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组织农村治理能力的现状及其提升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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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组织农村治理能力的现状及其提升途径作者:李巧玲
来源:《现代经济信息》2014年第19期
摘要:村级组织治理能力强弱直接关系到农村的改革发展与稳定,我们以双联行动为新的抓手来提升村级组织的农村治理能力,必将能促进农村工作的进一步深入发展。
关键词:村级组织;治理能力;双联行动;提升
中图分类号:D267.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10-000-02
农村治理就是农村公共权威管理农村社区,增进社区公共利益的过程。①村级组织的农村治理能力,就是指村级组织在本村范围内,运用公共权威协调处理本村事务,以增进本地本村公共利益的能力。但我们不得不承认税费改革后,村级组织在农村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所发挥的作用严重下降,主导地位丧失,整合社会功能弱化,呈“边缘化”的状态。②而村级组织是党联系广大农民群众的重要桥梁和纽带,是政府服务广大农民群众的终极载体和平台。桥梁和纽带如果断了,农村社会良好管理的目标根本无法实现;载体和平台如果坍塌了,农村发展社会事业的基本任务就无法完成。毋庸置疑,我们也需要一个新的抓手或者模式来提升村级组织的农村治理能力,以此促进农村工作的进一步深入发展。
一、当前村级组织治理能力的现状
21世纪以来,农村社会阶层分化导致农民利益诉求多元化,农村基层组织在农村中的公信力不足,以及农村基层组织运转缺乏足够的经费支撑等因素,对基层组织的治理能力形成了制约。根据村级组织治理能力的内涵和村级组织的职能来进一步分析,就发现当前村级组织治理能力确实存在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在此,本人以甘肃天水市清水县王河乡西李村和吉山村为例进行剖析,这两个村是我们单位双联行动的对口村,下乡走访多,对这两个村子的情况比较熟悉。另一个原因是这两个村子也很有特点:一是人口数量多,耕地面积少且土地质量差。这种客观条件使得村民很少能依靠农业致富。二是村集体经济薄弱,农民收入偏低且贫富差距大。村民多数依靠外出务工,留在村里务农的大部分农户都比较贫困。就西李村和吉山村的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水平而言,两个村与发达地区农村存在较大差距,而与广大内地农村颇为相似和具有可比性、典型性及广泛的代表性。
(一)国家政策贯彻能力不强,执行力度不到位
国家出台好的政策,并不代表就能立即显现出好的效果或者取得好的成绩,让政策的内容变为农民能享受的利益需要一个过程,这个过程包括对政策的认知、宣传,制定政策实施的计划,做好组织以及物质准备,最后全面推广。在这个过程中能否把中央惠农、强农政策贯彻落
实到位就要看基层领导干部特别是村级组织的能力。比如国家进行新农村建设是通过推行一系列政策来实现的。但西李村的新农村建设只是进行了一小部分,大部分村民都没有搬迁新建房;吉山村因为选址问题、资金配套问题至今没有搬迁新建。这实际也说明西李村和吉山村村级组织贯彻国家政策能力弱,执行力度不到位。当然,总的来说,基层领导干部的执行力还是比较强的,但由于村级党员干部素质参差不齐,加上会受各种利益影响,一些地方的村级领导干部执行力度不够或不到位问题也是当前村级组织社会治理中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
(二)提供公共产品的能力有限,引资渠道不宽
农村公共产品的提供对于改善村民生活条件和质量,帮助农村发展生产都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在农村,义务教育、医疗和社会保障、供电供水、公共交通、通信网络等属于民生性公共产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田水利主干网络、农业基础科学研究等属于生产性公共产品。这些农村公共产品主要由政府或者其他公共组织来提供。但西李村和吉山村村级组织由于组织能力和财力有限,在实施范围较小、投资额较低的公共产品的提供上也发挥不上作用,如道路硬化、小型水利、公共文化广场建设,以及学校校园硬化等方面都不能完成。这两个村的村级组织融资能力低下,在依靠自己能力无法提供农村公共产品的时候,他们也无法从外面引进资金完成本村公共产品的配置。在整个农村,村级组织提供公共产品能力的有限性不但无法满足农村社会的公共消费需求,也限制了甚至阻碍了整个农村的发展。
(三)服务本村经济发展能力弱,带动作用不大
要保持农村社会稳定,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就要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因此,村干部要带头学技术、引项目,推动本村经济大发展。但全国大部分地区所面临的具体问题不一样,有的条件比较差,有的底子比较硬,受客观条件限制,村干部由此所表现出来的发展本村经济的能力也不一样,总体而言,条件相对艰苦的地方村干部发展本村经济的能力不是很强。比如西李村和吉山村村干部在因地制宜,发挥本村优势,发展优质高产高效生态安全农业,在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方面所表现出来的能力并不是很强,在完成国家任务,兴办公益事业方面存在观望思想,没有起到带头作用,等、靠、要思想严重。带头示范不仅是对村干部能力素质的要求,也是一个基本的农村工作方法,村干部只有做给群众看,才会有说服力;带着群众干,本村的经济才能发展起来。
(四)协调村民矛盾能力不足,化解纠风的方法少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村庄内部的利益分化导致因农地、宅基地、赡养老人、用水等发生的民事纠纷也越来越多,这些纠纷也是影响农村不安定的因素。村干部要善于发现苗头性问题和各种矛盾的新动向,增强法制观念,掌握常用的法律知识,依法调处各种矛盾纠纷。但村干部在针对各种矛盾,采取不同方法予以化解方面做得不是很好,一些村干部认为只要不死人就行,这充分说明村干部协调村民关系的能力差,化解矛盾的方法少。村级组织只有对民事纠纷
调解好了,才能化解各种矛盾,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才能确保村庄和谐、农村稳定。
(五)动员村民参与村级事务的能力不强,主导性作用不大
作为村级组织,在选举、决策、管理、监督等方面,在大力发展合作经济方面,在开展集体文化活动方面,要动员村民广泛参与,使村民的利益诉求得到充分表达,从而提高村级组织决策的科学性,并形成对村级组织的有效监督。但是,村两委在唤起村民参与,激发村民热情方面所采取的策略不够科学,甚至有漠视压制村民参与的情况。
二、双联行动中提升村级组织农村治理能力的建议
2012 年春天,由甘肃省委发起,一项主题为“联村联户、为民富民”的扶贫行动在陇原大地展开。两年来,甘肃省的“双联”行动不仅在推动农村经济发展方面取得了重大成就,而且在提升村级组织的农村治理能力方面做出了有益探索。通过“双联行动” 不但发挥了村级组织居中协调和辅助实施等服务性功能,而且充分发挥了村党支部领导核心作用、村民委员会主体作用和农村群团及经济社会服务组织的补充作用,达到了整合农村资源,实现利益聚合的目的,村级组织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也得到了不断提高。治理不是一整套规则,也不是一种活动,而是一个过程;治理过程的基础不是控制,而是协调;治理既涉及公共部门,也包括私人部门;治理不是一种正式的制度,而是持续的互动。③双联行动实际是在一定农村范围内的多种主体对农村公共事务的一种协同管理,事实上是契合了治理理论中治理主体的多元性与群体参与。所以,为了促进社会的全面进步与协调发展,达到农村的善治,根据村级组织治理能力的决定因素,我们非常有必要进一步厘清当前村级组织治理能力建设的重点,进一步拓展双联行动的实效,切实突出方法创新,进一步增强和提升村级组织农村治理能力和水平。
(一)指导联系村健全村级组织,完善村级各种制度
双联单位要指导联系村,着力抓好和加强班子建设。一方面根据农民群众反映,一方面采用“两推一选”、“公推直选”的方法,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指导联系村健全组织机构。同时积极推进基层党内民主,完善“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规范议事程序,提高议事质量,努力提升村“两委”班子工作创新、领导发展、凝聚群众和维护稳定的能力,使每一个基层党组织都得到不同程度的巩固提升。
(二)加大财物投入,发挥村级阵地综合作用
双联行动要进一步把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作为立足点和落脚点,各联村单位要继续坚持从群众最关心的水、电、路、房等焦点问题入手,全力争取项目,多方筹措资金,不断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搞好民生工程建设。要进一步加强村级活动场所配套设施建设,建立村卫生所、培训室等活动阵地,改善办公条件,配齐党员活动设施,健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使村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