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新农村建设的政策与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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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新农村建设”的政策与措施
一.全局规划、稳抓重点,促使新农村建设工作有条不紊
从中央来看,自国家出台了4个指导农业农村工作的中央1号文件以来,切实做到了坚持以人为本、加强农业基础、增加农民收入、保护农民利益、促进农村和谐的目标和取向,并使得全国新农村建设工作重点突出、导向明确、操作性强、受益面大。
1.在坚持“四减免”、“四补贴”等支农惠农政策的同时,加大对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的投入
近年来国家逐步取消了农业税,切实解决了农民的财政负担,为改善居民生活水平,国家投入大量资金用于建设户用沼气池、乡村公路和农村电网改造,及解决农村居民的饮水安全问题。并对农村义务阶段教育实现“两免一补”,推进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改革,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中央多次强调,要保持支农惠农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并且不断地加以巩固、完善和加强,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稳步快速的实现新农村建设。
2.充分发挥“农业科技”、“镇(乡)域经济带动力”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
建设新农村,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是首要任务。现代农业科技具有智能化、生物化、产业化和企业化的明显特征。因此农业科技是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支撑。如果将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更加紧密的结合,更好地掌握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有力地促进农业发展的战略决策,体制、机制和政策的完善,就能更好地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
镇(乡)域涵盖“三农”,联结城乡,是解决“三农”问题的主阵地。按照统筹区域发展的方略,应把发展壮大镇(乡)域经济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积极探索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路子。使广大农民群众成为发展镇(乡)域经济的主力军,实现了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和小城镇的蓬勃发展,为农民创业、就业、发展市场经济提供大舞台。
在调整经济结构及发展农业时,要按照“区域调特、规模调大、品种调优、效益调高”的思路,来提高农业的整体效益。壮大民营经济,走出一条挖掘民智、吸引民资、依靠民力做活民营经济的发展之路;培育特色经济,做到适应形势,放大优势,培植强势,做亮特色经济;加快城镇建设,坚持“高起点规划、高质量建设、高标准管理、高效益经营”的原则,积极推进以镇(乡)为核心的城镇建设,引导生产要素尽快向城区集聚和重组,为二、三产业的快速发展拓展空间,创造条件。
从上海市政策来看,在认真贯彻中央“多予、少取、放活”等一系列惠农政策总方针的前提下,秉承政府引导、依靠群众,试点示范、逐步推进的原则,上海市政府结合实际并通过科学规划,从整合农村整体建设、完善农村基础设施、注重农村生态保护等方面着手,使上海新农村建设工作凸显佳绩。具体规划如下:
一是根据镇(乡)域村庄分布状况和相互依存关系,预测合理的农村人口容量,通过改造镇中村、拆除空心村、撤并行政村、合并自然村,建立合理的镇、中心村、基层村体系,引导农民向城镇和农村新型社区集中;引导农业向适度规模经营集中,引导乡村工业向开发区和工业区
集中;合理确定镇(乡)域道路交通、电力通信体系和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空间布局,明确功能分工,优化资源配置,实现共建共享,引导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健康发展。各类建设活动都要纳入镇(乡)域规划统筹安排,通过科学的镇(乡)域规划,形成分工明确、功能互补、配套完善、环境优美、协调发展的镇村发展体系,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二是应综合考虑人口的自然增长,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和村庄分布的调整以及自然地理条件、耕作半径等因素,合理确定村庄规模;以布局优化、道路硬化、村庄绿化、住宅美化、过道净化、路灯亮化、环境洁化、服务强化为主要内容,统筹规划村庄布局;根据村庄规模与等级,统筹安排村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住宅布局,突出新农村建设特色,因地制宜,创造体现农村建设特色的村庄空间形态。三是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的建设,主要应规划和建设好“三大中心”、“三大场所”和“六条管线”。“三大中心”是指文化活动中心、村民休闲中心和医疗卫生服务中心,“三大场所”是指托儿所、敬老院和超市市场,“六大管线”是指公交线、宽带线、电话线、有线电视线、自来水管、排水管。;六大管线的建设应做到适度超前,预埋铺设,以促进城市文明向农村辐射,让农民分享现代文明成果,实现城市与乡村发展的良性互动。四是应强化居住建筑设计,优化乡村人居环境。住房设计应结合现代住宅理念,大小高低、内部结构、光照、保暖、通风等方面都要实用,突出地方民居特色,充分体现地域风情,按高中低档为农民免费设计各种户型的住宅,满足不同类型农民的建房需要,同时注意保护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古村落和古住宅。五是应妥善处理好经济发展与
人口、资源和环境的关系,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突出保护历史风貌和自然生态,严格控制村庄周边土地使用与开发强度,形成农田、林地、山体、河流池塘等生态复合系统。实施“三改三清”工程,加快普及农村沼气,带动农村改圈、改厕、改厨,动员农民治理脏乱差,清垃圾、清路障、清污泥,改善人居生态环境。
从全国各省市政策来看,以四川省为例,四川省委、省政府结合制定《关于在新农村建设成片推进中突出抓好新村建设的意见》,分阶段落实新农村建设工作,从长远出发做好整体规划。重点工作包括,编制县域新村建设总体规划,抓好新村(聚居点)的具体规划设计,配套建设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切实加强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协调推进新村建设与产业发展。具体规划建设如下:
2010年底前,各县(市、区)全面完成县域新村建设总体规划,启动新村(聚居点)建设规划设计工作;2012年底前,按照县域新村建设总体规划和“三打破、三提高”的要求,各县(市、区)基本完成县域内各新村(聚居点)建设规划设计,结合本级示范片建设完成2个以上乡镇新村(聚居点)和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的建设任务,全省建成新村(聚居点)和村级公共服务中心1万个以上;2015年底前,全面完成县域内各新村(聚居点)建设规划设计,完成县域内新村(聚居点)和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任务的50%;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县域内新村(聚居点)和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任务。
与此同时,省级新农村建设示范片和整县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县(市、区)要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2010年底前,率先完成新村(聚居点)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