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市既有建筑能效提升节能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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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市既有建筑能效提升节能改造工程(设

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偃公建[2019]006号

招标人:偃师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诚信工程管理

日期:二〇一九年一月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3)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6)

第三章评标办法 (24)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30)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49)

一、投标函、投标函附录 (51)

二、法定代表人明 (57)

三、授权委托书 (58)

四、投标保证金 (59)

五、施工组织设计 (60)

六、设计方案 (61)

七、项目管理机构 (62)

八、资格审查资料 (64)

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65)

第一章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偃师市既有建筑能效提升节能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建

设资金来自财政+自筹,招标人为偃师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诚信工

程管理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围

2.1 项目名称:偃师市既有建筑能效提升节能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2.2 项目编号:偃公建[2019]006号

2.3 预算金额:约7700万元。

2.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 项目概况:对偃师市既有非节能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农村建筑进行节能改造,能效提升。

2.6 工程地点:偃师市境。

2.7 资金来源:财政+自筹。

2.8 设计施工期:3年。

2.9 质量要求: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相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及技术标准;

施工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标准。

2.10 招标围:设计和施工工程总承包。本项目经评审通过后的设计施工图围的全部工程施工任务,并完成本项目所涉及设施、设备的采购及安装等,具体按照工程实际情况确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须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 须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须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3.4 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在报位注册,不含临时执业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无其他在建工程,须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及项目经理签字,格式自拟)。

3.5 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和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6 须提供2018年06月至2018年12月中任意3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指投标人有效期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投标人成立不满半年的,则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纳税和社保证明资料。

3.7 须提供2017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

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最近一月的财务报表。

3.8 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的,提供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原件。

3.9 拟派项目经理、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委托代理人须提供在本单位已缴纳的2018年06月至今连续半年及以上的社保证明(注:社保证明指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明细原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者在社保部门官方下载的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证明材料,并提供查询方式)。

3.10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投标人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分别装订入投标文件正副本(应当将信用记录清晰展开打印,否则视同未提供)。

3.1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 投标人须按照豫建〔2016〕38号文要求,外省企业需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原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登记(须提供企业基本信息和拟派项目经理信息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3.13 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招标资格。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开标后,对投标人的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02月01日08时30分至2019年02月12日18时00分(时间,下同),通过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

4.2 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次招标通过偃师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请投标人登录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点击“交易主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进入后选择“投标人登录”。进入“偃师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后,在“建设工程”下载招标(采购)文件。点击“网上报名”进行报名。(用户注册及证书Key办理、使用,咨询2,63922311)。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套,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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