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林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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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发布2017年重点推广林业科技成果100项的通知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发布2017年重点推广林业科技成果100项的通知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发布2017年重点推广林业科技成果
100项的通知
【法规类别】林业管理
【发文字号】办科字[2017]37号
【发布部门】国家林业局
【发布日期】2017.03.13
【实施日期】2017.03.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发布2017年重点推广林业科技成果100项的通知
(办科字〔2017〕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国家林业局各有关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28号)精神,加快林业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先进科学技术在生产中的推广应用,我局围绕生态建设、产业发展、林业扶贫等重点工作对技术的需求,筛选出2017年重点推广林业科技成果100项(详见附件),现予发布。

请各地区各单位根据当地林业生产建设实际需求,加快推动100项重点林业科技成果的
转化应用,并在中央财政林业科技示范推广、地方各类推广计划、产业发展专项、科技扶贫等方面予以重点应用。

成果相关信息可登录“国家林业科技推广成果库管理信息系统”网站(http://113.6.251.102:800/)进行查询。

特此通知。

附件:2017年重点推广林业科技成果100项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
2017年3月13日
附件
2017年重点推广林业科技成果100项
一、用材林良种及丰产栽培技术。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安全生产“三项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安全生产“三项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安全生产“三项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林业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9.06.25•【文号】林行发[2009]156号•【施行日期】2009.06.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安全生产“三项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林行发〔2009〕15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落实“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林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强化林业安全生产基础,提高林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提升林业安全生产队伍整体素质,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三项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委〔2009〕4号)精神,在深入开展林业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治理行动、宣传教育行动(以下简称“三项行动”)的同时,全面加强林业安全生产“法治体制机制建设”、“保障能力建设”和“监管队伍建设”(以下简称“三项建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年”的总体部署,通过全面开展林业安全生产“三项建设”,达成如下目标:建立健全林业安全生产工作机制;构建林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强化林业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加强林业安全标准化建设,推进林业安全生产技术改造与科技进步,提高安全水平和事故预防与应对能力;加强林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加强基层林业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提高林业安全生产队伍整体素质;为实现林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有力的法制体制机制保障和技术能力保障,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和组织保障。

二、“三项建设”重点内容(一)林业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建设1.修订完善相关法规制度。

海南2017年林业和山体生态修复

海南2017年林业和山体生态修复

海南2017年林业和山体生态修复简介2017年,海南省林业和山体生态修复工作取得显著进展。

省政府出台相关政策,督促各级政府部门和企业单位加强生态保护工作,打造美丽的绿色家园。

林业修复森林增殖海南省林业局在2017年连续开展了多次造林造林活动,其中包括造林车间技术培训、山塘水库旁可行水面林带建设等。

通过这些活动,全省面积超过1万公顷的退耕还林地得到了有效的修复,森林覆盖率上升了1.53%。

森林防火海南省林业局还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预防和控制森林火灾,加强人员培训和设备更新,将机械防火和物理防火有机结合起来,共计完成了3257.5公顷的山林防火区域的设施建设和防火线、防火道建设工作。

林业产业海南省林业和山体生态修复工作中,林业产业的发展也是核心。

通过建立森林可持续经营示范项目、加强林木种质资源的收集保护和推广利用等,林业产业得以快速发展。

据统计,2017年林业产业总产值约为28亿元。

山体生态修复植被恢复2017年,海南省生态部门大力推进山体生态修复工作,主要以植被恢复为重点。

通过对荒山、退耕还林地和矿山遗留区域进行绿化,加强植被和土壤水分的保护,促进山体生态环境的改善。

到年底,全省共完成了1502公顷的山地绿化。

水土保持水土保持也是山体生态修复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

海南省生态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包括林木防腐和栽植不同形态的树种等,形成了一套科学的山地生态系统。

全省各地还开展了挂网固土、筑坑穿堤、石垄修筑等措施,加强了水土保持和防止水土流失的能力。

结语海南省林业和山体生态修复工作的成果不断显现,为海南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今后,海南省将继续加强森林、山体生态环境建设,为人民提供更优美的生态环境和更健康的生活空间。

辽宁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辽宁省林业系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辽宁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辽宁省林业系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辽宁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辽宁省林业系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林业厅•【公布日期】2007.06.15•【字号】辽林办字[2007]56号•【施行日期】2007.06.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辽宁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辽宁省林业系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林办字〔2007〕56号)各市林业局、厅直各单位:现将《辽宁省林业系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OO七年六月十五日辽宁省林业系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7〕16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07〕69号)精神,切实做好林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以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省林业厅决定在全省林业系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

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通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林业生产经营加工、森林旅游服务业企和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林业科研院所、学校等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及林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全面排查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及分级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全省林业系统安全生产状况的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工作重点重点排查治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及各种防火器材、车辆,森林公园的索道、缆车、游船和大型游乐设施,森林动物园的防护隔离设施及有关警示标志,林业采伐作业场所,林区野生动物频繁出没的区域,林业系统开展的林产品生产、经营、加工场所,林区道路交通运输领域,林业培训中心(宾馆、招待所)、商场、饭店、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各级林业科研、教学、推广、森防部门的危险化学品存放场所,国有林场、苗圃、自然保护区等林业基层单位的防汛及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易发区,林业系统的建筑施工场所及近年来发生较大事故的单位。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3.23•【字号】琼府办[2007]27号•【施行日期】2007.03.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的通知(琼府办[2007]27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海南省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市、县和各部门要将《规划》相关内容纳入本地区、本行业“十一五”发展规划,抓紧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做到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工作同步规划、统一部署、协调推进。

负有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的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规划》实施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

对重点工程要编制工程专项规划,提出建设目标、建设内容、进度安排以及资金筹措方案。

要研究建立《规划》实施的中期评估、调整和考核等制度,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目标的实现。

二○○七年三月二十三日海南省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前言为切实做好“十一五”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国办发〔2006〕53号)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部署和要求,围绕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目标,结合我省的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现状与问题安全生产是国民经济稳定运行和社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

近年来,我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为主线,深入贯彻落实《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琼府〔2004〕62号),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全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积极实施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制度,强化各级政府安全生产责任,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大力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加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和严肃查处责任事故,均取得了明显进展。

海南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的通知

海南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的通知

海南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琼林办[2016]109号
【发布部门】海南省林业厅
【发布日期】2016.04.29
【实施日期】2016.04.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海南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的通知
(琼林办〔2016〕109号)
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根据省委保密委和《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经认真研究,我厅制定了《海南省林业厅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海南省林业厅办公室
2016年4月29日
海南省林业厅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
为做好省林业厅拟公开信息保密审查工作,规范信息公开行为,确保国家秘密信息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下简称《保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林业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省林业厅各处室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信息拟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工作。

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应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

陕西省林业厅关于印发《2017年森林资源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陕西省林业厅关于印发《2017年森林资源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陕西省林业厅关于印发《2017年森林资源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林业厅•【公布日期】2017.03.03•【字号】陕林资发〔2017〕62号•【施行日期】2017.03.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陕西省林业厅关于印发《2017年森林资源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各市林业局、杨凌示范区农林局、韩城市农林委,省直管县林业局,厅直属各单位:经研究,现将《2017年森林资源管理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抓好落实。

陕西省林业厅2017年3月3日2017年森林资源管理工作要点2017年,全省森林资源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和全省林业工作座谈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省林业中心工作,搞好森林资源监测调查工作,强化林地和林木采伐管理,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生态安全,推动森林资源管理工作上新台阶。

一、做好森林资源监测调查工作1、开展林地年度变更调查工作。

林地年度变更调查工作要以林地档案更新为核心,有效体现林地数据的时效性和现势性。

各级林业部门要实时记录林地变化地块和变化信息,在上一轮林地变更调查工作基础上,结合森林资源档案更新,将林地“一张图”数据时点调整到2016年底。

力争4月底前,县(区)林业部门将初审后的变更调查成果报市级林业部门汇总,由省林业厅统一验收。

5月底前,全省汇总成果由国家林业局西北森林资源监测中心核查后上报国家林业局。

2、积极推进“双退”工作落实。

按照省委和省政府《关于全面加强耕地占补平衡确保补充耕地数量提高补充耕地质量的意见》、国家林业局的审查意见和有关规定程序,各级林业部门要与国土部门自下而上充分衔接,共同确认,将“双退”土地落实到山头地块。

在“双退”工作中,要坚决防止和打击毁林开垦行为。

二、突出林地保护管理工作3、加强林地保护管理工作。

林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3篇)

林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林业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林业产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林业生产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国林业生产经营单位、林业工程项目、林业科研单位、林业教育培训机构以及林业相关活动。

第三条林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林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第五条林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七条林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级领导、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八条林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九条各级林业主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对本辖区的林业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十条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定期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第三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第十一条林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第十二条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第十三条林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四)安全防护设施和个体防护用品的使用;(五)应急处理和自救互救知识。

第十四条林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

第四章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第十五条林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

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

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琼环办[2017]21号【发布部门】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发布日期】2017.05.22【实施日期】2017.05.2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琼环办〔2017〕21号)厅各处室,直属各单位:为贯彻《环境保护部落实2017年政府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琼府办〔2017〕62号),现就做好2017年环境保护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一)按时报送政务公开相关信息。

各处室和单位要根据各自的责任分工,提供政务信息公开相关材料,并按照要求持续更新,确保我厅政务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时效性。

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由厅办公室牵头,厅信息中心提供技术支持。

(二)指定专人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各处室和单位要按照职能及业务关联性,对应做好厅门户网站相应栏目信息发布工作,并指定专人作为信息员,负责本处室形成的政府信息的发布工作。

信息公开过程中,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内容审查制度。

(三)全面落实“五公开”,完善考核机制。

落实“五公开”要求,拟制公文时,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

提交厅务会议审议的重要改革方案和政策措施,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应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

(责任单位:各处室和单位)建立政务公开考核制度,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估,及时掌控动态信息,每季度通报政务公开落实情况。

(牵头单位:办公室,配合单位:信息中心)二、加大重点领域环境信息公开力度,围绕省委省政府和环保部的重大决策,积极推进环境保护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海南2017年林业和山体生态修复

海南2017年林业和山体生态修复

海南省2017年林业和山体生态修复以及湿地保护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为全面落实《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六大专项整治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实施意见》(琼府〔2016〕40号)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林业生态修复与湿地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府〔2016〕77号),切实做好2017年我省林业生态修复与湿地保护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以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改善、不能变差为标准,全方位开展我省林业生态修复与湿地保护工作,2017年共完成林业及湿地生态修复73845亩,其中林业生态修复69325亩、湿地生态修复4520亩;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力度,打击破坏森林及湿地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森林及湿地生态安全,不断提升森林及湿地的生态服务功能。

二、工作任务及分工(一)台风损毁林地修复行动。

推进海口市、文昌市开展台风灾后生态恢复,完成台风损毁林地修复造林5800亩,主要地点为海口市云龙镇和大坡镇建设中的文明生态村、文昌市昌洒镇建设中的美丽乡村以及翁田镇部分靠近海岸线的地段。

(牵头单位:省林业厅;配合单位: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保护厅、省审计厅;责任单位:海口市、文昌市政府)—59 —(二)老残林更新行动。

继续推动公益林,特别是国营农场、林场范围内成过熟橡胶、桉树等老残林更新改造,进一步规范林木采伐程序。

对采伐后的老残林及时进行造林更新,加强森林抚育,提高森林的生态服务功能,完成老残林更新改造面积38951亩。

(牵头单位:省林业厅;配合单位:省财政厅、省审计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三)“四边两区”复绿行动。

结合“绿化宝岛大行动”,继续开展城边、路边、水边、村边的造林绿化工作,通过人工造林、更新改造、补植补造等措施,恢复森林植被,进一步加大环境的绿化美化力度。

完成“四边”复绿造林10435亩。

完成路边造林3318.5亩,其中高速铁路边1247.2亩,主要地段为西环线的乐东段、东方段、儋州段、昌江段和东环线的万宁段等;高速公路边773.3亩,主要地段为西环线的乐东段、临高段和东环线的海口段、陵水段及中线的屯昌段等;其他通道边(旅游公路、省道、县道、乡道等)1298亩。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2017年度全国标准化林业工作站建设核查情况的通报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2017年度全国标准化林业工作站建设核查情况的通报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2017年度全国标准化林业工作站建设核查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林业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8.01.11•【文号】办站字〔2018〕4号•【施行日期】2018.01.1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标准化正文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2017年度全国标准化林业工作站建设核查情况的通报办站字〔2018〕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为进一步规范标准化林业工作站建设,确保建设质量和成效,全面提升林业站管理服务水平和能力,我局组织开展了2017年度全国标准化林业工作站(以下简称“标准站”)建设核查工作。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本次主要核查2015年下达的标准站建设项目。

核查对象是已经完成项目建设任务,且在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向我局提交的检查验收报告中确认合格的乡镇林业工作站。

全国纳入核查对象的林业工作站共501个。

根据我局标准站建设核查的相关规定,全国共抽取109个核查对象进行了现场核查。

合格站平均得分为92.2分。

最终确认2017年度全国共有477个林业工作站达到合格标准,授予“全国标准化林业工作站”名称(名单见附件)。

标准站建设是强化基层基础、筑牢林业基石的一项重要举措。

地方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严把入口关,提高标准站建设成效;要强化检查指导,确保标准站建设质量;要创新思路,积极作为,着力提高基层林业站的管理与服务能力。

每个标准站都要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努力争创优秀标准站,示范带动本系统综合水平继续提升,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美丽中国做出更大贡献。

附件:2017年度核查合格全国标准化林业工作站名单国家林业局办公室2018年1月11日附件2017年度核查合格全国标准化林业工作站名单(477个)北京市(13个)丰台区长辛店镇林业工作站海淀区上庄林业工作站房山区韩村河镇林业工作站房山区石楼镇林业工作站昌平区沙河镇林业工作站大兴区榆垡林业工作站怀柔区宝山林业工作站平谷区夏各庄林业工作站平谷区大华山林业工作站密云区北庄镇林业工作站密云区大城子镇林业工作站延庆区四海林业工作站延庆区大庄科林业工作站河北省(14个)石家庄市藁城区南孟林业工作站平山县孟家庄林业工作站青龙满族自治县祖山林业工作站沙河市十里亭林业工作站内丘县侯家庄林业工作站巨鹿县巨鹿镇林业工作区域站涞源县走马驿林业工作站怀安县柴沟堡林业工作站涿鹿县河东林业工作站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四合永林业工作站肃宁县梁村林业工作站固安县牛驼镇林业工作站武邑县韩庄镇林业工作站阜城县霞口林业工作站山西省(7个)灵丘县独峪乡林业工作站大同县吉家庄林业工作站灵石县南关镇林业工作站夏县埝掌镇林业工作站平陆县常乐镇林业工作站洪洞县曲亭镇林业工作站交城县西社镇林业工作站内蒙古自治区(27个)乌海市海勃湾区林业工作站敖汉旗丰收乡林业工作站杭锦旗锡尼镇林业工作站满洲里市新开河镇林业工作站扎兰屯市浩饶山镇林业工作站根河市敖鲁古雅镇林业工作站阿荣旗六合镇林业工作站陈巴尔虎旗东乌珠尔镇林业工作站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宝山镇林业工作站乌拉特中旗海流图镇林业工作站乌拉特后旗巴音宝力格镇林业工作站化德县德包图镇林业工作站商都县十八顷镇林业工作站兴和县大库联乡林业工作站凉城县岱海镇林业工作站突泉县学田乡林业工作站锡林浩特市白音锡勒镇林业工作站二连浩特市林业工作站多伦县大北沟镇林业工作站东乌珠穆沁旗嘎达布其镇林业工作站太仆寺旗千斤沟镇林业工作站正蓝旗桑根达莱镇林业工作站阿拉善左旗诺尔公镇林业工作站阿拉善左旗吉兰泰镇林业工作站阿拉善右旗塔木素镇林业工作站阿拉善右旗雅布赖镇林业工作站额济纳旗东凤镇林业工作站辽宁省(14个)康平县海洲窝堡乡林业工作站岫岩满族自治县朝阳镇林业工作站新宾满族自治县木奇镇林业工作站桓仁满族自治县沙尖子镇林业工作站凤城市红旗镇林业工作站宽甸满族自治县八河川镇林业工作站彰武县后新秋镇林业工作站盘锦市辽河口生态经济区石新镇林业工作站铁岭县大甸子镇林业工作站昌图县朝阳镇林业工作站北票市大板镇林业工作站建平县榆树林子镇林业工作站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十二德堡镇林业工作站兴城市菊花街道办事处林业工作站吉林省(22个)桦甸市桦郊乡林业工作站梨树县十家堡镇林业工作站东丰县横道河镇林业工作站东辽县足民乡林业工作站集安市台上镇林业工作站通化县三棵榆树镇林业工作站通化县富江乡林业工作站白山市浑江区大镜沟镇林业工作站靖宇县景山镇林业工作站长白朝鲜族自治县金华乡林业工作站长白朝鲜族自治县马鹿沟镇林业工作站长岭县七号镇林业工作站通榆县向海乡林业工作站图们市凉水镇林业工作站敦化市黑石乡林业工作站敦化市官地镇林业工作站珲春市哈达门乡林业工作站龙井市智新镇林业工作站和龙市崇善镇林业工作站和龙市南坪镇林业工作站汪清县大兴沟镇林业工作站汪清县天桥岭镇林业工作站黑龙江省(20个)虎林市杨岗镇林业工作站鹤岗市东山区新华镇林业工作站鹤岗市东山区蔬园乡林业工作站萝北县凤翔镇林业工作站萝北县团结镇林业工作站集贤县集贤镇林业工作站集贤县腰屯乡林业工作站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一心乡林业工作站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克尔台乡林业工作站肇州县榆树乡林业工作站嘉荫县红光乡林业工作站绥芬河市阜宁镇林业工作站北安市二井镇林业工作站北安市城郊乡林业工作站嫩江县伊拉哈镇林业工作站嫩江县临江乡林业工作站兰西县长岗乡林业工作站绥棱县阁山镇林业工作站塔河县依西肯乡林业工作站塔河县开库康乡林业工作站江苏省(6个)南京市高淳区东坝镇林业工作站句容县天王镇林业工作站徐州市铜山区三堡街道林业工作站射阳县四明镇林业工作站涟水县黄营镇林业工作站宜兴市张渚镇林业工作站安徽省(27个)庐江县汤池林业工作站和县善厚林业工作站枞阳县横埠林业工作站桐城市林业局黄甲林业工作站桐城市林业局嬉子湖林业工作站桐城市林业局范岗林业工作站黄山市黄山区仙源中心林业站黄山市黄山区谭家桥镇林业工作站黄山市黄山区汤口镇林业工作站黄山市徽州区潜口镇林业工作站歙县杞梓里镇林业工作站黟县宏潭林业工作站滁州市南谯区施集林业工作中心站明光市潘集林业工作中心站定远县池河林业工作站定远县范岗林业工作站界首市邴集林业工作站界首市东城街道办事处林业站太和县苗老集镇林业站阜南县张寨镇林业工作站萧县白土林业中心工作站金寨县油坊店乡林业工作站池州市贵池区墩上林业工作站池州市贵池区梅村林业工作站青阳县陵阳镇林业工作站广德县誓节林业工作站旌德县版书镇林业工作站福建省(23个)福清市一都林业站闽清县省璜林业站闽清县塔庄林业站永安市上坪乡林业站明溪县胡坊林业站明溪县夏阳林业站安溪县感德林业站永春县林业局湖洋林业工作站南靖县林业局南坑林业站南靖县林业局和溪林业站南平市建阳区童游林业站南平市延平区炉下林业站龙岩市新罗区西陂林业站龙岩市永定区合溪林业站漳平市林业局象湖林业站长汀县南山林业站上杭县太拔林业站连城县塘前林业管理站福安市林业局晓阳林业工作站霞浦县林业局溪南林业站屏南县双溪林业站寿宁县犀溪林业站柘荣县黄柏林业站江西省(24个)南昌市新建区西山林业工作站进贤县钟陵林业工作站萍乡市安源区高坑林业工作站萍乡市萍乡经开区硖石林业工作站武宁县石门楼林业工作站修水县大桥林业工作站星子县白鹿林业工作站湖口县大垅林业工作站彭泽县浩山林业工作站赣州市南康区龙华林业工作站大余县黄龙林业工作站崇义县关田林业工作站安远县孔田林业工作站吉安市青原区富滩林业工作站井冈山市厦坪林业工作站泰和县塘洲林业工作站宜春市袁州区寨下林业工作站樟树市店下林业工作站铜鼓县带溪林业工作站南丰县莱溪林业工作站乐安县招携林业工作站上饶县五府山林业工作站铅山县陈坊林业工作站横峰县葛源林业工作站山东省(12个)济南市章丘区刁镇林业站济南市章丘区垛庄镇林业站莱阳市沐浴店林业站曲阜市吴村镇林业站鱼台县王庙镇林业站汶上县南旺镇林业站东平县旧县乡林业站东平县梯门镇林业站威海市文登区大水泊镇林业站郯城县郯城街道林业站沂水县崔家峪镇林业站惠民县皂户李镇林业站河南省(19个)登封市送表矿区林业工作站登封市颍阳镇林业工作站开封市祥符区西姜寨乡林业工作站兰考县小宋乡林业工作站栾川县三川林业工作中心站嵩县白河镇林业工作站洛宁县城郊林业工作中心站辉县市沙窑乡林业工作站修武县郇封镇林业工作站灵宝市苏村乡林业工作站西峡县丹水镇林业工作站镇平县二龙乡林业工作站商丘市梁园区谢集镇林业工作站永城市十八里镇林业工作站柘城县李原乡林业工作站罗山县铁铺镇林业工作站光山县白雀园镇林业工作站商城县李集乡林业工作站遂平县嵖岈山镇林业工作站湖北省(22个)武汉市黄陂区姚家集林业管理站竹山县擂鼓林业管理站当阳市王店林业管理站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鸭子口林业管理站襄阳市襄州区双沟林业管理站枣阳市刘升林业管理站宜城市刘猴林业管理站谷城县茨河林业管理站保康县马桥林业管理站荆门市东宝区栗溪林业管理站荆门市漳河新区漳河林业管理站钟祥市旧口林业管理站京山县石龙林业管理站孝感市孝南区朱湖林业管理站公安县黄山头林业管理站麻城市龟峰山风景区林业管理站团风县淋山河林业管理站英山县石头咀林业管理站蕲春县向桥林业管理站通山县慈口林业管理站恩施市屯堡林业管理站鹤峰县走马林业管理站湖南省(21个)浏阳市关口街道林业管理服务站宁乡县黄材镇林业站韶山市杨林乡林业工作站衡南县茶市镇林业技术推广服务站衡山县萱洲镇林业工作站新邵县龙溪铺镇林业站绥宁县红岩镇林业站岳阳县公田镇林业站石门县磨石镇林业站张家界市永定区四都坪乡林业工作站桑植县芙蓉桥白族乡林业站桑植县瑞塔铺镇林业工作站益阳市赫山区欧江岔林业站桂阳县太和林业工作站宜章县白石渡林业工作站双牌县平福头乡林业站沅陵县七甲坪镇林业工作站芷江侗族自治县禾梨坳乡林业工作站涟源市伏口镇林业工作站双峰县三塘铺镇林业工作站古丈县红石林镇林业管理站广东省(10个)新丰县大席林业站乳源瑶族自治县一六镇林业工作站高州市林业局直属林业站紫金县敬梓林业工作站和平县热水镇林业工作站东源县漳溪乡林业工作站东源县上莞镇林业工作站阳山县青莲镇林业工作站阳山县太平镇林业工作站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太保镇林业站广西壮族自治区(27个)灌阳县黄关镇林业工作站平乐县平乐镇林业工作站平乐县桥亭乡林业工作站平乐县二塘镇林业工作站平乐县源头镇林业工作站苍梧县岭脚林业工作站苍梧县京南林业工作站苍梧县狮寨林业工作站苍梧县六堡林业工作站苍梧县旺甫林业工作站苍梧县木双林业工作站苍梧县石桥林业工作站苍梧县沙头林业工作站百色市右江区龙川镇林业工作站百色市右江区阳圩镇林业工作站百色市右江区泮水乡林业工作站百色市右江区四塘镇林业工作站隆林县新州镇林业工作站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大才乡林业工作站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水源镇林业工作站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下南乡林业工作站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大安乡林业工作站环江毛南族自治县长美乡林业工作站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东兴镇林业工作站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明伦镇林业工作站环江毛南族自治县龙岩乡林业工作站环江毛南族自治县驯乐乡林业工作站重庆市(3个)涪陵区李渡街道林业工作站巫山县大昌林业工作站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龚滩镇林业工作站四川省(17个)自贡市大安区唐家岩片区林业站泸州市纳溪区打古镇林业工作站合江县虎头片区林业站叙永县林业局水尾林业站沐川县林业局舟坝林业工作中心站江安县红桥林业工作站珙县上罗林业工作站武胜县烈面片区林业技术推广站邻水县柑子林业技术推广站达州市通川区安云乡林业站达州市达川区福善林业站宣汉县南坝镇林业站南江县长赤镇林业站平昌县元山镇林业管理站盐源县瓜别片区林业工作站德昌县新民林业工作站普格县夹铁乡林业站贵州省(11个)修文县谷堡乡林业站盘州市英武镇林业站湄潭县茅坪镇林业站习水县九龙山街道办事处林业站安顺市西秀区双堡镇林业和环境保护工作站思南县枫芸乡林业环保站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洋溪镇林业环保站沿河土家族自治县晓景乡林业环保站榕江县古州镇林业站雷山县郎德镇林业站瓮安县永和镇林业站云南省(18个)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塘子镇林业站玉溪市红塔区北城街道办事处林业工作站华宁县宁州街道办事处林业工作站保山市隆阳区瓦渡乡林业工作站施甸县太平镇林业站龙陵县勐糯镇林业工作站永胜县永北镇林业站玉龙纳西族自治县塔城乡林业站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正兴镇林业工作站孟连傣族拉枯族佤族自治县景信乡林业站临沧市临翔区平村乡林业站双江拉枯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沙河乡林业站蒙自市期路白苗族乡林业站绿春县半坡乡林业工作站屏边苗族自治县新华乡林业站砚山县蚌峨乡林业站芒市江东乡林业工作站陇川县王子树乡林业工作站陕西省(10个)周至县厚畛子乡林业工作站麟游县九成宫乡林业工作站彬县太峪镇林业工作站永寿县御驾宫镇林业工作站潼关县桐峪镇林业工作站黄陵县城关镇林业工作站镇巴县观音镇林业工作站子洲县双湖峪镇林业工作站安康市汉滨区瀛湖镇林业工作站镇安县回龙镇林业工作站甘肃省(17个)皋兰县什川镇林业工作站靖远县乌兰镇林业工作站天水市秦州区秦岭林业工作站天水市麦积区南北二山林业工作站武威市凉州区邓马营湖林业工作站民勤县西坝林业工作区站天祝藏族自治县莫科区林业工作站临泽县板桥镇林业工作站高台县黑泉镇林业工作站玉门市花海镇林业工作站宁县和盛林业工作站通渭县鹿鹿山林业工作站渭源县会川林业工作站岷县木寨岭林业工作站陇南市武都区石门林业工作站陇南市武都区洛塘林场月照林业工作站成县小川林业工作站青海省(6个)大通回族土族县良教乡林业工作站尖扎县当顺乡林业工作站玛沁县当洛乡林业工作站玛沁县优云乡林业工作站班玛县多贡麻乡林业工作站班玛县赛来塘乡林业工作站宁夏回族自治区(11个)灵武市郝家桥林业工作站永宁县南部林业工作站永宁县北部林业工作站贺兰县西部林业工作站石嘴山市惠农区红果子林业工作站平罗县黄渠桥林业工作站吴忠市利通区扁担沟林业工作站青铜峡市大坝林业工作站盐池县冯记沟林业工作站固原市原州区彭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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7年造林绿化任务计划的通知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7年造林绿化任务计划的通知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7年造林绿化任务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3.10•【字号】文府办〔2017〕53号•【施行日期】2017.03.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7年造林绿化任务计划的通知文府办〔2017〕53号各镇人民政府,各农(林)场,市直机关与企事业各单位,各人民团体,省驻文昌各单位: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继续实施绿化宝岛大行动,提高重点生态修复成效的有关指示精神,加快推进我市灾后生态恢复工作进程,根据海南省绿化委员会、海南省林业厅《关于下达2017年造林绿化任务计划的通知》(琼绿〔2017〕1号)及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市政府重点工作责任事项分解表》(文府办督〔2017〕10号),结合超强台风“威马逊”灾后林业恢复任务等实际,制定了2017年造林绿化、义务植树和森林抚育任务计划,现将造林任务计划下达(详见附表),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

造林绿化是林业生态建设的核心任务和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基础,各镇(场)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实施。

要结合本镇(场)实际,加大宣传,动员全民参与,采取多渠道、多方式落实造林地块和筹措资金,保质保量完成年度造林绿化计划任务。

二、明确造林计划任务。

今年我市的造林绿化计划为1.5万亩,义务植树计划30万株,森林抚育任务8万亩。

各镇(场)要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根据各自实际,将造林任务科学合理细化,层层分解落实到各村委会、村民小组和山头地块,并落实造林主体和责任,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造林积极性,尽快掀起造林绿化高潮。

森林抚育任务主要为各镇(场)2014-2016年的造林面积,各镇(场)要督促各造林户抓紧对这些造林地块进行抚育和加强管护,同时对造林成活率不合格的地块,要抓住雨季时机及时补植补种,巩固造林绿化成果。

湖北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林业厅2017年林业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湖北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林业厅2017年林业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湖北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林业厅2017年林业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林业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3.22•【字号】鄂林办策〔2017〕45号•【施行日期】2017.03.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湖北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林业厅2017年林业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鄂林办策〔2017〕45号各市、州、、县林业局,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管理局,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现将《湖北省林业厅2017年林业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湖北省林业厅办公室2017年3月22日湖北省林业厅2017年林业法治建设工作要点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全面推进林业法治建设的关键一年。

今年我省林业法治建设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完善党组统筹领导法治建设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推进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依法行政、完善林业法律体系,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和政策研究,强化林业执法监督,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深入开展林业法治宣传教育,大力推动基层林业依法治理,努力使全省林业法治建设水平提档进位,上升到一个新的台阶,为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严格落实法治建设领导责任1.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各级林业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依法治林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

2.夯实“大法治”工作格局。

落实各级林业部门党组(党委)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制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法制度、年度法治建设绩效考核制度。

3.严格落实党组中心组学法,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和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好林业系统干部职工学法用法考试。

海南省林业厅关于2016年度全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管理考核结果的通报

海南省林业厅关于2016年度全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管理考核结果的通报

海南省林业厅关于2016年度全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管理
考核结果的通报
【法规类别】林业管理
【发文字号】琼林[2017]79号
【发布部门】海南省林业厅
【发布日期】2017.05.09
【实施日期】2017.05.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海南省林业厅关于2016年度全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管理考核结果的通报
(琼林〔2017〕79号)
各市县林业局(农委、农林局):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4〕26号)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琼府办〔2015〕27号)精神,根据《海南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全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管理考核的通知》(琼林办〔2016〕379号)要求,我厅组织有关人员于2016年12月21日至2017年1月6日对全省18个市县2016年林业有害生物防控责任书履职、防治目标管理等工作进行考核,同时结合各单位平时的工作情况,最后得出综合评定结果。

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考核评定情况
(一)优秀等次:儋州市、文昌市、保亭县、五指山市、白沙县
(二)良好等次:屯昌县、陵水县、琼中县、万宁市、三亚市、临高县、昌江县、澄迈县、琼海市
(三)合格等次:乐东县、定安县、东方市、海口市
二、综合考核情况
(一)目标责任书履职情况
2016年度,在国家林业局的科学指导下,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

海南省农业厅关于做好2017年屠宰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

海南省农业厅关于做好2017年屠宰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

海南省农业厅关于做好2017年屠宰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畜产品
【发文字号】琼农字[2017]25号
【发布部门】海南省农业厅
【发布日期】2017.03.06
【实施日期】2017.03.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海南省农业厅关于做好2017年屠宰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
(琼农字〔2017〕25号)
各市、县、自治县畜牧兽医局,洋浦经济发展局,海口、三亚、文昌、五指山市农业局,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2月14日,农业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屠宰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农办医〔2017〕5号),提出要加强屠宰行业管理体系建设、提升屠宰行业法治化管理能力、增强屠宰行业风险防控能力、引导屠宰行业转型升级等四项重点工作。

为落实农业部的工作部署,促进我省屠宰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现结合我省实际,就有关重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坚持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两手抓,规范屠宰生产经营秩序
(一)强化定点企业日常监管,确保肉品质量安全。

各市县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按照《海南省生猪定点屠宰厂监督检查规范》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进一步落实屠宰企业肉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做好定点屠宰企业的日常检查,防止定点屠宰执法环节出现盲区和漏洞。

要督促屠宰企业建立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台账管理,按要求及时准确报送屠宰行业管理各类信息。

要做好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保证专项补贴资金安全。

要对屠宰企业“瘦肉精”自检进行培训指导,查处未开展“瘦肉精”自检的屠宰企业,并做好本部门监督检查记录的痕迹化管理工作。

(二)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规范屠宰生产经营秩序。

各市县要按照相关部署,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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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林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
要点的通知

【法规类别】劳动安全与劳动保护
【发文字号】琼林办[2017]50号
【发布部门】海南省林业厅
【发布日期】2017.02.10
【实施日期】2017.02.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海南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林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琼林办〔2017〕50号)

各市县林业局(农委、农林局),直属各林区林场、自然保护区:
为切实做好2017年林业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我厅制定了《2017年林业系统安全生
产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 2017年林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海南省林业厅办公室
2017年2月1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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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林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17年林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
于加快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工作部署,按照省安委会的具体工作部署,牢固树立新
发展理念,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切实增强红线意识,狠抓隐患排查、责任落实、健全制
度、完善监管和风险防控,更加细致扎实地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确保无较大以上安
全事故发生,促进林业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层层签订责任书。省厅主要领导与分管副职、直属单位签订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
直属单位与基层单位、生产经营建设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
任。
2.明确部门监管职责。林区林场管理处负责全省林业系统安全生产综合管理,省森林
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森林防火安全管理,省木材管理局负责林产品加工安全管理,省
森林资源监测中心负责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安全管理,省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局负责野生
动物疫源疫病防控安全管理。其他有关部门负责业务领域安全管理。
3.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生产经营建设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把安
全责任落实到岗位,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对生产经营建设企业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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