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可自主约定的事项整理大全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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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有限公司章程(完整版)

2022有限公司章程(完整版)
第五十三条 公司投资单位通过的有关本公司章程的补充决议和其它文件,均为本公司章程的组成部分。
第五十四条 本章程须经投资单位通过,并由投资单位签名或盖章。
第五十五条 本章程未尽规定事项,按《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五十六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本章程于2028年月日经公司董事会通过,经投资单位认可及公司设立登记后生效。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一节 董事会
第十六条 依照《公司法》第六十二条之规定,公司不设股东会。由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
第十七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成员共人,其中董事长人,副董事长人,由投资单位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
第十八条 董事会成员由投资单位按照董事会的任期委派或更换。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合 计
200万元
100%
第十三条 投资单位所认缴的出资必须在 2028 年 月 日公司设立前足额投入。以现金出资的,存入公司临时帐号,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土地使用权出资,应在公司设立前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
第十四条 公司登记成立后,按《公司法》规定,应向投资单位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十五条 公司登记成立后,投资单位授权公司将我校投资的其它企业经评估后的净资产再投入公司,以增加注册资本,并相应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第三十三条 董事、总经理除公司章程规定或者投资单位同意外,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第三十四条 董事、监事、总经理除依照法律规定或经投资单位同意外,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第三十五条 董事、总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章 公司财务、会计

公司章程可自主约定的事项整理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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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是指公司的基本组织文件,规定了公司的基本组织结构、业
务范围、股东权利和义务、公司治理等内容。

一般情况下,公司章程必须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但也存在一些可以自主约定的事项。

以下是一
些常见的可以自主约定的事项:
1.公司名称:公司章程可以约定公司的中文名称、英文名称以及可能
的别名。

2. 公司性质:公司章程可以约定公司的类型,如有限责任公司(LLC)、股份有限公司(Ltd.)等。

3.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章程可以约定公司的注册资本,并规定股东的
出资方式、金额和时间。

4.股东权益:公司章程可以约定股东的权益,包括分红方式、股东行
使表决权的方式等。

5.公司管理机构:公司章程可以约定公司的管理机构,如董事会、监
事会、执行董事等,以及各个管理机构的职权和责任。

6.公司业务范围:公司章程可以约定公司的业务范围,包括主营业务
和辅助业务。

7.公司分红政策:公司章程可以约定公司的分红政策,包括分红时间、分红比例、分红对象等。

8.股东出资和股权转让:公司章程可以约定股东的出资义务和方式,
并规定股权转让的限制和程序。

9.公司解散和清算:公司章程可以约定公司解散和清算的程序、责任和权益分配方式。

10.公司对外担保:公司章程可以约定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方式、限额和条件。

11.公司章程的修订:公司章程可以约定章程的修订程序和条件。

公司章程范本

公司章程范本

公司章程范本公司章程范本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章程,章程具有约束力,是组织所有成员的思想准则和行动规范,每个成员都应该遵章办事。

那么什么样的章程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公司章程范本,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公司章程范本1公司章程规定了公司的经营方向、财产状况、股东情况等事项,一经订立,即对公司及公司组成人员具有法律效力。

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维护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2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及其有关规定以发起设立方式(或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3条公司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可以向境内外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票。

第4条公司注册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5条公司住所为:成都市_______区________路________号第6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万元。

(注: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第7条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8条___________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注:董事长或总经理均可担任法定代表人)第9条公司由____名自然人和_____个法人发起设立(注:或募集设立)。

股东以其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10条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公司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有限公司章程(完整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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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加盖公司公章。
第十五条 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 各股东应当按章程的规定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股东不缴纳所认缴
出资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 股东以非货币出资的, 应当由专业资产评估机构评估作价或由全体股东协商作价,
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并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法律、
上, 并且代表二分之一表决权以上的股东同意。
公司股东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的无
效。
股东会的会议召集程序、 表决方式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 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
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公司根据股东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 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
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条 依照前两条转让股权后, 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 向新股东签发出资
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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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旅游,住宿;农业技术研发、花卉、水果、蔬菜开发及技术咨询、农林开发树木种植、农业基地
开发、建设、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设计、农业信息咨询服务,农业交易市场开发(农业交易市场
的投资与开发) 、培育、管理服务(企业管理信息服务) 。游旅游项目开发(对旅游业开发) ;批
发和零售贸易。
公司应当在章程规定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和 纠正该行为,造成经

有限公司章程(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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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章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并受法律法规的保护。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第三条公司名称:住所:第四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农业科技、技术、生物制品、中药材、园林绿化技术、全息生物学技术服务领域内的技术开发、转让,服务、咨询,应用、开发;发展生态农庄,餐饮,蔬菜,旅游,住宿;农业技术研发、花卉、水果、蔬菜开发及技术咨询、农林开发树木种植、农业基地开发、建设、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设计、农业信息咨询服务,农业交易市场开发(农业交易市场的投资与开发)、培育、管理服务(企业管理信息服务)。

游旅游项目开发(对旅游业开发);批发和零售贸易。

公司应当在章程规定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第五条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可以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和分公司。

第六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______________年,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第七条公司应确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保管公司法律文件,股东会决议等法律文件必须存放在公司,以备查阅。

第二章股东第八条公司股东共_______个:1、股东姓名或名称:股东住所:股东的身份证号码:2、股东姓名或名称:股东住所:股东的身份证号码:3、股东姓名或名称:股东住所:股东的身份证号码:第九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有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董事、监事的权利;(二)根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要求召开股东会;(三)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和日常管理进行监督;(四)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和质询;(五)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有优先认缴权;(六)公司清盘解散后,按出资比例分享剩余资产;(七)公司侵害其合法权益时,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要求,纠正该行为,造成经济损失的,可要求公司予以赔偿。

公司章程有哪些可以进行约定的事项

公司章程有哪些可以进行约定的事项

公司章程可以进行约定的事项1、股东持股比例可与出资比例不一致在公司注册资本符合法定要求的情况下,各股东的实际出资数额和持有股权比例应属于公司股东意思自治的范畴。

股东持有股权的比例一般与其实际出资比例一致,但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内部也可以约定不按实际出资比例持有股权,这样的约定并不影响公司资本对公司债权担保等对外基本功能实现。

如该约定是各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未损害他人的利益,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属有效,股东按照约定持有的股权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

公司章程有哪些可以进行约定的事项2、分红比例、认缴公司新增资本比例可与出资比例不一致《公司法》第34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3、表决权可与出资比例不一致《公司法》第42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4、可通过公司章程限制股权转让时的剩余股东同意权、优先购买权我们知道,侵害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是有瑕疵的,公司法之所以对股东对外转让股权设置剩余股东同意权、优先购买权等制度进行限制,主要是基于对有限公司人合性和股权自由转让两种价值理念的平衡。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实践中公司情况千差万别、公司参与者需求各异,需要更多个性化的制度设计。

欲顺应此种实际需求,法律需减少对公司自治的干预,由股东通过公司章程自行设计其需要的治理规则。

因此,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场合,允许股东通过公司章程事先自由安排出让股东与剩余股东间二者的利益分配。

5、公司章程可排除股东资格的继承《公司法》第75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6、全体股东一致同意的,可以书面形式行使股东会职权《公司法》第37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公司章程完整版免费模板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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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完整版免费模板7篇一、监事会的组成本公司创业初期规模较小,可以设一名执行监事、一名外部监事,不设监事会。

执行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

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

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二、监事的任职条件监事的任职条件应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它各项关于经营性质法律法规的要求。

具有较为完善的受教育经历,有较为丰富的企业经营管理及财务、法务等方面的经验及学习经历并能接受后续教育。

不得对企业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隐匿不报;不得有与企业串通编造虚假检查报告的行为。

三、执行监事的职权和义务执行监事行使以下职权:1.监督检查公司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以及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对董事会重大决策、企业经营活动中数额较大的投融资和资产处置行为等进行重点监控,并向股东会提出建议;2.监督检查公司财务,通过查阅财务会计及与经营管理活动有关的其他资料,验证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3.监督检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4.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5.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监事会成员应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执行监事履行以下义务:1.遵守企业章程,忠实履行监督职责,严格执行监事会决议,对检查报告内容保密,不得泄露企业的商业秘密;2.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财经纪律的规定,正确行使监督权力,客观公正地评价和反映企业的经营、财务状况和领导人员的工作业绩;3.向股东会提交相关工作报告,包括监事会换届、延时换届申请报告;更换、增补监事申请报告;监事会决议和纪要;监事会年度工作报告、专项检查报告、日常检查报告等;4.制定监事年度工作计划和各项工作制度,负责收集、整理、分析各类监督信息资料,建立必要的企业信息资料库,确保监督检查的规范性。

公司章程可以自由约定的十大事项

公司章程可以自由约定的十大事项

公司章程可以自由约定的十大事项公司章程是一个公司的“宪法”,“根本大法”,对一个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公司在成立时对公司章程的制定不够重视,用的多为工商登记部门提供的章程模板,俗称“傻瓜章程”。

这样的章程内容基本全部照搬公司法的规定,没有体现股东意志的个性化约定,很难对公司的发展起到保障作用。

其实,公司章程除了公司法规定的必须记载的事项外(《公司法》第25条),还可以对很多事项进行自由约定,这是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我国公司法在很多条款里都写明公司章程另有约定的除外,公司法赋予了公司股东特别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更多的意思自治。

下面笔者将对公司章程可以自由约定的十大事项进行介绍,希望对公司、公司股东有所帮助。

一、出资期限我国《公司法》对公司注册资本出资的要求已经由实缴制改为认缴制,除了对金融机构、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有特殊规定外,对一般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期限和最低限额没有做强制性要求,公司可以根据经营的状况和对资金的需求对注册资本的出资期限做出合理的约定。

二、股东权利1、分红权股东成立公司或对一个公司进行投资最重要的目的就是获得回报,分取红利。

但在司法实践中,股东要求公司分红必须提交载明具体分配方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或者证明其他股东有违反法律规定滥用股东权利导致公司不分配利润,给自己造成损失的行为。

这样的条件在公司不主动向股东分配红利的情况下,对要求分红的股东来说是非常苛刻的。

因此,建议在公司成立之初就在公司章程里对分红事项作出明确具体的约定,约定清楚分红的期限、数额、计算方式等。

2、表决权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由此可知,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是一般规则,但是公司章程另有约定的除外,这里的出资比例在股东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是指各股东认缴出资的比例。

在实践中,股东可以根据需要在公司章程中约定按照人头或者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等方式行使表决权,以达到特定的目的。

公司章程范本全文

公司章程范本全文

公司章程全文公司章程范本全文公司章程,是指公司依法制定的、规定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经营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的基本文件,也是公司必备的规定公司组织及活动基本规则的书面文件。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司章程范本全文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等方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企业依法开展经营活动,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经营;需要前置许可的项目,报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注册后,方开展经营活动;不属于前置许可项目,法律、法规规定需要专项审批的,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并经审批机关批准后,方开展经营活动;其它经营项目,本公司领取《营业执照》后自主选择经营,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四条公司名称:……第五条住所:……邮政编码: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法律、法规禁止的,不经营;应经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经营;法律、法规未规定审批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注:企业经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许可和北京市人民政府规定应在《营业执照》明示的经营项目,则除将上述内容表述在经营范围中,还应将有关项目在经营范围中明确标明。

例如;餐饮;零售药品。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第八条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做出决议。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做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五章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分期缴付数额及期限第九条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分期缴资情况如下:股东姓名或名称出资数额出资方式设立时缴付数额一期二期数额期限数额期限(注:公司注册资本可以分期缴付。

公司章程范本5篇

公司章程范本5篇

公司章程范本5篇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章程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章程明确了组织内部成员的权利和义务,并对成员的权利起到保障作用。

那么章程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关于公司章程范本,欢迎大家来阅读。

公司章程范本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个人独资企业的行为,保护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制定本章程,以此为本企业的经营准则。

第二条企业名称:第三条企业地址:第四条企业负责人:第五条企业经营范围:第六条本企业为个人独资企业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第七条本企业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一切活动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第二章出资方式及出资额第八条本企业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申报的出资为_________万元,其中现金:___________万元。

第三章财务、会计和劳动工资制度第九条本企业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财务、会计制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

第十条本企业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制,自当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月_______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十一条本企业招用职工的,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保障职工的劳动安全,按时、足额发放职工工资,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四章企业的解散和清算第十二条本企业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本企业成立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十三条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一)投资人决定解散;(二)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三)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

公司章程管理办法完整电子版7篇

公司章程管理办法完整电子版7篇

公司章程管理办法完整电子版7篇公司章程管理办法完整电子版精选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建设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充分发挥公司章程在公司治理中的基础作用,规范公司章程管理行为,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以下简称《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有关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国办发〔__〕36号)等文件的要求,结合国有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出资并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监管的国有独资公司、国有全资公司和国有控股公司章程制定过程中的制订、修改、审核、批准等管理行为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以下简称出资人机构)是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的规定设立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以及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授权代表本级人民政府对国有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其他部门、机构。

第四条国有企业公司章程的制定管理应当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依法治企、坚持权责对等原则,切实规范公司治理,落实企业法人财产权与经营自主权,完善国有企业监管,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第二章公司章程的主要内容第五条国有企业公司章程一般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主要内容:(一)总则;(二)经营宗旨、范围和期限;(三)出资人机构或股东、股东会(包括股东大会,下同);(四)公司党组织;(五)董事会;(六)经理层;(七)监事会(监事);(八)职工民主管理与劳动人事制度;(九)财务、会计、审计与法律顾问制度;(十)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十一)附则。

第六条总则条款应当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载明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等基本信息。

明确公司类型(国有独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等);明确公司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设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工作,提供基础保障等。

第七条经营宗旨、范围和期限条款应当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载明公司经营宗旨、经营范围和经营期限等基本信息。

公司章程简单范本(通用7篇)精选全文完整版

公司章程简单范本(通用7篇)精选全文完整版

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公司章程简单范本(通用7篇)公司章程简单范本(通用7篇)公司章程是公司对政府作出的书面保证,也是国家对公司进行监督管理的主要住所。

没有章程,公司就不能获准成立。

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公司章程简单范本,欢迎来参考!公司章程简单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行为,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公司住所:第三条公司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注册分局登记注册。

第四条分公司由_____公司组建。

第五条公司为分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公司以基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督。

第七条公司的宗旨:诚信、优质第二章经营范围第八条经营范围: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核定经营范围第三章公司资本及出资方式第九条股东姓名或者名称股东名称身份证号股东住所第十条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股东全部缴纳出资后,必须经公司出具证明分公司章程范本分公司章程范本。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会第十一条股东是公司的出资人,股东享有以下权利:(一) 根据其出资分额享有表决权;(二) 有选举和被选举执行董事、监事权;(三) 有查阅股东会记录和公司章程规定分取红利;(四) 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分取红利;(五) 依法转让出资,优先购买公司其它股东转让的出资;(六) 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第十二条股东负有下列义务:(一) 缴纳所认缴的出资;(二) 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债务;(三) 公司办理工商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四) 遵守公司章程规定。

第十三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第十四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 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报酬事项;(三) 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报酬事项;(四) 审议批准公司的报告。

公司章程范本完整

公司章程范本完整

公司章程范本完整公司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本公司全称为(公司名称),简称为(简称)。

第二条公司宗旨本公司的宗旨是(公司宗旨),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创新为动力,以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为目标,努力成为行业领先的企业。

第三条公司注册资本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X万元整。

第四条公司地质本公司注册地质为(地质)。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本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具体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的变更需经法定程序批准。

第二章公司组织结构第六条公司组织形式本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依法独立承担责任,股东仅承担其出资额的责任。

第七条公司股东1. 公司股东的出资比例按照注册资本的比例确定。

2. 公司股东具有投资、监督和决策权利。

重大决策事项需经股东会通过。

第八条公司董事会1. 公司设立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2. 董事会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决策事项。

3. 董事会成员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三年。

第九条公司监事会1. 公司设立监事会,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2. 监事会负责监督公司的经营行为,保护股东利益。

3. 监事会成员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三年。

第十条公司总经理1. 公司聘请总经理,由董事会决定。

2. 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行使公司业务的决策权。

第三章公司运营规范第十一条公司财务1. 公司财务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进行管理。

2. 公司设立独立的财务部门,负责公司财务的核算和管理。

第十二条公司人员管理1. 公司人员管理按照劳动法律法规执行。

2. 公司建立健全的人事制度,合理配置人力资源。

第十三条公司合作与竞争1. 公司与其他单位及个人进行合作时,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

2. 公司在市场竞争中遵循公平竞争原则,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

第十四条公司知识产权1. 公司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合法获取和使用他人的知识产权。

2. 公司自主创新,积极申请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

第十五条公司信息安全1. 公司建立健全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和客户信息。

公司内部章程范本最新整理版精选5篇

公司内部章程范本最新整理版精选5篇

公司内部章程范本最新整理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并受法律法规的保护。

第三条、公司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

名称:住所:第四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可以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批准文件、证件经营。

一般经营项目:许可经营项目:公司应当在章程规定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第五条、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可以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和分公司。

第六条、公司营业期限为。

第七条、公司应确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保管公司法律文件,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等法律文件必须存放在公司,以备查阅。

第二章:股东第八条、公司股东共______个:1、股东姓名或名称:股东住所: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2、股东姓名或名称:股东住所: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第九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有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董事、监事的权利;(二)根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要求召开股东会;(三)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和日常管理进行监督;(四)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和质询;(五)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有优先认缴权;(六)公司清盘解散后,按出资比例分享剩余资产;(七)公司侵害其合法权益时,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要求,纠正该行为,造成经济损失的,可要求公司予以赔偿。

第十条、股东应依法履行下列义务:(一)按章程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二)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三)公司经核准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出资;(四)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秘密;(五)支持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第十一条、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及住所;(二)股东的出资额、出资比例;(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公司章程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公司章程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公司章程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公司章程是公司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准则,主要内容包括:
1.绝对必要记载事项
绝对必要记载事项是每个公司章程必须记载、不可缺少的法定事项,缺少其中任何⼀项或任何⼀项记载不合法,整个章程即⽆效。

这些事项包括公司的名称、住所、宗旨、注册资本、财产责任等。

公司的章程必须载明的事项包括:公司名称和住所;公司经营范围;公司设⽴⽅式;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额和注册资本;发起⼈的姓名、名称和认购的股份数;股东的权利和义务;董事会的组成、职权、任期和议事规则;公司法定代表⼈;监事会的组成、职权、任期和议事规则;公司利润分配办法;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股东⼤会认为需要记载的其他事项。

2.相对必要记载事项
相对记载事项是法律列举规定的⼀些事项,由章程制订⼈⾃⾏决定是否予以记载。

如果予以记载,则该事项将发⽣法律效⼒;如果记载违法,则仅该事项⽆效;如不予记载,也不影响整个章程的效⼒。

确认相对必要记载的事项,⽬的在于使相关条款在公司与发起⼈、公司与认股⼈、公司与其他第三⼈之间发⽣拘束⼒。

3.任意记载事项
任意记载事项是指法律未予明确规定,是否记载于章程,由章程制订⼈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任意选择记载的事项。

股东会或股东⼤会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当属于任意记载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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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可自主约定的事项整理大全(完整版)我觉得非这句莫属: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司法中最经典的一句话是啥?公司法中强行性规范和任意性(授权性)规范并举,其中强行性规范一般只能严格遵守,但任意性规范却为股东们提供了结合自身需求灵活设计合作模式的机会。

以往,人们都不大重视公司章程,以为只是个手续而已,但章程作为公司“宪法”级文件的重要性,被越来越多的创业者所了解,并希望充分利用授权性条款设计最适合自己的章程。

今天分享的这篇文章梳理了公司法中授权性条款,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与原公司法相比,2006年公司法最大的亮点是充分尊重股东意思自治,众多公司治理上的问题允许股东自行决定,并在公司章程中明确;2013年的修正,使股东自治的空间进一步扩大。

这些看似轻描淡写的规则变化,放权、授权,具有重要的实务价值。

本文对公司法授权公司章程可自由约定事项汇总介绍,并抛砖引玉,对其实务价值简要分析。

.1法定代表人法律规定1公司法第十三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

实务分析2按照公司法设定的公司治理架构,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层面的最高决策机构,董事长是董事会的组织者、代表人;总经理(公司法的用语是“经理”,民众的习惯用语为“总经理”,本文使用“总经理”一语,取公司法“经理”之意)是公司经营的组织实施者、执行者。

法定代表人是依法对外代表公司的人,其法律意义上的言、行,均可被视为公司的言行。

这个公司的代表者由谁担当,是公司决策层的代表人董事长,还是执行层的掌舵者总经理,是个让立法者很纠结的事情,最终公司法决定将选择权交给股东。

从实务角度分析,法定代表人的重要意义在于:通过印章使用、文件签署控制公司的重大经营活动;对外代表公司开展业务。

股东在决定法定代表人的选任时,一般要权衡以下因素:信任与制衡从权力位阶上看,董事长高于总经理,当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赋予董事长时,董事长的实际权力大增;当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赋予总经理时,由于公司的经营由总经理组织实施,同时又能董事长的可能。

对外代表公司,故总经理的实际权力大幅膨胀,且存在架空董事会、如何在董事长、总经理身上分配公司经营管理的掌控权,需股东综合考量。

公司控制权之争对公司运营的参与、控制程度,是每个股东十分重视也应该重视的问题。

从实务角度看,决定公司控制权的因素有:公司法定代表人,董、监、高的构成,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印章管理,财务资料的掌控等等。

其中,法定代表人及印章对控制权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法定代表人由谁担任,另一方股东推荐总经理人选时,当一方股东提名董事长人选,财务负责人由谁提名,对公司控制力将直接产生重大影响。

董事长、总经理的身份特征当董事长为股东推选,总经理为社会招聘的职业经理人时,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宜由总经理担任。

当董事长、总经理一方不符合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条件时(例如被工商局列入禁止担任法定代表人的黑名单),只能由另一方担任。

操作建议3在公司章程中明确约定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总经理担任,落实到职位层面,不落实到自然人,以免人员变动导致公司章程的修订。

2对外投资、对外担保/ 1法律规定公司法第十六条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2实务分析可能使公司因承担或然债务而遭受重大损失。

决策须谨慎。

对外担保,投资有风险,此两类行为,为还是不为,公司法将其交由股东自行决定,但要求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下来。

明确的内容包括:是股东们自行决策,还是授权董事会决策;投资或担保的单笔以及总额额度限制等问题。

考虑到投资或担保均可能对股东权益造成重大影响,故一般由股东自行决定比较稳妥,即由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当股东对董事会足够信任时,可考虑授权董事会决策。

此外,担保决策自治权仅限于对外担保。

当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时,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且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3操作建议或者董事会职权部分阐释;对外担保的决策可在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职权,对外投资、也可以单独成条,专项表述。

从清晰明了角度出发,笔者习惯于独立成条、专项表述,甚至可以与其他核心关切的问题组成专章进行约定。

无论何种形式,均应对决策机构、投资限额等内容界定清楚。

3股东出资时间法律规定1公司法第二十五条、二十六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股东的出资时间应在公司章程中载明。

2实务分析采用实缴资本制时,公司设立时股东即应缴足全部注册资本。

.后来采用实缴资本与认缴资本相结合的折中态度,公司设立时应出资到位的金额不年的最长期52年或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且为后续注册资本的到位时间规定了限。

目前,除有特殊限制的主体外,彻底采取认缴资本制。

股东的认缴出资额、出资时间,完全由股东自行约定并在章程中载明。

股东按约定时间足额完成出资即可。

当约定的出资时间到期,但股东认为需要延期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方式调整出资时间。

此外,公司章程约定出资时间还有两层实务价值:一是到期股东负有向公司缴足当期出资的义务,当该项义务未完成时,公司的债权人可向股东要求履行出资义务,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二是未履行当期出资义务的股东,3操作建议对于银行、保险、金融、基金、投资等特殊类别的公司,仍有注册资本额度及缴付时间的限制,篇幅所限,笔者在此不再汇总介绍。

实务中,遇到特殊类别公司的注册,应先梳理、研究行业监管的法律及政策要求。

对普通公司,公司法充分放权,但笔者仍建议股东根据项目的发展规划、资金使用计划、股东自身的资金筹划等因素,设定合理、可行的认缴出资额度及实际出资时间。

4红利分配、增资认缴1法律规定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实务分析2股东在背景、能力、资源、诉求等方面均会有所差异,有的股东并不看重对公司的实际控制,愿意从治理结构上让渡一部分权力,但同时希望在红利分配上做适当倾斜。

对此,公司法给出了一个一般规则,即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但同时充分尊重股东意思自治,允许股东以约定方式改变红利的分配规则,改变后的分配比例、方式没有任何限制,完全由股东商定。

从实务角度分析,以下几个问题值得注意:)有限责任公司可将红利部分或全部优先向一部分股东分配;1可以在不同的股东之间按不同的比例分配;可以约定优先满足部分股东固定比例的收益要求,剩余部分再由全体股东分配……等等,公司法无特别限制。

)红利分配可由股东自行约定的前提是:2公司盈利,有可分配利润。

当公司亏损时,不做分配;当公司微利,无法满足部分股东固定比例收益要求时,仅能以可分配利润向该部分股东分配,非红利部分的资产不得随意分配。

)“优先股”问题。

3实务中,有的企业会要求按“优先股”概念设计股权结构,即部分股权持有人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公司利润和剩余财产,但参与公司决策管理等权利受到限制。

实际上,我国公司法并未明确设计优先股制度,目前国务院层面也仅在开展优先股的试点工作,且限于特定的股份有限公司。

但就有限责任公司而言,公司法允许股东对股东会议事规则自行约定,允许公司红利分配由股东约定,利用这种制度放权,已经可以在有限责任公司范围内,由股东自行设计“优先股”制度了。

关于增资认缴,一般原则是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增资。

股东可以通过约定的方式改变此项原则。

3操作建议对红利分配、增资认缴的约定,公司法并未要求必须在公司章程中体现。

实务中,可以在公司章程中约定,也可以由全体股东以其他方式约定。

但是,考虑到工商、税务、审计等部门执法水准以及对法律理解的差异,稳妥起见,笔者建议一并在公司章程中约定清楚,可以节省众多不必要的解释、沟通工作。

5股权转让的条件法律规定1.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不购买的,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实务分析相互信任是合作的基础。

有限责任公司具有很强的人合性特征,股东间的彼此了解、基于此,当股东间转让股权时,因不会引入新的股东,故无需其他股东同意;当股东对外转让股权时,因会引入新的“陌生”股东,故赋予其他股东优先受让以排除“陌生”股东进入的权利,但同时又设定此类优先受让应是“同等条件下”的,以防止转让人的正当权益受到损害。

公司法在设定了一系列的用心良苦的转让规则之后,笔锋一转,允许股东不按公司法设定的转让规则处理,而由股东约定新的转让规则并在公司章程中载明。

即可按约定方式转让。

这意味着,只要股东对股权转让规则在章程中有了明确约定,根据实际需要,股东的约定可能使转让更加简化,甚至简化到无需征得同意、无需通知;也可能使转让变得更加复杂,甚至限制部分股东的转让股权。

无论怎样,这种允许股东以事先约定的规则转让股权的做法,都具有重要的实务意义。

3操作建议实务中,对该问题应充分重视,并应向股东重点提示。

股东确有特殊需求,如希望能够灵活退出,或者希望限制某些技术股东退出,则应在公司章程中载明。

6股东会职权、召集程序、表决权、议事方式、表决程序法律规定1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公司章程可对股东会的其他职权进行规定。

股东会职权:公司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股东会召集程序: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表决权:公司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2实务分析公司法规定了十项必须由股东会行使的职权;规定了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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