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诈骗罪主体认定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iii mo 。 i 编:u 。 i a i。 。 l{ 辑 h . l冁 b 马 @
・普 法 长 廊 ・

§ 董 器
税 额 比例 较 大 .其 行 为构 成 偷 税 罪 。 刑 法 规 定 : 税 人 采 取 欺 骗 、 瞒 手 纳 隐 段 进行 虚 假 纳税 申报 或者 不 申报 , 逃 避 缴 纳 税 款 数 额 较 大 并 且 占 应 纳 税 【 案例 】 水 泥 厂 一 台主 电机 烧 额 百 分 之 十 以 上 的 . 二 年 以 下 有 期 某 处 三 坏 . 机 器 设 备 投 了 保 . 长 甲 某 指 徒 刑 或 者 拘 役 . 处 罚 金 : 额 巨 大 因 厂 并 数 派 王 某 向 保 险 公 司 索 赔 王 某 修 理 并 且 占 应 纳 税 额 百分 之 三 十 以 上 的 , 电 机 花 费 1 元 . 票 为 3 元 . 向 处 三 年 以 上 七 年 以 下 有 期 徒 刑 . 处 万 开 万 他 并 保 险 公 司 按 虚 开 的 修 理 费 3 进 行 罚 金 万
工 商 营 业 执 照 和 税 务 登 记 证 . 直 没 一
有 缴税 务部 门发 现 后 通知 李 某 申 税

栏目 询 : 明 律 事 所 云 律 。 咨 律师 江苏 弘 师 务 郎 云 师
消 费 者 合 法 权 益 . 后 者 则 是 侵 犯 公 而 私 财 物 所 有 权 二 是 客 观 方 面 不 同 报纳税 . 却置若 罔闻 他 税 务 部 门 将 前 者 是 利 用 广 告 作 虚 假 宣 传 的 特 定 其 偷 税 4 多 万 的 案 件 移 送 至 司 法 机 手 段 后 者 则 是 采 用 隐 瞒 真 象 和 虚 0 而 关。 构 事 实 的 欺 骗 方 法 ÷ 是 犯 罪 主 体 不 三 【 析 】 某 经 税务 机 关通 知 申 评 李 同 前者 是 广 告 主 、 告 经 营 者 和广 广 报 而 拒 不 申 报 纳 税 税 数 额 占 应 纳 告 发 布者 . 后 者则 是 一般 主体 偷 而
诈骗 罪
区 虚1 分 ; 笈 广告与 骗罪 诈 界限
法 占 有 为 目的 . 虚 构 事 实 或 存 隐 瞒 川 真 相 方 法 骗 取 数 额 较 大 的 公 私 财 物 的行 为 假 广告 罪 与 诈骗 罪 主 要 区 虚
别 在 于 : 是 侵 犯 客体 不 同 。 者 侵 一 前 【 例 T 集公 司 成 立 后 未 办理 犯 的是 广 告 市 场 管理 制 度 和 不 特 定 案 李
傈辛 乘体 定 险乍 主 敖 葫
支 付 . 某 将 余 款 私 分 王
【 析 】 案 中 , 险 i 骗 罪 主体 评 本 保 乍 是王某 . 不是水 泥r 甲某 不须 负刑 而 一. 事责任 王 某 的保险 诈骗行 为虽然 是 【 例 】 某 以 三 门峡 中 山科 技 案 符 以 水 泥 厂 名 义 实 施 的 .但 实 施 保 险 诈 开 发 中 心 名 义 向 全 国 各 地 种 植 农 户 骗 的 故 意不 是 水 泥 厂 意 思 表 示 。保 险 邮 寄 私 自 印 制 的 “ 物 种 植 ” “ 间 药 、民 诈 骗 所 得 也 不 为 水 泥 厂 所 得 根 据 最 收 藏 ” 宣传 小报 . 以免 费供 种 、 包产品 高人 民 法 院 《 于 审 理 犯 罪 案 件 具 体 回 收 、 高 亩 产 量 、 高 回 收 价 格 等 关 提 提 应 用 法 律 若 干 问 题 的 解 释 》 定 . 以 手 段 . 发 布 严 重 失 实 的 虚 假 广 告 . 规 不 共 单位 犯罪 论处 。应以刑法 有关 自然人 收 取 汇 款 2) 元 [ 万 犯罪 定罪处罚 王某 行为 是作为 投保 【 析 】 某 擅 自发布 虚 假 广 告 , 评 符 人 的 代 表 人 对 发 生 的 保 险 事 故 故 意 夸 误 导 消 费 者 . 法 所 得 巨 大 . 行 为 非 其 大 损 失 以 骗 取 保 险 金 行 为 .构 成 保 险 已 构 成 虚 假 广 告 罪 诈 骗 罪 是 指 以 非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