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诈骗论文:信用卡诈骗犯罪相关问题研究
信用卡诈骗罪相关法律问题的
(下转第208页)摘要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信用卡诈骗犯罪日趋增多,新型犯罪手段不断出现,增加了信用卡持卡人和银行的金融风险。
文中针对信用卡诈骗罪相关问题的争议进行讨论,在前人理论研究的基础上,从司法实践中的经验出发,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关键词信用卡诈骗司法认定Research on the Related Problems of the Crime of Credit Card Fraud //ChenXuemingAbstract Withtheeconomicandtechnologicaldevelopment,thecrimeofcreditcardfraudisincrease,andcreditcardfraudhasmorenewforms.Itraisesthefinanceriskofthecreditcardhold-ersandthebank.Inthispaper,itgivesthewriter'sownopinionsbasedontheresearchbytheseniorsandthepracticeofthecrimesofcreditcardsfraud.Key words creditcard;fraud;judicialdeterminationAuthor 's address SchoolofLaw,NanjingUniversity,210093,Nanjing,Jiangsu,China1引言近年来,我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信用卡迅速普及,各项业务推广迅速,信用卡的使用范围也不断扩大,在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人们都将信用卡作为随身携带的支付工具,不再携带大量现金,小小的一张卡便能满足各类金钱交易、结算的需要,受到了大家的广泛认可。
不过,信用卡的使用存在一定的金融风险,而且我国的信用卡管理相对滞后,各项管理制度还不完备,出于以上原因,信用卡诈骗犯罪出现多发的趋势,新型犯罪手段日益增多,信用卡使用的金融风险也不断增加。
法学专业毕业论文信用卡诈骗罪研究
法学专业毕业论文信用卡诈骗罪研究信用卡诈骗罪研究在当今社会中,信用卡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支付工具。
然而,信用卡的广泛应用也给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信用卡诈骗罪因此也日益猖獗。
本文旨在对信用卡诈骗罪进行深入研究,探讨其相关法律问题以及应对措施,以保护人们的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
一、信用卡诈骗罪的定义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未经持卡人同意的情况下使用、制造、买卖、提供或者以其他方式获取信用卡信息,非法获得或使用信用卡资金,并实施欺诈行为的犯罪行为。
信用卡诈骗罪的主要特点包括:获取信用卡信息的手段多样,欺诈行为狡猾隐蔽,甚至采用跨国作案等。
二、信用卡诈骗罪的构成要件要想成立信用卡诈骗罪,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构成要件:一是非法占有为目的;二是未经持卡人同意;三是使用、制造、买卖、提供信用卡信息或非法获得、使用信用卡资金,并实施欺诈行为。
三、信用卡诈骗罪的法律责任信用卡诈骗罪严重损害了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对此法律对信用卡诈骗罪也给予了严厉的惩罚措施。
我国《刑法》明确规定信用卡诈骗罪的刑事责任,依法可处以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有期徒刑等一系列刑罚。
四、信用卡诈骗罪的预防与打击信用卡诈骗罪的预防与打击是一个综合性的工程,需要政府、金融机构和个人共同参与。
政府应加大对信用卡诈骗罪的立法和执法力度,严惩犯罪分子,给予受害人更多的法律保护。
金融机构应加强对信用卡信息的管理和保护,加强内部审计机制和风险控制措施,及时发现和阻止信用卡诈骗行为。
个人在使用信用卡时应提高警惕,加强自身信息安全保护,合理使用信用卡并妥善保管信用卡信息。
五、国际合作与司法协助由于信用卡诈骗罪常常涉及跨国犯罪作案,因此,国际合作与司法协助对于打击信用卡诈骗罪至关重要。
各国应加强合作,共同制定打击信用卡诈骗罪的国际法律体系,共享相关信息和情报,并加强司法协助,加大对跨国信用卡诈骗团伙的追捕和打击力度。
六、信用卡诈骗罪的未来发展趋势随着科技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信用卡诈骗罪的手段也在不断演变。
信用卡诈骗罪若干问题探讨
具有 非法 占有 的 目的。 如 果确 定行 为人 没有 故意诈骗 , 即使 违反 行消 费等 。
了信 用卡 的相 关管 理规 定 , 获取 了财物 , 也不 能判定 信用卡 犯罪 行为, 不 能 以诈 骗罪论 处 。如果 是在 不知情 的情 况下 , 使用 了伪
( 四) 进 行恶 意透 支 信用 卡透 支 ,是 在信 用卡 帐户 资金 不足 或者没 有 资金的 时
( 三) 冒用他 人信 用卡
一
、
信用 卡诈 骗罪概 述
信用 卡 诈骗罪 , 是指 以非 法 占有 为 目的 , 利 f j 信用卡进 行 诈 骗 活动 , 骗取 数额 较大 财物 的行 为 。
部 分人 , 会 冒用别人 的信用 卡进 行诈 骗 。 信用卡 冒用 是指
信 用卡诈 骗罪 的主体是 一般 的主体条件 , 只要到 了刑事 责任 用 别人 的信用 卡 , 在 没有得 到信用 卡持 卡人 同意 的情况下 , 以信 实现 骗取 财物 的 目的 。 例 年龄、 具有刑 事责 任能 力 , 属于 中 国公 民的 自然 人都可 以成 为信 用 卡持 卡人 的名 义对信用 卡进 行使用 , 用卡 诈骗 罪 的主 体 。信用 卡诈骗 罪 , 从主观 上 是 由故意构成 的 , 如在捡 到信 用卡 的时候 , 没 有经 过持卡 人 的同意 , 使 用信用 卡进
信 用卡诈 骗罪侵 害的是 复杂客体 , 对 国家 的相关金 融票证 管
先进行 消费 , 然 后再补足 资金 , 按 照银行 规定支 付一定利 息的 理 制度 造成 了侵害 , 同时也 损害 了银行 和信用 卡用户 的利 益 。 根 下 , 据 我 国刑 法及 相关 司法解释 的规定 , 信用卡诈 骗罪 的客观表现 主 行 为 。 目前 我 国的 各个 发卡银 行 , 都 规定 一般情 况下 允许信 用卡 要 包括 使用伪 造 、 骗领 或作废 的信用 卡 , 冒用 他人 的信用卡 , 进 行 用 户在 一定 的 限额 内实行 短期 的善意 透 支。在 信用 卡透支 实践 恶意透 支等 行 为, 进 行诈骗 活动 。
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探析
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探析摘要:信用卡作为简化手续、提升效率的金融工具,被广泛应用于各式经济交易之中。
在中国,信用卡行业发展并不成熟,银行业为追逐利润大量发行信用卡,公民申领银行卡的门槛普遍较低,而信用卡诈骗类犯罪率逐年递增。
透支功能是信用卡区别于传统借记卡的重要特征,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正是利用该种功能实施的新型金融犯罪。
迅速、有效打击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犯罪,保证信用卡业务持续、健康发展,成为刑法领域急待研究的重要课题。
关键词:信用卡;单位犯罪;持卡人;恶意透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96条第1款第4项规定:恶意透支可以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犯罪属于信用卡诈骗罪的高发类型,上海市静安区检察院在对2006年以来办理的信用卡犯罪案件进行统计,恶意透支型信用卡犯罪率上升迅速,仅2009年就办理9件,占全年信用卡犯罪案件数量的50%[1];据安徽省公安部门统计,骗领信用卡和恶意透支两类诈骗案件占该省全部银行卡犯罪案件的80%以上。
[2]关于恶意透支型信用卡犯罪的争议与疑难问题层出不穷,本文就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犯罪应否独立成罪、对“持卡人”的解读、如何认定恶意透支三个方面加以讨论。
一、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应独立成罪(一)恶意透支不同于信用卡诈骗罪的其他三种情形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的限额或者规定的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行为,与传统意义上的信用卡诈骗方式,如使用伪造的、利用虚假身份骗领的、作废的信用卡进行诈骗有所区别。
恶意透支利用的信用卡是银行经过审查申请开卡人的身份证明、个人资产说明、担保等文件而向申请人颁发的,允许其在规定限额、期限内透支一定金额的信用卡,而传统犯罪意义上的信用卡一般是伪造、作废、利用虚假身份证明骗领的。
笔者认为恶意透支与利用废卡、伪造的卡等实施犯罪有显著区别的,恶意透支是银行基于对持卡人的信赖关系而向其做出允诺、批准其在一定期限、限额内进行透支,透支人并非开始就必然达到恶意透支的程度,其中有量变到质变的过程,透支人先是侵犯其与银行之间的信赖关系,进而侵犯银行的财产权利;而其它三种形式犯罪人根本不是银行批准的合法持卡人,其诈骗行为一般是一经实施便可构成犯罪,该行为侵犯银行的公共信用和银行、信用卡真正所有人的财产权利。
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犯罪若干问题探讨
种 是 客 观 上 “ 能 还 ” 另 一 种 是 主 观 上 “ 想 不 , 不
还” 。对 客观 上 “ 能还 ” 不 的人 , 果 透 支 时 明知 自 如 己还不 了 , 可 以认 定 透 支 时 即具 有 非 法 占有 的 目 则
的, 但如果透支时认为 自己还得了, 也愿 意还 , 则不
应该 自被催收人收到催收通知时起算。在银行两次 催收后 , 透支人部分偿还可以视为偿还。如果银行 两次 催 收后满 3个 月 时 , 支 人 偿还 后 的所 欠 金额 透 不足一万元 , 不能对其定罪处罚 。但如果透支人偿
还 后 的所欠 金 额仍 超 过 一 万元 , 仍 然 要 对 其定 罪 则
逃 避债务 本 质上具 有 “ 非法 占有 ” 目的 , 的 但不 能将
的“ 以非法 占有 为 目的 ” 明知 没有 还 款 能力 而 大 量 : 透支 , 无法 归还 的 ; 意 挥 霍 透支 的资 金 , 法 归 还 肆 无
的; 透支后逃匿、 改变联系方式 , 逃避银行催收的; 抽 逃、 转移资金 , 隐匿财产 , 逃避还款的; 使用透支的资 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其他非法 占有资金 , 拒不归
【 刑事法学论坛 】
恶意透支型信 用卡诈骗 犯罪若干 问题探讨
丁 胜
( 重庆市涪陵区人 民检察 院, 重庆 4 80 ) 0 0 0
[ 摘
要] 随着经济的发展 , 人们在经济交往 中使用信用卡成为一种 日常行为 , 但有些人在透
支信用卡后经发卡行催收仍不归还 , 透支时具有非法 占有的 目的, 透支后 产生非法 占有的 目的等能 否认定为恶意透支, 文章对此进行 了分析探讨。 [ 关键词] 恶意透支; 信用卡诈骗 ; 非法占有 [ 中图分类号]D 65 ( F 2 文献标识码 ] A ( 文章编号]17 10 (0 1 0 — 0 6 0 62— 50 2 1 )4 0 5 — 2
浅议信用卡诈骗罪 毕业论文
毕业论文题目:浅议信用卡诈骗罪姓名:***学号:*****院系:******专业:********指导教师:*********日期:****年****月浅议信用卡诈骗罪【摘要】近年来随着全球一体化的发展,我国经济在高速运转的同时,我国的金融制度也在迅速发展。
信用卡已经成为我们日常生活中普遍存在并给我们带来便利的一种支付工具。
随着发卡量的持续快速增加,信用卡业务经营风险和欺诈行为逐渐上升,如今围绕着信用卡犯罪的事件逐渐增多,犯罪类型也呈现多样化趋势,严重影响了国家对信用卡市场的管理秩序,给国家和金融机构造成了极大的损失。
信用卡诈骗犯罪是一种较为新型的金融类犯罪,所以我们应该在了解的基础上更加重视其中隐藏的问题,并且各抒己见,从而使得相关立法能够不断发展和完善。
关键词:信用卡;诈骗;犯罪;立法完善AbstratIn recent years,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global integration, China's economy is running at a high speed, and China's financial system is also developing rapidly. Credit card has become a common payment tool in our daily life and brings us convenience. With the continuous and rapid increase in the number of cards issued, the business risk and fraud of credit card business have gradually increased. Nowadays, the incidents surrounding credit card crimes are gradually increasing, and the types of crimes are also showing a trend of diversification, which has seriously affected the management order of the state on the credit card market and caused great losses to the state and financial institutions. Credit card fraud is a relatively new type of financial crime, so we should pay more attention to the hidden problems on the basis of understanding, and express their own opinions, so as to make the relevant legislation can continue to develop and improve.Keywords: creditcard; fraud; crime; legislativeperfection目录1、信用卡诈骗罪的概念及现状 (5)1.1、信用卡诈骗罪的概念 (5)1.2、信用卡诈骗罪的现状 (5)2、信用卡诈骗罪的构成条件 (6)2.1、信用卡诈骗罪的犯罪主体要件 (6)2.2、信用卡诈骗罪的主观方面 (6)2.3、信用卡诈骗罪的客体 (7)2.4、信用卡诈骗罪的客观方面 (7)3、遏制信用卡诈骗罪的对策 (9)4、结语 (11)5、参考文献 (12)1、信用卡诈骗罪的概念及现状1.1、信用卡诈骗罪的概念信用卡诈骗罪,一般是指伪造、窃取、拾得或办理信用卡后,以他人名义使用信用卡,或者以自己的名义利用信用卡,骗取他人财物或者财产性利益的情形。
信用卡风险毕业论文
信用卡风险毕业论文信用卡风险毕业论文信用卡作为一种便捷的支付工具,在现代社会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然而,随着信用卡的普及和使用量的增加,信用卡风险也日益凸显。
本文将探讨信用卡风险的成因、影响和应对措施,旨在为信用卡用户和金融机构提供参考。
一、信用卡风险的成因信用卡风险的成因可以从多个方面进行分析。
首先,个人因素是信用卡风险的主要成因之一。
一些信用卡用户由于不良的消费习惯或者缺乏理性消费的意识,导致信用卡透支或无法按时还款,从而增加了信用卡风险的发生概率。
其次,技术因素也是信用卡风险的重要成因。
随着科技的发展,信用卡信息的泄露和盗用问题日益突出,黑客攻击和网络犯罪给信用卡的安全带来了巨大的挑战。
再次,经济因素也是信用卡风险的重要来源。
经济危机、通货膨胀等因素会导致信用卡用户的还款能力下降,从而增加了信用卡违约的风险。
二、信用卡风险的影响信用卡风险对个人和金融机构都有着重要的影响。
对于个人而言,信用卡风险可能导致个人信用记录受损,从而影响到个人的信用评级和贷款申请。
同时,信用卡风险还可能导致个人陷入经济困境,甚至面临破产的风险。
对于金融机构而言,信用卡风险可能导致不良资产的增加,从而对金融机构的盈利能力和稳定性造成负面影响。
此外,信用卡风险还可能引发金融危机的爆发,对整个金融系统产生严重冲击。
三、应对信用卡风险的措施为了有效应对信用卡风险,个人和金融机构可以采取一系列的措施。
对于个人而言,首先应该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避免过度依赖信用卡消费。
其次,个人应该合理规划自己的消费和还款计划,确保按时还款,避免逾期产生罚息和滞纳金。
此外,个人还可以通过定期查询个人信用报告,及时发现并纠正信用记录中的错误。
对于金融机构而言,首先应该加强对信用卡用户的风险评估,通过建立完善的风险评估模型,提前识别高风险用户。
其次,金融机构应该加强对信用卡交易的监控和防范,及时发现并阻止异常交易。
此外,金融机构还可以加强与相关部门和机构的合作,共同打击信用卡诈骗和违规行为。
信用卡诈骗罪若干问题探讨
让 中医现1 7 0
口文 / 杜兴 涛
龄、 具有刑事 责任能力 的 自然 人; 观方 犯罪主体 。 主 法律认定信用卡诈骗罪 的主体
行为是否构成诈骗罪等 问题进行探讨 , 并 提 出完善建议 .
关键词 : 用卡诈骗罪; 题探讨 ; 信 问 立
法 完善
中 图分 类 号 :9 文 献标 识 码 : D A
再 次, 培养近现代科学发展需要的思维方 术 的发明却并没有给予应有的评价 。’ ’ 这 [] 5史小宁.李约瑟难题” 5 “ 的诺斯解释 : 一 式。 在培养西 方的形式逻辑和实证方法的 不能不说是我们 的悲哀。
同时, 注重发挥我们传统思维的优点——
个基 于产权 的分析 框架 [ . 会科 学论 J 社 】
在当初立法 时,排除 了贷款诈骗 、 信
用卡诈骗、 有价证券诈骗三个 犯罪可 以由
财物 的行 为。信用 卡诈骗罪 具有 以下特 中存在的问题 征 : 体是一 般主体 , 主 即达 到刑事责任 年
( ) 一 单位 能否成 为信 用卡诈骗 罪 的 单位构成。 这主要考虑 到那 时国有企业 占 具有我们传 统科技及文化 的诸 多特质 , 同
有机械论和 形而上学 的痕迹 , 但它却是学 古 ・ 玛丽 、 改进种痘技术的詹纳、 推广免疫 [ 曾鹰 , 4 】 梁斐. 李约瑟难题” “ 与科技的文 近代化 、 现代化的必 由之路和必经阶段 。 技术的 巴斯德, ” 但对于原创于 中医的种痘 化 多元性 [ . J 广西大学学报 ,06 3 】 20..
重 与现代科 学相适 应的科技 哲学 理论创 创新 ,大都未引起我们的重视和研究, 许 主要参考文献: 新, 目前过分 强调辨证 思维 , 使辨 证思维 多成 果被别人拿过 去, 竞成 了别人 的“ 创 【 1 】李约瑟.中国科 学技术 史 ( 一卷) 第
实际持卡人不能构成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
浅析实际持卡人不能构成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论文摘要】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中的“持卡人”仅指登记持卡人,不包括实际持卡人。
实际持卡人与登记持卡人不一致时,登记持卡人是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的主体,实际持卡人不应承担刑事责任。
即便是在共同犯罪情况下,囿于目前身份犯与共犯的立法现状,也不宜认定实际持卡人构成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的共犯,此时可以考虑认定实际持卡人构成诈骗罪。
【论文关键词】登记持卡人实际持卡人恶意透支身份犯一、何谓恶意透支中的持卡人所谓的持卡人是指根据银行相关规定,依据相应的程序,使用本人的或委托他人使用本人的身份证明和财力证明向银行申领信用卡的人,也即信用卡的实际申领人、申领资料上的登记人。
然而,现实生活中往往发生登记持卡人将其信用卡转借或委托他人使用的情形,对此实际使用人使用他人信用卡的行为性质就成为必须要讨论和研究的问题。
我们认为,在恶意透支范畴内,规范意义上的持卡人和合法持卡人主要是指信用卡实际申领人或者登记持卡人,但并不包括骗领信用卡而恶意透支的申领人,因为骗领信用卡而恶意透支实际上属于“假”人使用“真”卡进行恶意透支,当归属于《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至于信用卡申领人以外的持卡人,我们认为不能一概称之为非法持卡人,因为将经过信用卡申领人的同意而实际使用信用卡的人称之为非法持卡人是不正确的。
所谓事实意义上的持卡人就是客观、实际上的持卡人,至于这类持卡人其是否得到申领人的同意和授权则在所不问。
这类持卡人能否构成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也是目前存在争议的问题。
二、实际持卡人与登记持卡人不一致时的持卡人认定问题一方用另一方的身份证申领信用卡并恶意透支的情形。
前者是信用卡的实际申领人和使用人,信用卡申领资料上所填写的身份信息系名义上的申领人,我们称之为登记持卡人。
对于这种情形,恶意透支的持卡人是实际使用人,还是登记持卡人,不能一概论之。
论信用卡诈骗罪若干问题的探讨
权 利 。然 而 , 种 权 利 是 建 立 在 信 用 的 基 础 上 , 求 持 卡 人 在 申 领 卡 、 额 较 大 , 且 经 发 卡 行 催 收 后 仍 不 归 还 的行 为 。 谓 透 支 限额 , 指 发 这 要 并 所 是 运 用 卡 、 支 消 费 后 都 要 有 信 用 可 循 。 卡 人 应 当形 成 应 付 就 付 账 , 透 持 透 卡机 构 规 定 的持 卡 人 可 使 用 的超 过 其 实 际 存 款 余 额 以 上 的 最 高 限 额 。 如果 每 次 透 支 数 额 虽 没 达 到 限 额 标 准 , 余 额 超 过 最 高 限额 的 , 是 但 也 支 后 应 及 时 补 款 的习 惯 。 其 次 。 融 意 识 和 金 融 法 制 意 识 薄 弱 。 中 国 老百 姓 长 期 习 惯 于 小 金 农经济 , 进入市场经济时代后 , 与金融产品打交道是在所难免的。 信用 卡 作 为 一 种 金 融 产 品 , 百 姓 一 旦 持 有 了 信 用 卡 , 必 须 要 清 楚 自身 老 就 的权 利 和 义 务 。但 人 们 往 往 由于 不 当 或 恶 意 的使 用 , 得 信 用 卡 犯 罪 使 成 为 当今 中 国涉 及 面 较 广 ,危 害 性 极 大 的犯 罪 之 一 ,因 此 《 法 》 刑 第 16条 将 信 用 卡 犯 罪 总 纳 为 信 用 卡 诈 骗 罪 。 9
、
行 为 。 刑 法 》 16条 第 一 款 规 定 了其 四种 方 式 : 用 伪 造 的 信 用 卡 、 《 第 9 使
( ) 定 骗 领 信 用 卡 恶 意 透 支 犯 罪 的 争 议 问 题 二 认 骗领信用卡透支诈骗 的, 否构成利用信用卡恶意透支罪? 能
骗 领信 用卡 , 指行为人在办 理信用卡 申领 手续时 , 是 采取 弄虚作 概 念及 行 为 方式 私 伪 证 冒用 他 人 的 印 章 证 件 等欺 诈 手 信 用 卡诈 骗 罪 是 指 以 非 法 占有 为 目的 ,使 用 伪 造 或 作 废 的 信 用 假 , 刻 印 章 , 造 证 明 , 件 和 盗 用 , 骗 从 卡、 冒用 他 人 信 用 卡 、 用 使 用 卡 恶 意 透 支 , 取 数 额 较 大公 私 财 务 的 法 . 领 银 行 信 任 . 而 领 取 并 持 有 信 用 卡 。 利 骗
浅析信用卡诈骗罪
浅析信用卡诈骗罪随着互联网和电子支付的发展,信用卡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支付方式之一。
然而,伴随着信用卡的广泛使用,信用卡诈骗犯罪也屡屡发生。
信用卡诈骗罪在我国刑法中也有明确的规定,本篇文档将浅析信用卡诈骗罪的相关内容。
一、信用卡诈骗罪的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的规定,信用卡诈骗罪是指在未经持卡人授权的情况下,采用欺骗、误导等手段获取信用卡信息或者利用信用卡获取非法利益的行为。
该罪行的主体可以是个人或者组织,且罪行情节较为严重者可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信用卡诈骗罪的成立需要同时具备以下三个要素:1.某人借助欺骗、误导等手段获取他人的信用卡信息;2.恶意使用持卡人的信用卡进行非法交易;3.造成持卡人经济损失。
二、信用卡诈骗罪的犯罪手法信用卡诈骗犯罪的手法非常多样,以下列举几种常见的诈骗手法:1. 冒充银行客服诈骗诈骗者通过冒充银行客服的身份,向持卡人骗取信用卡卡号、密码等敏感信息,随后利用这些信息完成非法消费。
2. 通过公开渠道获取卡号诈骗诈骗者通过各种方式获取卡号,比如通过社交媒体、公开网站等,随后利用这些信息进行非法消费。
3. ATM机窃取银行卡信息诈骗者使用一种叫做插卡器的设备植入到ATM机内部,用于窃取银行卡和密码等信用卡信息。
随后,诈骗者利用这些信息进行非法消费。
4. 社交网络诈骗诈骗者通过社交网络的方式,透过各类诱人的诈骗信息,骗取持卡人的信用卡信息,并利用这些信息进行非法消费。
三、信用卡诈骗罪的防范措施要想有效地防范信用卡诈骗犯罪,个人在日常生活中需注意以下几点:1.保护好自己的信用卡信息,不随意泄漏;2.不轻信陌生人的电话、短信等信息,并保持警惕;3.不在ATM机等公共场所借他人的银行卡;4.定期更新密码,以防密码被盗用;5.注意身边人员的举动,遇到可疑情况及时报警。
除了每个人应该注意的防范措施之外,银行等金融机构也应该加强安全措施,比如完善安全机制、提高员工识别诈骗能力等措施,以遏制信用卡诈骗犯罪行为。
信用卡诈骗罪相关问题浅析
根据刑法规定 , 信用卡诈骗罪数额较大 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 ,并处 2万元以上 2 0万元 以下罚金 ;数额 巨大的处五年 以上十年 以下有期徒刑 ,并处 5 万元 以上 5 O万元 以下 罚金 ;数额特别 巨大 的处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并处 5万元 以上 5 O万元 以下罚金 或 者没收财产 。笔者个人认 为并处罚金的数额较大 ,不利于社会矛盾纠纷 的化解和社会 的和谐稳定。在信用卡诈骗罪案件 , 大多数 的案件都 是数 额较大的 ,大多数犯罪嫌疑人在案发后都努力给银行偿还 本金 利息 ,但 是在判决后却发现要交最低 2 万元 的罚金 ,这无疑给他们生 活带来沉重 的压力 ,也不利于人权的保障。故而 ,笔者建议对信用卡诈骗并 处罚金 的处罚 ,可以考 虑按 照本金的百分 比计算 ,罚金 的数额应 当在 犯罪嫌疑 人还清或者尽力还 清银行本 金及利 息的基础按 照一 定的百分 比有 所降 低 ,反之应该加大罚金 的处罚 ,这样更有利于社会矛盾 纠纷 的解决。
一
、
信用卡诈骗罪构成要件分析
根据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关于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有 关信用卡 问题的解释 , 刑法 中规定 的 “ 信 用卡 ”是指由商业银行或者其 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具有消费支付 、信用贷款、转账结算 、存取 现金 等全 部功 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 ,不仅包括 国际通行意义上 的具 有透 支功能的信用卡 ,也包括不具有透支功能 的借记卡 , 可 以看 出刑法中的 信用卡比较狭义 的信用卡其范围是有所扩大的。信用卡诈骗 罪侵犯的客 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和公司财产 的所有权。客观方 面表 现为用虚构 事实或者隐瞒真相 的方法 ,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 , 骗取 财物数额较大的 行为 ,具体表现为以下 四种行为①使用伪造 的信用卡 ,或者使用 以虚假 的身份证明骗领 的信用卡 ;②使用作废 的信用卡 的; ③ 冒用他人信用卡 的;④恶意透支的。信用卡诈骗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单位不能构成本 罪 的主体。主观方 面由故意构成 ,过失不构成本罪。
浅析信用卡犯罪及相关防范措施(法学毕业论文)
浅析信用卡犯罪及相关防范措施——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南宁市分行办公室郑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与发展为金融业务的改革与创新提供了广阔的空间,金融在国家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作用愈发突出,而现代金融业务中的重要业务领域之一就是信用卡业务,而伴随信用卡业务的不断发展,形形色色的信用卡违法犯罪也随之产生。
在当前的信用卡安全风险构成中,信用卡犯罪已成为对信用安全危险性最大,后果最为严重的一种表现形式,其不仅会给信用卡持卡人、发卡机构造成直接的经济损失,如果这类犯罪活动形成蔓延猖獗之势,势必给国家正常的金融秩序带来极大的不安全因素,甚至会威胁到国家的金融安全。
一、信用卡犯罪的定位在我国刑法上,犯罪是指具有一定社会危害性、违反刑事法律、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刑法上的犯罪通常具有三个基本特征,即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刑罚惩罚性。
涉及信用卡的犯罪同样表现为这三个基本特征,信用卡犯罪的社会危害性主要集中反映在对金融结算管理制度的危害以及对国家金融安全的影响。
关于信用卡犯罪的定位,在理论与实践中有两种模型:一种是直接定位为信用卡诈骗罪,并试图以信用卡诈骗罪囊括所有与信用卡相关的犯罪种类。
另一种则是将信用卡诈骗罪与其他信用卡相关的罪名分离,仅仅研究分析信用卡诈骗罪的内容,对涉及信用卡的其他犯罪种类一概排除在外,这种定位模型是对信用卡犯罪的简单化理解,孤立的将信用卡诈骗罪与其他相关罪名割裂,难以准确把握他们之间的关联性。
我认为信用卡犯罪是一个集合性的犯罪概念,是对所有危害信用卡结算管理制度的犯罪种类的总称,从广义上概括它包括了所有与信用卡有关的犯罪,因此,信用卡犯罪应当定位为囊括信用卡诈骗、伪造信用卡、妨害信用卡管理等多种侵犯国家信用卡管理制度并同时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触犯刑法规定并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二、信用卡犯罪的基本特征(一)信用卡犯罪损害银行信用,破坏银行信用法律关系信用卡以银行信用为基础,而信用卡犯罪行为侵害的主要也是信用卡代表的银行信用,非法使用信用卡,就是非法使用银行信用。
“冒用型”信用卡诈骗罪研究
“冒用型”信用卡诈骗罪研究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信用卡已经成为许多人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同时,由于信用卡的使用越来越普及,一些不法分子也开始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行为。
其中,冒用型信用卡诈骗罪是一种常见的信用卡诈骗手段。
本文将介绍冒用型信用卡诈骗罪的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几个实际案例。
一、法律规定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利用虚假情况冒用他人姓名、账号、信用卡等信息,以达到非法获取财物的目的,即构成冒用型信用卡诈骗罪。
对于此类犯罪行为,我国法律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最高可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案例分析1.江苏扬州冒用型信用卡诈骗案2019年11月,江苏扬州市公安局侦破了一起涉及13个省份的特大冒用型信用卡诈骗案。
犯罪嫌疑人使用冒用他人身份证、银行卡等信息,通过特定的通道获取信用卡授权码,并用于在各地银行ATM机上提取现金。
该案涉及金额达1000余万元,涉及受害人300余人,其中包括境外受害人。
2.山东泰安冒用型信用卡诈骗案2020年3月,山东泰安市公安局破获了一起利用冒用银行电话诈骗的冒用型信用卡诈骗案。
犯罪嫌疑人利用网络上的银行客服电话,以冒用银行客服的方式,向受害人要求提供个人信息,以便进行“卡升级”等操作。
在得到受害人的相关信息后,犯罪嫌疑人再使用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方式,进行转账等操作。
3.广州冒用型信用卡诈骗案2021年2月,广州市公安局破获了一起冒用型信用卡诈骗案。
犯罪嫌疑人通过编造虚假的住宅楼盘信息,骗取受害人购买假房产的方式,获取到了大量的受害人个人信息,包括银行卡、身份证等信息。
再利用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方式,进行网购等消费,损失金额高达10余万元。
总结:冒用型信用卡诈骗罪是一种经常出现的信用卡诈骗手段,我们应当警惕这种犯罪行为。
同时,在日常生活中,也要提高个人的信息保护意识,避免把个人信息泄漏给不法分子,以免受到经济损失的侵害。
三、预防措施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可以采取一些措施提高个人对于冒用型信用卡诈骗犯罪的预防能力,包括以下几点:1. 加强个人信息安全保护,不将个人敏感信息留给陌生人或非正规机构。
信用卡诈骗罪的侦查对策研究
的签名非法涂改、 擦消, 然后重新签名等 。信用卡信息资料 的获取是
伪 造 信 用 卡 的 关 键 。 些 伪 卡 犯 罪 集 团通 过 收 买 商 户 收 银 员 , 用 正 一 利
常刷卡交易之机 , 将持卡人信用卡放在套料机上 盗刷 , 借此 获取持卡
人 信 用 卡 内的 全 部 信 息 。
( ) 用 作 废 的 信 用 卡 进 行 诈 骗 二 使
信用卡诈骗罪 的形成 主要 与以下 因素有关 : 第一 , 用卡本 身的支付特 点。在我 国, 信 信用卡 大多属 于准贷记
卡 , 有 透 支 的 功 能 , 要 在 规 定 限额 内 , 具 只 即使 信 用 卡账 户 备 付 金 额 不 足 或 为 负 数 , 可 以 在特 约 单位 和 AT 柜 员 机 消 费 或取 款 。在 这 种 仍 M 情 况 下 , 旦 对 恶 意 透 支 跟 踪 不 力 , 理 不 及 时 , 易产 生 潜在 的风 ~ 处 极 险 , 成坏 账 损 失 。 时 , 用 卡 科 技 含 量 不 高 、 易 伪造 也 是信 用 卡 造 同 信 容
非法 生产制造; 对非法获取 的空 白信用卡进行 凸印、 写磁: 非法将发卡
银 行 已 发 行 或 尚 未 发 行 的 信 用 卡 、 废 的 信 用 卡 或 废 品卡 、 品 卡 的 作 样 凸 印 烫平 重 新 凸 印 , 磁 条 内容 进 行 修 改 或 重 新 写 磁 ; 他 人 信 用 卡 对 对
内在授权 限额之下在不 同地点频繁消费、 取现、 大量透支后潜逃。2 . 串通担保法。指行为人互相担保办卡, 而后共同持续透支。3 假消费 . 套现法 。持卡人与特约商户勾结 , 通过退货等假消费方式, 套取银行 资金。4 分单压 印、 . 差额付现法 。行为人与特约商户勾结, 对一笔超
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犯罪的相关问题探析
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犯罪的相关问题探析作者:王浩来源:《法制博览》2013年第04期【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使用信用卡已经成为人们是一种日常行为,信用卡诈骗犯罪中,恶意透支是最常见的一种。
本文主要是对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犯罪的一些相关问题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恶意透支;持卡人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许多新型的金融支付工具进入了大家的生活中。
信用卡由于其方便、安全、高效的服务和购物、消费等多种特点,得到了大众的认可。
但是信用卡的使用有利也有弊,虽然给大众的生活带来了许多便利。
然而目前有关信用卡透支的案件也频频发生。
主要是由于关于信用卡的相关的法律法规缺乏前瞻性,并且各个部门法对信用卡的管理规范也存在一定的不足和弊端。
一、关于恶意透支的含义和特征(一)含义如果持卡人在其账户上现金不足以至于不能完成支付功能的情况下,发卡机构许可其以超出本身应有的金额进行支付就是透支。
银行信用卡的重要功能之一就是透支,如果缺失必严重影响其功能的完善,透支它本身也属于是一种消费的信贷。
这个跟原始的信贷服务一样。
透支人需要遵守借贷的相关规定,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透支金额是必须履行的义务,而且透支人需要缴付透支金额的利息,属于善意透支。
如果合法的持卡人利用银行给予的授权额度,在超出了规定的期限后扔未归还透支的额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属于恶意透支。
《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恶意透支作了确定行的解释,是指持卡人他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了规定限额或者是规定期限透支,而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后仍未归还的行为。
(二)特征这些年来,恶意透支的特征主要有以下的几个方面:第一,数额不小。
透支的金额很多都在在一万元到四万元。
第二,犯罪嫌疑人法律意识淡薄。
使用信用卡的透支功能需要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但是很多使用者在透支使用信用卡金额并逾期未补足相关的欠款之后毫无违法的意识,直至触犯相关的法律。
第三,违法之后才归还本息。
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研究
学校代码:10276学号:091040094East China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硕士学位论文MASTER‛S THESIS论文题目: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研究姓名曹伊丽学科、专业刑法学(全日制硕士)研究方向经济刑法指导教师刘宪权教授论文提交日期2012年4月15日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研究(硕士论文摘要)专业:刑法学(全日制硕士)研究方向:经济刑法作者姓名:曹伊丽指导教师:刘宪权教授信用卡作为一种信用支付手段,已经越来越被广泛使用。
由此,实践中关于涉信用卡犯罪也逐步呈现上升趋势,手段也趋于多样化。
恶意透支行为作为依托于信用卡载体而实施的犯罪行为,1979年《刑法》并未对其进行具体立法规制。
直到1995年6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第十四条中才被明确规定为信用卡诈骗罪。
后1997年《刑法》明确将这种行为方式规定为信用卡诈骗罪手段之一,正式将其纳入刑法体系之中。
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由此让恶意透支行为的刑事法律规制体系更为完善。
但我们可以看到,在实践中,恶意透支犯罪无论是案情复杂程度,还是手段多样化的程度,都让很多司法机关无法通过现有的立法和司法实践找到明确的答案。
因此,本文拟就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的主客观构成要件以及相关立法、司法解释作一定的研究,进而提出更为适宜的立法建议。
本文共分四章,分别是:第一章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概述、第二章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客观要件研析、第三章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主观要件研析、第四章“恶意透支”犯罪刑事立法定位及完善。
本文第一章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概述,主要介绍恶意透支行为的相关国内立法和国外立法,将恶意透支行为的法律沿革作了一定的分类介绍,并就不同的立法阶段和立法模式作了总结概括。
信用卡诈骗案件分析
信用卡诈骗案件分析在日常生活中,信用卡的使用已经成为了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然而,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信用卡诈骗案件也愈发增多,给人们的财产安全带来了很大的威胁。
本文将对信用卡诈骗案件进行详细的分析,以便更好地了解该类案件的特点和应对方法。
一、案件概述信用卡诈骗案件是指利用虚假信息或欺诈手段,以非法获取、使用他人信用卡信息为目的的犯罪行为。
近年来,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信用卡诈骗手段不断翻新,案件数量呈现出持续增加趋势。
这些案件涉及面广,损失巨大,给社会和个人带来了巨大的不安全感。
二、案件原因分析1. 技术手段的发展: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网络犯罪手段日趋多样化和隐蔽化,给信用卡诈骗案件的发生提供了条件。
2. 信息泄露问题:个人信息的泄露成为信用卡诈骗案件不断增多的重要原因。
泄露途径多样,包括网络购物平台、金融机构、社交网络等。
3. 盗刷技术的进步:部分不法分子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掌握了信用卡的刷卡、磁条读取等操作技术,使得信用卡安全难以保障。
三、案件类型1. 盗刷信用卡:通过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盗刷信用卡进行各类消费,给持卡人造成经济损失。
2. 虚假购物网站:不法分子建立虚假购物网站,引诱用户输入信用卡信息,从而获取信用卡信息,进而进行诈骗行为。
3. 电话诈骗:不法分子利用电话进行诈骗,冒充银行或其他有关单位,以各种借口骗取持卡人的信用卡信息。
四、案件对策1. 提高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坚持个人信息保护,不随意透露个人身份信息,减少个人信息的泄露风险。
2. 加强安全防范措施:使用信用卡时,应注意周围环境的安全,并及时查看信用卡账单,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与银行联系。
3. 网络安全技术的提升:加大对网络安全技术的投入,提升技术水平,加强对信用卡信息的保护。
4. 加强执法力度:加大对信用卡诈骗犯罪的打击力度,在法律层面对该类犯罪进行有效制裁。
五、个案研究以某信用卡诈骗案件为例,该案件发生在某虚假购物网站。
信用卡诈骗案例分析
信用卡诈骗案例分析案例名称:信用卡诈骗案例分析一、案件简介本案是某银行信用卡中心接到甲某报案,称其信用卡被他人盗刷,涉及金额20000元,要求银行承担相应责任。
经过调查,警方确定了犯罪嫌疑人是乙某,并成功将其抓获。
本文将从刑事法律角度出发,对该案进行分析。
二、案件事实甲某是某银行的信用卡持卡人,拥有一张信用卡。
在使用信用卡的过程中,甲某发现自己的卡片被他人盗刷,并经与银行联络后,基本确认是由乙某实施了信用卡诈骗行为。
警方立案调查后,在乙某租住的公寓内搜查到了用于盗刷信用卡的设备。
乙某对其盗刷信用卡的行为供认不讳。
三、法律问题信用卡盗刷行为涉及民事和刑事责任。
从刑事法律角度出发,本案存在以下法律问题:1. 乙某盗刷信用卡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2. 银行是否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四、法律分析1. 乙某盗刷信用卡是否构成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条之规定: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应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乙某盗刷了甲某信用卡上的20000元,属于数额较大。
经调查,确定乙某实施了盗窃行为,故可以认定乙某盗窃信用卡的行为构成盗窃犯罪。
2. 银行是否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金融借款违约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之规定:银行应当确保信用卡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对信用卡交易明确标明出了卡片丢失、盗刷等风险由银行承担。
在本案中,甲某信用卡被乙某盗刷,说明银行未能确保信用卡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对乙某盗刷行为承担应有的责任。
五、结论根据上述法律分析,乙某的盗刷行为构成盗窃犯罪,应受到刑事处罚。
同时,银行未能确保信用卡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因此应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包括赔偿甲某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赔偿等。
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条,出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05年修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金融借款违约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出处:最高人民法院公告第32号六、个人观点信用卡诈骗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严重损害了信用卡持卡人的合法权益。
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案件的研究
反之 , 如 果其透 支仅 用于 正 常经营 活 动 , 购 买生 活消 费 品 用卡类 犯罪 的案件 立案 数猛 增 , 其 中恶 意透支 型信用 卡诈 骗案件 故意 ; 在司 法实 际 中往 往 有矫 枉过 正之 嫌 。 《 刑 法》 第 一百九 十六 条第 等 , 则很 难认 定 。 3 、 透支 后 的行为表 现 。具有 非法 占有 故 意 的恶意透 支往 往 二款 规定 , 恶 意透 支信 用 卡是 指持 卡人 以非法 占有 为 目的 , 超过
பைடு நூலகம்
害信 用卡 管理 罪” 和“ 窃取 、 收买、 非法 提供 信 用卡 信息 罪” , 修 改 透支 时的 资产状 况来判 断的 , 即持卡 人是 否具有 可支配 的用 于还 如 是否 在银 行有 存款 , 是否 有股 票 、 债券 等有 价证券 , 了信 用卡 诈骗 罪 的规定 。2 0 0 9年 l 0月 l 2日最 高人 民法 院、最 款 的资产 , 是否 有可 预 期的债 权 , 如 果持 卡人 具有 可实现 还 款 的资产 , 则 银 高人 民检 察院 在听 取 公安 、 检察、 法 院、 人 民银 行 、 银联 等有 关部
二、 对恶 意透 支数额 的认 定
《 解释》 第六 条第 四款规 定恶意 透支 的数额 , 是指 在第一 款规
是信用卡本身有额度 限制, 透支金额可控。因此 , 对恶意透支型 定的条件下持卡人拒不归还的数额或者尚未归还的数额。不包 括复 利 、 滞纳 金 、 手 续 费等发 卡银 行收 取 的费用 。 实践 中 , 银行 在 信用 卡诈 骗案件 审 查逮 捕应 严格 证据 证 明标 准和 逮捕 标准 。
主观 是否 具有非 法 占有 故意 的推断 依据之 一 , 信 用卡诈 骗亦 不例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审查大纲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大纲一、概述
㈠矿区位置、隶属关系和企业性质。
如为改扩建矿山, 应说明矿山现状、
特点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㈡编制依据
(1简述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及与有关方面对项目的意向性协议情况。
(2 列出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所依据的主要基础性资料的名称。
如经储量管理部门认定的矿区地质勘探报告、选矿试验报告、加工利用试验报告、工程地质初评资料、矿区水文资料和供水资料等。
对改、扩建矿山应有生产实际资料, 如矿山总平面现状图、矿床开拓系统图、采场现状图和主要采选设备清单等。
二、矿产品需求现状和预测
㈠该矿产在国内需求情况和市场供应情况
1、矿产品现状及加工利用趋向。
2、国内近、远期的需求量及主要销向预测。
㈡产品价格分析
1、国内矿产品价格现状。
2、矿产品价格稳定性及变化趋势。
三、矿产资源概况
㈠矿区总体概况
1、矿区总体规划情况。
2、矿区矿产资源概况。
3、该设计与矿区总体开发的关系。
㈡该设计项目的资源概况
1、矿床地质及构造特征。
2、矿床开采技术条件及水文地质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