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森林火灾的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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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城市安全工程》课程考试
姓名:康代轲
班级:工力-10-3班
学号:02100858
浅谈森林火灾的预防
作者:康代轲
(中国矿业大学力学与建筑工程学院,徐州221116)
摘要:森林火灾突发性强,危害性大。森林防火工作属于抢险救灾,直接关系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是一项重要的社会性工作,是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行政职能。本文就森林火灾的预防设进行简要论述。
关键词:森林火灾行政管理措施技术措施
森林火灾是一种破坏性极大的自然灾害,一旦发生重大森林火灾,不仅使多年造林护林的成果被毁,严重破坏生态环境,造成巨大经济损失,而且会影响社会稳定,干扰地方至中央的正常工作。因此,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各级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一定要按照中央工作会议的要求,扎扎实实贯彻落实“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等一系列重要批示精神,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把森林防火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一件大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第一部分——森林防火的概念
一.什么是森林防火
简单地说,森林防火就是防止森林火灾的发生和蔓延,即对森林火灾进行预防和扑救。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就要了解森林火灾发生的规律,采取行政、法律、经济和工程相结合的办法,运用科学技术手段,对其进行综合治理,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发生次数。扑救森林火灾,就是要了解森林火灾发生的规律,建立严密的指挥系统,组织有效的扑火队伍,运用有效的、科学的、先进的扑火设备和方法,及时发现和扑灭火灾,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损失。
二.森林防火为什么重要
森林火灾突发性强,危害性大。森林防火工作属于抢险救灾,直接关系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是一项重要的社会性工作,是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行政职能。“森林火灾是一种破坏性极大的自然灾害,一旦发生重大森林火灾,不仅使多年造林护林的成果被毁,严重破坏生态环境,造成巨大经济损失,而且会影响社会稳定,干扰地方至中央的正常工作。因此,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各级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一定要按照中央工作会议的要求,扎扎实实贯彻落实“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等一系列重要批示精神,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把森林防火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一件大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三.我国森林防火的方针
我国森林防火的方针是“预防为主,积极消灭”。预防是森林防火的前提和关键,消灭是被动手段,挽救措施。只有把预防工作搞好了,才有可能不发生火灾或少发生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必须采取积极措施将其消灭。因此,在森林防火各项工作中,我们必须做到两手同时抓,一手抓预防,一手抓扑救,两手都要硬。
四.为什么要依法治火
森林防火法制不健全,干部群众法制观念淡薄,是过去火灾发生频繁的重要原因。针对这种现象,国家和各地方重视和加强法制建设,以法律的手段来治理
森林火灾。国务院1987年颁布《森林防火条例》之后,随后我省颁布《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各市在贯彻《森林法》的同时,大力宣传国家《森林防火条例》和《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严肃处理森林火灾案件,有的地方还实行了森林火灾案件查处责任制,按着管辖范围,分级管理。凡触犯刑律的交公安机关立案侦察,司法机关判处。有力地制止了违反森林防火规定的行为,严厉地打击了森林防火刑事犯罪活动,极大地教育了广大干部群众。改变了过去森林防火工作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状况,森林防火有法依,有章可循。
第二部分——森林火灾的基本知识
一.引发森林火灾的三个基本条件(即三要素):
森林可燃物(植被,如芒箕、杂草)、火源(是发生森林火灾的关键因素)、火险天气(高温、干旱、低湿、大风)是引发森林火灾的三个基本条件。
二.引发森林火灾的火源种类:
(1)自然火源:如雷击火、火山爆发等引起的。主要发生在人烟稀少、交通不便的边远原始林区,我国的雷击火占火源比例很少,只有1%。
(2)人为火源:可分为生产性和非生产性用火。
三.森林火灾的燃烧类型。按燃烧位置分:地下火、地表火、树冠火。按燃烧方向分:上山火和下山火。
(1)地下火:在泥炭和腐殖层燃烧的火称为地下火。地下火在地面下燃烧,一般见不到火焰,只有少量的烟。地下火蔓延速度较为缓慢,仅4——5米/小时,但不易扑救,温度高,破坏力强,火灾后树木枯黄而死,出现大量倒木。
(2)地表火:林火沿地表蔓延,烧毁地被物,危害幼林、灌木、下木,烧伤大树干基、下部枝叶以及露出地面的树根,此类火称为地表火。
按蔓延速度可分为急进地表火和稳进地表火。按火强度可分为轻度、低度、中度、高度、强度地表火。
急进地表火:蔓延速度快,火速度在5米/分以上。
稳进地表火:蔓延速度较为缓慢,温度高,燃烧彻底,火速度在5米/分以下。
(3)树冠火:引起树冠层燃烧的林火。树冠火燃烧温度高,火强度大,蔓延速度快,破坏性大,不易扑救。树冠火多发生在长期干旱的针叶幼林、中龄林或针叶异龄林里。
急进树冠火的顺风速度可达8——25公里/小时,甚至更大。
目前为止,在我县发生的森林火灾中还未出现过纯粹的树冠火,只有间歇性的,就是地表火在遇到强风或特殊的地形以及针叶幼树群(杉木、松木)、枯立木、低垂树枝时,烧至树冠,形成短时间的树冠火。
(4)上山火又叫冲火,是指由山下向山顶蔓延的火。正如俗话说的,火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由于受谷风的影响,白天的上山火是顺风火,蔓延速度快,火势猛,难以扑救。夜间的上山火则受山风的抑制,是逆风火,其蔓延速度远远低于白天。上山火的速度与坡度成正比关系,坡度越大,火蔓延的速度越快,大约每增加20度,速度增加1倍。
(5)下山火又叫坐火,是指从山顶向山脚蔓延的火。由于受山风的影响,夜间的下山火是顺风火,但速度远不如白天的上山火,蔓延速度缓慢,容易扑救。白天的下山火受谷风的抑制,是逆风火,蔓延速度低于上山火。下山火在山的坡度50度以内时,火的速度与坡度成反比,也就是说坡度越大,火的蔓延速度越慢;当坡度大于50度时,火的速度就与坡度成正比关系,也就是坡度越陡,火速度越快。
(6)火爆:
是由于林火从可燃物载量较少的地区,蔓延到可燃物载量很多的地区,可燃物载量突然增多,而形成爆炸式燃烧。或者是两个火头或多个火头相遇形成爆炸式燃烧。爆炸式燃烧有爆炸的声音和四散的火花,就像放礼花一样。
第三部分——森林防火的行政管理措施
一.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
国务院颁布的《森林防火条例》明确规定:“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对森林防火工作负有重要责任。”林区各单位都要在当地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实行部门和单位领导负责制,通过制定奖惩办法,层层签订责任状,落实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