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许三观卖血记》有感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5篇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5篇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精选篇1余华先生的小说《许三观卖血记》看了好几遍了,每次合上书之后,总想写点儿什么,却总是不知道该从何处写起。
这是一个小人物的故事。
主人公许三观没有复杂离奇的经历,他只想踏踏实实地过日子。
在他的人生经历中,遇到了不少坎儿。
而每到一个坎,他都要付出血的代价——卖血才能迈过。
透过这个故事,我们可以看到很多。
比如,经济落后条件下的小人物艰难的生存状态;小人物追求平等的过程是多么的艰难,以至许三观牢骚满腹地说:“屌毛出得比眉毛晚,长得倒比眉毛长。
”等等。
我在余华笔下看到的是一个面对艰苦的生存仍然保持乐观和尊严,内心充满温情和善良的形象,我不得不感叹,余华不愧是一个语言大师,他用诙谐幽默的方式,让我明白了不少生存之道。
许三观是一个优秀的父亲。
他对孩子的爱也许是与生俱来的,但却是只讲付出不求任何回报的。
在那样艰苦的条件下,他无法获得巨大的财富,从而让孩子们生活在衣食无忧的状态下。
但他却以一个父亲的爱、一个男人的担当撑起了一个家。
他的大多数卖血经历,都是和孩子有直接关系。
特别是大儿子得病在上海住院,他一路卖血到上海差点把自己的命都卖没了,以十天卖血四次的悲壮经历,把自己对孩子的爱,表达得淋漓尽致。
而当他年老之后,一家人不再有缺钱的时候了,他因为自己的血没有人要了,想到的仍然是家里再有灾祸怎么办?许三观是一个善良的人。
他的做人原则是“多行善事,不行恶事”。
当初养子闯祸了,养子的亲生父亲为了几个钱而不认儿子,给许三观及家人造成了巨大的困难,但许三观卖血挺过来了。
后来,为了救养子的亲生父亲的命,许三观没有幸灾乐祸,也没有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而是忍受了巨大的精神压力,支持养子出手相救。
这,应该不是一般的善良吧?许三观是一个智慧的人。
他没有多少文化,但却拥有在艰苦条件下生存下去的智慧。
在全家都饿得不行的时候,他利用自己的生日,用嘴巴给全家人每人炒了一个菜,让他们用耳朵听着吃了。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心得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心得5篇许三观卖血记读书心得1《许三观卖血记》讲述的同样是一个普通人“活着”的故事,相对于《活着》而言,这篇小说留下了更大的叙述空间,它着重表现人物的人性内涵,而不仅仅仅是命运对人物的压迫。
《许三观卖血记》从某种好处上说仍然承续了《活着》的基本主题——生命的受难本质。
所不同的是,《活着》里的福贵应对一次次无情的死亡打击仍然要顽强地活下来;而《许三观卖血记》里的许三观应对一次次生活的难关用鲜血开始了漫长的救赎。
对许三观来说,他对付世界的唯一方式就是“卖血”,但每一次卖血在余华笔下却又有着不同的人生内涵。
余华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血在中国人的生存观念中有着重要的地位,血与生命几乎处于等同地位,本质上,血是“生命之源”,但许三观恰恰以对“生命”的出卖完成了对于生命的拯救和尊重。
许三观共有十二次卖血经历,除了开始和结尾的两次外,在剩余的十次卖血过程中,有七次是为了一乐,一次是为了二乐,一次是为了私情,一次是为了全家,其卖血的结果,也都基本上到达了许三观的预期效果。
他的血越卖越淡,但他的生命力却越来越强盛,他的血是为家庭、为子女、为妻子而卖的,他的生命自然在他们身上得到了延续。
小说的关键在于,许三观先后用七次卖血来拯救一乐,但一乐并不是自己的儿子,而是妻子与别人的私生子。
在中国这个十分传统的国家里,妻子的背叛使丈夫丧失了男人做人的尊严,在道德观念的驱使下,许三观决心用自己的鲜血供养“别人的儿子”,显然需要经受身体和心理的双重考验,承受内心的巨大煎熬。
许三观的卖血行为不仅仅仅是一种简单的商业行为,他的血也不只是一种单纯的“商品的血”,卖血与施爱的过程超越了父与子的伦理范畴。
在这种伦理冲突中,许三观仍选取了为一乐卖血,足以体现了伦理温情的力量。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心得2当《许三观卖血记》的文字最初映入我的眼帘时,我的脑海中只浮现了两个字“粗俗”,以至于我实在对它没有多少好感,但随着渐渐深入,一个个人物像是都活了过来,就好像我穿过了悠悠时光,置身于那个年代,成了一个已然入戏的旁观者,人物的一段段经历牵动着我的一根根神经,让我无法自控。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悟(精选6篇)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悟(精选6篇)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悟(精选6篇)许三观,一个平凡之极的丝厂送茧工人,为了一个个理由,而这些理由的根源就是为了他的家庭能够存活下去,一次一次不得不去卖血来维持生计。
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悟6篇,以供大家参考!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悟(精选篇1)花了半天时间看完了整本书。
看的过程中心情压抑着悲痛……书中讲述了许三观通过一次次卖血,帮助家里躲过了灾难的故事。
以致书的结尾处,当又一次去卖血被拒绝,被告知自己的卖不了的时候,他害怕了,绝望的痛哭起来。
担心以后家里再有灾祸,自己再也没办法了。
除了第一次和最后一次的卖血。
许三观每一次都是在最绝望的时候去了医院,换来了35块钱。
贴一段最后许玉兰痛斥三个儿子的话。
“想当初,自然灾害的那一年,家里只能喝玉米粥,喝得你们三个人脸上没有肉了,你们爹就去卖了血,让你们去吃了面条,你们现在都忘干净了。
还有二乐在乡下插队那阵子,为了讨好二乐的队长,你们爹卖了两次血,请二乐的队长吃,给二乐的队长送礼,二乐你今天也全忘了。
一乐,你今天这样说你爹,你让我伤心,你爹对你是的,说起来他还不是你的亲爹,可他对你是的,你当初到上海去治病,家里没有钱,你爹就一个地方一个地方去卖血,卖一次血要歇三个月,你爹为了救你命,自己的命都不要了,隔三、五天就去卖一次,在松林差一点把自己卖死了,一乐你也忘了这事。
你们三个儿子啊,你们的良心彼狗叼走啦......”在那个悲剧的时代里,活在二十一世纪的我们感受不到那种生存压力的绝望。
但在余华的书里却能深深的感受到。
《活着》,《许三观卖血记》,字里行间里,尽显悲惨,不幸,让人跟着剧情,心也沉重的透不过气。
为了活下去,一次次的挣扎,一次次顽强的抵抗。
这本书除了浓厚的悲剧色彩,也能感受到掺杂在其中暖暖的爱。
许三观对儿子,妻子的爱,妻子被,不顾一切去送饭,把菜藏在饭下面,一边对愚昧感到愤恨,一边体会他们的坚强与爱。
儿子肝炎住院,舍命卖血,只求儿子能活下来……所幸故事的结尾是阳光的。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心得感悟5篇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心得感悟5篇----WORD文档,下载后可编辑修改----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1战胜了所有命运强加给他的困难和艰辛。
最后当许三观老了的时候,知道自己的血卖不出去了,而为以后有所担忧,有些伤感。
许三观在青年时代,被周围的生活不断压迫,他一直拼命工作可还是无法保证自己和家人的生活,他只能用卖血来维持了。
每次遇到什么困难,他总会想到去卖血,可身体一天不如一天,为了给儿子一乐治病,在到上海的途中,到了六个地方卖血,隔三差五就卖一次,要知道,每买一次血要休息三个月,为了孩子,他在“松林”卖血差点卖死。
我在书中看到了许三观卖血的一幕幕,掐指一算,许三观为了家人,为了生活,一共卖了12次血。
他还说过一句话,令我很感动,这句话是“就是把命卖掉了,我也要去卖血。
”这是他在“百里”卖血后对一个老人说的话。
许三观的三个孩子是他用血喂大的,许三观托举着整个家,承担着他必须承担的责任,他饱含辛酸的经历感染着所有的人,感动了所有的读者。
文章最后一章,许三观已年过六十,他想吃猪肝,喝黄酒,决定为自己卖一次血,但到了医院,医生说他的血只能卖给油漆匠漆家具,他的血不能卖了。
那一时,许三观哭了,在整篇故事中,很少看到许三观“哭”,可得知自己的血卖不出去了,他却哭了,哭的那样伤心。
人生的无奈,他或许认为自己的人生到了尽头,自己已经没有办法再去承受任何打击,或许没有办法再一次解决生活的拮据,或许为自己已经没有任何作用了而感到伤心。
他哭了,每次家里遇上什么灾祸,他都是靠卖血度过的,他担心以后有了什么灾祸,家里该怎么办啊?许三观一直是为家而活着的。
当我读完《许三观卖血记》时,就像是在读,再看,在品味在我身边所发生的的事,这本书中没有那些华丽的词语,却给我一种朴实感,真实......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2余华先生的小说《许三观卖血记》看了好几遍了,每次合上书之后,总想写点儿什么,却总是不知道该从何处写起。
这是一个小人物的故事。
主人公许三观没有复杂离奇的经历,他只想踏踏实实地过日子。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800字通用(精选5篇)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800字通用(精选5篇)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800字通用(精选5篇)品味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一定领会了不少东西,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读后感吧。
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800字通用,一起来看看吧,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800字通用精选篇1日有幸读完了余华先生的《许三观卖血记》,自我感觉书中有一些词语不适合青少年观看,如果单独拿到网上去发表,一些违禁词会毁掉一本书的形象。
建议大龄已婚人士观看。
书中的主人公叫许三观,一生卖了许多次血,每一次卖血都是补贴家用,最后当他老了想为自己卖一次血,吃一盘炒猪肝、喝二两黄酒,可是医院的血头不肯要,还讽刺说他的血只适合刷漆用。
许三观第一次卖血是为了娶媳妇,并且成功的娶到了油条西施许玉兰。
许玉兰为许三观生了三个儿子,分别叫一乐、二乐、三乐。
别人都说一乐不像许三观,许三观最终发现一乐的亲爹是何小勇。
许三观对一乐既爱又恨,多次赶他出门让他去找自己亲爹过去,可是最后为了他又去卖血。
有次许三观卖完血带着一家人去胜利饭店吃面条,唯独不带一乐。
一乐去找亲爹,亲爹不认,因为吃不上面条便哭着走在街上,最后又是许三观带他去吃了面条。
文中的人们经历着饥荒、锅碗瓢盆粮食上交一块吃大锅饭、城市知青下农村……闹饥荒的时候许三观便让大家闭上眼睛,用语言给每个人做一道想吃的菜,并让大家”吃”的津津有味。
许三观卖完血之后一定会到胜利饭店吃顿好的,也是文中多次出现的最感人的一句话或是一幅场景: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给我温一温。
文章还有一些美好的句子摘抄了下来。
我用嘴给你们每人炒一道菜,你们就用耳朵听着吃了,你们别用嘴,用嘴连个屁都吃不到,都把耳朵竖起来,我马上就要炒菜了。
夹一片放到嘴里一咬,味道是,肥的.是肥而不腻,瘦的是丝丝饱满。
猪肝先是切成片,很小的片,然后放到一只碗里,放上一些盐,放上生粉,生粉让猪肝鲜嫩,再放上半盅黄酒,黄酒让猪肝有酒香,再放上切好的葱丝,等锅里油一冒烟,把猪肝倒进锅里,炒一下,炒两下,炒三下,炒四下,炒五下,炒六下……他一个人在桌前坐下来,将那个还热着的红薯放在桌上,开始小心翼翼地剥下红薯的皮,他看到剥开皮以后,里面是橙黄一片,就像阳光一样。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范文5篇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范文5篇读后感是指读了一本书,一篇文章,一段话,几句名言,一段音乐,把具体感受和得到的启示写成的文章。
读后感也可以叫做读书笔记,是一种常用的应用文体,也是应用写作研究的文体之一。
简单说就是看完书后的感触。
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范文5篇,欢迎借鉴参考。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范文5篇(一)花了半天时间看完了整本书。
看的过程中心情压抑着悲痛书中讲述了许三观通过一次次卖血,帮助家里躲过了灾难的故事。
以致书的结尾处,当又一次去卖血被拒绝,被告知自己的卖不了的时候,他害怕了,绝望的痛哭起来。
担心以后家里再有灾祸,自己再也没办法了。
除了第一次和最后一次的卖血。
许三观每一次都是在最绝望的时候去了医院,换来了35块钱。
贴一段最后许玉兰痛斥三个儿子的话。
想当初,自然灾害的那一年,家里只能喝玉米粥,喝得你们三个人脸上没有肉了,你们爹就去卖了血,让你们去吃了面条,你们现在都忘干净了。
还有二乐在乡下插队那阵子,为了讨好二乐的队长,你们爹卖了两次血,请二乐的队长吃,给二乐的队长送礼,二乐你今天也全忘了。
一乐,你今天这样说你爹,你让我伤心,你爹对你是最好的,说起来他还不是你的亲爹,可他对你是最好的,你当初到上海去治病,家里没有钱,你爹就一个地方一个地方去卖血,卖一次血要歇三个月,你爹为了救你命,自己的命都不要了,隔三、五天就去卖一次,在松林差一点把自己卖死了,一乐你也忘了这事。
你们三个儿子啊,你们的良心彼狗叼走啦...... 在那个悲剧的时代里,活在二十一世纪的我们感受不到那种生存压力的绝望。
但在余华的书里却能深深的感受到。
《活着》,《许三观卖血记》,字里行间里,尽显悲惨,不幸,让人跟着剧情,心也沉重的透不过气。
为了活下去,一次次的挣扎,一次次顽强的抵抗。
这本书除了浓厚的悲剧色彩,也能感受到掺杂在其中暖暖的爱。
许三观对儿子,妻子的爱,妻子被批斗,不顾一切去送饭,把菜藏在饭下面,一边对愚昧感到愤恨,一边体会他们的坚强与爱。
许三观卖血记的读书心得感想(通用15篇)
许三观卖血记的读书心得感想(通用15篇)许三观卖血记的读书心得感想篇1昨天读了一天《许三观卖血记》,没有读完,今天早上刚读完。
本想昨晚熬夜就把它读完了,还是熬不过眼睛的酸涩。
读余华写的书总是有种忐忑的心情,总是害怕在下一个情景他会让某个人死去。
当读到这本书的最后,我纠结的心才一下子松了下来,是为这种结局而高兴,却又高兴不起来,因为主人公所经历的那些苦难也不是常人所能承受的。
在这个许三观身上我看到了一种责任,他从来不推卸,他要用卖血换来的钱来肩负起这种责任。
他为和他上过床的邻居卖过血,他为老婆卖过血,他为全家的糊口卖过血,他为不是自己的亲儿子卖过血,他为这个非亲生的儿子隔三天又卖一次血,隔了五天又卖一次血,以至休克差点死去。
他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去捍卫对儿子的父爱!当他最后想为自己卖一次血的时候,医院嫌他太老,已不再喜欢要他的血。
他只想吃一盘炒猪肝,喝二两黄酒,酒要温一温的。
这是他吃到的最奢侈也最幸福最快乐的一顿饭。
随着时间的走过,经历了那么多的磨难,完成了自己承受的责任,他是幸福的,这幸福里有太多的苦,可他还是幸福的,因为这幸福里有太多太多的苦。
任何苦难都不会把幸福打到,幸福会因苦难的存在而更加光彩照人!做个坚强的人,做个有责任的人,于人,于己,于社会!许三观卖血记的读书心得感想篇2许三观,一个平凡之极的丝厂送茧工人,在那个动乱的岁月里,为了一个个理由,而这些理由的根源就是为了他的家庭能够存活下去,一次一次不得不去卖血来维持生计。
当他的非亲生儿子得了肝炎去上海治病,他竟一路卖血,在短短一个月不到的时间里卖了四次血。
在大冬天一个50多岁的老头用碗舀着河里冰凉的水一口气喝了八碗,卖了血后在避风的墙角晒太阳依旧瑟瑟发抖的镜头让我心酸不已。
在这一场场卖血场景的背后,我看到的是一个凡人作为父亲的义无反顾而承担的巨大责任。
他用这最原始最根本的生存方式——卖血,在苦难中顽强的生存。
他用卖血来抵抗生命中的苦难,丈量苦难的长度和强度,我从他的身上看到了眼泪,温情,坚强和不服输的精神。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心得(精选15篇)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心得(精选15篇)许三观卖血记读书心得篇1这是一个为生存而不断卖血的人的故事。
在他身上,无不闪着令人敬佩的光。
读完全书,主题很明确,那个时代艰苦的生活对人们的逼迫,导致无数人被饿死,而面对生活绝境极力求生,很多人去卖血,其中就有主人公——许三观。
他为了赚钱,去卖血;他为了娶妻,去卖血;他为了买家具,去卖血;他为了还债,去卖血……在书中,我印象深刻的有两处。
在第十九章,灾荒年景,粮食十分紧缺,许多人被饿死。
“到城里要饭的人越来越多,许三观和许玉兰这才真正觉得荒年已经来了。
每天早晨打开屋门,就会看到巷子里睡着要饭的人,而且每天看到的面孔都不一样,那些面孔也是越来越瘦。
”在这饥荒年,全家天天吃玉米稀粥,三个小孩越来越瘦。
”生日第二天,许三观掰着手指数了数,一家人,已经喝了五十七天的玉米粥,他就对自己说:我要去卖血了,我要让家里的人吃上一顿好饭菜。
饥饿所带来的不仅是对肉体的吞噬,更多的是对精神上的折磨。
在饥荒面前,主人公仍不屈服,恰恰相反,他在哀伤、悲愤后学着站起来面对现实。
印象最深的是第二十七章。
这时一乐肝炎重病住院,需要大量资金,于是许三观付出一切代价——甚至不惜生命,一路卖血卖到上海。
“一个戴口罩的护士,在许三观的胳膊上抽出四百毫升的血以后,看到许三观摇晃着站起来,他刚刚站直就倒在了地上……”为了给儿子治病,他寄托了希望,搭上了性命,由此可以看出一个父亲的伟大和他那比山还高,比海还深的无与伦比的父爱,更多的是为求继续生存表现出来的顽强意志。
许三观的人物形象代表了当时许多生活在水深火热中的人民群众,全书表达了余华对当时中国底层老百姓的同情。
许三观有着刚强、坚毅不拔、与不公的命运作抗争的顽强意志和为家庭负责任的高尚品质。
他“坚毅地生存,固执地活着”。
从他的身上无数处的闪光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即使你所面对的境遇是多么的糟糕,你也要继续生存下去。
来到这世上是上帝给予你的福份,虽然每一个人的归宿都是大地母亲的怀抱,但你要好好归划你这场生存游戏,升华你存在的意义,那么你,将会成为星空中独一无二地闪着光的星。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1000字范文精选5篇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1000字范文精选5篇篇一:生命的价值读完《许三观卖血记》,让我对生命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许三观这个人物,让我看到了一个平凡人的不平凡。
他为了生活,为了家人,不顾生命的危险,一次次卖血。
他的生活充满了艰辛,但他始终不放弃,用自己的方式,坚韧地生活着。
这本书让我看到了生命的脆弱,也让我看到了生命的坚韧。
许三观的生活环境艰苦,生活压力巨大,但他始终坚守着生活的信念。
他的生活虽然充满了困苦,但他始终不放弃,用自己的方式,坚韧地生活着。
他的生活态度让我深感敬佩。
书中的许三观,让我看到了一个人的精神力量。
他在生活的压力下,不屈不挠,坚持不懈,用自己的行动,证明了人的精神力量是无法估量的。
他的故事让我明白,生活中的困难挫折,都是对人的一种考验。
只有经历过挫折,才能更好地理解生活,才能更好地珍惜生活。
篇二:平凡人的伟大《许三观卖血记》让我看到了平凡人的伟大。
许三观是一个平凡的人,他有着平凡的梦想,过着平凡的生活。
但他同时又是一个不平凡的人,他用自己的方式,坚韧地生活着,用自己的行动,诠释着生命的价值。
许三观的故事让我看到了平凡人的力量。
他们可能在生活的压力下,默默承受着痛苦,但他们从不放弃,坚持不懈,用自己的方式,坚韧地生活着。
他们的力量,来源于对生活的热爱,对家人的责任感,对梦想的追求。
这本书让我深刻理解了,伟大并非来自于地位的高低,而是来自于对生活的态度。
许三观虽然是一个平凡的人,但他的生活态度让我深感敬佩。
他的故事让我明白,一个人的价值,不是看他拥有什么,而是看他能为社会贡献什么。
篇三:生活的真谛《许三观卖血记》让我看到了生活的真谛。
许三观的生活虽然充满了困苦,但他始终坚守着生活的信念。
他的故事让我明白,生活并不是一帆风顺的,而是充满了曲折和挫折。
只有经历过挫折,才能更好地理解生活,才能更好地珍惜生活。
许三观的故事让我看到了生活的艰辛。
他在生活的压力下,不屈不挠,坚持不懈,用自己的行动,证明了人的精神力量是无法估量的。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作文5篇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作文5篇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作文1初读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为故事主人公许三观一次次的卖血而紧张,担心他在每次的卖血中因为输出过度而死去。
再读《许三观卖血记》留下更多的是对当下美好生活的敬畏和对父母感恩。
书中故事从上世纪四十年代末,写到了九十年代初,横跨四十年。
许三观是个一个普普通通的送茧工,对许三观来说,他唯一能对付生命和尊严遭遇践踏时的方式就是“卖血”。
许三观先后11次的卖血开启了他漫长人生的救赎。
年轻时,许三观出于好奇,同时证明自己有把“好筋骨”而第一次卖血,第一次卖血得到三十五元钱,在胜利饭店吃了人生中第一盘爆炒猪肝,喝了第一口温过的黄酒,娶了称心如意的老婆许玉兰。
许三观的第二次卖血是他大儿子一乐把方铁匠家的儿子头上砸了一个洞后,需要赔对方钱,可是许三观家却没有这么多钱,在许三观得知大儿子一乐并不是自己亲儿子时,还是去卖血还了方铁匠家的钱。
自然灾害时期为了全家人能去胜利饭店吃碗面而卖血;儿子们下乡插队,许三观卖血给一乐补身体、增开销,又卖血给二乐的生产队队长置办酒菜;最后一次,也是最漫长、最艰辛的一次,一乐病重,为了凑钱治病,许三观一路卖血卖到上海……许三观每次卖血后都会去胜利饭店,吃一盘炒猪肝和二两黄酒,黄酒要温一温。
办法都是被逼出来的,人只有被逼上绝路上了,才会有办法,在没有上绝路前,不是没有想到办法,就是想到了也不知道该不该去做。
在许三观的意识里已经根深蒂固的认为,卖血就可以解决灾难。
所以,当他六十岁得知自己已经老到没人再要他血的时候,他的精神崩溃了,感到自己的人生走到了尽头,站在大街上失声痛哭,“我老了,我以后不能再卖血了,我的血没人要了,以后家里遇上灾难怎么办……”许三观的一生能够说是传奇、平凡、操劳的一生。
许三观的每一次卖血,都是他的生命和别人的生命融合的过程,所以感觉到他身边的人,他圈子里的人,都是他生命的一部分。
这才是生活,这才是有感情的生活。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作文2当苦难成为惯性我出生在和平的时代,社会一直在进步。
余华《许三观卖血记》优质读后感5篇
余华《许三观卖血记》优质读后感5篇余华《许三观卖血记》优质读后感篇1今天,我在《新语文读本》中看到了一篇令人心酸的,就是余华写的《许三观过生日》,这里面的主人公——许三观,让我恋恋不忘。
这篇的主要内容是:徐三观过生日的那天,那时生活十分艰苦,大家都只能喝些粥,许三观似乎都明白大家心里还想吃一些好东西,便用“嘴”给三位儿子、许玉兰和自己“做”了许多好吃的菜,三乐、二乐和一乐都“吃”的色香味俱全的红烧肉,许玉兰“吃”的是清香四溢的清炖鲫鱼,许三观自己“吃”的是鲜嫩可口的爆炒猪肝。
做菜的过程中更是别有风味:“我先把肉切成一片一片的,有手指那么粗,半个手掌一样那么大……”这句话中运用了夸张的修辞手法,使得文章更加生动、有趣,也更形象的表明了当时生活的艰苦,什么也吃不起。
许三观做红烧肉的过程中,绘声绘色的,仿佛身临其境一般:“先把四片肉放到水里煮一会,煮熟晾干,放油锅里一炸,放上酱油、五香、黄酒、水,然后再慢慢炖……”我们都知道,这些东西都是虚幻的,可许三观还表现的那么真实,令我佩服。
在幽默风趣的同时,我还感到了幸酸,原来以前的人生活的是那么的艰苦!爸爸妈妈们努力挣钱供我们读书,有些同学还挑三拣四的。
现在大多数都是独生子女,大家想玩就玩,想吃就吃,却从来都没有顾及到我们的爸爸妈妈们。
余华《许三观卖血记》优质读后感篇2一生总是在追求平等,但总也平等不了。
从来没想过要比别人强很多,总是在想能和别人一样;做同样多的事情,拿到同样的报酬。
但总是事与愿违,总是在做很多事情却得不到认可。
就换工作一事,也很困惑。
有人说,感觉不想做了就辞职,不要犹豫;也有人说先找好了下家,再辞职,毕竟现在干着也是有钱赚的,而辞了以后就没有钱了。
究竟那个观点是对的呢,还有就是,对与错有什么区别呢。
最关键的是我该怎么做呢,人生怎么越活越迷茫呢。
小时候总以为长大就好了,好像长大后就回变的聪明。
什么事情都知道怎么处理,但是后来发现,所谓的长大不过是年龄的增加。
余华《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5篇(精选)
余华《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5篇(精选)余华《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1余华用温情的笔墨,勾勒出一个平凡而又伟大的人物,真实而又平淡的,把读者的心灵深深地震撼折服,甚至让读者热泪盈眶,比如我。
小说几乎没有什么明显的高潮,有些情节可以说是很可笑的,但是又觉得那是属于哪个时代的人性和劣根性。
许三观和许玉兰的糊涂婚姻仅仅是因为可笑恶八角三分钱和许玉兰父亲的封建思想,当许三观知道徐玉兰的不贞时气急败坏,一反常态,不再唯妻子命是从,看着方铁匠搬自己家东西时,帮忙不说还特别卖力,对于养了九年的一乐,心情十分复杂,爱也不是,恨也不是,始终走不出他是别人儿子的阴影。
许三观会对一乐说:如果你是我的亲生儿子,我最喜欢的就是你。
多么辛酸的一句话,这事个怎样的命运,让一个平凡的男人承受如此之多的无奈和痛苦,他的内心也要承受多大的煎熬!当我读到许三观用卖血的钱带全家人去胜利饭店吃面条,除了一乐,因为他说一乐不是他的亲生儿子,他只能吃一个没有手掌打的地瓜时,我很心疼,很怜惜一乐,甚至讨厌许三观的“无情”,他闭着一乐去找何小勇做亲爹,何小勇打他、骂他,一乐伤心难过,多么可怜无辜的一乐!他向西,越走越远,没有人是他的亲爹,当许三观找到一乐时,他背着这个不是他儿子的儿子,看着一乐委屈可怜的小脸,许三观的心终于动容了,也许真正的亲情并不来源于血缘关系,而是无私的付出。
一乐很孝顺,除了许三观的话谁的话也不听,许三观不计前嫌让一乐为惨遭横祸的何小勇叫魂,那一幕,一乐和许三观一个屋上,一个屋下,他们的对话感染了我,那才是父子之情。
也许是从他卖血带全家到饭店吃面条开始,也许是从他和一乐屋上屋下对话开始,也许是从他冲进何小勇家,拿刀在脸上,然后指着所有围观的人说:从今天起,他就是我亲生儿子开始,许三观的形象慢慢地高大起来,我也慢慢地被他感动了!他是一个平凡而伟大的人,他用卖血来对抗生命中的苦难,丈量苦难的长度,他就像是一个扁担,挑起了家里所有人的苦难,他是一个为家担当所有的好父亲、好丈夫。
读《许三观卖血记》的读后感总结5篇
读《许三观卖血记》的读后感总结5篇读完了《许三观卖血记》,有一种苍凉的感觉从心底生出来,慢慢浸透了全身,仿佛有一块巨石压在胸口,仿佛有千言万语也无法表达出来.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读《许三观卖血记》的读后感总结,希望能帮到各位.读《许三观卖血记》的读后感总结1《许三观卖血记》这本书是着名作家余华_95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它讲述的是主人公许三观凭借卖血度过了生活的一个个难关.战胜了所有命运强加给他的困难和艰辛.最后当许三观老了的时候,知道自己的血卖不出去了,而为以后有所担忧,有些伤感.许三观在青年时代,被周围的生活不断压迫,他一直拼命工作可还是无法保证自己和家人的生活,他只能用卖血来维持了.每次遇到什么困难,他总会想到去卖血,可身体一天不如一天,为了给儿子一乐治病,在到上海的途中,到了六个地方卖血,隔三差五就卖一次,要知道,每买一次血要休息三个月,为了孩子,他在〝松林〞卖血差点卖死.我在书中看到了许三观卖血的一幕幕,掐指一算,许三观为了家人,为了生活,一共卖了_次血.他还说过一句话,令我很感动,这句话是〝就是把命卖掉了,我也要去卖血.〞这是他在〝百里〞卖血后对一个老人说的话.许三观的三个孩子是他用血喂大的,许三观托举着整个家,承担着他必须承担的责任,他饱含辛酸的经历感染着所有的人,感动了所有的读者.文章最后一章,许三观已年过六十,他想吃猪肝,喝黄酒,决定为自己卖一次血,但到了医院,医生说他的血只能卖给油漆匠漆家具,他的血不能卖了.那一时,许三观哭了,在整篇故事中,很少看到许三观〝哭〞,可得知自己的血卖不出去了,他却哭了,哭的那样伤心.人生的无奈,他或许认为自己的人生到了尽头,自己已经没有办法再去承受任何打击,或许没有办法再一次解决生活的拮据,或许为自己已经没有任何作用了而感到伤心.他哭了,每次家里遇上什么灾祸,他都是靠卖血度过的,他担心以后有了什么灾祸,家里该怎么办啊?许三观一直是为家而活着的.当我读完《许三观卖血记》时,就像是在读,再看,在品味在我身边所发生的的事.这本书中没有那些华丽的词语,却给我一种朴实感,真实……读《许三观卖血记》的读后感总结2夜深,我翻开了《许三观卖血记》,想到了《活着》.《许三观卖血记》这本书多大段对话,或者称之为大段落式的对话式的叙述独白.其中的字话乍看平淡,有的还夹杂着方言.但多品几段,字里行间萦绕的却是一种宛若千斤重的沉重感,于是文字也竟穿透了书纸一般,把我抓进了作者刻画的那个生命一生都在挣扎的泥淖里,而我被迫思考什么是生活.愚昧,野鄙,无知,三人成虎,但是,还在努力都活着.不幸,心酸,狼狈,桃色,癫狂,看似无意义又死守的坚持,不知会不会成为一个啼笑皆非的闹剧.经历这样苟且的人生,你会不会问〝活着到底算什么?〞如果说,这些便是生活呢?对于书中角色而言,读者甚至作者都始终是旁观者.在阅读过程中我并未把自己带入某个角色里,但我的心又被书中的角色牵动着,时而叹惋,时而愤怒,或许更多的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而合上书,我想到了萧红在《生死场》中借那个漂亮却不幸地成了蛆虫温床的女人之口说下的〝我要死了〞的话中的咆哮之语,悲泣之语.读罢,心中竟多是无语凝噎之感.比起《活着》,这本书的语言多了种魔幻与雾里看花般的迷乱,却相似的都让我有种快餐似的不真实感.对角色多不理解和空洞虚假的感觉.而所谓生活,竟是作者对笔下人物恶意的堆砌苦难吗?在我看来《活着》中过多的苦难反而将福贵的形象塑造的过于空洞.或许是我作为一个读者太强烈地被如此陌生又厚重的历史和个人所吸引,不自觉地想对许三观,对福贵再多了解一点,总希望能从书中发现再多一点细节来丰满他们,却在一口气深夜读完后怅然若失地发现,太平淡太平静的话语之下或许尽是心酸.或许,许三观和福贵从来不是某个具体的个人,而是历史与时代这些抽象观点在个体上的共性与典型的具现.换言之,窥一人而见时代,读时代而品人生才是作者的真实意图,从这一角度,似乎也能稍稍理解余华的文字的美丽与价值所在,也觉得具体而充实的人物固然好,却不足的承载人生这个主题的厚重.而反思自己对于某些文学载体和形式上少见多怪式的偏见,是当下我从这部文学作品中得到的最真实的思维上的进步.好书是有着让人废寝忘食的魅力的,翻开他们,除非翻到尾页,哪能轻易放下.又好像误入仙境,在其中畅游自在,这便是阅读的魅力吧.读《许三观卖血记》的读后感总结3余华曾说:〝我觉得我所有的创作,都是在努力更加接近真实.我的这个真实,不是生活里的那种真实.我觉得生活实际上是不真实的,生活是一种真假参半.鱼目混珠的事物.〞是的,真实,《许三观卖血记》正是诠释了一种真实.当这本书以它血红色的封皮出现在我的眼前时,我想着血红色一定暗含着什么,当我慢慢读懂这本书的时候,我了解到了:这血红的封皮凝聚着余华日日夜夜的心血,流淌着许三观承担责任的血液,展露着在贫穷时代人们内心的无助与期盼.许三观,社会最最普通的小人物,他善良.有责任心.疼爱孩子,尽管一乐不是他的孩子,但他依然对一乐付予无私的爱,甚至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文章的开头便于卖血有关,许三观第一次与根龙.阿方卖血,不懂他们做事的道理,提出许多疑问,作为小人物的许三观在年轻的时候对这个社会概况一无所知,他的内心单纯而可爱.可是随着他不断经历各种大大小小的苦难:自然灾害.革命.接受一乐不是自己孩子的事实.为了二乐卖血与队长喝酒差点丢掉性命.一乐得病等等,这些苦难这些生活的压迫使许三观一次又一次的卖血,他开始顺应这个时代,在卖血之前喝水,给李血头送礼物,向这个不平等的时代低头,在那个革命时代的中国,人们开始变了,他们由原来的朴实变得可以为利益不惜一切代价,他们为了自己的生存不得不向利益的主宰低头.在当今这个和平的时代,这样的事例也会发生,人们的贪婪,人们的自私使他们想要更多的物质,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可以不折手段.人生本就是多苦难,可是人与人面对苦难的方法不同,是选择直视困难还是逃避无从所知,有些人宁愿放弃自己的原则,放弃坚持已久的从幼年生根的那颗初心,开始顺应时代的变迁,成为行尸走肉,没有理想,没有精神的追求,只为物质的满族.人生多苦难,人性易改变,在这个复杂的社会,我们要坚持梦想,不忘初心.在《许三观卖血记》中,当许三观一遍又一遍地提醒他不是亲生儿子时,当一家人都去胜利饭店吃面条自己只能吃一个没有手掌大的地瓜时,当一乐怎么也不肯给何小勇喊魂且只认自己为爹时,爱在一步步升华.这本书因卖血而写,又因卖不成血而结束.故事中有我们常忽略的亲情,有令人羡慕的爱情,有万分感慨的社会状况,有着那些无从感知的人的本性.这也正如余华所说的那样:〝这本书表达作者对长度的迷恋,一条道路,一条河流,一条雨后的彩虹,一个绵延不绝的回忆,一首有始无终的民歌,一个人的一生.这一切犹如盘起来的一捆绳子,被叙述慢慢拉开出去,拉到了路的尽头.〞读《许三观卖血记》的读后感总结4许三观,一个平凡之极的丝厂送茧工人,在那个动乱的岁月里,为了一个个理由,而这些理由的根源就是为了他的家庭能够存活下去,一次一次不得不去卖血来维持生计.当他的非亲生儿子得了肝炎去上海治病,他竟一路卖血,在短短一个月不到的时间里卖了四次血.在大冬天一个50多岁的老头用碗舀着河里冰凉的水一口气喝了八碗,卖了血后在避风的墙角晒太阳依旧瑟瑟发抖的镜头让我心酸不已.在这一场场卖血场景的背后,我看到的是一个凡人作为父亲的义无反顾而承担的巨大责任.他用这最原始最根本的生存方式——卖血,在苦难中顽强的生存.他用卖血来抵抗生命中的苦难,丈量苦难的长度和强度,我从他的身上看到了眼泪,温情,坚强和不服输的精神.面对苦难和悲剧性的命运,活着比死去更需要勇气.在这里余华提出了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苦难和不幸无处不在,直面苦难才是最合适的解决方式,要敢于面对惨淡的人生.如果说滚雪球层层积累的主题仿佛命运由缓至疾的敲门声,预示着某种出人意料的重大问题的逼近,那么,钟摆式的往复则意昧着一种宁静.祥和.忍耐和达观的人生态度,这就是活着.在众多苦难面前,许三观始终有一种幸福感.在胜利饭店〝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酒要温一温〞成为了他卖血人最大的满足与幸福.感叹自己这辈子还是生活在好时代,没有经历粮食极其缺乏的荒年,没有饿到只能喝粥的地步,生活无论是环境还是条件都大大的进步,但也阻止不了对他的精神的欣赏,欣赏那直面苦难的担当,欣赏那种亲人间团康的氛围,欣赏那简单的快乐,是实实在在.一顿猪肝配黄酒的饱足感,几张几十块钱的富裕感,那就是满足与快乐,可以追逐的充实的满足.快乐.而现在,我们这代人的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一种是毫无念想的虚废,一种急功近利的索求,但相同的是我们已经没有人在意奋斗,当担,跨越苦难的意义,而是金钱的万能性,在金钱中生长,在金钱中灭亡.读《许三观卖血记》的读后感总结5当我一口气读完这本佳作时,心中感慨万千.受《活着》影响,读这本书之前,我便想到许三观最终一定是卖血身亡.但作者余华这次却为他安排了一个很好的结局.这本书有对于生命的思考,有时代的印记.历经大跃进.革命.改革开放三个阶段,是旧时代的缩影.我认为《许三观卖血记》虽无《兄弟》般惊涛骇浪,也不如《活着》般深沉,但它却给人不一般的会心一笑.他是那个年代的背景里最平常的小人物,没有太多文化却无私善良.在穷困的旧中国,大部分的人只能解决自己的温饱问题,家中遇难时,他们只能想到卖血,也只能卖血,因为他们什么都没有.故事中许三观卖了八次血,为妻子,为三个儿子,从未想到过自己,精神的折磨,身体的摧残,一次又一次,许三观都将困难解决.许三观是个真男人,是个好父亲.谈起一乐,人们都说他长得像妻子许玉兰的情人何小勇.因为这事,许三观觉得自己当了〝乌龟〞,他恨,他恼,他不再喜欢一乐,他也愁,为什么他最喜欢的一乐是别人的儿子.饥荒时,许三观卖血带妻子.二乐.三乐去吃面条,却唯独不带一乐去,这是他卖血的钱啊!他怎么舍得让别人家的儿子共享呢?在知道一乐无比委屈后,他心软了,带着一乐去吃面条,并且在以后的日子里,对待一乐如亲生儿子.最动人的是一乐患病时,他去筹集医药费,一路靠卖血艰难来到一乐治病的上海,而这其中的艰辛又有谁知道.他身子发虚晕倒醒来再卖,终于在上海见到思念至深的儿子,许三观就是这样散发父爱的光辉.故事的最后,许三观想为自己卖一回血,他怀念以往卖完血后在胜利饭店吃炒猪肝,喝黄酒的时光,却发现自己的血不再有人收了,妻子许玉兰对他说:〝我们现在不用卖血了,现在家里不缺钱了,你想吃什么,我就给你要什么!〞没有华丽情节,《许三观卖血》只有一个简单的故事,听余华讲述一个小人物的悲欢.感叹许三观这一生坎坷的命运,面对不同逆境,他选择乐观.全书以卖血为主线,将许三观的一生勾勒出来,也让这个男人有血有肉,他隐忍善良,他人性的光芒体现出对四叔.对妻子刘玉兰.对情敌何小勇和出轨的林芬芳身上.哭着,笑着,看完这本书,心中早已悲喜交织,这样的爱也很珍贵.世上像许三观这样的父亲真的很伟大,尽管他们平凡或卑微,但是他们也很崇高,值得我们用一整颗心去爱戴.法国的《读书》杂志介绍说:这是一部精彩绝伦的小说,是外表朴实简洁和内涵意蕴深远的完美结合.特殊的年代,人们就有特殊的活法,那个时代困难无法想象,可许三观并不遗憾而是满足与幸福;处在和平时代的我们有什么理由不感到满足呢?人有三观: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我想,我们也该去寻找我们心底那个许三观了.读《许三观卖血记》的读后感总结。
《许三观卖血记》有感范文800字5篇
《许三观卖血记》有感范文800字5篇《许三观卖血记》围绕着许三观卖血的经历展开,体现出一个男人所应当承担的某些责任或许这也正是一种人生的无奈。
这部作品蕴含着深刻的道理,你看完之后有什么感想呢?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许三观卖血记》观后感,方便大家学习。
《许三观卖血记》观后感1许三观卖血记讲的是一个普通的许三观的不普通的卖血经历,一个努力工作却只能靠卖血娶妻还债治病的普通劳苦人民,写的是他人生里的悲凉,反映的却是当时那个社会的悲哀。
许三观的第一次卖血,可以说是比较机缘巧合,但却是事情发展的必然。
当时他农村老家里的人们都用卖血来赚外快,观念里认为能卖血的人,身体是好的,卖不了血的人身体必然是败了,连娶妻都成一种困难。
书里许三观的爷爷问许三观时的对话便是一个很好的体现。
卖血前,小市民贪便宜心态十足,根龙和阿方带着许三观第一次卖血时,在水井前喝了七八大碗的水,撑的不行,其目的竟然是为了稀释血液,放在现在来看,我觉得是一个十足的笑话,但是在那时候,又怎么能怪他们呢,不过是贫穷所致罢了。
卖完血,俨然一副做成了事业的模样,“一盆炒猪肝,一杯黄酒,黄酒要温一温”扣着桌子,神气活现的模样,画面感十足!但其实却是靠卖血挣的“血”汗钱。
如果说第一次卖血的许三观是一个无知的尝试,第二次卖血的他是为了还债,这两次的他都没有意识到卖血频繁对身体的危害,当后来阿方、根龙成为榜样走在前头的时候,许三观已经意识到卖血对身体的危害了,但这时他却像不要命的拼命卖血,因为许玉兰的病。
在卖血的经历里,第一次许三观卖血,是在根龙、阿方的带领下去的医院,第一次拿到那么多钱的新鲜感,满足感可能比对那比钱的需求更强了一些吧。
许三观拿到那笔钱,就好像初出社会的青年领到自己的第一笔工资,第一次总是尤为的珍贵,许三观不舍得花这笔钱,不舍得给爷爷,不舍得给四叔,思前想后,决定为自己娶一个老婆。
于是第一次卖血为他带来了许玉兰,带来了一个家。
而这似乎也预示着许三观的之后的生活,哪怕是卖血经历都是与这个家息息相关的。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心得5篇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心得5篇----WORD文档,下载后可编辑修改----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
他们之间本无情,却在时间的磨合下变了味道,他们之间本有爱,却在血缘的作用下断了联系。
再如今这个社会,我是相信“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的人。
直到我读了《许三观卖血记》,才明白没有血缘也可以是亲父子,没有感情也可以相守,不必有浪漫的开始,也会有圆满的结尾。
他是再普通不过的小人物,有自己的喜怒哀乐。
他不是高不可攀的传奇,不是人们口中的伟人,他只做自己想做的事。
虽是主角却也是满身缺点。
就如他的婚姻。
他为了娶一个称心如意的媳妇,花了八分三角钱,给许玉兰买了一客小笼包,一碗馄饨,话梅,糖果,半个西瓜,又给许玉兰的父亲送去一瓶黄酒,一条大前门香烟,又用续香火这样一条令人啼笑皆非的理由,成功说服了许玉兰的父亲,让他回心转意,拒绝了何小勇,转而答应了他。
就是这样一个人,他叫许三观,为了达到某种目的,也可以不折手段。
但当他得知一乐不是他儿子后,在他得知许玉兰出轨后,在他明白他替何小勇养了多年儿子后,他也是气急败坏,干出了一系列傻事,甚至出轨。
在他眼中,这样做是天经地义的,是应该的。
也就是这样一个人,在何小勇被卡车撞到后,他是高兴的,当然这很正常。
不正常的是,他劝一乐去喊何小勇的魂。
他说,只要是人的性命都要救。
他说,做人要有良心,我也不要你报答我什么,只要你以后对我想对我四叔一样,我就心满意足了。
这也是他,愿意帮助任何一个人,哪怕是自己的死对头,不求什么,也不要什么。
一乐不是许三观的亲儿子。
他会打一乐,还说,小杂种,你爹欺负了我,你还想欺负我儿子。
当一乐为保护三乐砸破了方铁匠儿子的头时,他说一乐又不是我儿子,我白养了他九年,他花了我多少钱?在一家人喝了五十七天玉米粥后,他决定去卖血,带家人吃一顿好饭菜。
他不愿带一乐去,他给了一乐五角钱去买烤红薯。
一乐离家出走了,他不关心,不在意。
只有许玉兰哭着,找了一遍又一遍。
小说《许三观卖血记》的优秀观后感5篇
小说《许三观卖血记》的优秀观后感5篇小说《许三观卖血记》的优秀观后感1许三观,一个平凡之极的丝厂送茧工人,在那个动乱的岁月里,为了一个个理由,而这些理由的根源就是为了他的家庭能够存活下去,一次一次不得不去卖血来维持生计。
当他的非亲生儿子得了肝炎去上海治病,他竟一路卖血,在短短一个月不到的时间里卖了四次血。
在大冬天一个50多岁的老头用碗舀着河里冰凉的水一口气喝了八碗,卖了血后在避风的墙角晒太阳依旧瑟瑟发抖的镜头让我心酸不已。
在这一场场卖血场景的背后,我看到的是一个凡人作为父亲的义无反顾而承担的巨大责任。
他用这最原始最根本的生存方式——卖血,在苦难中顽强的生存。
他用卖血来抵抗生命中的苦难,丈量苦难的长度和强度,我从他的身上看到了眼泪,温情,坚强和不服输的精神。
面对苦难和悲剧性的命运,活着比死去更需要勇气。
在这里余华提出了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苦难和不幸无处不在,直面苦难才是最合适的解决方式,要敢于面对惨淡的人生。
如果说滚雪球层层积累的主题仿佛命运由缓至疾的敲门声,预示着某种出人意料的重大问题的逼近,那么,钟摆式的往复则意昧着一种宁静、祥和、忍耐和达观的人生态度,这就是活着。
在众多苦难面前,许三观始终有一种幸福感。
在胜利饭店“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酒要温一温”成为了他卖血人最大的满足与幸福。
感叹自己这辈子还是生活在好时代,没有经历粮食极其缺乏的荒年,没有饿到只能喝粥的地步,生活无论是环境还是条件都大大的进步,但也阻止不了对他的精神的欣赏,欣赏那直面苦难的担当,欣赏那种亲人间团康的氛围,欣赏那简单的快乐,是实实在在。
一顿猪肝配黄酒的饱足感,几张几十块钱的富裕感,那就是满足与快乐,可以追逐的充实的满足、快乐。
而现在,我们这代人的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一种是毫无念想的虚废,一种急功近利的索求,但相同的是我们已经没有人在意奋斗,当担,跨越苦难的意义,而是金钱的万能性,在金钱中生长,在金钱中灭亡。
小说《许三观卖血记》的优秀观后感2夜深,我翻开了《许三观卖血记》,想到了《活着》。
《许三观卖血记》观后感初中作文6篇
《许三观卖血记》观后感初中作文6篇许三观卖血记讲的是一个普通的许三观的不普通的卖血经历,一个努力工作却只能靠卖血娶妻还债治病的普通劳苦人民,写的是他人生里的悲凉,反映的却是当时那个社会的悲哀。
这是一部值得一看的作品,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许三观卖血记》观后感,方便大家学习。
《许三观卖血记》观后感1这是一本关于责任的书。
看完了《许三观卖血记》总觉得应该写点什么,也算是表达对许三观的敬意,或许他根本不需要这种敬礼。
从许三观身上,看到了父辈的影子,那种坚毅、沉默中蕴含的勇敢和力量,那份男人应有的责任和担当;从许三观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也看到自己身上正在流逝的,正如许三观身上卖出的血。
当许三观为了一乐治病,一路卖血到上海,一碗碗地喝着冰冷河水,一阵阵哆嗦颤栗,读者已淹没在了自己的眼泪中了;当许三观像孩子般恣意哭泣,淹没在自己的眼泪中时,读者却感到了前所未有的温情。
《许三观卖血记》观后感2我平时没有看过余华的书,这是我第一次看他的书,看完之后,我非常震撼。
小说围绕着许三观卖血的经历展开,体现出一个男人所应当承担的某些责任或许这也正是一种人生的无奈。
主人公许三观是一个青年,有着好奇心责任心,生活成了他活下去的动力,他不得不拼命地工作但是依然无法保证生活。
,虽然卖血可以成为他生活的经济来源,但是他没有用卖血来维持除非在非常无可奈何或者无助的时候他才会想到用卖血来解决问题。
书中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许三观对一乐的爱,虽然几经波折许三观才承认了一乐但其实他为一乐付出了最多,甚至差点为一乐的病搭上了自己的命,即使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可许三观却对他比亲生儿子还要好,这让我们看到了人性中的真善美,爱无处不在。
《许三观卖血记》观后感3我平时没有看过余华的书,这是我第一次看他的书,看完之后,我非常震撼。
主人公许三观还是一个青年,有着好奇心责任心,生活成了他活下去的动力,他不得不拼命地工作但是依然无法保证生活。
,虽然卖血可以成为他生活的经济来源,但是他没有用卖血来维持除非在非常无可奈何或者无助的时候他才会想到用卖血来解决问题。
《许三观卖血记》的观后感300字7篇
《许三观卖血记》的观后感300字7篇有关《许三观卖血记》的观后感300字1昨天读了一天《许三观卖血记》,没有读完,今天早上刚读完.本想昨晚熬夜就把它读完了,还是熬不过眼睛的酸涩.读余华写的书总是有种忐忑的心情,总是害怕在下一个情景他会让某个人死去.当读到这本书的最后,我纠结的心才一下子松了下来,是为这种结局而高兴,却又高兴不起来,因为主人公所经历的那些苦难也不是常人所能承受的.在这个许三观身上我看到了一种责任,他从来不推卸,他要用卖血换来的钱来肩负起这种责任.他为和他上过床的邻居卖过血,他为老婆卖过血,他为全家的糊口卖过血,他为不是自己的亲儿子卖过血,他为这个非亲生的儿子隔三天又卖一次血,隔了五天又卖一次血,以至休克差点死去.他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去捍卫对儿子的父爱!当他最后想为自己卖一次血的时候,医院嫌他太老,已不再喜欢要他的血.他只想吃一盘炒猪肝,喝二两黄酒,酒要温一温的.这是他吃到的最奢侈也最幸福最快乐的一顿饭.随着时间的走过,经历了那么多的磨难,完成了自己承受的责任,他是幸福的,这幸福里有太多的苦,可他还是幸福的,因为这幸福里有太多太多的苦.任何苦难都不会把幸福打到,幸福会因苦难的存在而更加光彩照人!做个坚强的人,做个有责任的人,于人,于己,于社会!有关《许三观卖血记》的观后感300字2我之前利用夜班时间看了一本余华《许三观卖血记》讲述的是解放初的五六十年代,主人公许三观从青年到老年的人生经历,以卖血为线索,有喜悦,有磨难,有无奈,有愤怒.作者余华以一种平实却富有温情的语言叙述了生活在那个特定年代的以卖血度过难关的一代人的酸甜苦辣,以激烈的故事形式表达了人在面对厄运时求生的欲望,仿佛将身处_世纪的我们拉回到上世纪那个带些灰尘的灰暗色调,尘封已久的老旧画卷里,画里没有林立的高楼大厦.看完这本书,我觉得我挺难过心酸的,因为那个年代的人,如果没有钱娶媳妇只能卖血,没钱吃饭也只能卖血,饥荒也只能卖血,卖完血然后去饭店喝点黄酒,吃一盘猪肝来恢复自己的能量,突然觉得自己生在这个时代真的很幸福,不用为自己的吃喝玩乐而发愁,真本书很值得去看.有关《许三观卖血记》的观后感300字3相比于《活着》,《许三观卖血记》是会让人感受到一丝丝希望的.总归是让人看到了,许三观一个让人感觉到慰藉的结局.许三观这一生做的最多的事情是什么呢?大概是卖血这件事情.起初因为好奇觉得这个办法来钱快,后面却因为生活所迫,他不得不去卖血.正如书名《许三观卖血记》,卖血这件事情一直围绕在贯穿在许三观的人生当中.这本书真实的反映了当时那个年代大多数基层老百姓所经历的事情,尽管有那么些夸张的成分,却也是让我们看到了那个年动荡的年代,人们是如何在苦难中生活的.其实许三观是带着希望的,我想他心里也一定在想,这次卖血会给他带来那么一点点前路的光吧.还好还好,许三观熬过去了.真实的人性,真实的历史,有血有肉的故事,令人感动落泪的细节,不得不说于华老师是真的厉害.有关《许三观卖血记》的观后感300字4许三观仅仅是城里丝厂的送茧工,是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下里巴人.偶然的一次机会,他加入了卖血的队伍.并且用卖血的钱娶到了老婆.此后,儿子打破了别人的头,他去卖血;为了报答老情人,他卖血;为了孩子们吃顿好饭,他卖血;为了……卖血甚至成了一种惊喜,潜伏在许三观的体内,让他觉得只要还有血可卖,生存就充满了希望.一次次卖血,一次次卖血后到饭馆里喊一声〝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许三观的声音从结巴变成了老练,从年轻变成了苍老,然而卖血也使他全家躲过了一次次的灾祸和劫难,在厄运和困境中求得生存,喜中有悲,悲中有喜.大悲大喜间就是卖血.许三观卖血的一次壮举是为了救他儿子的命,从他居住的小城到上海的路上十天就卖了四次血.甚至于昏倒在医院里……醒来后他还想继续卖血救儿子.多年过去,当许三观的头发白了,牙齿掉了七颗,他家已经不再为一盘炒猪肝和二两黄酒发愁的时候,他又恍然发觉岁月已夺去了他的健壮,〝卖血救急〞的好时光一去不返,对未来灾祸的忧虑,使他像失掉了魂一样,忧忧郁郁泪流满面.人生沧桑莫过于斯……这儿没有一处对主人公的肖像和心理活动进行了描写,但许三观的形象却跃然纸上,有血有肉,栩栩如生,他的语言毫不做作,如同行云流水,酣畅淋漓,这是一种丰满的,富有生命力的语言,对话描写是《许三观卖血》一书的闪光点,它占了全问的一半以上,我读过的小说里,却再也找不出第二本小说的对话描写能和它一样与小说本身完美的结合,能和它一样生动贴切地表现出人物的性格特征,叙述上的留意,使得余华的小说在对人物的描写上达到了一种反扑归真的逼真性,无所用心而无处不在.有关《许三观卖血记》的观后感300字5继《活着》后,朋友推荐的《许三观卖血记》,篇幅不算长,叙事性较强,所以,没忍住,两天中午午休时间就看完啦.一看这个书名,卖血记,加之之前看《活着》眼泪没少掉,所以在看这本的时候,整个过程我都是小心翼翼十分谨慎,生怕许三观在哪次卖血时就发生什么意外.虽然这本没有之前的活着给我那么大的心灵冲击,但是看完之后还是感触颇多,所以想记录下来.说实话,刚开始对许三观这个人,没什么好感,他第一次卖血得了钱后左思右想,做了各种打算,最后把爷爷以及待他很好的四叔排在后面,把娶许玉兰排在第一,当然这也没什么,毕竟娶妻是人生第一大事,而在那个时候没钱真的很难娶到老婆.追许玉兰的时候,这一段我印象挺深刻的,她其实已经有何小勇了,许三观说请她吃东西,她去了,吃完小笼包子吃馄饨,接着话梅糖果,糖果还吃了两次,接着又吃了半个西瓜,我在想,她不撑吗,是她食量真的这么大还是觉得别人请客,占小便宜的性格使然.当然,天底下怎么会有免费的午餐,吃完后,许三观说话了,你花掉了我八角三分,你什么时候嫁给我,看到这里,我在想,女孩子真的不要随便花男孩子的钱,那些可能是别人的老婆本,除非你愿意嫁给他了.第二次卖血为了一乐赔方铁匠,这时候许三观已经知道一乐不是他儿子了,其实本来三个儿子他最喜欢一乐,但是这个晴天霹雳,我想一般人都是无法接受的,所以一开始许三观并没有想着去卖血,我感觉后来是因为为了这个家大局着想才去的,这里他对二乐三乐说得那段话我实在无法接受,因为一乐是许玉兰跟何小勇的儿子,然后让二乐三乐长大了去rape何小勇的两个女儿,这是什么教育理念啊?有关《许三观卖血记》的观后感300字6许三观最初买血,是因为回村看望他的爷爷,遇到了跟龙和阿方.他知道他们去卖血,也跟着去,还知道了买血的道理.通过第一次卖血,他结了婚.娶上了一房的老婆,叫许玉兰.然后就过的十分平稳.大概是讲着些吧.我认为他虽然没有多少文化,但是他十分乐观.也平稳的生活了几十年.他非常有阿q精神,凡事都忍,他也认为一乐不是他的孩子,也知道自己的老婆还有那么一段,可他也是人了.然而,随着卖血的次数的增多.卖血的理由也越来越多.也不知道到底是什么在变化.说到这里,要说一下根龙和阿方,最后好像是根龙死了.他见到他们都是在卖血站,阿方身体不好,再见面的的时候已经显得很老了,阿方解释的很好,很符合当时的情况,他解释是乡下人显老,要是城里人,四十五岁看上去就像三十多岁.呵呵呵,切实呢.许三观卖了好多次血,第一次是为了娶媳妇,第二次是为了赎回别人那走的东西......第三次,第四次......他每一次都是用卖血解决问题,这好像成为了他没有办法的办法.虽然他知道,卖身也不能卖血.卖血就是卖命,这似乎成为了他的一种习惯.那种没有节制的伤害自己.为了妻子,为了孩子.真正体会到了可怜天下父母心啊!最后都恢复了昔日的平静.很多不寻常的东西会慢慢的变成一种习惯,直到你领悟的那一天,全都没了.当有些人认识到时,却发现自己才是这个世界里最孤独的人.有关《许三观卖血记》的观后感300字7对于余华我并不了解,但我了解他的小说.他的小说,真实而又平淡.却让人很震撼.小说没有什么扣人心弦的情节,但让你不得不一口气读下去.人物性格似乎简单,但是又如此的矛盾,有些情节可以说是很可笑,但是又觉得也许那是属于那个时代的人性.许三观共有十二次卖血经历,除了开始和结尾的两次外,在剩余的十次卖血过程中,有七次是为了一乐,一次是为了二乐,一次是为了私情,一次是为了全家,其卖血的结果,也都基本上达到了许三观的预期效果.他的血越卖越淡,但他的生命力却越来越强盛,他的血是为家庭.为子女.为妻子而卖的,他的生命自然在他们身上得到了延续.小说的关键在于,许三观先后用七次卖血来拯救一乐,但一乐并不是自己的儿子,而是妻子与别人的私生子.许三观发现许一乐不是自已的亲生骨肉,由疼爱变极恨,由极恨变最爱,当中有一个醒悟的过程.许三观最终还是摒弃所谓的人言,爱一乐如自己所出.尽管一开始不舍得用自己的卖血钱给一乐买一碗面,但结果找到一乐以后,骂骂咧咧一通,最后还是把流浪了大半天的一乐带到胜利饭店,并温和的说要带他去吃面.后来,为了治好一乐的肝炎,需要大量资金,于是许三观付出一切代价——甚至不惜生命,一路卖血卖到上海.〝一个戴口罩的护士,在许三观的胳膊上抽出四百毫升的血以后,看到许三观摇晃着站起来,他刚刚站直就倒在了地上……〞就是这样一个平凡的人,一个平凡的故事,向我们展现了当时社会底层人民的平凡的生活,和他们坚忍不拔与生活作斗争的精神.不管我们的境遇有多糟糕都不能放弃,要继续生存下去.有关《许三观卖血记》的观后感300字。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心得范文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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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序:近来偶读到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颇有些感触。
很少有书能够这样打动我,既然它与我有缘,那我就不得不写点东西来纪念它了。
我自幼生在农村,直到我十岁去镇上的中心小学读书,那之前农村的所有生活就是我的全部记忆。
所幸生在和平年代,从小到大并没有吃多少苦。
我们家至少祖上三代都是农民,貌似没出什么大户,因此也没有族谱这些个高档的东西,远远近近的亲戚关系已久远得不可考证。
祖祖辈辈都是在土地里摸爬滚打,面朝黄土背朝天,年年复年年也赚不了多少钱。
到我爷爷这一代,总算在大生产的时候当上了队里的主任,让家人过了几年好日子,可惜文革一来,他就住了几天牛棚,再没个后文了。
我的爸爸是县里的最好的高中毕业的,算来是村里少有的知识分子,只可惜高中毕业没考上大学还是回村当了个农民。
那些命里时有时无的事情,谁又能说个准呢?
几年前爷爷因病离我们远去。
他们这一代,真正经历了风风雨雨、大起大落,却慢慢地,随着时代的变迁而渐渐被湮没。
还没等我细细去了解他们的故事,就已被时代的洪流卷走。
爷爷这一辈人,是时代的注脚,而我,却只能通过另外一个故事,去窥探这个时代的剪影。
尽管这个故事和我爷爷他们有着不同的背景、不同的态度、不同的演绎,我却仿佛能从中体味到那个时代他们所经历的共同的幸福和艰难、执着和脆弱。
这个故事,或许与你祖辈们的经历相似,它就发生在他们中间。
这就是许三观卖
血的故事。
《许三观卖血记》是当代作家余华于一九九五年八月写成的一个故事,作家自己也说故事中的很多人物都有现实中的原型,那是他父亲说给他听的。
“这本书表达了作者对长度的迷恋,一条道路、一条河流、一条雨后的彩虹、一个绵延不绝的回忆、一首有始无终的民歌、一个人的一生。
这一切犹如盘起来的一捆绳子,被叙述慢慢拉出去,拉到了路的尽头。
”余华在中文版自序里如是说。
于是他写了一个人的一生,从他第一次卖血到最后一次卖血,从他身强体壮一无所有到两鬓花白门牙脱落。
他最后的感慨是“这就叫屌毛出得比眉毛晚,长得倒比眉毛长。
”作者在韩文版自序里说,许三观一生追求平等,到头来却发现:就是长在自己身上的眉毛和屌毛都不平等。
故事从一开始就建立在一个不平等的基础上。
许三观父母双亡,是城里丝厂的小小送茧工,是城里人,却是农村的爷爷和四叔抚养成人。
偶然间他知道了农村人卖血的传统,就开始了他的卖血之途。
在农村,卖血是身体健康的象征,是荣耀的事情,但是换在城里,卖血却是一件十分丢人的事情,他的妻子许玉兰说卖血就等于是卖了自己的祖宗。
那个时代的农村和城市差别远远没有现在这么大,但根深蒂固的观念却是无法改变。
许三观用第一次卖血得来的三十五块钱娶到了一个美丽的妻子“油条西施”许玉兰,虽人有点泼辣好强,却能做饭能做衣,五年之内给他生了三个儿子,建立起一个幸福的家。
但事事哪有
都竟如人愿的呢?大儿子一乐越长越不像他,人人都这样说,他心里也有所怀疑,但他采取了阿Q似的精神胜利法,他说,儿子长得不像爹,儿子长得和兄弟像也一样,如此豁达就是朴实的农民许三观。
后来他知道了一乐不是他的儿子,他在很多方面待他也如同对自己的亲生儿子一样。
有时候想到这个事实他也会伤心地哭泣,他的质朴与善良决定了他也只能接受现实,没法去报复,没法去做与他良心相悖的事情。
如果不是发生了一件危及切身利益与全家安危的大事,也许他会一直这么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当一乐是他最喜欢的亲生儿子吧。
但是人一旦遇到了自己难以解决的大事,就容易把责任归结为其他,就容易想到给自己一个理由来逃避,不论这个理由是什么。
当一乐打破了方铁匠儿子的头,需要大量医药费的时候,他就想到了一乐不是他的亲生儿子,就想到了要他去找自己的亲爹来负担。
可是最后呢,还是他去卖了血还了债,还原了自己的家。
九年了,他自从有了自己的家再没卖过血。
遇到困难他虽怯弱,虽并没有一开始就想到要承担责任,但这样的做法对于生活在城市底层的小市民来说,可以被理解,不是任何人都应该做到完全的善良,完全地大度懂理,不犯一点错误,他的做法是人之常情。
他又深深地为这件事情而不甘,于是也做了一件蠢事来报复——这大抵是他这一辈子犯的最大的一个错误。
文革中他的妻子许玉兰被批,他也能在儿子们面前勇敢地承认自己的错误,并要他们原谅自己的母亲。
这时他已经卖了三次血了。
一九五八年,大跃进时期,他们一家人精打细算地过活,许玉兰颇有远见地存了两缸米,在后来的自然灾害年份里一家人也勉强支撑了些时日。
喝稀粥喝得孩子们脸上都没有血色了,为了改善生活,他又去卖了一次血。
看到这里,我最感动的是他找到一乐背着他去胜利饭店吃面的情景。
自从一切坦明之后,他对那件事情始终不能释怀,他觉得自己的汗钱拿来养别人的儿子可以,血钱不能,于是他带着其他人去饭店吃饭,单给了点钱留一乐一人在家。
这个孩子委屈地离家出走了,而许三观最终也没有一直狠下心来。
忠厚老实的许三观对待自己唯一的仇人呢,也并不能做到十分地心硬。
一乐的亲爹何小勇被车撞了,表面上许三观虽嘴硬,却还是要一乐去帮帮他的亲爹,也还是护着自己的这个儿子。
从此以后,许三观认定这个儿子是自己的亲生儿子。
他没有多少文化,但在大是大非面前,却能有自己最坚决的判定。
文革中许玉兰遭到残酷批斗,他也并没有嫌弃她,始终支持着她,对她好,不离不弃。
为了在别人面前装装样子,他给许玉兰送饭时把肉藏在碗底。
这样的一个丈夫,还能让人苛责什么呢?看到这里,我不禁眼泪流下来,尽管许玉兰对不起他,他却能如此待她,夫妻之间的这种患难与共的深情深深打动了我。
不管平时的吵吵闹闹有多严重,在大难面前,定要相互爱护相互扶持。
大道理许三观不懂,他用行动践行了最大的美德。
第五次卖血是为了给一乐补身体,让他不至于那么累。
第六
次卖血是为了让二儿子能够回城,卖血换钱款待那个虚伪的生产队长,这两次卖血前后相差不过月余,他是拼命在为着他所爱的家人。
人的一生总会经历各种波折,有时会让人完全没有招架还手之力。
一乐生了重病,二乐在风雪之夜把他从乡下背回城里。
虽不是亲兄弟,但弟弟风雪护送哥哥的画面也让我不由得热泪盈眶。
等到他回到家,已变成了一坨移动的雪堆了。
一乐被连夜护送到上海,许三观为救儿子,不得不找四处邻居借钱。
曾经有过过节的方铁匠、何小勇妻子纷纷伸出援助之手。
大家都没什么钱,但十一户里面有八户都借钱给他了,这说明他平素对人就很好,大家看在眼里,记在心里,人心都是肉长的,没有人会见死不救。
余华为我们描绘的那个时代,大家都很穷,但也都尽力去帮助别人,物质上的贫穷远远比不过心灵上的富有。
感怀于当下,我似乎若有所悟。
借来的钱还是不够,许三观决定一路卖血卖到上海去救一乐,这个事实上根本就不是他亲生的儿子。
一路上,他遇到善良的给他水喝的素不相识的林浦居民,遇到给他小猪仔取暖的农民老大爷,也遇到一路上对他颇有照顾的来顺兄弟。
一路上他得到了许许多多善良的人们的帮助,让他从生死边缘挣扎过来,见到了他的儿子。
他是豁出去了自己的性命,他说,自己活了这些年,做人的各种滋味都已经享受过了,做人做全了,就是死了也赚了,可孩子们还没有,他们才刚刚开始。
当他冷得直发颤,倒在林浦冰冷的大街上的时候,我一度以为他就此会死掉,然后故事就此
悲剧结尾,可是一个父亲千里卖血的历程还没有完,他的责任支撑着他,所以他一次又一次活过来。
这里是我眼泪流得最多的地方。
我想到了我的父亲,在很多方面,他都如许三观一样待着我,他唯一的孩子。
也许在很多艰难的时刻,我都是我父亲唯一的支撑吧。
“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要温一温。
”许三观终于老了,牙齿掉了好些,头发花白了,他想到曾经的胜利饭店再去吃一顿,于是他要再去卖血,可是他的血已经老得没人要了。
站在熟悉的大街上,他止不住老泪纵横。
许三观的一生共卖了九次血,每回在他人生他家庭的危难时刻,都是卖血帮助他度过了难关。
人的一生要经历多少苦难呢?谁也不清楚。
就像许三观,他不知道灾难何时回来临,但总是有办法能够挺过去的。
我们爷爷辈的一个故事就此就结束了。
时移,世易,每一代人都有他不同的故事。
趁着他们还健在,我们为何不去细细了解一下他们的故事,多学学做人的智慧呢?每一个老人都是一本充满智慧的书,用他们一生的心血凝结而成,待着后世子孙来慢慢品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