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住房问题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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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6月中旬,我随教育部组织的国家“两基”督导检查团赴广西,对“两基”进行达标验收,顺便对农村义务教育作了调研。总体上看,广西“两基”攻坚工作卓有成效。调研中发现目前农村教师住房存在较多困难。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并提出建议。

一、广西农村中小学教师住房现状

在调研中发现,广西城乡中小学教师住房困难问题比较普遍。近些年来,一些市、县政府通过划拨土地、政策优惠,以及拨付少量资金、学校筹资、教师集资等多种途径,在城镇建设了一批“教师新村”、“康居工程”教师用房等。但总体上看,目前在城镇,仅部分中小学校拥有一定数量教师宿舍,大多数学校的教师住房仍然比较紧缺;而在广大农村中小学校,多数不能提供教师住房,大部分教师只好在外租房或“走教”。例如,崇左市教职工人均住房16.6平方米,其中C级危房占总建筑面积的27.8%,住着教师约1.3万人;无房户占教职工总户数的21.5%;困难户2673户,占13.6%;等房子结婚的大龄青年教师2031人,接近单身教师的一半。农村中小学教师居住条件相当艰苦,与新建的教学用房和学生宿舍相比反差很大。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的初步统计,即使算上砖瓦平房、教室改建住房等,全区仍有大约50%以上的教师没有住房,按照教工宿舍35平米/人测算,需建设500多万平方米教师住房,需投入资金30多亿元。

目前解决农村中小学教师住房的渠道主要有三种:

第一种是学校自有周转房提供给教师使用。农村中小学校在推进“两基”攻坚过程中,随着新教学楼的落成,普遍将旧教室改作为教师住房。这类房子多数是建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瓦房,历经风侵雨蚀,大部分属于危房,超过使用年限,破败不堪,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条件稍好的,也是面积狭小,无厨房厕所。在崇左市天等县的一个镇初中学校,我们看了几户教师的住房,旧瓦房的屋顶透风透雨,四周墙体脱落,只好用施工用的条状塑料布围成一圈,正值雨季,屋内又霉又潮,让人十分感慨。老师们说,国家实施了一系列工程,学校的教室、实验室和学生宿舍都有了很大改善,都住上了楼房,但老师的住房依然比较艰苦。

第二种是教师在学校附近租农民的房住,或往返父母家“走教”。这种情况在边远山区或者经济欠发达地区十分普遍。这些地区的一些农村中小学校基本没有教师住房,多数教师只能回父母家或在亲戚家借宿,形成“走教”。有的学校,六、七个青年老师挤在一间二、三十平方米的单身宿舍。还有的老师挤在学生宿舍里。由于住房问题,这些学校的教师往往很不安心,总想方设法调往条件稍好的学校去,严重影响了教职工队伍的稳定和教学质量的提高。

第三种是教师在附近乡镇或者县城购买地皮自建住房,或者购买商品房。这种情况出现在少数经济较为发达、建立了住房公积金的地区,从全区来看所占份额不大。

出现农村中小学教师住房困难问题的原因:一是国家、省级政府的教育经费均专项用于学生宿舍、教学楼、教学设备建设,教师宿舍建设缺乏资金支持。二是推行住房改革后,地方财政对农村中小学教师住房建设的资金补助渠道被切断,而教师又未能享受房改优惠政策。三是农村费税改革后,依靠群众集资建设教师住房的办法,也已不可能推行。

二、住房问题事关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的稳定

第一,解决农村中小学教师住房困难,是防止优秀人才外流的有效措施。我国农村教育落后的一个关键原因是缺少优秀教师,而住房难正在成为农村师资流失的重要因素之一。特别是近年来随着教师录用采用招考方式后,越来越多的教师属于外地招录,这些教师通常只能住校。如果学校不能提供安全实用的住房,必然会使一部分教师尤其是中青年教师不安心工作,而是想方设法往城里或经济发达地区调动,导致城镇学校教师超编、农村教师严重不足。这种现状已经影响到农村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和农村教育的发展。要想吸引优秀人才献身农村教育事业,必须解决好住房这个后顾之忧。

第二,解决农村中小学教师住房困难,是保障教师合法权益的具体体现。同样是站在三尺讲台上,城镇教师可以享受社会保险、医疗、住房等方面相对比较好的公共服务;而广大农村教师生活在条件相对艰苦的农村,只能靠自己较低的工资收入修建、购买或租借住房。不少农村中小学校的教师住房甚至属于危房,连教师起码的人身安全都得不到有效保障,这是非解决不可的问题。

第三,解决农村中小学教师住房困难,是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的客观需要。对于新建成的一大批农村寄宿制学校来讲,教师住在学校十分必要。而现行的学校建设定额规范中,除去教学及教辅用房、办公用房、学生生活用房后,没有教师住校的周转住房,使得寄宿制学校的后续管理跟不上,无法安排足够的老师照顾住宿学生的生活起居,对学生的成长和安全都产生了不利的影响。特别是在广西这样的地区,每年台风、暴雨频繁,洪涝、山土滑坡等自然灾害时有发生,安排部分老师住校值班尤为重要。

三、加快解决农村中小学教师住房的建议

农村中小学教师住房困难的问题,在全国具有普遍性。在全面实现“两基”攻坚目标后,农村教育的工作重点,应放到提高教师素质上,而解决住房困难问题是稳定教师队伍、提高教师素质的一个重要措施。为此建议:

第一,实施“农村中小学教师宿舍工程”。鉴于农村教师具有流动性大和实施聘任制后人员不确定性等特点,因此,农村中小学教师住房建设也应采取多种形式,即既要有产权明确、相对固定的教师住房,也要有给教师流动使用的周转房。国家已经设立了义务教育、危房改造、寄宿制学校建设等一系列工程,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建议国家再设立一个“农村中小学教师宿舍工程”,建设具有宿舍(公寓)性质的教师住校周转房。教师宿舍的产权属于学校,教师可以有偿或无偿使用,工作调动后随即搬离。建设资金方面,建议由中央、省、市、县四级政府共同按一定比例出资,设立农村中小学教师宿舍工程专项资金。

第二,建立农村教师住房公积金制度。扩大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的发放范围,让广大农村教师与城镇教师一样享受住房补贴和公积金,拓宽农村教职工筹措建房资金的渠道。

第三,鼓励发展多元化的农村教师住房供给体系。应当允许教师自建住房、单位集资建房、政府建设经济适用房,以及购买商品房等多种渠道,解决教师住房问题。比如说,可以允许地方政府无偿划拨教职工住宅用地,建设一定数量的经济适用房、廉租房,供住房困难或住房未达标的教职工购买和租用。允许一些地方由学校出土地、教师出资共同建设教师住宅楼,房屋所有权属于教师。鼓励单位或个人投资在校园内和校园附近建设住房向教师出租,由财政给教师予以一定的住房补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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