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道德价值观的核心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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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道德价值观的核心理念
作者:王永智《光明日报》(2015年05月23日07版)
中华民族在漫长的文明发展历程中,孕育形成了传统道德及其价值观。善、孝、礼、勤、新,业已积淀成为中国人的文化道德基因,成为中华民族生存与发展的基本精神及核心价值观。
“善”的追求与实践是人道之本
在中国传统价值理念中,善的崇尚、追求、实践是一以贯之的主线。首先,善是人性之本。“人之初,性本善”成为中国人启蒙教育及做人的信条。其次,善是立身之基。《中庸》言:“自天子以至于庶人,亦是皆以修身为本”。修身的核心在养善。最后,善是宇宙之理。“黄天无亲,唯德是辅”。人秉善而行,即秉天道的规律而行事。在这个意义上,中国人的天道观即是良心观,天人合一是在这一价值层面得到普遍的认同与实践的。
中国传统道德要求必须将善在个体及群体的现实生活中全面推进,以实现人道之本。在个体层面,善是爱人和利人的修为和行动。首先要学会自律,做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其次要利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善与爱相连,“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要“泛爱众”;再进一步便是“民胞物与”。善与爱的情怀在人类社会的实践推进就是追求大同社会的实现,“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这是个体社会价值观的最高追求,也是鼓励无数志士仁人不断为之奋斗的目标。
在群体层面,善的追求是将个体与他人、家庭、群体联系起来,并在其中有所奉献的价值实践过程,其导向归之于以群体(集体)为本。在群体中,善的实现是以仁爱为根本的。所以,仁爱主义是群体主义的基础。同时,善利群体的价值追求在于以邻为善,互利共生,这构成了群体与群体交往的和平主义的价值理念。群体主义、仁爱主义及和平主义的实现,是中国传统道德价值观所谋求的人类共同生存的道德理想。
“孝”的培育与推进是和谐之始
中国传统道德价值观培育与实践的重要场所之一在家庭,其核心价值理念为孝。家的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
中国传统道德认为维系家的核心在孝。“自天子至于庶人,孝无终始而患不及者,未之有也。”孝首先是热爱自己的生命并能发展延续生命。其次,孝是对父母、先祖的爱、养、畏、敬。孝的基础在爱,即“父子有亲”;孝的实践在赡养父母;孝的升华在敬畏;孝的终极关怀在慎终追远;孝的最高价值追求在有所成就。中国孝道的特殊性在于:孝与个人在社会上的成就作为相联系,与忠君爱国相联系。这是孝的家庭价值观与忠的社会价值观内在合一性的体现,是个人、家庭、社会和谐稳定的价值维系。
孝的价值观的本质在和谐。首先,孝是德之本。孔子言:“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与。”孝道的实践与人性、人情、人道的培育其本质合一。其次,孝是教之源。立教在孝,现实地实现着家庭教育与社会教育的和谐统一。教育贯穿着感恩、为他、奉献、责任、有所成就等基本理念。最后,孝是天之道。中国传统道德将孝同天理、天道相联系,使中国人孝道德观同天人合一宇宙观、价值观相合一。这既体现了中国人宗教性的终极追求,又将和谐的价值理念贯穿于宇宙人生,植根于每一个人的心中。
“礼”的普及与践行是治理之道
中国传统道德价值观的外在维系核心在“礼”。对个体而言,“礼”是立身达人之本。对群体而言,“礼”是交往之道、秩序之源、道义之枢、天地之理。礼仪对个人的实践重在冠、昏、丧、祭、朝、聘等人生的重要环节和重大场合。应该说,中国古人的一生都在学习礼仪、
践行礼仪、维护礼仪。人的文明化、社会化的标志就是礼仪化。
在群体社会生活层面,礼在士相见礼、乡饮酒礼、乡射礼、贺庆之礼、饮食之礼、养老礼、丧礼、祭礼等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进行规范,使群体生活的每一位成员均了解在社会生活中的角色定位。礼业已成为中国人生活的文化符号,成为乡规民俗的基本准则和理念。
中国传统礼仪同社会制度的结合,使“礼制”成为中国传统社会政治制度的基本价值追求。“禁于将然之前”的道德教化与“禁于已然之后”的法制规范在“礼制”的具体推进实践之中紧密结合起来。当然,其中的遵从、固化等级制的部分是我们今天要坚决剔除的。
“礼”上升到社会普遍价值观层面,则是别、让、敬、同、和。“礼”的核心是实现人与动物的区别。在礼的实践中,中国人首先要培养敬畏的心理与意识,即敬畏天地、敬畏规律、规则。其次,礼培育了中国人的“诚”。“心诚则灵”是中国人的普遍行礼准则。最后,礼使中国人走向和平。“礼之用,和为贵”。礼使中国道德价值观的和平、友好进入到人际交往之中,进入到与群体、自然的友善相处之中,使中华民族走向“礼仪之邦”。
“勤”的固化与应用是存续之则
中国传统道德价值观在中国人生产、生活和发展方面的核心理念是勤。
中华民族在道德价值上第一是生存。而生存的第一要务是勤劳。《左传》言:“民生在勤,勤则不匮。”首先,在榜样的树立、舆论的导引上进行推动。其次,在天道的理念性上进行导引。《周易》言:“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人应法天,要努力奋斗。于是,中国人的理念就是“天道酬勤。”最后,在价值观念的确立上坚持不懈。“赖其力者生,不赖其力者不生。”在教育中,生存观也是首要的。《中庸》言:“人一能之,己百之;人十能之,己千之。”这是中国“重生”文化的价值观基础。
中国人是以家庭为本位的。所以,勤在家庭的实践一是开源,即劳作、奋斗;二是节流,即节俭戒奢。《尚书》言:“克勤于邦,克俭于家”。
在创建事功上,中国文化既倡导“夙夜在公”的勤劳公忠价值观;又将“一沐三捉发,一饭三吐哺”的周公式勤政及“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诸葛亮式为民作为楷模,全面培育“勤之勤之,至道非弥”的理念及实践观。可见,勤已成为指导中国人的存续法则和生生不息的价值圭臬。
“新”的缔造与日进是超越之源
在中国传统道德价值观中,“新”与中国人的理想、梦想与超越境界的追求与实现相联系。
《周易》是对上古文化价值的总结和对后世中华文明价值奠基的巨著,“新”是其中的核心理念之一。首先,《周易》强调“日新”。其次,强调要“与时偕行”。最后,要谋求变化和发展。《周易》奠基的“新”的理念及儒家、道教、法家等为代表的中国文化的共同弘扬及实践,使创新成为中国传统道德价值观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国传统“新”的价值观在社会实践层面的运用也处处体现。人的德和行的要求均在“日新”。在处事安身上,强调“敬其在己”;在立业上,追求“备物致用,立成器以为天下利”。这种求“新”的精神,在中国古代儒商的开拓实践中,在科技的进步上,在文学的创作上,甚至在中医理论及实践中等诸多方面均能够实现不断发展与突破。中国文化中的求新求变与不断创新使中华文明不断进步。
中国传统道德价值观“新”的本质在于追求超越。其核心理念认为:人是理想的存在者,人是在追求超越中才能真正实现对生命尊严和生命价值的肯定的。这种超越的特点在于:其一,在肯定主体的存在,在肯定现实、现世的存在中实现人的超越。其二,在每一件事情之中追求超越,“在事上磨炼”。其三,在群体之中追求超越。中国文化强调“三不朽”,即立德、立功、立言。有所“立”是中国传统价值理念在人的终极追求上的价值导引,强调在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