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一证通”社会保险自助经办平台网上申报操作手册(年度工资申报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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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一证通”社会保险自助经办平台网上申报操作手册
(年度工资申报篇)
根据年度工资申报管理的要求,社保自助经办平台开通了网上职工工资性收入和单位平均工资申报等服务功能,方便单位业务申报。
一、用户登录
1、单位成功登录后,点击“年度工资申报”菜单(参见下图)。
2、单位进入“年度工资申报”模块后,将显示“2014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性收入申报承诺书”页面。单位认真阅读条款内容并
勾选同意后,方可点击“确定”按钮,进行后续操作。点击“返
回”按钮返回上级菜单。
3、单击“确定”按钮后,进入“单位申报的进度情况”页面,若该单位当年度有未录入的人员或尚未完成工伤保险费确认的,系统会提示以下信息框提示:
单击“确定”按钮后,显示本单位年度工资申报进度情况,包括职工月平均工资性收入和单位月平均工资申报情况。参见下图:
一、工资申报
2014年度工资性收入申报共分六部分,分别为“单位月平均工
资申报”、“12月底在册人员”、“12月底非在册人员”、“1-3月新进转入人员”、“盘片导出”和“盘片导入”,录入顺序不
分先后。
(一)单位月平均工资申报
1、单位点击“单位月平均工资申报”选项,显示单位月平均工
资申报页面,参见下图:
2、录入“2014年度单位月平均工资”,方框内仅可录入数字,最多可保留1位小数,计算公式参见申报页面“填写说明”第二条。
3、录入“2014年度全部职工工资总额”,方框内仅可录入数字,保留到元,工资总额统计口径参见申报页面“填写说明”第三条。
4、录入“2014年度全部职工平均人数”,方框内仅可录入数字,最多可保留2位小数,计算公式参见申报页面“填写说明”第四条。
5、上述三项数据录入完成后,点击“提交”,系统出现如下提示:
点击“确定”,系统将根据计算公式判别录入的数据是否正确,提示“保存成功”的,则申报完成;反之则申报失败,返回原申报页面,可修改数据后重新提交。
友情提示:
单位月平均工资一旦成功申报后,无法更改或撤销,需谨慎操作。若需调整的,需携带相关材料至参保所在地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6、在单位月平均工资申报页面,可对行业信息进行确认
在“确认信息”一栏,选择“确认”或者“不确认”,单击“存盘”按钮即可。
(二)12月底在册人员
1、单位点击“12月底在册人员”选项,显示2014年12月底在册人员的工资性收入申报页面。
2、单位可选择“全部”、“已录入人员”、“尚未录入人员”
查询筛选本单位2014年12月底在册人员,点击“查询”按钮后,系统将根据选择的人群读取相关数据,参见下图:
3、录入“职工月平均工资性收入”,方框内仅可录入数字,最
多保留1位小数,录入数字不能小于本市最低收入标准的月平均工
资的80%(1456),否则,出现如下提示:
录入数字将不被保存,需重新录入。
4、录入或调整完每一页数据后,均需点击“下一页”或者“保
存并计算”按钮,在系统提示“保存成功”后,可继续翻页录入或
退出申报,否则录入的数据将会丢失。最后一页只能点击“保存并
计算”按钮才能保存。
5、在规定时间内(2015年1月10日-2月28日),单位可多次申报,亦可对已申报数据进行调整,以最后一次申报数据为
准。
6、“12月底在册人员”功能最后一页,输入职工月平均工资
性收入后,保存并计算,系统将会自动跳转到“12月底非在册人员”功能。
(三)12月底非在册人员
1、单位点击“12月底非在册人员”选项,显示2014年12月底非在册人员的工资性收入申报页面。
2、单位可选择“全部”、“已录入人员”或“尚未录入人员”
选项查询筛选本单位2014年12月底非在册人员,点击“查询”按钮后,系统将根据选择的人群读取相关数据,参见下图:
3、录入“职工月平均工资性收入”,方框内仅可录入数字,最多保留1位小数,录入数字不能小于本市最低收入标准的月平均工资的80%(1456),否则,出现如下提示:
录入数字将不被保存,需重新录入。
4、录入或调整完每一页数据后,需点击“下一页”或者“保存并计算”按钮,在系统提示“保存成功”后,可继续翻页录入或退出申报,否则录入的数据将会丢失。最后一页只能点击“保存并计算”按钮才能保存。
5、在规定时间内(2015年1月10日-2月28日),单位可多次申报,亦可对已申报数据进行调整,以最后一次申报数据为
准。
(四)1-3月新进转入人员
对于今年1—3月期间新进或转入人员,涉及2014年度职工工资性收入申报的,可通过本项目进行申报。
1、单位点击“1-3月新进转入人员”选项,显示2014年1-3月新进转入单位人员的工资性收入申报页面。
2、单位可选择“全部”、“已录入人员”或“尚未录入人员”
选项查询2014年1-3月新进转入人员,点击“查询”按钮后,系统将根据选择的人群读取相关数据,参见下图:
3、录入“职工月平均工资性收入”,方框内仅可录入数字,最
多保留1位小数,录入数字不能小于本市最低收入标准的月平均工
资的80%(1456),否则,出现如下提示:
录入数字将不被保存,需重新录入。
4、录入或调整完每一页数据后,均需点击“下一页”或者“保
存并计算”按钮,在系统提示“保存成功”后,可继续翻页录入或
退出申报,否则录入的数据将会丢失。最后一页只能点击“保存并
计算”按钮才能保存。
5、在规定时间内(2015年1月10日-2月28日),单位可多次申报,亦可对已申报数据进行调整,以最后一次申报数据为
准。
(五)盘片导出
1、单位点击“盘片导出”选项,显示单位工资申报导出页面,
参见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