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中可以自由约定的事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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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这样设计让你拥有公司绝对控制权

公司章程这样设计让你拥有公司绝对控制权

公司章程这样设计让你拥有公司绝对控制权!公司章程,是指公司依法制定的、规定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经营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的基本文件,也是公司必备的规定公司组织及活动基本规则的书面文件。

公司自治是现代法治的一项原则,法律赋予股东通过公司章程自主决定公司的诸多事项,运用法律赋予的章程自主约定事项,是股东实现公司治理目标的重要方式。

公司章程这样设计让你拥有公司绝对控制权!(值得收藏)(一)法定代表人《公司法》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

分析: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能直接、当然代表公司进行各项活动。

法定代表人本身理论上主要是一种虚职,其身后的身份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才是实权人物。

法定代表人纯粹是为能有一个代表公司的人。

在一般行业公司,可以考虑由董事长担任法定代表人。

而总经理,现在大多采用聘任的职业经理,一般属于“外人”,对其人品的信任是一个前提。

建议在一些特种行业,特别是常有安全风险的企业可以考虑约定由总经理担任法定代表人。

(二)注册资本和出资《公司法》第二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三)公司注册资本;(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分析:根据现行《公司法》,除有特殊限制的主体外,公司注册资本采取认缴制。

股东的认缴出资额、出资时间等,完全由股东自行约定并在章程中载明。

当约定的出资时间到期,但股东认为需要延期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方式调整出资时间。

未履行当期出资义务的股东,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公司章程法定和意定事项

公司章程法定和意定事项

公司章程法定和意定事项
公司章程的法定和意定事项主要如下:
法定事项是指法律规定的必须载入公司章程的事项,通常包括公司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东姓名或名称、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度和时间等。

这些事项是设立公司的基础信息,也是公司合法运营的前提条件,因此必须按照法律规定载入公司章程。

意定事项是指公司章程中约定的事项,通常包括公司的治理结构、股东权利和义务、董事会的组成和职责、公司的利润分配方式等。

这些事项可以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股东的意愿进行约定,是公司内部管理和运营的重要依据。

在公司章程的制定过程中,除了按照法律规定载明法定事项外,还需要充分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制定适合公司的意定事项。

同时,也需要根据公司的发展和市场环境的变化,及时修改和完善公司章程,确保其合法性和有效性。

总之,公司章程的法定和意定事项是公司设立和运营的重要依据,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修改,以确保公司的合法性和长期发展。

公司章程可自主约定的事项整理大全

公司章程可自主约定的事项整理大全

公司章程可自主约定的事项整理大全
公司章程是指公司的基本组织文件,规定了公司的基本组织结构、业
务范围、股东权利和义务、公司治理等内容。

一般情况下,公司章程必须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但也存在一些可以自主约定的事项。

以下是一
些常见的可以自主约定的事项:
1.公司名称:公司章程可以约定公司的中文名称、英文名称以及可能
的别名。

2. 公司性质:公司章程可以约定公司的类型,如有限责任公司(LLC)、股份有限公司(Ltd.)等。

3.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章程可以约定公司的注册资本,并规定股东的
出资方式、金额和时间。

4.股东权益:公司章程可以约定股东的权益,包括分红方式、股东行
使表决权的方式等。

5.公司管理机构:公司章程可以约定公司的管理机构,如董事会、监
事会、执行董事等,以及各个管理机构的职权和责任。

6.公司业务范围:公司章程可以约定公司的业务范围,包括主营业务
和辅助业务。

7.公司分红政策:公司章程可以约定公司的分红政策,包括分红时间、分红比例、分红对象等。

8.股东出资和股权转让:公司章程可以约定股东的出资义务和方式,
并规定股权转让的限制和程序。

9.公司解散和清算:公司章程可以约定公司解散和清算的程序、责任和权益分配方式。

10.公司对外担保:公司章程可以约定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方式、限额和条件。

11.公司章程的修订:公司章程可以约定章程的修订程序和条件。

有限公司章程(同股不同权)(不设执行董事)

有限公司章程(同股不同权)(不设执行董事)

有限公司章程(同股不同权)(不设执行董事)-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同股不同权架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不设董事会)(参考格式)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等方共同出资,设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三条公司名称:。

第四条公司住所:。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律师注:公司经营范围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公司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成立后,可以改变公司经营范围,但应该办理变更登记。

另外: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需要办理其他手续,并非营业执照上拥有该经营范围就可以经营该内容,比如盐、石油、危险物品、烟草等除了营业执照外必须另行办理许可证。

因此经营范围最后一句通常为“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六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万元。

第七条出资人应足额缴纳出资额,注册资本如有虚假和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出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责任。

(律师注:出资人可以在公司成立时就足额缴纳注册资本,或者约定一个出资期限,在该期限之前足额缴纳。

所以,不交注册资本是一个误区,注册资本始终要足额缴纳,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

另外,已经实缴注册资本后不要再将注册资本抽出,公司法不允许抽逃出资。

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和保险经纪人、直销企业、融资性担保公司、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劳务派遣企业、典当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需要实缴注册资本的企业,抽逃出资会构成刑事犯罪。

)第五章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下第八条股东姓名或名称出资额及方式出资比例出资时间第九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公司章程修正案格式(完整版)

公司章程修正案格式(完整版)

公司章程修正案格式(完整版)每间公司都有自己的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一间公司最基本的书面文件,相信大家对于公司章程并不是陌生。

公司章程是可以修改的,但是修改之后是需要备案。

一、公司章程修正案格式________有限公司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召开股东会,决议变更公司(登记事项),并决定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1、第_____条原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修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第_____条原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修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第______条原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修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东盖章或签名: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公司法第八十二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和住所;(二)公司经营范围;(三)公司设立方式;(四)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五)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六)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七)公司法定代表人;(八)监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九)公司利润分配办法;(十)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十一)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十二)股东大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三、新公司法在公司章程中的有效运用有限责任公司在公司法修改后章程中必备和可以自由约定的事项如下:1.股东出资比例和分红比例可以约定不一致;2.股东行使表决权是否按出资比例;3.董事长产生办法;4.利用好监事会对股东会的监督,能起到很好效果,加大监事会或监事在公司内部管理权限;5.出资形式多元化,只要是能用货币估价的均可出资(但是此约定急待需要相应评估机构业务相衔接);6.股权转让可以不受内部优先购买权的限制,自由转让可以公司章程中特别约定;7.公司解散事由可以作出特别约定,决定股东行使退股权;8.合法继承人继承股权的特殊限制。

简析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关于股权转让限制条款的效力

简析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关于股权转让限制条款的效力

简析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关于股权转让限制条款的效⼒2019-07-08摘要:《公司法》71条第4款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为股东的意思⾃治预留了空间,但实践中因约定的条件多种多样,各地法院判决结果各异。

本⽂通过列举我国和国外关于章程限制股权转让的相关规定,再从不能⼀概否定或承认限制股权转让条款的效⼒,⽽应该具体事项具体分析,但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能违背公序良俗的规定,不能损害第三⼈利益和限制转让要有利于公司发展和公司利益的原则下从初始章程、修订章程,以及实践中个⼈遇到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中关于限制股权转让的条款进⾏分析和提出见解。

关键词:章程;股权转让;限制;效⼒中图分类号: D922 ⽂献标识码: A ⽂章编号: 1673-1069(2017)06-11-3引⾔我国《公司法》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规定中基于有限责任公司⼈合兼资合的特性,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给股东意思⾃治预留了空间。

71条第4款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实践中章程制定⽅因不同商业利益需求对于股权转让往往在公司章程中做了限制性规定。

笔者在⼯作中就曾遇到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基于公司利益、股东⽅诉求、职⼯持股等在公司章程中对于股权转让及退出做了特殊规定。

如:⼀⽅股东向关联⽅转让股权其他股东应同意并放弃优先购买权;⼀⽅股东转让股权时应取得某⼀⽅股|(⼀般是控股股东)的同意,否则不得转让股权;对于员⼯股权的转让明确规定了受让⽅(必须是某⼀⽅股东或者股东会、董事会指定的受让⽅)、转让价格,对于员⼯退休、离职、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被解除劳动合同、⾝份不适格(失踪、死亡、丧失民事⾏为能⼒等);违反敬业禁⽌业务、违法犯罪等各类情形发⽣时必须转让股权在章程条款中进⾏了明确;⼀些国有出资的股东在章程中会直接明确股权的转让需取得国资管理部门的许可和履⾏国资转让程序。

经济业务的多样性带来了司法实践中各式各样涉及章程限制条款案件的不断涌现,理论界和实务界对经济⽣活中涌现的疑难问题⼀直在进⾏探索、研究,以期让当事⼈在章程中进⾏股权转让限制条款的约束时可以明确知悉⾃⼰的⾏为产⽣的后果。

公司章程可以约定的股东内容有些

公司章程可以约定的股东内容有些

公司章程可以约定的股东内容有些公司章程可以约定的股东内容有哪些采用实缴资本制时,公司设立时股东即应缴足全部资本。

后来采用实缴资本与认缴资本相结合的折中态度,公司设立时应出资到位的金额不得低于资本的20%,且为后续资本的到位时间规定了2年或5年的最长期限。

目前,除有特殊限制的主体外,采取认缴资本制。

股东的认缴出资额、出资时间,完全由股东自行约定并在章程中载明。

股东按约定时间足额完成出资即可。

当约定的出资时间到期,但股东认为需要延期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方式调整出资时间。

此外,公司章程约定出资时间还有两层实务价值:一是到期股东负有向公司缴足当期出资的义务,当该项义务未完成时,公司的债权人可向股东要求履行出资义务,用于归还公司债务;二是未履行当期出资义务的股东,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当违约责任。

对于银行、保险、金融、基金、投资等特殊类别的公司,仍有资本额度及缴付时间的限制,篇幅所限。

实务中,遇到特殊类别公司的,应先梳理、研究行业监管的法律及政策要求。

对普通公司,公司法充分放权,股东根据工程的开展规划、资金使用方案、股东自身的资金筹划等因素,设定合理、可行的认缴出资额度及实际出资时间。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局部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置该转让的股权;不购置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置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置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置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置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具有很强的人合性特征,股东间的彼此了解、相互信任是合作的根底。

基于此,当股东间转让股权时,因不会引入新的股东,故无需其他股东同意;当股东对外转让股权时,因会引入新的“陌生”股东,故赋予其他股东优先受让以排除“陌生”股东进入的权利,但同时又设定此类优先受让应是“同等条件下”的,以防止转让人的正当权益受到损害。

公司章程可自主约定的事项整理

公司章程可自主约定的事项整理

公司章程可自主约定的事项整理公司章程是一份重要的法律文件,用于规定公司的内部管理和经营活动。

根据中国的公司法规定,公司章程应当包括一系列强制性规定,但也有一些事项是可以自主约定的。

本文将对公司章程可自主约定的事项进行整理,以便更好地了解和管理公司的内部运营。

首先,公司章程可以约定公司的组织形式和管理结构。

公司可以自主决定是否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以及它们的职权、权限和责任。

此外,公司章程还可以规定公司的决策机制、管理流程和组织架构。

其次,公司章程可以约定公司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

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约定公司具体从事的业务领域和范围,以及经营方式、战略方向和发展目标。

这些约定可以帮助公司更好地明确自己的定位和竞争优势,提高市场竞争力。

第三,公司章程可以约定公司的股权结构和股东权益。

公司可以自主约定公司股本的金额、股东的认缴和实缴资本,以及股东之间的权益分配和转让规则。

此外,公司章程还可以约定股东会议的召开方式、议程和决策程序。

第四,公司章程可以约定公司的利润分配和利益保障机制。

公司可以自主约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分配比例,以及利润分配的时间和方式。

此外,公司章程还可以约定员工的福利待遇、股份购买和期权激励计划,以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并激励他们为公司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第五,公司章程可以约定公司的财务管理和财务报告制度。

公司可以自主约定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准则,以及财务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要求。

这些约定有助于保证公司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透明度,增加投资者的信任和支持。

最后,公司章程可以约定其他一些与公司管理和经营相关的事项。

例如,公司可以约定公司的劳动用工制度、员工培训计划、社会责任义务和环境保护政策等。

这些约定可以帮助公司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并建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总结起来,公司章程可自主约定的事项涵盖公司的组织结构、经营范围、股权结构、利益分配、财务管理和其他一些管理和经营相关的事项。

公司章程的自治性

公司章程的自治性

公司章程的自治性一、引言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公司作为重要的经济主体在经济社会中的作用日益凸显。

公司章程,作为公司的“宪法”,其重要性不容忽视。

公司章程的自治性,即公司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和情况制定相应的规定,是现代公司法的基本原则之一。

本文将从七个部分对公司章程的自治性进行深入探讨。

二、公司章程自治性的定义公司章程自治性的含义:指公司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主决定其内部管理事项,不受外部力量的不当干预。

公司章程自治性的基础:基于公司自治的理念,即公司作为一个独立的法人,应当享有与其地位相匹配的自主权。

公司章程自治性的价值:有利于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提高公司的运行效率,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三、公司章程自治性的体现内容自主决定:公司可根据自身特点和需求,在公司章程中规定具体的管理制度、决策程序等。

程序自主安排:公司可以自主选择章程的制定、修改和废止的程序,以满足自身管理的需要。

纠纷解决机制:公司可在章程中约定内部纠纷的解决方式,如调解、仲裁等,以快速解决内部矛盾。

激励约束机制:公司可设立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以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提高公司的整体效益。

权利义务配置:公司可在章程中明确股东、董事、监事、经理等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实现权责统一。

四、公司章程自治性的限制法律保留事项:对于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重要事项,公司章程的自治性受到限制。

违反公序良俗:公司章程的内容不得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序良俗,否则将不具备法律效力。

利益冲突:公司章程中不得存在利益冲突,确保各方利益得到公平对待。

股东权利保护:在保障公司自治的同时,股东的基本权利不得受到剥夺或限制。

信息披露义务:对于涉及投资者权益的重要事项,公司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公司章程自治性的优点提高效率:公司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管理规定,避免了“一刀切”的管理模式,提高了管理效率。

降低成本:自主安排程序可减少不必要的诉讼成本和时间成本。

自主创新:鼓励公司在章程中约定创新的管理模式和激励机制,以适应市场的变化和需求。

公司章程可以自由约定的十大事项

公司章程可以自由约定的十大事项

公司章程可以自由约定的十大事项公司章程是一个公司的“宪法”,“根本大法”,对一个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公司在成立时对公司章程的制定不够重视,用的多为工商登记部门提供的章程模板,俗称“傻瓜章程”。

这样的章程内容基本全部照搬公司法的规定,没有体现股东意志的个性化约定,很难对公司的发展起到保障作用。

其实,公司章程除了公司法规定的必须记载的事项外(《公司法》第25条),还可以对很多事项进行自由约定,这是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我国公司法在很多条款里都写明公司章程另有约定的除外,公司法赋予了公司股东特别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更多的意思自治。

下面笔者将对公司章程可以自由约定的十大事项进行介绍,希望对公司、公司股东有所帮助。

一、出资期限我国《公司法》对公司注册资本出资的要求已经由实缴制改为认缴制,除了对金融机构、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有特殊规定外,对一般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期限和最低限额没有做强制性要求,公司可以根据经营的状况和对资金的需求对注册资本的出资期限做出合理的约定。

二、股东权利1、分红权股东成立公司或对一个公司进行投资最重要的目的就是获得回报,分取红利。

但在司法实践中,股东要求公司分红必须提交载明具体分配方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或者证明其他股东有违反法律规定滥用股东权利导致公司不分配利润,给自己造成损失的行为。

这样的条件在公司不主动向股东分配红利的情况下,对要求分红的股东来说是非常苛刻的。

因此,建议在公司成立之初就在公司章程里对分红事项作出明确具体的约定,约定清楚分红的期限、数额、计算方式等。

2、表决权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由此可知,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是一般规则,但是公司章程另有约定的除外,这里的出资比例在股东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是指各股东认缴出资的比例。

在实践中,股东可以根据需要在公司章程中约定按照人头或者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等方式行使表决权,以达到特定的目的。

公司章程的必要记载事项

公司章程的必要记载事项

公司章程是公司的根本管理规范,必须包含一系列必要的记载事项,这些事项通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公司名称:明确公司的名称和标识,确保公司的合法身份。

2. 公司类型:指明公司的类型,如有限责任公司(LLC)、股份有限公司(Ltd.)等。

3. 公司注册地址:明确公司的注册地点,即公司的法定经营地址。

4. 公司经营范围:清楚描述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主营业务和允许从事的其他业务。

5. 注册资本:明确公司的注册资本额度,包括实缴资本和认缴资本。

6. 股东身份和权益:说明公司的股东身份,包括股东名称、出资额度、股权比例等信息。

还需规定股东的权益、股东会议决策程序等。

7. 公司组织架构与管理:规定公司的组织架构、领导层职务和职责分工,明确管理规范和决策程序。

8. 公司财务制度:规定财务会计制度、报告期限、审计程序等财务
规定。

9. 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明确股东会和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讨论议题、表决方式等。

10. 公司盈余分配:规定公司盈利后的分配方式,包括股息分配、利润留存等。

11. 公司解散和清算:规定公司解散和清算的条件、程序和责任分配。

12. 公司章程修订程序:明确公司章程的修订程序和条件。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对公司章程的规定可能有所不同,具体内容还需结合当地的法律法规进行适当调整和补充。

在制定或修改公司章程时,建议寻求专业法律顾问或律师的意见,以确保符合当地法律要求并保护公司及股东的权益。

公司章程规定事项

公司章程规定事项

公司章程规定事项1. 公司名称:本公司的正式名称为(公司名称),以下简称为“公司”。

2. 公司目的和经营范围:公司的主要目的是(详细说明公司的主要目的),并将在(所在国家/地区)依法经营各项业务。

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列举公司经营范围的具体项目)3. 公司股本和股东:公司的总股本为(总股本数),每股面额为(每股面额)。

公司设立(股东数量)个股东名额,每个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为(股份比例)。

公司的股东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合法实体,但所有股东必须合法地获得其股份,且股东应按照其所持股份比例共同承担公司的权益和义务。

4. 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设有(董事会/监事会/执行董事)作为公司的最高机构,负责决策和监督公司的运营。

公司的董事会由(董事人数)名董事组成,每届董事任期为(任期年限)年。

在董事会中,将选举(董事会主席/总经理)作为公司的决策者和公司事务的执行负责人。

公司董事会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列举公司董事会的职责)5. 公司财务管理:公司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体系。

公司应保持透明度,并定期向股东提供财务报告和财务状况的相关信息。

6. 公司章程的修订:公司章程可以根据需要进行修订。

任何关于公司章程的修订必须经过股东大会的批准,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报备。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应提供给所有股东,并在公司注册地进行公示。

7. 公司解散和清算:如发生公司解散的情况,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清算。

在清算过程中,公司应妥善处理债务、资产和股东权益,并保证公平、公正地进行清算。

以上为公司章程中的一些重要规定事项,为确保公司的正常运营和更好地管理,公司应严格遵守并执行以上规定。

同时,在公司运营中,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并及时做出适当的调整和修改,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和业务需求。

(文章结尾,字数达到1500字)。

公司章程范本的限制与禁止

公司章程范本的限制与禁止

公司章程范本的限制与禁止公司章程是一份规范和约束公司经营、管理行为的重要文件。

它是公司内部组织架构、权责分配、运营规则等的依据。

为了确保公司的合法运营和员工权益的保障,公司章程中通常会设立一些限制与禁止条款。

本文将就公司章程范本的限制与禁止进行论述。

一、公司章程的基本原则公司章程作为一种内部法规,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 法律遵从原则:公司章程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不得违反国家法律的强制规定。

2. 公平公正原则:公司章程应确保公司内部权益的平等保护和公正分配,避免利益相对人之间的不平等和不公正。

3. 合同自由原则:公司章程应当充分尊重公司成员的自主意愿和合法权益,鼓励合同自由和协商一致。

二、公司章程的限制规定为了保证公司运营和管理的有序进行,公司章程中通常会包含以下限制规定:1. 股东出资限制:公司章程可以规定股东的出资额度和出资方式,并约定在一定条件下是否允许增减资或转让股权。

2. 股东投票限制:公司章程可以规定股东在重大事项上的投票权限,例如需要超过一定比例的股东同意方可生效。

3. 限制与禁止股东行为:公司章程可以禁止或限制股东进行某些特定行为,例如禁止垄断、限制关联交易等。

4. 董事会成员限制:公司章程可以规定董事会成员的资格条件、数量限制、任期等限制性规定。

5. 限制奖励与分红:公司章程可以规定公司利润分配的方式和条件,限制或禁止某些特定人员获得奖励或分红。

三、公司章程的禁止规定除了限制规定外,公司章程中还可能包含一些禁止条款,以保障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员工的权益。

1. 禁止违法行为:公司章程必须明确禁止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行为。

2. 禁止内幕交易:为保护股东利益和维护公开公正的市场秩序,公司章程通常会严禁内幕交易行为。

3. 禁止利益冲突:公司章程可以禁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或涉及利益冲突的行为。

4. 禁止违背合同精神:公司章程可以明确禁止违背与他人签订的合同精神的行为,保障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公司章程可以自由约定的8大事项

公司章程可以自由约定的8大事项

导读:本文总结了公司法中可由公司章程或者股东自行约定的几个重要事项,涉及到公司的权力构造、管理经营模式、分红模式、股东之间的权利义务等。

作为"公司宪法〞,公司章程对公司的成立及运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公司股东和发起人在制度章程时,务必考虑周全,通过明确详细的公司章程,就公司经营作出个性化的制度安排。

1股东持股比例可与出资比例不一致对于该问题,公司法并未明确规定可由公司章程另行约定,但司法实践已经认可上述约定属于公司股东意思自治的*畴。

案例:**市启迪信息技术**与**国华投资**、**市豫信企业管理咨询**、**科美教育投资**股权确认纠纷案----〔最高人民公报案例:(2011)民提字第6号判决书〕裁判要旨:在公司注册资本符合法定要求的情况下,各股东的实际出资数额和持有股权比例应属于公司股东意思自治的*畴。

股东持有股权的比例一般与其实际出资比例一致,但**公司的全体股东内部也可以约定不按实际出资比例持有股权,这样的约定并不影响公司资本对公司债权担保等对外根本功能实现。

如该约定是各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未损害他人的利益,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属有效,股东按照约定持有的股权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

2分红比例、认缴公司新增资本比例可与出资比例不一致法条:"公司法"第34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3表决权可与出资比例不一致法条:"公司法"第42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4可通过公司章程限制股权转让时的剩余股东同意权、优先购置权我们知道,侵害股东优先购置权的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是有瑕疵的,公司法之所以对股东对外转让股权设置剩余股东同意权、优先购置权等制度进展限制,主要是基于对**人合性和股权自由转让两种价值理念的平衡。

公司章程中的法定事项和约定事项有何区别

公司章程中的法定事项和约定事项有何区别

公司章程中的法定事项和约定事项有何区别公司章程是公司的基本法规,包含了公司的组织形式、运作机制、权利义务等法律规定。

其中,法定事项和约定事项是公司章程中重要的内容。

然而,它们之间存在明显的区别。

一、定义不同法定事项是指在法律、法规、行政法规等法律法规层面上明确规定的事项。

这些事项通过立法机关或相关部门的规定,具有法律强制力,公司必须依法遵守。

例如,公司的名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股东权益等,都属于法定事项。

约定事项则是指公司在章程中根据自身的需要和特点,进行自主约定的事项。

这些事项虽然不受法律法规的直接约束,但对公司内部治理和运作起到重要的引导作用。

例如,公司的高级职务设置、决策程序、财务管理制度等,属于约定事项。

二、权威性不同法定事项是依法设定的,具有法律的强制力和约束力。

公司必须按照法定事项的规定履行义务,不得违反。

违反法定事项规定的行为可能会承担法律责任,甚至被解散。

约定事项相对而言,权威性较弱。

尽管约定事项在公司章程中起着指导和约束作用,但只对公司内部生效。

对外部来说,并没有强制执行的权威性。

然而,一旦公司对约定事项达成协议,双方都应按约定执行,否则可能引发内部纠纷。

三、修改程序不同法定事项的修改需要遵循法定的程序和条件。

通常需要获得法律机关的批准或者依法进行公告提前告知等。

修改法定事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可能会导致无效。

约定事项的修改相对来说更加灵活。

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经营需要,通过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等内部程序进行修改。

然而,约定事项的修改也需要遵循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以确保修改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四、适用范围不同法定事项的适用范围广泛,适用于所有公司,不分行业和规模。

法律法规对公司的基本要求和义务适用于所有公司,并具有普适性和强制性。

无论是大型企业还是小微企业,都必须依法遵守。

约定事项则是根据公司的需要和实际情况进行约定,适用范围相对更具体和局限。

各公司的约定事项可能不同,因公司个体差异而异。

公司章程的主要内容

公司章程的主要内容

公司章程的主要内容
1. 公司名称和注册地,公司章程通常会包括公司的正式名称以及注册地点。

2. 公司宗旨和经营范围,公司章程会明确规定公司的宗旨和经营范围,包括公司的主要业务领域和经营目标。

3. 股东权益和责任,公司章程会规定股东的权益和责任,包括股东的投票权、分红权以及对公司经营的监督权等。

4. 董事会和管理层,公司章程会规定公司的董事会组成和职权范围,以及管理层的组织结构和职责分工。

5. 股东大会和决策程序,公司章程会详细规定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决策程序以及表决权的行使方式。

6. 公司财务管理,公司章程会规定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包括财务报告的编制和披露、审计程序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等。

7. 公司章程的修订和解释,公司章程会规定公司章程的修订程
序和解释权归属,以确保公司治理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基于以上内容,你可以撰写一篇关于公司章程重要性和作用的文章。

公司章程(完整版)

公司章程(完整版)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公司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三条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章程中确定属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人员。

第二章公司情况第一节公司名称和住所第四条公司名称:第五条公司住所:第六条公司类型:第七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条登记机构:第九条法定代表人: 本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 [也可总经理]担任。

第十条营业期限:公司经营期限自执照签发之日算起,经营期满前 6 个月应视情况办理继续经营或解散手续。

第二节公司注册资本及股本结构第十一条注册资本:第十二条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共有股东个,其中自然人个,企业法人个,社会团体个。

第十三条股本结构:公司股东共个,各股东出资额和出资方式为:第十四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

对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必须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如有证据证明股东存在虚假出资或者高估、低估作价的情况,其他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有权要求该名股东缴足所认缴的出资,追究相应的违约责任及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五条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作价,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十六条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新三板挂牌公司章程可自主约定的事项操作实务

新三板挂牌公司章程可自主约定的事项操作实务

新三板挂牌公司章程可自主约定的事项操作实务公司法中最经典的一句话是啥?我觉得非这句莫属: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司法中强行性规范和任意性(授权性)规范并举,其中强行性规范一般只能严格遵守,但任意性规范却为股东们提供了结合自身需求灵活设计合作模式的机会。

以往,人们都不大重视公司章程,以为只是个手续而已,但章程作为公司“宪法”级文件的重要性,被越来越多的创业者所了解,并希望充分利用授权性条款设计最适合自己的章程。

今天分享的这篇文章梳理了公司法中授权性条款,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与原公司法相比,2006年公司法最大的亮点是充分尊重股东意思自治,众多公司治理上的问题允许股东自行决定,并在公司章程中明确;2013年的修正,使股东自治的空间进一步扩大。

这些看似轻描淡写的规则变化,放权、授权,具有重要的实务价值。

本文对公司法授权公司章程可自由约定事项汇总介绍,并抛砖引玉,对其实务价值简要分析。

一、法定代表人1、法律规定公司法第十三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

2、实务分析按照公司法设定的公司治理架构,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层面的最高决策机构,董事长是董事会的组织者、代表人;总经理(公司法的用语是“经理”,民众的习惯用语为“总经理”,本文使用“总经理”一语,取公司法“经理”之意)是公司经营的组织实施者、执行者。

法定代表人是依法对外代表公司的人,其法律意义上的言、行,均可被视为公司的言行。

这个公司的代表者由谁担当,是公司决策层的代表人董事长,还是执行层的掌舵者总经理,是个让立法者很纠结的事情,最终公司法决定将选择权交给股东。

从实务角度分析,法定代表人的重要意义在于:通过印章使用、文件签署控制公司的重大经营活动;对外代表公司开展业务。

股东在决定法定代表人的选任时,一般要权衡以下因素:1)信任与制衡。

从权力位阶上看,董事长高于总经理,当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赋予董事长时,董事长的实际权力大增;当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赋予总经理时,由于公司的经营由总经理组织实施,同时又能对外代表公司,故总经理的实际权力大幅膨胀,且存在架空董事会、董事长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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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中可以自由约定的事项有哪

公司章程中能够自由约定的事项有哪些?
( -01-11 16:5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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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政策法规
标签:
杂谈
公司章程的制定上,许多内容都能够由公司自行决定。

例如,公司能够对股东会表决制度、股东分取红利、公司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公司治理结构、股权转让、公司对外投资硷司担保等方面进行自主规定。

为了便于了解这些自行决定的内容,分别叙述如下:
《公司法》第12条授权,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

《公司法》第13条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能够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原《公司法》规定只能由董事长担任,而现在则是能够由她们其中的一人担任。

《公司法》第16条授权,公司向其它企业投资或者为她人提供担保,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而且公司章程能够对投资或担保的总额和数额作出限制。

《公司法》第38条第(11)项授权,公司章程能够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享有公司法规定以外的职权。

《公司法》第42条授权,公司章程能够另行约定股东会会议的通知时间。

《公司法》第43条授权,公司章程呵以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表决权的行使方式。

《公司法》笫44条授权,公司章程能够在法定规定的范围之外,规定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公司法》第45条授权,公司章程能够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

《公司法》第47条授权,公司章程能够规定董事会法定以外的职权。

《公司法》第49条授权,公司章程能够在法定范围之外,规定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公司法>第54条和第56条授权,公司章程能够在法定范围之外,规定监事会的职权、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公司法》第72条授权,公司章程能够另行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问题。

《公司法》第75条授权,公司章程能够规定公司的营业期限和公司的章程。

《公司法》第76条规定,公司章程能够另行规定股东资格的继承问题。

《公司法》第84条授权,公司章程能够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认购股权的相关事宜。

《公司法》第142条授权,公司章程能够对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作出法定以外的限制性规定。

《公司法)第148条授权,公司章程能够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作出规定。

《公司法》第166条授权,公司章程能够规定财务报告的提交期限。

《公司法》第167条授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能够另行约定股东的利润分配比例。

《公司法》第217条授权,公司章程能够规定高级管理人员的范围。

公司章程能够灵活规定哪些事项?
《公司法》规定公司章程的自由规定的事项有两个方面:
分红比例和认缴增资比例:公司法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新增资本股东有权优先按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

但全体股东在公司章程里规定不按比例分红或者优先缴的除外。

这一点确实给了投资者在利润分配和增资方面更大的自由空间,有利于投资各方更加灵活地进行投资组合。

正是根据这一规定,我们曾协助一个项目合作的顺利实施,确定我方的利益得到保障。

股东会会议表决权:公司法规定股东表决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这一规定,意味着今后会出现一股或者几股拥有特别表决权的情形出现。

股权转让和继承:公司法详细规定了公司股权转让的情况,出允许股权继承。

但同时规定,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经理的职权:公司法规定了经理的八项职权,同时规定,公司章程对经理职权另有规定,从其规定。

1、公司向其它企业投资或者提供担保及其限额,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决议,并不得超过公司章程规定的限额。

2、股东会议的定期会议按公司规定进行,通知时间公司章程规定能够不同于公司法的规定(提前十五日通知),而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公司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3、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超过三年。

4、董事会、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公司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一、商业特许经营的概念及与直销的区别
商业特许经营,一般简称为特许经营,有时也叫特许加盟,是一种营销方式。

它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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