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
(修订)
为把学生培养成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不断激发广大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推进我院的校风学风建设,做到人人学习有榜样、班班进步有目标,特制定以下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办法。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在每学年的第二学期末与奖学金评定同时进行。
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
1、三好学生的评选条件和比例
(1)三好学生的评选条件
A、一学年内的操行评定均为“优秀”;
B、一学年内获得过两次奖学金;
C、得到全班2/3以上同学的推选;
D、若住宿,则必须为达标住宿生和早操晨练考核合格者。
(2)三好学生的评选比例
根据学院对教学系学生管理与就业服务工作量化考核的结果确定三好学生的评选比例:
A、考核结果为优秀的教学系:评选比例不超过可参评学生的17%;
B、考核结果为合格的教学系:评选比例不超过可参评学生的15%;
C、考核结果为待改进的教学系:评选比例不超过可参评学生的10%;
D、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教学系:取消教学系三好学生的评选资格。
2、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条件和比例
(1)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条件
A、一学年内的操行评定均为“优秀”;
B、一学年内均担任班或团学生干部职务并努力工作;
C、一学年内至少获得过一次奖学金;
D、一学年内各门功课的学期综合学习成绩原则上在70分以上(允许一门次功课的学期综合学习成绩在60—65分之间)。
E、得到全班4/5以上同学的推选;
F、若住宿,则必须为达标住宿生和早操晨练考核合格者。
(2)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比例
根据学院对教学系学生管理与就业服务工作量化考核的结果确定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比例:
A、考核结果为优秀的教学系:评选比例不超过系学生干部总数的17%;
B、考核结果为合格的教学系:评选比例不超过系学生干部总数的15%;
C、考核结果为待改进的教学系:评选比例不超过系学生干部总数的10%。
D、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教学系:取消教学系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资格。
一学年内担任院团委、学生会、社团联合会、青年志愿者协会、红十字会的院级学生干部,但不在所在系或班级内任职的学生干部,符合优秀学生干部条件者,可由院团委直接推荐,推荐比例不超过院级学生干部总数的10%,上报校区学生管理办公室统一初审,报院学生处审核,不占所在系或班级名额。
二、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条件和比例
1、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条件和比例
(1)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条件
A、学习成绩。
班级期末考试成绩的各科平均分按年级排名(按从高到低顺序)较为靠前;或者班级期末考试优良率、及格率明显高过同类班级。
B、各项活动的参与和表现。
班级在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中的表现优异,在活动中获得的成绩排名(按从高到低顺序)较为靠前。
C、纪律状况。
根据各班遵纪守法状况以及一学年内学生处(校区学办)、团委、学生会、公寓等历次检查情况汇总的综合成绩进行排队(按从高到低顺序),名次较为靠前。
D、卫生和爱护公物的情况。
根据学生管理部门掌握的情况、学生会卫生评比成绩,统计汇总进行排队(按从高到低顺序),排名较为靠前。
E、达标宿舍占班级宿舍的60%以上。
(2)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比例
根据学院对教学系学生管理与就业服务工作量化考核的结果确定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比例:
A、考核结果为优秀的教学系:评选比例不超过全系可参评班级总数的17%;
B、考核结果为合格的教学系:评选比例不超过全系可参评班级总数的15%;
C、考核结果为待改进的教学系:评选比例不超过全系可参评班级总数的10%。
D、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教学系:取消教学系先进班集体的评选资格。
三、评选工作的议程和时间安排
评选工作在每学年的第二学期末进行。
1、“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定
在各班总结推荐基础上,由班主任汇总本班候选人名单,经教学系初审,报校区学生管理办公室进行条件审核;校区学生工作部门审核确定本校区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初步名单后汇总上报学生处;学生处对各校区系上报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名单进行复审,并将汇总名单(附审批表)上报主管院长全面审查后,由学院学生工作协调会会批准。
2、“先进班集体”的评定
由各教学系按比例推荐,各校区学生管理办公室初审并附书面推荐材料上报学生处审核;学生处将审核后的“先进班集体”名单汇总(附审批表)上报主管院长全面审查后,由学院学生工作协调会批准。
3、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定
按上级分配给学院的名额,在学院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中选拔候选人,整理事迹后报上级部门审批。
4、评选工作的时间安排
每个新学年开学后的第一周内,有效完成评选工作,在开学典礼上表彰并颁奖。
四、奖励和表彰
1、对取得各级荣誉的个人,学院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以适当的物质奖励,事迹材料载入个人档案。
2、对先进班集体奖励奖金600元,并将事迹存档。
五、附则
1、该评选办法自2009年3月1日起开始试行,原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同时废止。
其他有关文件规定与该评选办法不一致的,以该评选办法为准。
2、该评选办法由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