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征文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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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
早在高中的时候,老师就推荐我们假期读余华先生所写的《许三观卖血记》,那时的我对看书不感兴趣,看到这个名字的时候,给我的第一感觉是:这肯定是一个关于儿子卖血养活老母亲或者老父亲的故事,而且全书可能只会在最后的时候写得很感人,全书也只会写一次卖血的过程。所以,那时的我错过了这本书。现在上了大学,感觉时间过得好慢,所以把浮躁的心静下来,想要看一下这样一个名字的后面究竟有着一个怎样的故事。
翻开这本书,我看到了关于这本书的相关信息:这本书荣获美国巴恩斯-诺贝尔新发现图书奖(2004年);并入选韩国《中央日报》100部必读书;入选中国百位批评家和文学编辑评选的"九十年代最有影响力的10部作品"。
于是,怀着一种敬仰,我认真的读了这本书。
小说的开头就出现了卖血的故事,许三观回乡下看望爷爷遇到了根龙和阿方去卖血,学到了一些卖血的知识——包括卖血之前要多喝水,卖完血之后要去饭店吃一盘炒猪肝和二两黄酒等等。以后许三观每次卖完血都会到饭店里去学着根龙他们的样子要一盘炒猪肝和二两黄酒,基本上,炒猪肝和黄酒贯穿了整部小说,让我在心里形成了一种印象,只要许三观吃炒猪肝喝黄酒,那就表示他又去卖血了。事实上也正是这样,到最后许三观的生活不那么紧迫,也不需要靠卖血来维持生计的时候,他想吃炒猪肝想喝黄酒了,于是就去医院卖血。以前卖血是为了家里渡过难关,这最后一次是为自己吃炒猪肝喝黄酒找一个理由。
跟着根龙和阿方卖完血回到四叔家,跟四叔说只有四叔对自己好,想给四叔一点钱但是又不舍得,接着说了打算娶媳妇的事情,这一点表现出了人的质朴和真诚,很真实,虽然不合情理但是却很能说服人。只要我们心里想着我们最尊敬的人,知道自己应该用一种什么方式表达自己的感情就可以了,不需要一定要靠给钱这种方式表达。
许三观看上了许玉兰,就请许玉兰吃东西,一段滑稽的经历之后两个人就结婚了。在许三观跟许玉兰结婚之前,作者写了许玉兰和何小勇的一段故事,为后面的故事做好了铺垫,伏笔很深。
许玉兰为许三观生了三个儿子,一乐,二乐,三乐。后来三个儿子长大了,
大家都说一乐越长越像何小勇,刚开始许三观不信,拿着镜子看自己,看一乐,还让三兄弟站在一起看有什么不一样的,结果给自己一个结论:三个儿子长得一样就行了,跟自己不像没什么。
但是许三观还是没能抵住大家舆论的压力,也怀疑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于是许玉兰说了自己被何小勇逼上床的事情。之后许三观对许玉兰和何小勇的态度有了转变。许三观开始让许玉兰做男人活儿,故意为难许玉兰,在一乐打了方铁匠的儿子以后也不管不问,要许玉兰去找何小勇要钱赔给方铁匠。看到这里的时候,我感觉许三观有点过分,毕竟许玉兰是被何小勇强迫的,而且已经过去九年了,一乐喊了许三观九年的爹,人都是有感情的,为什么说变就变呢?但是仔细一想,我觉得我们应该理解许三观,把自己当成许三观去体会他当时的那种心情,许三观就变成一个有血有肉有感情,会喜会怒的有着七情六欲的活生生的人。
在最后何小勇不认一乐是自己儿子的时候,许三观不忍心自己的家被方铁匠搬空,那是他们结婚将近十年的全部家当啊。不得已,只能去卖血。
似乎作者是有意的安排,让许三观强奸了林芬芳。因为在后面的文化大革命时期,
许玉兰被人诬陷成妓女,只因为曾经被迫跟何小勇上过床。作者在写文化大革命时期的时候也写很多滑稽的故事,在那个时期,法律被视为一纸空文一样被践踏,只要一张大字报就可以改变一个人的人生轨迹。那是一个报仇的好时期。虽然作者没有去写文化大革命给了人们怎样的苦难,但是通过许玉兰被批斗,在广场、在学校、在工厂,甚至在家里,足以表现当时人们的一种惊恐的状态,因为没有证据靠着墙上的大字报就可以随便抓人,小说里这样写:
没过两天,一群戴着红袖章的人来到许三观家,把许玉兰带走了,他们要在城里最大的广场上开一个万人批斗大会,他们已经找到了地主,找到了富农,找到了右派,找到了反革命,找到了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什么样的人都找到了,就是差一个妓女,他们说为了找一个妓女,已经废了三天的时间,现在离批斗大会召开只有半个小时了,他们终于找到了,他们说:"许玉兰,快跟着我们走,救急如救火。".
这一段话基本揭露了文化大革命大家没事找事,唯恐天下不乱。是如此的深刻。而作者之前所写的许三观强奸林芬芳的事情在这个时候就派上了用场。这一段话基本揭露了文化大革命——大家没事找事,唯恐天下不乱。是如此的深刻。
而作者之前所写的许三观强奸林芬芳的事情在这个时候就派上了用场。因为没有人去诬陷许三观,而许三观在许玉兰被批斗的时候对许玉兰倍加关怀,还自我批评。这说明了许三观内心最许玉兰的深刻的爱。俗话说:夫妻本是同龄鸟,大难临头各自飞。在那个动乱的年代,自保已不足,还可以反省,对许玉兰的照顾无微不至,原谅她与何小勇的事。虽然不轰轰烈烈,不惊天地泣鬼神,但是若我们置身其中,能否感到一种人间最真切的温情和最真切的疼爱呢?
在文化大革命之前的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时期,许三观无不体现了一个丈夫对妻子,一个父亲对儿子的爱,比如许三观带着老婆孩子去各个大食堂吃饭,然后总结哪家食堂肉多饭多。之后遇上了自然灾害,家里的锅碗瓢盆都被炼钢了,生活拮据,为了让孩子们吃顿好的,许三观又去卖血。在许三观带着二乐三乐去饭店吃面条的时候,一乐只能拿着五毛钱去买烤地瓜吃,一乐想着自己被许三观忽视,赌气离家出走。许三观开始没有什么反映,在许玉兰焦急的寻找一乐时,许三观也很悠闲躺着。这也让我感到不可思议,毕竟是自己养了这么大的孩子了,何必是因为一碗面条破坏原本安定的家庭呢。但是作者总是这样,就在我恨许三观做得太绝了的时候,安排许三观去着急去寻找一乐。看到了一乐,让一乐其在自己背上,带着一乐去吃面条。我想:人性总还是善良的,总是有感情的,人与人之间,总还是温暖的,哪怕真的没有血缘关系,但是感情早已跨越了那个界限。过了很多年,一乐二乐先后响应毛主席的号召去农村,许三观卖血给他们钱,这时的一乐已经把许三观打动了,一乐只认许三观做亲爹,一乐只认对自己好的许三观是亲爹,而许三观感动了,他把一乐当成自己亲生儿子。许三观以前卖血赚的钱不愿意花在一乐身上,但是这次许三观是为了一乐二乐去卖血。把卖血的钱分给了去农村的一乐二乐。为了讨好二乐的队长,许三观卖血请客,冒着生命危险陪二乐的队长喝酒。这就是一个父亲。
在得知一乐的肺炎之后,许三观也是最着急的一个,到处卖血赚钱,但是,只许三观已经管不了这么多了,一个人卖完一次血一定要休息三个月才能再卖,
要能筹够钱给一乐治病,自己的身体坏了又有什么关系。许玉兰带着一乐先去了上海的大医院,许三观则沿途到处卖血,"我这次出来,在林浦卖了一次;隔了三天,我到百里又去卖了一次;隔了四天,我在松林再去卖血时,我就晕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