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金信托的前世、今生、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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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金信托的前世、今生、未来

导言:

保险金信托发源于英国,繁荣于美国。2001年我国台湾地区开始办理人寿保险信托业务,比较来看,美国和台湾的保险金信托业务都得到了较快发展,且都以寿险为主要保险品种。

得益于中国经济持续数十年的高速增长,中国高净值客户数量迅猛增长,传统的金融产品已无法满足其财富传承和财富管理的需求,保险金信托应运而生;同时,监管层对于金融机构本身回归业务本源的发展要求日趋严格,而保险金信托属于回归信托本源的信托业务,是国内信托业务转型和创新的方向。

相较于保险产品而言,保险金信托具有受益人更广泛,给付更为灵活,理赔金更加独立,财产更保值增值等几方面的优势。相较于一般信托而言,保险金信托投资门槛比较低,受众面更广,同时还具有杠杆性和收益锁定性优势。

近年来保险金信托快速发展。据统计,2017年,有6家信托公司开展保险金信托业务,规模达到3.52亿元,业务单数到达1023单,这对一个新兴业务类型而言已是相当难得的成绩。同时,为满足客户日益个性化、多样化的需求,保险金信托已升级出诸多模式,目前市面上主要有3种运营模式:1.0模式、2.0模式和3.0模式,后续我们将详细介绍。

保险金信托既可以实现对生存保险金的身前财富管理,又可以实现对身后财产的安排,优势明显,随着我国财富市场的进一步发展,保险金信托市场更加广阔。但作为新兴的业务类型,保险金信托目前市场规模占比还较小,发展尚不成熟,面临机构磨合、客户教育与制度建设等方面的挑战。

考虑到保险金信托业务的统计信息较少,本文将侧重于定性描述、分析。

目录

一、保险金信托的前世 (1)

1.1发展背景 (1)

1.1.1需求端:家庭财富积累 (1)

1.1.2供给端:金融机构亟待转型 (1)

1.2发展模式 (2)

1.2.1美国模式 (2)

1.2.2日本模式 (2)

1.3发展优势 (3)

1.3.1相对保险的优势 (3)

1.3.2相对一般信托的优势 (4)

二、保险金信托之今生 (4)

2.1发展现状 (4)

2.2运营模式 (5)

2.2.1模式1.0 (5)

2.2.2模式2.0 (5)

2.2.3模式3.0 (5)

三、保险金信托的未来 (6)

3.1面临挑战 (6)

3.1.1机构磨合 (6)

3.1.2客户教育 (6)

3.1.3制度建设 (7)

3.2发展建议 (7)

3.2.1立法监管部门:加强立法,完善监管 (7)

3.2.2保险&信托机构:战略的眼光,专业的团队 (7)

一、保险金信托的前世

二、保险金信托之今生

2.1发展现状

20世纪90年代初业内已有了一些关于保险金信托产品的讨论,但由于其产品受众以高净值群体为主,当时的中国还没有足够的市场跟客户基础,因而仅限于业内的讨论之中。2000年以后,我国经济发展加速,财富日益累积,高净值客户群体日益壮大,保险和信托机构开始准备保险金信托业务,伴随着家族信托产品的问世与发展,作为家族信托分支的保险金信托才真正的落地,进入发展的快车道。2014年到2017年四年间,保险金信托获得飞速发展,管理规模不断扩大。

据不完全统计,2017年,有6家信托公司开展保险金信托业务,规模达到3.52亿元,业务单数到达1023单,这对一个新兴的业务而言已是相当亮眼的成绩。

2.2运营模式

为满足客户多样化的需求,我国保险金信托已升级出诸多模式。目前市场上主要有3种运营模式:1.0模式、2.0模式和3.0模式。

2.2.1模式1.0

保险金信托1.0模式是指保险与家族信托均成立后,经过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将受益人变更为信托公司,保险金进入家族信托后,信托公司作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在身故保险金理赔后按照信托合同约定受托负责保险金后续管理和分配,降低家族信托门槛,做到财富灵活分配。

2.2.2模式2.0

2.0模式是1.0模式的升级版本,其功能更加全面。在2.0模式下,保险与家族信托均成立后,投保人、受益人均变更为信托公司,由信托公司利用信托财产继续缴纳保费。信托公司同时作为投保人和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受托为被保险人投保并支付保险费和管理分配保险金。2.0模式结合了保险和信托的诸多优点,更好地做到资产隔离,避免了投保人身故后保单被作为遗产分割的风险。同时,2.0模式丰富了信托资产的组合,利用保险杠杆效应传承资产,满足了更多高净值客户的资产保全与传承的需求。

2.2.3模式

3.0

3.0模式是指家族信托成立后,由信托公司利用信托财产购买保险,订立保险合同,由此保险合同的投保人、受益人都为信托公司。3.0模式将为客户构建统一的家庭保单和财富受托平台,从投保阶段、保单持有、理赔之后3个维度为客户家庭的保单提供全方位托管服务,使得大

额保单+信托组合真正成为中高净值客户家庭财富保护、传承、保值增值的最佳之选。

目前我国市场以1.0和2.0模式为主,多是以定制化的信托方案对接终身寿险和大额年金产品。

三、保险金信托的未来

在保险金业务中,信托公司在当年只能收一笔设立费,然后就需要几十年后方能开始真正的信托事务,并不能马上带来信托资金,对公司当期业务增长帮助有限。即使有生存保险金信托,但由于给付的生存年金有限,亦难以对现期业务产生直接的推力。另一方面,保险和信托机构要注重相关人才的培养和团队的建设,提升业务人员的专业素养,增强客户教育能力,要有专门的团队负责保险金信托业务,使业务流程化、体系化、规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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