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性食物中毒急救预案及抢救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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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性食物中毒急救预案及抢救程序
生效日期:2006年04月01日修订日期:2012年03月01日
急性食物中毒抢救程序,为确保急性食物中毒救治工作的正常秩序,及时、正确、高效地处置食物中毒事件,把中毒事件造成的损害降低到最低程度,现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仅省市有关规定,特制订本预案。
1.目的
急性食物中毒发病急骤,病情变化迅速,特别是群体中毒者,如果不能及时、迅速救治,将会产生严重后果,甚至影响到社会的稳定。编制急性食物中毒的救治程序预案,力求食物中毒的救治能达到紧张有序、高效。
2.急救预案
2.1 加强领导,成立由业务主管院长任组长的医院急性食物中毒应急医疗救治抢救小组。
制定和完善相应的预案,专人负责,组织实施;落实首诊负责制,加强值班制度,畅通急救绿色通道;落实和配备必要的医务人员、器械、药品和保留一定的床位,保证应急医疗救援工作的需要。建立急性群体性食物中毒急救工作上报制度。
2.2急救中心话务员在接到120指挥中心或群众有关发生急性群体性食物中毒的呼救电话后,应详细询问呼叫人的姓名、单位、地址、联系电话,病人居住地点、简单病情、中毒病人数量级最初目击者已为伤病员所实施的急救情况,做好录音机文字记录,并核实无误后挂断电话。立即通知院前急救人员赶赴现场救护病人,同时电话汇报科主任、护士长、医务科长及业务院长等有关人员,以便及时组织、协调及参加抢救工作。
2.3 做好现场医疗救治工作,注重院前急救与院内救治的有机结合。
急救站(院前急救组)医护人员,在接到呼叫后3分钟内,携带好必要的抢救器材和药品出车。到达现场后全力抢救中毒病人,同时用移动电话向科室、医务科、业务主管院长或院总值班人员汇报中毒病员救治情况,以便于院内做好进一步抢救准备工作。
2.4重症病人转到医院时,急诊科及病房医护人员应按照急救预案争分夺秒抢救病人,减少致残率和死亡率。
2.5建立病人救治信息快速报送机制。及时准确地向卫生主管部门及人民政府上报病人救治情况。
2.6 救治原则
a 及早识别食物中毒,立即停止使用可疑中毒食物。有效现场急救和迅速、安全送往医院救治。
b 迅速有效消除威胁生命的毒物效应,凡心搏和呼吸停止的应迅速实行心肺复苏对休克、严重心律失常、中毒性肺水肿、呼吸衰竭、中毒性脑病、脑水肿、脑疝应及时对症救治。
c 尽快明确毒物接触史:接触史包括毒物名称、理化性质与状态、接触时间和吸收量,若不能立即明确,须及时留取洗胃液、呕吐物及排泄物送检测。
d 尽早足量地使用特效解毒剂。
e 当中毒的毒物不明者一对症处理为先。
急性食物中毒抢救程序
中毒
检测毒物致死症状抗毒剂应用洗胃开放静脉救治致死性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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