域名管理体系及相关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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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域名管理体系及其历史发展
域名管理体系包括域名注册体系和域名争端解决体系,其中域名注册体系是域名管理体系的核心。由于因特网起源于美国,域名管理体系始终由美国政府主导着,尽管不断受到世界各国政府和国际组织的挑战。回顾一下域名管理体系的发展历史,将有助于揭示域名管理体系中存在的若干问题。
1.域名注册体系
在因特网发展早期,并无特定的组织管理域名注册体系。在ARPAnet时代,承担部分网络发展任务的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UCLA)的Jon Postel负责整理相关协作研究单位名称、地址以及供协作者讨论的文件,并将这些单位和文件在网络上公布,在此过程中形成的“已分配数字和名称清单”成为后来IP地址的雏形。此后,ARPA与Jon Postel签订清单开发合同,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因特网数字分配局”(Internet Assigned Numbers Authority ,即IANA),负责分配IP地址。由于IP地址由数字组成,难以记忆,Jon Postel 等又开发出域名系统,与IP地址相对应。起初,在网上各协作单位的计算机中,可平行保持域名和IP地址清单,但随着因特网上单位的激增,对域名的平行管理方式已无法适应,于是Jon Postel等又开发出垂直管理系统(又称树状管理系统)。其结构恰如一棵树,其基础是A根服务器,其数据库构成“权威根区文件”(authoritative root zone file),所有注册
域名均保持在这个数据库中。A根服务器之上是12个根服务器,再上面是无数服务商以及用户的计算机。
1992年,美国民用网络部分的管理机构由国防部变更为国家科学基金会(即NSF,National Science Foundation),同时,美国国会又通过立法授权NSF允许在NSFnet上进行商业活动。1992年12月31日,NSF与网络方案公司(即NSI,Network Solutions,Inc.)签订了五年期合同,委托其管理域名体系及域名注册。NSI由此掌管了A根服务器,并成为域名注册垄断机构。NSI对域名注册实行“先申请、先注册”(first come,first served)原则,不对域名申请作任何审查,自然也并不考虑域名与商标及其他知识产权的冲突。
随着因特网在全球的发展以及因特网上商业活动的激增,各国对NSI垄断域名注册和美国政府管理因特网的做法日益不满,美国国内要求公平竞争和实行因特网自由化政策的主张也此起彼伏。1996年6月,因特网协会(Internet Society, 即ISOC)与Jon Postel领导的IANA建议在三年内增加150个新的类别顶级域名,每个顶级域名均由一家私营的注册商管理,每个注册商每年向ISOC管理的基金交纳2000美元固定费用和2%的注册费。此建议受到了普遍的反对,商标所有人认为这将增加商标侵权,国际电信联盟(International Telecommunications Union, 即ITU)认为IANA没有权利管理根服务器。1996年9月,IANA和ISOC又合作组织了“国际特别委员会”(International Ad Hoc Committee, 即IAHC),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和国际电信联盟也加入了活动。IAHC于1997年2月提出“关
于类别顶级域名的谅解备忘录”(gTLD-MoU),提出了若干建议:增设7个新的类别顶级域名;打破NSI域名注册垄断,各国域名注册机构均可参与类别顶级域名注册,并在日内瓦建立注册机构协会;成立因特网政策监督委员会(Policy Oversight Committee),由因特网上各利益集团派代表组成;建立国际仲裁机制,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解决跨国域名与商标争端;域名申请后应有60天的异议期,期间应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专门小组进行审查。这些建议同样又遭到了来自不同利益群体的反对。IAHC不但提出建议,还举办了一系列活动宣传、实施其建议,引起了广泛的关注,欧洲委员会认为这完全是一个以美国为中心的方案而予以反对,而美国政府则对国际电信联盟参与这一活动深感不悦,美国国会更举行听证会,对该方案试图将域名系统控制权移出美国提出严厉批评。
另一方面,人们对美国控制A根服务器也进行了挑战。1997年夏,Eugene Kashpureff 成功地将因特网访问流程从NSI控制的A根服务器开始移转到从他自己的AlterNIC服务器开始。Kashpureff此举虽然只是表达他对NSI垄断域名注册和拒绝新顶级域名的不满,但它却向世人宣示了A根服务器是可以取代的。1998年1月,Postel做了另外一个“试验”,在他的指令下,原来全部从NSI控制的A根服务器读取“权威根区文件”的12台根服务器中的8台改从Postel的服务器读取。虽然Postel并没有籍此在其服务器上添加新的类别顶级域名,也没有继续运行其独立的服务器系统,但事实证明,这两者在技术上均是可行的。
在各方面的压力下,同时基于建立全球电子商务战略考虑,美国政府授权商务部研究建立私有的、竞争的域名管理体系,创立以合同为基础的自律机制和全球域名与商标权利冲突
解决机制,美国政府同时明确主张对域名体系根服务器拥有最终权力。从此,域名政策的决策权从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NSF)转移到商务部。
美国商务部于1998年1月发布了《促进因特网名址技术管理的建议》(又称《绿皮书》),并向国内外征求意见。《绿皮书》建议讨论域名管理的方法,并建议在美国建立一家新的私有公司管理域名系统。1998年6月美国商务部根据各界意见,在《绿皮书》基础上发布了《因特网名址管理政策声明》(又称《白皮书》)。《白皮书》确认了《绿皮书》中关于建立私有公司管理域名系统的建议,宣称美国政府将把管理域名系统的领导权交给这家公司。美国政府在授权美国公司管理域名系统的同时,却又宣称无论是各国政府还是政府间国际组织都不应参与因特网域名和地址管理,国际组织可以向这家公司推荐专家或提供专业意见。《白皮书》还要求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进行一个平衡各方利益的、透明的磋商程序,就建立统一的域名争端解决方法以解决因恶意注册而引起的域名与商标的权利冲突提出建议,就在类别顶级域名下保护著名商标提出建议,评估增加新的类别顶级域名的影响。这些建议应该提交给新成立的公司,供其参考。
Postel及其IAHC对《绿皮书》提出了严厉批评,他说国际因特网社会将会视《绿皮书》为美国政府对因特网主张所有权的非法企图。然而,美国政府决定以IANA和ISOC为中心组织新的公司,Postel迅即在《白皮书》发布后筹组了“因特网名址分配公司”(即ICANN,Internet Corporation for Assigned Names and Numbers)。ICANN是一个设立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的非营利公司,其董事会由国际因特网社会选举的各大洲代表,其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