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许三观卖血记》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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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序:近来偶读到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颇有些感触。很少有书能够这样打动我,既然它与我有缘,那我就不得不写点东西来纪念它了。
我自幼生在农村,直到我十岁去镇上的中心小学读书,那之前农村的所有生活就是我的全部记忆。所幸生在和平年代,从小到大并没有吃多少苦。我们家至少祖上三代都是农民,貌似没出什么大户,因此也没有族谱这些个高档的东西,远远近近的亲戚关系已久远得不可考证。祖祖辈辈都是在土地里摸爬滚打,面朝黄土背朝天,年年复年年也赚不了多少钱。到我爷爷这一代,总算在大生产的时候当上了队里的主任,让家人过了几年好日子,可惜文革一来,他就住了几天牛棚,再没个后文了。我的爸爸是县里的最好的高中毕业的,算来是村里少有的知识分子,只可惜高中毕业没考上大学还是回村当了个农民。那些命里时有时无的事情,谁又能说个准呢?
几年前爷爷因病离我们远去。他们这一代,真正经历了风风雨雨、大起大落,却慢慢地,随着时代的变迁而渐渐被湮没。还没等我细细去了解他们的故事,就已被时代的洪流卷走。爷爷这一辈人,是时代的注脚,而我,却只能通过另外一个故事,去窥探这个时代的剪影。尽管这个故事和我爷爷他们有着不同的背景、不同的态度、不同的演绎,我却仿佛能从中体味到那个时代他们所经历的共同的幸福和艰难、执着和脆弱。这个故事,或许与你祖辈们的经历相似,它就发生在他们中间。这就是许三观卖
血的故事。
《许三观卖血记》是当代作家余华于一九九五年八月写成的一个故事,作家自己也说故事中的很多人物都有现实中的原型,那是他父亲说给他听的。“这本书表达了作者对长度的迷恋,一条道路、一条河流、一条雨后的彩虹、一个绵延不绝的回忆、一首有始无终的民歌、一个人的一生。这一切犹如盘起来的一捆绳子,被叙述慢慢拉出去,拉到了路的尽头。”余华在中文版自序里如是说。于是他写了一个人的一生,从他第一次卖血到最后一次卖血,从他身强体壮一无所有到两鬓花白门牙脱落。他最后的感慨是“这就叫屌毛出得比眉毛晚,长得倒比眉毛长。”作者在韩文版自序里说,许三观一生追求平等,到头来却发现:就是长在自己身上的眉毛和屌毛都不平等。
故事从一开始就建立在一个不平等的基础上。许三观父母双亡,是城里丝厂的小小送茧工,是城里人,却是农村的爷爷和四叔抚养成人。偶然间他知道了农村人卖血的传统,就开始了他的卖血之途。在农村,卖血是身体健康的象征,是荣耀的事情,但是换在城里,卖血却是一件十分丢人的事情,他的妻子许玉兰说卖血就等于是卖了自己的祖宗。那个时代的农村和城市差别远远没有现在这么大,但根深蒂固的观念却是无法改变。
许三观用第一次卖血得来的三十五块钱娶到了一个美丽的妻子“油条西施”许玉兰,虽人有点泼辣好强,却能做饭能做衣,五年之内给他生了三个儿子,建立起一个幸福的家。但事事哪有
都竟如人愿的呢?大儿子一乐越长越不像他,人人都这样说,他心里也有所怀疑,但他采取了阿Q似的精神胜利法,他说,儿子长得不像爹,儿子长得和兄弟像也一样,如此豁达就是朴实的农民许三观。后来他知道了一乐不是他的儿子,他在很多方面待他也如同对自己的亲生儿子一样。有时候想到这个事实他也会伤心地哭泣,他的质朴与善良决定了他也只能接受现实,没法去报复,没法去做与他良心相悖的事情。
如果不是发生了一件危及切身利益与全家安危的大事,也许他会一直这么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当一乐是他最喜欢的亲生儿子吧。但是人一旦遇到了自己难以解决的大事,就容易把责任归结为其他,就容易想到给自己一个理由来逃避,不论这个理由是什么。当一乐打破了方铁匠儿子的头,需要大量医药费的时候,他就想到了一乐不是他的亲生儿子,就想到了要他去找自己的亲爹来负担。可是最后呢,还是他去卖了血还了债,还原了自己的家。九年了,他自从有了自己的家再没卖过血。遇到困难他虽怯弱,虽并没有一开始就想到要承担责任,但这样的做法对于生活在城市底层的小市民来说,可以被理解,不是任何人都应该做到完全的善良,完全地大度懂理,不犯一点错误,他的做法是人之常情。他又深深地为这件事情而不甘,于是也做了一件蠢事来报复——这大抵是他这一辈子犯的最大的一个错误。文革中他的妻子许玉兰被批,他也能在儿子们面前勇敢地承认自己的错误,并要他们原谅自己的母亲。
这时他已经卖了三次血了。一九五八年,大跃进时期,他们一家人精打细算地过活,许玉兰颇有远见地存了两缸米,在后来的自然灾害年份里一家人也勉强支撑了些时日。喝稀粥喝得孩子们脸上都没有血色了,为了改善生活,他又去卖了一次血。看到这里,我最感动的是他找到一乐背着他去胜利饭店吃面的情景。自从一切坦明之后,他对那件事情始终不能释怀,他觉得自己的汗钱拿来养别人的儿子可以,血钱不能,于是他带着其他人去饭店吃饭,单给了点钱留一乐一人在家。这个孩子委屈地离家出走了,而许三观最终也没有一直狠下心来。
忠厚老实的许三观对待自己唯一的仇人呢,也并不能做到十分地心硬。一乐的亲爹何小勇被车撞了,表面上许三观虽嘴硬,却还是要一乐去帮帮他的亲爹,也还是护着自己的这个儿子。从此以后,许三观认定这个儿子是自己的亲生儿子。他没有多少文化,但在大是大非面前,却能有自己最坚决的判定。文革中许玉兰遭到残酷批斗,他也并没有嫌弃她,始终支持着她,对她好,不离不弃。为了在别人面前装装样子,他给许玉兰送饭时把肉藏在碗底。这样的一个丈夫,还能让人苛责什么呢?看到这里,我不禁眼泪流下来,尽管许玉兰对不起他,他却能如此待她,夫妻之间的这种患难与共的深情深深打动了我。不管平时的吵吵闹闹有多严重,在大难面前,定要相互爱护相互扶持。大道理许三观不懂,他用行动践行了最大的美德。
第五次卖血是为了给一乐补身体,让他不至于那么累。第六
次卖血是为了让二儿子能够回城,卖血换钱款待那个虚伪的生产队长,这两次卖血前后相差不过月余,他是拼命在为着他所爱的家人。人的一生总会经历各种波折,有时会让人完全没有招架还手之力。一乐生了重病,二乐在风雪之夜把他从乡下背回城里。虽不是亲兄弟,但弟弟风雪护送哥哥的画面也让我不由得热泪盈眶。等到他回到家,已变成了一坨移动的雪堆了。一乐被连夜护送到上海,许三观为救儿子,不得不找四处邻居借钱。曾经有过过节的方铁匠、何小勇妻子纷纷伸出援助之手。大家都没什么钱,但十一户里面有八户都借钱给他了,这说明他平素对人就很好,大家看在眼里,记在心里,人心都是肉长的,没有人会见死不救。余华为我们描绘的那个时代,大家都很穷,但也都尽力去帮助别人,物质上的贫穷远远比不过心灵上的富有。感怀于当下,我似乎若有所悟。
借来的钱还是不够,许三观决定一路卖血卖到上海去救一乐,这个事实上根本就不是他亲生的儿子。一路上,他遇到善良的给他水喝的素不相识的林浦居民,遇到给他小猪仔取暖的农民老大爷,也遇到一路上对他颇有照顾的来顺兄弟。一路上他得到了许许多多善良的人们的帮助,让他从生死边缘挣扎过来,见到了他的儿子。他是豁出去了自己的性命,他说,自己活了这些年,做人的各种滋味都已经享受过了,做人做全了,就是死了也赚了,可孩子们还没有,他们才刚刚开始。当他冷得直发颤,倒在林浦冰冷的大街上的时候,我一度以为他就此会死掉,然后故事就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