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高专教师任职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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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本资格条件中规定的学历、年限、数量、等级等均 含本级。如本科以上含本科,5年以上含5年,1项以上含1项, 三等奖以上奖励含三等奖。
第二十八条 若申报人员在教学科研成果方面不符合某一 条款要求,但综合条件特别突出,经学校专题报告推荐、教育 厅批准也可申报。
第二十九条 本资格条件所提到的教学科研成果的分类见 附表1到附表6。
(前3名)1项以上,取得阶段性成果;或科研工作成绩突 出,获得三类以上科研奖励1项以上。
(四)承担省级以上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前5名)1项以 上,取得阶段性成果;或教育研究与教学改革成果突出,获省 级教学成果奖(前5名)1项以上。
(五)获国家发明专利(前5名)1项以上;或获得与本专 业相关的实用新型专利(前3名)2项以上。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 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 青年教师基金 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 计划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 大课题攻关项目 国家政策引导类科技计划 (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 国家各部委、各省、自治 区、直辖市委托专项课题 (研究经费20万以上)
划、国际科技合作计 企业以产学研合作方式委托
关于印发《安徽省高职高专院校教师 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
(三)积极参与专业教学团队建设,作为团队骨干系统指 导过1名以上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教书育人水平。
第十六条 专业实践工作要求 任现职以来,专业课教师通过兼职、交流、挂职等形式, 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锻炼累计6个月以上,协助企业开 展技术研发,或承担生产性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专业教 师取得国家已开考相应专业的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考评员证书 或技师证书。公共课教师应有参与专业建设或指导社团活动的 经历1年以上;或参与社会实践活动1学期以上。 第十七条 教学业绩符合下列要求之一 (一)积极参与学校教学基本建设和教学质量工程建设, 担任校级重点(改革)专业、精品课程、特色教材、实训中 心、实训基地等建设项目主要成员(前5名);或参加过省部 级以上上述建设项目。 (二)教学工作成绩突出,任期内在学校学年度教学质量 考核中有3年以上为优秀。 (三)注重培养学生的专业实践技能和创新能力,直接指 导的学生个人或团队在专业竞赛或作品评比中获得市厅级奖励 1项以上。 (四)有较高的专业素质和技能水平,本人在相关专业竞 赛、评比中获得省部级奖励1项以上。 (五)获得校级以上专业带头人、教学名师等称号1项以
部级工程(技术)研究 安徽省高校青年教师科研资
中心开放基金
助计划
国家各部委、各省、自 国家各部委、各省、自治
治区、直辖市委托专项 区、直辖市委托专项课题
课题(经费10万元以 (研究经费5万元以上)
上)
地市级政府、各厅局级单位
各地市级政府、各厅局 委托专项课题(研究经费3
级单位委托专项课题 万元以上)
上。 第十八条 教研、科研业绩具备下列第1项和第2-9项中的
一项 (一)在四类以上期刊发表本专业科研或教研论文3篇以
上,其中在三类以上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 (二)编写省部级以上高职教育规划教材4万字以上;或
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与技术专著4万字以上。 (三)承担三类以上科研课题(前5名)或四类科研课题
对研究成果的专家鉴定和对项目效益的专家评价应由省部 级教育、科技等相关主管部门组织或委托,并提供权威的鉴定 材料。
(七)所有获奖均以颁奖文件或完成人的获奖证书为准。 同一项目多次获奖的,取其中一项最高奖项。
(八)专业技能奖励是指各级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协 会联合举办的各类专业技能竞赛活动评比、颁发的奖项。
项目
一类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
(以“国家
项目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
自然科学基 金重点项 目”、“国 家社科基金 重点项 目”为标杆
研万国高学86究元家等位3计计以杰学论划划上出校文课项)青全作题目 年 国 者((科优专经经学秀项费费基博资11金士金0000国国目高论家家等文社软学作科科校者基学全专金研国项重究优资点计秀金项划博目重士大学项 位
划)
咨询类课题(研究经费30万
国家各部委、各省、自 元以上)
治区、直辖市委托专项
课题(经费40万元以
上)
企业以产学研合作方式
委托研发类课题(其中
到校经费中研究经费达
到50万元以上)
三类
(以“省自 然科学基金
项 目”、“教 育部人文社 会科学研究 项目”为标 杆的科研课
题)
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863课题(经费10万元以
部级教育教学研究项目 省教育厅重点教育教学研究项目 省级专业建设项目(特色专业、教改示范专业等) 省级示范实验实训中心 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省级教学团队 省级精品课程
表5 教学成果分类表
类别 国家级
省级
教学成果
国家教学成果特等奖 国家教学成果一等奖 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
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 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 省级教学成果二等奖 省级教学成果三等奖
表3 科研奖励分类表
奖励类别 奖励等级
自然科学类
一类 (国家 级)
一等奖 二等奖
国家科学技术奖
人文社会类
国家“五个一工程”奖 国家图书奖
二类 (省部 级)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省部级优秀社会科学成 省部级科学技术奖 果奖
省“五个一工程”奖 其他可推荐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部门设立的科学 技术奖(含社会科学奖)(见附件1)
上)
973课题(经费10万元以
上)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
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项 目
目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科 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科研启
研启动基金
动基金
省优秀青年科技基金 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
省科技攻关计划项目 研基金(新教师基金课题)
省教育厅自然科学研究 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
重点项目
《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 《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
《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 《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扩展版) 《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扩展 版) 国内其他普通本科高校学报
其他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
表2 科研课题分类表
等级
自然科学类
社会科学类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
(六)积极参加产学研合作,为校企合作单位服务,参与 完成企业、事业单位技术开发、咨询、服务以及科技成果转 化、推广、应用等项目(前3名)1项以上,取得了一定的社 会经济效益,且项目到校经费10万元以上。
(七)为行业、区域服务,参与完成较大规模的专业调研 咨询项目(前3名),其成果被相关单位采用并产生良好的社 会经济效益,且项目到校经费5万元以上。
上)
元以上)
企业以产学研合作方式
委托研发类课题(其中
到校经费中研究经费达
到25万元以上)
四类
省教育厅自然科学研究
项目
安徽省高校青年教师科 研资助计划
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
(以“省教 育厅自然科 学研究项 目”、“安 徽省教育厅 人文社会科 学研究项 目”为标杆 的科研课
题)
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和省 研究项目
以个人项目参加由中宣部或文化部主办的国家级大型演出2 项以上
在省文化厅主办的省艺术节、创作比赛、专业比赛中获一 等奖1项以上
在文化部主办的比赛中获国家级奖励1项以上
国家级音乐协会为其举办过高水平的个人专场音乐会1场以 上
二类
担任省运动会或省大学生运动会单项裁判长(主裁判)
在省文化厅和省美术协会联合主办的大展中获银奖1次以上
入选文化部和中国美术协会联合主办的大展1次以上
省级艺术类协会为其举办过个人展览1次以上
获产品类外观设计专利1项以上
的科研课
万元以上) 973课题(经费100万元
题) 以上)
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
(经费100万元以上)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
会科学部主任基金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专项
项目
863课题(经费30万元以
二类
(以“国家 自然科学基
金项 目”、“国 家社科基金 项目”为标 杆的科研课
题)
上) 973课题(经费30万元以 上) 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 院校青年教师基金 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 项科研基金 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 支持计划国家政策引导 类科技计划(星火计 划、农业科技成果转化 资金支持项目、火炬计 划国家重点新产品计
第三十条 本资格条件由安徽省人事厅、教育厅按照各自
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资格条件自公布之日起试行。原《安徽省
高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教人〔2005〕3 号)同时废止。
等级 一类 二类 三类 四类
附表1 论文分类表
论文收录数据库
《科学引文索引》(SCI) 《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I) 《工程索引》(EI) 《艺术人文引文索引》(A&HCI) 《医学文献联机数据库》(MEDLINE) 新华文摘(全文)
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
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国家 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重点项目
开放基金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 国家各部委、各省、自治
助
区、直辖市委托专项课题
国家各部委、各省、自 (研究经费10万元以上)
治区、直辖市委托专项 企业以产学研合作方式委托
课题(经费20万元以 咨询类课题(研究经费15万
(经费10万元以上) 企业以产学研合作方式委托
企业以产学研合作方式 咨询类课题(研究经费5万
委托研发类课题(其中 元以上)
到校经费中研究经费达
到10万元以上)
五类
各类单位设立或立项的 课题(研究经费1万元 以上) 企业以产学研合作方式 委托研发类课题(其中 到校经费中研究经费达 到2万元以上)
各类单位设立或立项的课 题(研究经费0.3万元以 上) 企业以产学研合作方式委 托咨询类课题(经费1万元 以上)
三类 (市厅 级)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市厅科学技术奖
市厅优秀社会科学成果 奖
在科技部登记注册的但不可推荐国家科学技术
奖的一级学会设立的科学技术奖(含社会科学
奖)
表4 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分类表
类别 国家级 省级
教育教学研究项目
国家级教育教学研究项目 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 国家级教学团队 国家级精品课程 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 国家级专业建设项目(特色专业、教改示范专业、 工程认证等)
有“CN”、“ISSN”刊号的学术刊物上;专著或教材必须是 有“ISBN”书号的正式出版物。在学术期刊的“增刊、特刊、 专刊、专辑”上发表的论文以及论文集上收录的论文均不计入 规定的数量。按要求数量提交的论文,须有二分之一以上在非 本单位主办的期刊上发表。
(六)申报副教授的人员应提交2篇(部)代表作,申报 教授的人员应提交3篇(部)代表作,由省教育厅评审时组织 专家鉴定,实行鉴定分类表
等级
专业实践业绩
一类
担任省运动会或省大学生运动会裁判长、副裁判长
在省文化厅和省美术协会联合主办的大展中获银奖2次以上 或金奖1次以上
入选文化部和中国美术协会联合主办的大展2次以上或获铜 奖1次以上
国家级艺术类协会为其举办过个人展览1次以上
获产品类外观设计专利2项以上
(八)在专业技术开发应用和专业知识应用普及方面成绩 突出,其成果(普及性出版物、工具性实物、应用性软件等) 经专家鉴定,在行业和区域具有较大的影响和实用价值。
(九)体育、艺术类教师取得二类以上专业实践业绩1项 以上。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对几类人员的特殊规定 (五)兼任管理工作的教师,教学工作量和专业实践要求 不低于同学科专任教师的二分之一,管理工作成果不超过总要 求的三分之一。 (六)参加培训进修或在职攻读学位的教师,任现职期间 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得少于规定教学工作量的70%。 第二十七条 本资格条件有关词语或概念的解释 (一)本资格条件中所有的业绩均为任现职以来所取得的 成果(所有成果的截止日期为教育厅规定的报送材料日期前一 个月)。 (二)本资格条件中规定的学历(学位),是指国民教育 序列中与申报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学历(学位)。持有专 业与申报专业不同的,必须参加过同专业1年以上进修并取得 结业证书。 (四)教学质量考核:指学校组织的学年度常规教学质量 考核。考核采取学生测评、专家听课、督导评教、随机抽查教 案、实践教学效果考评等方式进行,考核结果向省教育厅备 案。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实行教学质量考核一票否决制,教学质 量考核不合格者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资格。 (五)本资格条件所要求的论文必须是独立或第一作者或 外文刊物通讯作者完成,并公开发表在具
第二十八条 若申报人员在教学科研成果方面不符合某一 条款要求,但综合条件特别突出,经学校专题报告推荐、教育 厅批准也可申报。
第二十九条 本资格条件所提到的教学科研成果的分类见 附表1到附表6。
(前3名)1项以上,取得阶段性成果;或科研工作成绩突 出,获得三类以上科研奖励1项以上。
(四)承担省级以上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前5名)1项以 上,取得阶段性成果;或教育研究与教学改革成果突出,获省 级教学成果奖(前5名)1项以上。
(五)获国家发明专利(前5名)1项以上;或获得与本专 业相关的实用新型专利(前3名)2项以上。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 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 青年教师基金 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 计划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 大课题攻关项目 国家政策引导类科技计划 (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 国家各部委、各省、自治 区、直辖市委托专项课题 (研究经费20万以上)
划、国际科技合作计 企业以产学研合作方式委托
关于印发《安徽省高职高专院校教师 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
(三)积极参与专业教学团队建设,作为团队骨干系统指 导过1名以上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教书育人水平。
第十六条 专业实践工作要求 任现职以来,专业课教师通过兼职、交流、挂职等形式, 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锻炼累计6个月以上,协助企业开 展技术研发,或承担生产性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专业教 师取得国家已开考相应专业的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考评员证书 或技师证书。公共课教师应有参与专业建设或指导社团活动的 经历1年以上;或参与社会实践活动1学期以上。 第十七条 教学业绩符合下列要求之一 (一)积极参与学校教学基本建设和教学质量工程建设, 担任校级重点(改革)专业、精品课程、特色教材、实训中 心、实训基地等建设项目主要成员(前5名);或参加过省部 级以上上述建设项目。 (二)教学工作成绩突出,任期内在学校学年度教学质量 考核中有3年以上为优秀。 (三)注重培养学生的专业实践技能和创新能力,直接指 导的学生个人或团队在专业竞赛或作品评比中获得市厅级奖励 1项以上。 (四)有较高的专业素质和技能水平,本人在相关专业竞 赛、评比中获得省部级奖励1项以上。 (五)获得校级以上专业带头人、教学名师等称号1项以
部级工程(技术)研究 安徽省高校青年教师科研资
中心开放基金
助计划
国家各部委、各省、自 国家各部委、各省、自治
治区、直辖市委托专项 区、直辖市委托专项课题
课题(经费10万元以 (研究经费5万元以上)
上)
地市级政府、各厅局级单位
各地市级政府、各厅局 委托专项课题(研究经费3
级单位委托专项课题 万元以上)
上。 第十八条 教研、科研业绩具备下列第1项和第2-9项中的
一项 (一)在四类以上期刊发表本专业科研或教研论文3篇以
上,其中在三类以上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 (二)编写省部级以上高职教育规划教材4万字以上;或
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与技术专著4万字以上。 (三)承担三类以上科研课题(前5名)或四类科研课题
对研究成果的专家鉴定和对项目效益的专家评价应由省部 级教育、科技等相关主管部门组织或委托,并提供权威的鉴定 材料。
(七)所有获奖均以颁奖文件或完成人的获奖证书为准。 同一项目多次获奖的,取其中一项最高奖项。
(八)专业技能奖励是指各级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协 会联合举办的各类专业技能竞赛活动评比、颁发的奖项。
项目
一类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
(以“国家
项目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
自然科学基 金重点项 目”、“国 家社科基金 重点项 目”为标杆
研万国高学86究元家等位3计计以杰学论划划上出校文课项)青全作题目 年 国 者((科优专经经学秀项费费基博资11金士金0000国国目高论家家等文社软学作科科校者基学全专金研国项重究优资点计秀金项划博目重士大学项 位
划)
咨询类课题(研究经费30万
国家各部委、各省、自 元以上)
治区、直辖市委托专项
课题(经费40万元以
上)
企业以产学研合作方式
委托研发类课题(其中
到校经费中研究经费达
到50万元以上)
三类
(以“省自 然科学基金
项 目”、“教 育部人文社 会科学研究 项目”为标 杆的科研课
题)
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863课题(经费10万元以
部级教育教学研究项目 省教育厅重点教育教学研究项目 省级专业建设项目(特色专业、教改示范专业等) 省级示范实验实训中心 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省级教学团队 省级精品课程
表5 教学成果分类表
类别 国家级
省级
教学成果
国家教学成果特等奖 国家教学成果一等奖 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
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 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 省级教学成果二等奖 省级教学成果三等奖
表3 科研奖励分类表
奖励类别 奖励等级
自然科学类
一类 (国家 级)
一等奖 二等奖
国家科学技术奖
人文社会类
国家“五个一工程”奖 国家图书奖
二类 (省部 级)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省部级优秀社会科学成 省部级科学技术奖 果奖
省“五个一工程”奖 其他可推荐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部门设立的科学 技术奖(含社会科学奖)(见附件1)
上)
973课题(经费10万元以
上)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
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项 目
目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科 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科研启
研启动基金
动基金
省优秀青年科技基金 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
省科技攻关计划项目 研基金(新教师基金课题)
省教育厅自然科学研究 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
重点项目
《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 《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
《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 《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扩展版) 《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扩展 版) 国内其他普通本科高校学报
其他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
表2 科研课题分类表
等级
自然科学类
社会科学类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
(六)积极参加产学研合作,为校企合作单位服务,参与 完成企业、事业单位技术开发、咨询、服务以及科技成果转 化、推广、应用等项目(前3名)1项以上,取得了一定的社 会经济效益,且项目到校经费10万元以上。
(七)为行业、区域服务,参与完成较大规模的专业调研 咨询项目(前3名),其成果被相关单位采用并产生良好的社 会经济效益,且项目到校经费5万元以上。
上)
元以上)
企业以产学研合作方式
委托研发类课题(其中
到校经费中研究经费达
到25万元以上)
四类
省教育厅自然科学研究
项目
安徽省高校青年教师科 研资助计划
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
(以“省教 育厅自然科 学研究项 目”、“安 徽省教育厅 人文社会科 学研究项 目”为标杆 的科研课
题)
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和省 研究项目
以个人项目参加由中宣部或文化部主办的国家级大型演出2 项以上
在省文化厅主办的省艺术节、创作比赛、专业比赛中获一 等奖1项以上
在文化部主办的比赛中获国家级奖励1项以上
国家级音乐协会为其举办过高水平的个人专场音乐会1场以 上
二类
担任省运动会或省大学生运动会单项裁判长(主裁判)
在省文化厅和省美术协会联合主办的大展中获银奖1次以上
入选文化部和中国美术协会联合主办的大展1次以上
省级艺术类协会为其举办过个人展览1次以上
获产品类外观设计专利1项以上
的科研课
万元以上) 973课题(经费100万元
题) 以上)
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
(经费100万元以上)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
会科学部主任基金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专项
项目
863课题(经费30万元以
二类
(以“国家 自然科学基
金项 目”、“国 家社科基金 项目”为标 杆的科研课
题)
上) 973课题(经费30万元以 上) 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 院校青年教师基金 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 项科研基金 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 支持计划国家政策引导 类科技计划(星火计 划、农业科技成果转化 资金支持项目、火炬计 划国家重点新产品计
第三十条 本资格条件由安徽省人事厅、教育厅按照各自
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资格条件自公布之日起试行。原《安徽省
高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教人〔2005〕3 号)同时废止。
等级 一类 二类 三类 四类
附表1 论文分类表
论文收录数据库
《科学引文索引》(SCI) 《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I) 《工程索引》(EI) 《艺术人文引文索引》(A&HCI) 《医学文献联机数据库》(MEDLINE) 新华文摘(全文)
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
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国家 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重点项目
开放基金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 国家各部委、各省、自治
助
区、直辖市委托专项课题
国家各部委、各省、自 (研究经费10万元以上)
治区、直辖市委托专项 企业以产学研合作方式委托
课题(经费20万元以 咨询类课题(研究经费15万
(经费10万元以上) 企业以产学研合作方式委托
企业以产学研合作方式 咨询类课题(研究经费5万
委托研发类课题(其中 元以上)
到校经费中研究经费达
到10万元以上)
五类
各类单位设立或立项的 课题(研究经费1万元 以上) 企业以产学研合作方式 委托研发类课题(其中 到校经费中研究经费达 到2万元以上)
各类单位设立或立项的课 题(研究经费0.3万元以 上) 企业以产学研合作方式委 托咨询类课题(经费1万元 以上)
三类 (市厅 级)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市厅科学技术奖
市厅优秀社会科学成果 奖
在科技部登记注册的但不可推荐国家科学技术
奖的一级学会设立的科学技术奖(含社会科学
奖)
表4 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分类表
类别 国家级 省级
教育教学研究项目
国家级教育教学研究项目 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 国家级教学团队 国家级精品课程 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 国家级专业建设项目(特色专业、教改示范专业、 工程认证等)
有“CN”、“ISSN”刊号的学术刊物上;专著或教材必须是 有“ISBN”书号的正式出版物。在学术期刊的“增刊、特刊、 专刊、专辑”上发表的论文以及论文集上收录的论文均不计入 规定的数量。按要求数量提交的论文,须有二分之一以上在非 本单位主办的期刊上发表。
(六)申报副教授的人员应提交2篇(部)代表作,申报 教授的人员应提交3篇(部)代表作,由省教育厅评审时组织 专家鉴定,实行鉴定分类表
等级
专业实践业绩
一类
担任省运动会或省大学生运动会裁判长、副裁判长
在省文化厅和省美术协会联合主办的大展中获银奖2次以上 或金奖1次以上
入选文化部和中国美术协会联合主办的大展2次以上或获铜 奖1次以上
国家级艺术类协会为其举办过个人展览1次以上
获产品类外观设计专利2项以上
(八)在专业技术开发应用和专业知识应用普及方面成绩 突出,其成果(普及性出版物、工具性实物、应用性软件等) 经专家鉴定,在行业和区域具有较大的影响和实用价值。
(九)体育、艺术类教师取得二类以上专业实践业绩1项 以上。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对几类人员的特殊规定 (五)兼任管理工作的教师,教学工作量和专业实践要求 不低于同学科专任教师的二分之一,管理工作成果不超过总要 求的三分之一。 (六)参加培训进修或在职攻读学位的教师,任现职期间 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得少于规定教学工作量的70%。 第二十七条 本资格条件有关词语或概念的解释 (一)本资格条件中所有的业绩均为任现职以来所取得的 成果(所有成果的截止日期为教育厅规定的报送材料日期前一 个月)。 (二)本资格条件中规定的学历(学位),是指国民教育 序列中与申报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学历(学位)。持有专 业与申报专业不同的,必须参加过同专业1年以上进修并取得 结业证书。 (四)教学质量考核:指学校组织的学年度常规教学质量 考核。考核采取学生测评、专家听课、督导评教、随机抽查教 案、实践教学效果考评等方式进行,考核结果向省教育厅备 案。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实行教学质量考核一票否决制,教学质 量考核不合格者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资格。 (五)本资格条件所要求的论文必须是独立或第一作者或 外文刊物通讯作者完成,并公开发表在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