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式合同的解释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编号:_____________格式合同的解释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格式合同的解释【1】
格式合同被广泛应用,是由于在经常发生的交易中,格式合同具有如下的优点:格式合同可以节省交易时间,有利于事先分配风险从而降低交易成本;可以促进企业合理经营,另一方面消费者也不必耗费精神就交易条件讨价还价。
企业经营合理化有助于改善商品的品质及降低价格,对消费者甚为有利。
但是格式合同亦存在固有的弊端,主要在于,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一方在拟定格式条款时,经常利用其优越的经济地位,制定有利于已而不利于消费者的条款。
例如免责条款.管辖条款等对合同上的风险及负担作不合理的分配。
一般消费者对此类条款多未予注意。
不知其所在,或虽知其所在,但因此种合同条款甚为冗长,字体细小,不易阅读;或虽可阅读,因文字艰涩,难以理解其真意;且纵能理解其真意,知悉对已不利条款的存在,亦多无讨价还价的余地,只能在接受和拒绝之间加以选择。
或由于某类企业具有独占性,同时由于各企业使用类似的格式条款,消费者并无选择机会。
由于格式
我国现在法律对格式条款的限制的基本制度主要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第3条、40条、41条的规定构建的。
因此,格式合同格式条款的限制也应以此为基础。
具体如下:
1、以公平原则确定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因此,公平原则应作为确定格式合同条款效力的依据:格式条款如果违反公平原则,以致双方权利义务严重失衡,必须以法律形
式确认该条款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0条规定:“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52条和第53条规定的情形,或者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做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
2、对格式条款的特殊解释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
最高院司法解释关于格式条款合同效力【2】
格式条款:指一方当事人预先制定的,并由不特定的第三人所接受的,具有完整性和定型化特点的合同条款。
下面我们就从格式条款的常被忽视的生效要件做下简单分析:
生效要件一、公平原则,格式合同中内容应对双方有利,如果格式条款对一方明显有利而同时对另一方明显不利,免除了条款制定人的基本合同义务,则是不公平的。
生效要件二、法律规定原则,即是规定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原则。
生效要件三、基本权利原则,即是格式条款是否排除了相对方的基本权利。
常见格式条款:一个单位内部的关于工作程序和制度的规定,经常拿来约束第三人的条款。
在我国银行里常见;在酒店里常见,如禁止外带酒水等等。
现实生活中,由于当事人对法律的认识不够,往往被一些强权的合同向对方所“忽悠”。
例如格式合同就是其中最明显的一项,还有一些违反法律强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