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和有害因素辨识与隐患排查治理培训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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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基本术语
(6)安全生产: (职业安全、卫生) 通过人-机-环的和谐运作,使社会生产活动中危及 劳动者生命和健康的各种事故风险和伤害因素始终处 于有效控制的状态。 (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是指以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和技术标准规范为依据,采取各种手段,对企业生 产 的安全状况,实施有效制约的一切活动。)
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津政办发〔2015〕95号
2 生产过程主要危险和有害因素


危险和有害因素识别
危险因素是指可对人造成伤亡的因素。 有害因素是指可影响人的身体健康甚至导致疾病的因 素。 通常情况下,二者不加以区分而统称为危险和有害因 素。

2 生产过程主要危险和有害因素 (1)根据《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 (GB/T13861-2009 )


2 生产过程主要危险和有害因素
(3)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 (GB6442-86)
3.2.1.1 机械、物质或环境的不安全状态; 见《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附录A-A6不安全状态。 3.2.1.2 人的不安全行为: 见《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附录A-A7不安全行为。
(人防不如技防。不仅万无一失,误操作也能转危为安,这才是“本质安全”)
(3)事故:(工伤、职业病、伤亡事故) 造成死亡、疾病、伤害、损伤或其他损失的 意外情况。
1 基本术语
(4)事故隐患:



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 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 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危险状态、场所 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上的缺陷。 包括: (1)作业场所、设备设施、人的行为及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 不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相关规章制度规定的 情况。 (2)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相关制度未作明确规定,但企业危 害识别过程中识别出作业场所、设备设施、人的行为及安全管理 等方面存在的缺陷。
1 基本术语
(5)“隐患排查治理” 是指排查作业现场存在的隐患(危险源),并将 隐患导致事故的严重程度与可能性进行组合来评价事 故隐患风险,然后基于事故隐患风险的大小来决定对 策措施的优先度,并制定消除或降低风险的安全措施 ,并记录其整体过程实施结果的一系列方法。
(划分:一般、重大隐患;基础和管理两大类23小类47项88细;4大16中77小类76项)
(可导致 原115种新132种职业病名)
3 危险和有害因素可导致的事故
定义: 事故:(GB/T15236)
造成死亡、疾病、伤害、损伤或其他损失的意外情况 职工伤亡事故:职业活动过程中发生的职工人身伤亡或 急性中毒事件 职业病:职工因受职业性有害因素的影响而引起的,由 国家以法规形式规定并经国家指定的医疗机构 确诊的疾病。(法定职业病:国家根据社会制度、经济条件和诊断技术水平,
目录
1、基本术语 2、生产过程主要危险和有害因素 3、危险和有害因素可导致的事故 4、隐患排查和治理的方法和标准 5、隐患排查和治理达标应用举例
1 基本术语
(1)安全( GB/T 20000.1-2002 标准化工作指南2.2.5) 免除了不可接受的事故与伤害风险的状态。(可接受风险) (2)本质安全: 通过设计等手段使生产设备或生产系统本身具有安全 性,即使在误操作或发生故障的情况下也不会造成事故。
2 生产过程主要危险和有害因素
(4)根据“卫生部关于印发《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的通知”
(卫法监发[2002]63号) 可导致生产过程中职业病发生的有害因素分为: 10大类、100小类(种)

“关于印发《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的通知”
(国卫疾控发〔2015〕92号) 可导致生产过程中职业病发生的有害因素分为:6大类、449小类(种) [粉尘52化学375物理15放射物质8生物6其他3]
可导致生产过程中发生事故的主要危险和有害因素有:
4大类77中类126小类76细类
2 生产过程主要危险和有害因素
2 生产过程主要危险和有害因素

(2)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86)
物的因素: 3.3起因物 导致事故发生的物体、物质 3.4致害物 指直接引起伤害及中毒的物体或物质 人的因素: 3.6不安全状态 指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质条件 3.7不安全行为 指能造成事故的人为错误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危险和有害因素辨识与隐患排查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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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安全形势)
安全生产是保护企业员工安全健康的前提条件。 有生产经营活动就存在风险,存在可能对人造成伤亡、影响人的身体 健康甚至导致疾病的危险和有害因素,可能就会发生事故。 构成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原因虽然有多种多样,但归纳起来主要 有四类,即:人的心理和不安全行为,物的物理性、化学性、生物性的不 安全状态,室内、室外和地下的不良环境,安全组织机构、职责、规章制 度、安全规程、安全投入等管理上的缺失。 加强安全生产目的就是依法依规通过对生产过程中危险和有害因素辨 识分析,评价风险,完善相应安全对策措施,实施风险控制计划,纠正人 的不安全行为(含管理)和消除物与环境的不安全因素消除危险源,降低 风险,保障员工安全健康和企业财产安全。
以法规形式规定的职业病)
生产安全事故: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 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
3 危险和有害因素可导致的事故


《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 (国务院令第586号)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 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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