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孩子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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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孩子事件

从去年开始,“熊孩子”已然成了一个热词,这本是北方地区形容孩子不懂事、调皮的一句方言,带着相当程度的亲昵成份(各地这样的方言也很多),但是,现在“熊孩子”这个词一出现,亲昵的嗔怪很少,指责、怨忿和无奈更多,以至于很多人调侃“慈母手中线,勒死熊孩子。”

标志性事件是,网友在人人网吐槽“柜子里收藏了二十几个…手办‟(动漫模型,可拆),但回家后发现基本都被肢解毁坏了,另外价值万元的耳机也不见了,且电脑硬盘中的资料被删,损失约有三万元。而这一切,都是来串门的亲戚家的…熊孩子‟闯的祸。”

割安全绳事件。

十楼摔婴事件

孩子在2岁半到6岁时,处于社会规范敏感期,开始逐渐脱离以自我为中心,而对结交朋友、群体活动有明显倾向。这时,孩子的一些不当行为只是在探索,如果父母此时有不当定性,孩子就真的会出问题。这是自由方面,但是,父母给孩子灌输规则意识越早越好,要意识到孩子的规则来自家长,家长的身教起决定作用。在自由的环境里,孩子对于父母制定的规则是不抵触的,父母提出规则的建议时,他们往往愿意接受,并逐渐内化成自身的规则。

在孩子6岁之前,要给他养成一些基本的行为规矩。需要让他知道,做了错事,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也就是要让他为自己的错误行为付出一定代价,比如适当剥夺或者延迟满足一次他最在乎的东西,或者最想做的事情。而且,家长一定要说到做到,不可以因为孩子哭闹,就轻易妥协。

“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这是说给别人听的,意思是让大家都有照顾幼儿艰难的同理心,但孩子家长本身不能有这种心态,觉得全世界要像自己一样疼爱这个孩子,孩子更不能认为自己父母可以接受的事,全社会都能接受。

前段时间,大陆游客在香港因幼儿便溺事件和港民发生争执,在具体的那件事上,我们已经分析过香港市民并不占理,但可以看出香港整体上对公共空间的卫生、规则的敏感度。早在1985年,香港教育署颁布的《学校公民教育指引》中,就针对幼儿园到高中各个不同的阶段,都制定了详细的公民教育目标和课程。在“熊孩子”高峰期的幼儿园和小学阶段,香港学校就通过公民教育科中的“家庭”、“学校”、“我们的社区”等课程,让儿童认识到职责、规则、合作、权利和义务等概念,而到“熊孩子”的初中时期,学校又通过厘清个人的权利与义务来彻底扭转“熊孩子”的成长方向。

除了学校教育,更和家教分不开。2012年,香港家庭教育学院发表了一项有关“香港学童礼貌表现”的调查结果,受访的300位家长中,有接近八成的家长认为“在家灌输礼貌是重要的”,有超过六成的家长认为“礼貌属于家教的重要项目”、“家庭是孩子行为养成的最大责任方”,只有约一成的家长认为,“只要子女成绩好,无礼行为是可以接受的”。

现实生活中,一些家长对于孩子做“熊事”,处理态度往往会有两种:一种是打骂,但这种打骂,基本只是情感上的大发泄;另一种就是不管不顾,放任孩子的所作所为,“护犊子”心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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