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⑷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第六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九条股东之间可以互相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资。 第十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

公司章程修正案及修订本模板精

公司章程修正案及修订本模板精 1 2020年4月19日

2 2020年4月19日 注意:此为格式样本,仅作参考,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斜体文字为解释语言,不要打印。(版本1:适用于2人以2人以上公司) 永康市XXX 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20XX 年X 月X 日修改) 经公司全体股东讨论,一致同意对公司章程第X 章第X 条作如下修 改: 原公司章程内容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内容 第X 条 本公司经营范围为:XXX (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X 条 本公司经营范围为:XXX (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按实际情况填写) 永康市XXX 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XX年X月X日 永康市xxx有限公司章程(20XX年X月X日修订) 第1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 程。 第二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 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条公司的经营期限为20年。第四条公司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 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督。第五条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均具有约束力。 3 2020年4月19日

第六条本章程由全体股东共同订立,在公司股东会决议经过后生 效。 第2章公司的名称和住所第七条公司名称:永康市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八条公司住所: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X镇(街道)X村X路X 号。 第三章公司的经营范围第九条本公司经营范围为:XXX、XXX制造、加工、销售(以公司登 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十条本公司注册资本为XX万元。 公司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股东能够用货币出资,也能够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能够用货币估价并能够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出资。 4 2020年4月19日

公司章程_参考样本)

珠海兴业新能源科技尼日利亚 有限公司 Zhuhai Singyes Renewable Ener g y Technology Nigerina Co.,Ltd FZE 章 程 regulations 2011年 1 月 20日

珠海兴业新能源科技尼日利亚 有限公司章程 Zhuhai Singyes Renewable Ener g y Technology Nigerina Co.,Ltd FZE regulations 本公司是依照尼日利亚联邦共和国《公司和相关事务法令》及《尼日利亚广东-奥贡自由贸易区》相关政策设立的公共责任有限公司。为规范本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的正当权益,根据尼日利亚联邦共和国《公司和相关事务法令》及《尼日利亚广东-奥贡自由贸易区》相关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本章程为本公司行为准则,公司全体股东和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Our company is the commonality responsibility Limited company ,that sets up in accordance with the Federal Republic of Nigeria of《Corporation And Business statute》 and 《Nigeria and Guangdong -Augu Free-trade zone》 relevant policy . For consummate organization of regulation and policy, protect shareholder's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according to 《Corporation and business statute》and 《Nigeria and Guangdong - Augu Free-trade zone》 relevant policy constitutes this regulation, which is our company standard of conduct, and all shareholder and personnel must observe it strictly. 第一条:公司名称和住所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company name and address 1.公司名称:珠海兴业新能源科技尼日利亚有限公司(中文名) (1).Company name :Zhuhai Singyes Renewable Ener g y Technology Nigerina Co.,Ltd FZE ( english name) 2.公司住所:尼日利亚奥贡-广东自由贸易区内。 (2). company address: Ogun Guangdong free-trade zone, Nigeria 第二条:公司经营范围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corporation scope of management 太阳能电池组件、太阳能电站、太阳能户用电源、太阳能水泵、太阳能海水淡化系统、太阳能生态屋、太阳能路灯照明系统、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太阳能路灯

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范本

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范本 *************公司 股东会决议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年**月**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主持,全体股东参加了会议,经全体股东研究决定: 一、修改公司章程第*章第*条(详见公司章程修正案) 二、*******************变更为: **************************************************************************************************************** ************* 上述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效并核准登记之日生效。 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年**月**日 *************公司 公司章程修正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于*****年**月**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主持,全体股东参加了会议。 经全体股东研究决定同意公司第**章第**条****修改为: ****************************************************************************************************************。 全体股东签字: ****年**月**日

XXXX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第[X]届第[X]次股东会 时间:年月日 地点: 股东参加人员:XXX、XXX、XXX 主持人:XXX 记录人:XXXX 应到会股东X人,实际到会股东X人,代表额数100%,会议以当面方式通知股东到会参加会议。全体股东经过讨论,会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同意增加新股东XX先生(女士),同意XX先生(女士)全部转让所持有股份。 二、同意XX先生(女士)将XXXXX有限公司X%的股份转让给同意XX先生(女士)。 三、同意公司法定代表人由XX先生(女士)变更为XX先生(女士) 四、同意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经营范围变更前内容:XXXX 经营范围变更后内容:XXXX 五、同意变更本公司章程。 六、本决议经到会股东签字(盖章)后生效。 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X X X有限公司 年月日 (注:范文素材和资料部分来自网络,供参考。只是收取少量整理收集费用,请预览后才下载,期待你的好评与关注)

规章制度公司章程修正案范本

三一文库(https://www.360docs.net/doc/c912073275.html,)/公文写作/规章制度 公司章程修正案范本 公司章程是公司活动的依据。公司是否修改自己的章程,法律规定由公司自己决定。公司修改章程也是一种民事活动,要依法进行,修改程序要合法,修改内容更要符合法律规定。否则,公司登记机关不予登记。以下是由收集整理的公司章程修正案范本,欢迎参考。 公司章程修正案范本一 根据本公司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第_______次股东会决议,本公司决定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增加股东和注册资本,改变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特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一、章程第一章第二条原为:公司在______________工商局登记注册,注册名称为:______________公司。 现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章程第二章第五条原为:公司注册资本为 ______________万元。

现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章程第三章第七条原为:公司股东共二人,分别为 _______。 现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章程第二章第六条原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全体股签字盖章:xxxxx xxxx年xx月xx日 注意事项: 1.本范本适用于有限公司(不含国有独资公司)的变更登记。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公司章程修正案,不涉及的不需提交;如涉及的事项或内容较多,可提交修改后的公司新章程(但应经股东签署)。 2.登记事项系指《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的事项,如经营范围等。 3.应将修改前后的整条条文内容完整写出,不得只摘写条文中部分内容。

法人独资有限公司章程参考范本

法人独资有限公司章程 *****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股东 *** 出资设立****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于年月日制订并签署本章程。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 ******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条公司住所:*** 市 **** 路 *** 号。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参照国家《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自行填写)。 第四条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该出资需未设定任何担保、质押或抵押,已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并经评估作价。 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六条公司实收资本:人民币万元。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于公司设立登记前一次性全部到资。 第七条公司增加注册资本,股东应当自足额缴纳出资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公司以法定公积金转增为注册资本的,公司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章股东的名称、住所 第八条股东的名称、住所如下: 股东: ******; 住所: *** 市 *** 路 *** 号。 营业执照注册号: ******* 。 第五章公司类型 第九条公司类型:有限公司(法人独资)。 第十条公司变更类型的,应当按照拟变更的公司类型的设立条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有关文件。 第六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十一条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股东 ****,以货币出资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100%,

修改公司章程修正案范本

企业内部章程系列 修改公司章程修正案范例(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83876修改公司章程修正案范例 Examples of amendments to the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说明:为规定公司的组织和活动基本准则,并通过所有股东共同一致认可,从而提升公司的经营和管理效率,特此制定。 修改公司章程修正案[1] xxxxxxxxxxx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经全体股东协商一致,同意修改公司章程,内容如下: 一、原章程第二章第三条现修改为:公司经营范围:其他印刷(电脑制版),营销策划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 法定代表人签名: 20xx年6月2日 修改公司章程修正案[2] 根据本公司x年x月x日第x次股东会决议,本公司决定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增加股东和注册资本,改变法定代表人、(x)、(x),特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一、章程第一章第二条原为:“公司在xx工商局登记注

册,注册名称为:xx公司。” 现改为:xxxxx。 二、章程第二章第五条原为:“公司注册资本为xx万元。” 现改为:xxxxx。 三、章程第三章第七条原为:“公司股东共二人,分别为x”。 现改为:xxxxx 四、章程第二章第六条原为:“xxxx”。 现改为:xxxxx。 全体股签字盖章:x xx年x月x日 修改公司章程修正案[3] xxxxxxxx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时间:20xx年6月2日 地点:本公司会议室 内容:经全体股东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决议: 1、通过公司章程修正案。 2、同意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其他印刷(电脑制版),营

公司章程参考范本

公司章程参考范本 公司章程参考范本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行为,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律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事情,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 第三条公司住宅: 第四条公司由共同投资组建。 第五条公司依法在______工商行政治理局登记注册,取得法人资格,公司经营期限为______年。 第六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公司坚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同意政府有关的监督。 第八条公司宗旨: 第九条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经理均具有约束力。 第十条本章程经全体股东讨论经过,在公司注册后生效。 第二章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十一条本公司经营范围: (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十二条本公司注册资本为______万元人民币。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 股东甲:______ 股东乙:______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股东享有的权利 1、依照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2、有选举和被选举执行董事、监事权; 3、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权; 4、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分取红利; 5、依法转让出资,优先购买公司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6、优先认购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7、公司终止后,依法取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第十五条股东负有的义务 1、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2、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 3、办理公司注册登记后,别得抽回出资; 4、遵守公司章程规定。 第六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第十六条本公司股东出资事情如下: 股东甲:______,以______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万元整,占注册资本的______%。 股东乙:______,以______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万元整,占注册资本的

公司法要点(全)

公司法复习要点 1、公司及其责任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公司成立日期: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3、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4、分公司和子公司: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5、公司对外投资: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6、【公司章程】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7、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8、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9、【注册资本】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