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营企业职工如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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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营企业职工如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国务院在1991年发布的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中规定,私营企业职工也要逐步建立养老保险制度,具体办法由各盛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劳动部1989年9月21日发布的私营企业劳动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对私营企业职工退休养老实行社会保险制度,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5%左右,职工按不超过本人工资的3%,按月向当地社会保险管理局缴纳保险费,企业缴纳的保险费在税前列支,职工退休后,由社会保险机构根据有关标准计发养老金。
上海市在1993年实施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中规定,私营企业主及其雇员参照本方案建立养老保险制度,具体办法另订。并于1995年1月6日发布了上海市城镇私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办法。根据该办法,私营企业应向社会保险局指定的养老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办理企业和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登记手续,管理中心将为企业设立养老保险编码,为职工建立个人养老账户,并核发养老保险手册。根据上海社会保险管理局公布的数据,从1995年4月1日起,私营企业和职工月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为460元。
职工个人账户中应记入的养老保险费包括: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中,按职工个人实际缴费基数(不超过上一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150%的部分)的8%记入的数额(从1995年4月1日起改为7%);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中,按上一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记入的部分。
领取养老金的条件为:达到国家、上海规定的退休年龄;企业和本人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
终身按月领取养老金条件:
1993年1月1日前参加工作
连续工龄(包括缴费年限)满10年
月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120
1993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
缴费满15年
月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系数÷120
凡不符合按月领取条件的,在达到退休年龄时,可向养老保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领取个人账户中的全部储存额,养老保险关系也就同时终止。
其他细则基本上与其他企业的职工一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是私营企业职工的法定社会权利,私营企业主应该依法为其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