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自强之星评比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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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华南农业大学第五届大学生“十大自强之星”

评选活动的通知

一、活动主题:青春·梦想·励志·未来

二、活动对象:华南农业大学全体在校本科学生。

三、评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坚定的政治立场,具备热爱祖国、崇尚科学、恪守诚信、与人友善的当代大学生价值准则。

2、勤俭节约,乐观向上,勇于克服困难,在困难面前表现出顽强的毅力,拼搏进取,事迹突出。

3、学业成绩优秀,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与同学和睦相处,群众基础扎实,无违法违纪行为。

4、热心志愿活动、公益活动等社会实践活动,乐于关心帮助他人,受到师生广泛赞誉,体现中国传统美德和良好社会风尚。

5、具有良好的进取意识,在科技创新、创业、专业技能竞赛、社会调研、志愿服务、校园文化、体育、艺术等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为校争光的典型。

6、往届已获得“自强之星”表彰的在校学生不参与此次评选活动。

四、评选过程

1、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一律采取学院推荐的方式,每学院上报候选人不超过2名。

2、学校组织评委对各学院推荐的人选进行初评,从中遴选出25名候选人,并通过网络公布候选人名单及事迹,接受广大师生的评议和监督。

3、学校通过网上投票、现场投票和专家评审三个程序进行严格评审,最终产生10名“自强之星”。候选人评选以百分制形式,三评选程序分别占比20%、30%、50%。

五、评选材料提交

1、学院推荐候选人须填写《华南农业大学第五届大学生“十大自强之星”评选活动推荐表》)一式一份;(含电子版和纸质版)

2、撰写2000字以内的个人事迹材料,要求以第三人称格式撰写,事迹材料须主题鲜明,特色突出,具有良好的模范引领作用,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勇于拼搏进取的感人故事、大学期间取得的成绩、个人的成才展望等。(含电子版

和纸质版)

3、电子版彩色个人全身清晰生活照1张。(电子版)

注:将以上材料电子版于4月24日下午5点前打包发送至邮箱scau10086@

邮件注明“姓名+第五届十大自强之星评选申报材料”。

八、奖励表彰

1、学校发文表彰华南农业大学“十大自强之星”,颁发荣誉证书。

2、拍摄完成华南农业大学第五届大学生“十大自强之星”先进事迹微电影(纪录片),并制作精美光盘下发至各学院。

3、通过橱窗、校园网、校报、广播、微博、微信等多种校园媒体对“十大自强之星”的事迹进行宣传展示。

4、举办自强之星事迹报告会,在大学生中开展励志教育,弘扬自强不息的精神。

5、编印《华南农业大学第五届大学生“十大自强之星”先进事迹材料汇编》,下发至各学院大学生中传阅、学习。

附件1:《华南农业大学第五届大学生“十大自强之星”评选活动推荐表》;

附件2:事迹材料撰写规范;

附件3:推荐人《个人信息统计表》;

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 201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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