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办法的编制原则

评标办法的编制原则
评标办法的编制原则

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的编制原则

时常在报刊上看到一些谈评标方法的文章,有些写的确实有特色,从中能够得到不少启发,对自己编制招标文件的评标方法有不少帮助,但同时也觉得宏观分析的少,就单一项目或单类项目讨论评标办法的多,常常针对某类招标项目提出评标方法。所以笔者就想从大的方面来探讨如何掌握评标办法的编制原则,如何下手,如何提高评标办法的编制水平谈谈体会。( 笔者在上一篇文章中“如何编制招标文件”,原载《中国招标》2006-5-6 期提到了评标办法是招标文件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未展开。) 可以这么说评标办法是整个招标活动中的天平,衡量投标人的中标份量,一边是中招标人的技术商务要求,一边是投标人的份量,看谁最适合。可以说是招标文件中最精密的部分,要慎之又慎。

评标办法的首要编制原则是公正公平,不能表现出对某些投标人的倾向,尺子准确,才能对投标人去裁量而投标人无怨言;

其次评标办法的编制要求是有针对性,有具体化的要求,这样可以分出投标人的优劣,一把尺子虽然公平但空洞无物,也看不出好,也看不出差,这把尺子就没有可操作性,又好比高考试卷,出题太简单或者太难,考生分数拉不开,不好取舍。这一点要做好很不容易,要深入研究招标人的技术和商务要求,也要研究潜在投标人的状态。

评标办法主要分成三个部分:报价评分部分;商务评分部分,主要是投标人的业务资质,业绩、信誉、实力、交货期,合同条款偏离等;技术评分部分,主要是技术要求、规范的响应程度,这部分主要和货物的技术特性有关。

在这三个部分中,商务评分部分和技术评分部分和具体的项目关系较大,报价评分部分看起来较为抽象,似乎在每个招标中都差不多,但实际上和每项招标的具体情况密切相关,在财政部令第18 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的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把评标方法分成三大类:最低评标价法、综合评分法和性价比法,在综合评分法中确定将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百分之三十至百分之六十。这一规定可以理解为:在每一项货物和服务招标中,评标方法中价格分的权重都要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重新考虑,不能一以贯之。

编制评标方法就先要研究较为典型行业或项目的评标方法,先找一些类似的项目进行研究、根据本项目情况修订。在一些特定的行业,通行一种模式的评标方法或由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发布强制执行的评标方法,必须执行,这些方法要认真研读,仔细体会其中的含义,思考它为什么适用于这种行业或这种项目。在《中国招标》2005-12-1 期中刊登了邢怡文和唐和义的文章“货

物招标中价格评分的探讨”,写的很好,其中将价格评分方法根据招标项目特点的不同分成了基准价法;固定比率法;固定差值法;分段线性计算法(固定比率、固定差值结合法),在不同的情况下采用不同的价格评分方法。在看了两位的文章后,笔者即在招标中进行尝试,效果很明显,感觉二位先生的文章的确是经验之谈。曾经有一项服务招标,因为服务的成本很难评价,各投标人计算方式不同,实力不同,报价可能有很大差别,又不能以报价确定中标人,在这种情况下,业主就提出采用固定差值法,即以最低报价为最高分,最高报价与最低报价得分差值固定,中间报价得分采用内插法进行计算。固定差值法的确适合这种项目,实际评标结果证明效果很好。

在编制招标文件中时常遇到一个问题是客观分和主观分各占多大比重,常有一些人以确保公正性的理由,加大客观分比重,以减少专家主观因素,但笔者觉得还是应当使主观分具有一定的比重,因为项目的情况千差万别,招标项目技术发展和潜在投标人的情况你不可能全都掌握,你想的再周全,也有想不到的地方,有想不到的评标因素,这就是评标的风险所在,为防止这种情况出现,就要由评标专家现场评判,这样就要在评分当中给评标专家主观评定分值的余地,越是技术发展快的领域,越是投标公司情况不明的情况就越要有一定的主观评定部分。

换一个角度看,评标方法反映了招标方和投标方的博弈规则,你要在招标文件中公开评标方法,从招标人的角度就是要通过评标方法评出符合自己技术商务要求的卖家,而从投标人的角度就要通过研究评标方法从中找出符合自己利益最大化的投标方案,尽可能发挥自己的优势,回避自己的劣势,甚至有可能弄虚作假,如果完全是客观分,一目了然,没有悬念,让某些投标人量身定做了自己的得分,但对投标人的劣势确没有临时处置的方法,会使招标人面临一定的风险,从这个角度说也要给评委会一定的分数自由裁量权。

技术评分部分应适当细化。与招标标的的性质相关的技术特性应当列入评标得分,通常对于经常招标的大宗货物、工程或服务项目逐渐形成一些技术评分办法,另外在国际招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当中,列出满足或不满足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减去一定的分数,可以较好的反映技术特性评分。

为了更好的做评分方法,有时我们还将同一类招标项目不同招标人、不同地区的同类评标方法拿来比较,看其中的不同,比较优劣,从中汲取他们的优点。比如说房屋类工程招标是经常遇到的评标项目,各地建设主管部门都比较重视,制定了一系列评标方法,一省和一省不同,甚至一市和一市也不同,有时我们做不同地区的招标项目,仅相邻的市就使用不同的评标方法和不同的招标文件范本,这些评标方法的形成有当地招标形成的习惯不同,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对招标工作的理解不同制定出不同的评标方法,让招标代理机构和投标人难于适应,从这个角度说,评标方法应当尽量简化、统一。

评标办法的编制需要长期的经验积累,如上所说,评标方法不仅需要编制人对招标项目的技术、商务要求有深入的了解,而且要深入了解潜在投标人,了解招标人和潜在的投标人可能进行的博弈过程,根据这种互动确定规则,常常需要根据经验进行编制,编制完后进行实地评定来检验效果,再在以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原载《中国招标》2006-7-1 期)

这是以前发表的文章,供大家参考。

评标方法及标准

评标方法及标准 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2、综合评分的各项因素主要是:技术、商务(资质、优惠、信誉、业绩、服务等)、价格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权值等。 3、评标程序: 3.1 投标文件的初审(符合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投标文件的完整性; 2)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形式或投标保函出证银行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3)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4)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无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书的; 5)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3.2 投标文件的澄清 评标委员会可以在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前提下,以书面形式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纠正。但纠正不会影响到投标人的最终得分。 3.3 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 1)价格评审:评标委员会将对由于投标人报价漏项等价格差异进行价格调整。投标人报价漏项的,将增加其他有效投标人所投该项报价的最高价作为评标价; 2)商务评审:按照各投标单位投标叙述和近几年投标单位的综合情况,按照A、B、C、D、E进行打分。 3)技术评审: 按照各投标单位投标叙述,按照A、B、C、D、E进行打分。 3.4 评标结论 1)评标成员将对合格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审并进行打分,分值最高的将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如果发现该中标候选人由于特殊情况不能履行合同的,招标人及招标机构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宣布分值次高的为中标候选人,由此类推。 2)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纪活动一经查出,将取消投标资格,已经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 3)投标人的最低投标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唯一依据。

招投标评标原则

招投标评标原则 (1)公平、公正、科学、择优 《招标投标法》第5条规定:“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3条规定:“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第17条规定:“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应当合理,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不得妨碍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为了体现“公平”和“公正”的原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应在制作招标文件时,依法选择科学的评标方法和标准;招标人应依法组建合格的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应依法评审所有投标文件,择优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2)严格保密 严格保密的措施涉及多方面,包括:评标地点保密;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之前保密;评标委员会成员在封闭状态下开展评标工作,评标期间不得与外界有任何接触,对评标情况承担保密义务;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相关主管部门等参与评标现场工作的人员,均应承担保密义务。 (3)独立评审 评标是评标委员会受招标人委托,由评标委员会成员依法运用其知识和技能,根据法律规定和招标文件的要求,独立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以评标委员会的名义出具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活动。评标委员会虽然由招标人组建并受其委托评标,但是,

一经组建并开始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即应依法独立开展评审工作。不论是招标人,还是有关主管部门,均不得非法干预、影响或改变评标过程和结果。 (4)严格遵守评标方法 《招标投标法》第40条规定:“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17条规定:“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评标工作虽然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评审,但是,评标委员会应严格遵守招标文件中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

评标标准及评分标准细则

评标标准及评分标准细则 一、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即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二、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技术、价格、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等。 三、评分因素所占权重: 1、项目方案(60分) 2、投标人的实力、业绩及经验(35分) 3、投标报价(5分) 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低的评标价格 合格投标人的有效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格)×10 说明: (1)评标价格: 小型和微型企业参加投标,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则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标价格参与评审; 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则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标价格参与评审; 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且在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则给予该联合体2%的价格扣

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标价格参与评审。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存在投资关系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 其他情况下,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即为评标价格。 (2)评标委员会有权判定明显低于成本的投标报价是无效报价,经评标委员会判定合格投标人的报价为无效报价的,将不计入基准价计算,其价格分为零分。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分包预算,否则其投标无效。

施工招标评标办法及细则

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和标准 一、评标原则及办法 1、本办法是第三章投标人须知中评标内容的具体细则。 2、本项目采用的是资格后审,按招标文件要求开标后各投标单位首先要通过资格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方可进入评标程序。 3、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7人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 专家 5 人;评标专家由鄂尔多斯市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 4、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即最大限度的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标准要求,评委对投标文件中的报价、工期、质量以及企业业绩、社会信誉及实力、施工组织设计、财务状况、服务承诺等方面赋予不同的权重,对投标文件的满足程度进行综合评估,以评分方式进行评价。 5、评标委员会按综合得分高低的结果推荐前2-3名为中标候选人,并写出评标报告,提交招标人。 二、综合评价内容及标准 (一)、投标报价(60分) 1、本工程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8》,设置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5日,以传真方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标底在开标时公布。 2、该招标工程采用复合标底确定评标基准价,其中:投标人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占权重的20%,招标人经审定后的标底占权重的80% C(评标基准价)=(A1+A2+A3……An)/n×20%+B×80% 其中:C=评标基准价 B=招标人经审定后的标底 A=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当投标人个数大于5家时,将去掉一个最

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计算投标人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n=投标单位个数 3、减分计算办法: 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当偏差率=0时,投标报价为60分,当偏差率为正值时,每1%减2分,当偏差率为负值时,每1%减1分,减分从60分开始。 (二)、施工组织设计(30分) 1、施工方案的可行性:主要施工方案科学合理,能够指导施工,有满足需要的施工方案。(0- 5)分。 2、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和所采取的技术措施:投标人质量管理体系健全,自检体系完善,投标书符合招标文件及国家、行业、地方强制性标准规范要求,并有完善.可行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和防止质量通病的措施及满足工程质量检测设备。(0-5分) 3、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施工进度安排科学、合理,所报工期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有可行的进度安排横道图、网络图,有保证工程进度的具体措施。(0-5分) 4、劳动力计划安排:有合理的劳动力组织计划安排和用工平衡表,各工种人员的搭配合理。(0-3分) 5、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合理,能够满足工程需要,所配备人员应同时具有相应的资质。(0- 3分) 6、进场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材料试验、质检仪器配备计划切合实际,满足工程需要。(0-3分) 7、现场文明施工措施:有合理且有效的现场文明施工措施。(0-3分) 8、安全施工措施:有保证施工安全措施的技术措施及保证体系。(0-3分) (三)、企业及项目经理资信、信誉、业绩和实力(10分) 1、企业近三年完成的同类工程,有一项得1分,最高得 2分。

评标应遵循的原则

评标应遵循的原则 作者:来源:本站原创文章点击数: 226 评标办法应当体现《招标投标法》规定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原则以及《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规定的评标活动应当遵循的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原则。 一、公开性原则。 公开性原则是“三公“原则中最基础、最重要的原则,没有公开性原则,公正和公平即是无本之木。评标办法的公开性原则主要体现在: (一)评标委员会构成、来源、产生方式和权责的公开; (二)评标方法的公开。也即明确是采用综合评估法,还是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三)对投标文件的要求以及投标文件有效性判定标准和废标条件的公开。例如,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应当明确给予规定并以醒目方式标示; (四)评审内容的公开,不管采用何种评标办法,均应明确评标活动需要完成的评审工作内容; (五)评标程序的公开。例如,当要求相关技术标投标文件以“暗标”形式递交时,如何规定符合性及完整性评审、技术标评审和商务标评审的评审程序; (六)评审标准和条件的公开。采用综合定量评分的,关于技术标与商务标评审项目及其具体评分值、技术标和商务标之评分值的权重比例等均应在评标办法中明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时,投标人证明其投标价格合理性的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价格各个组成要素进行分析评判的标准、对投标价格是否低于个别成本的评判方法和标准均应在评标办法中明确;允许备选方案的,对备选方案进行评审和采纳的标准和条件的公开。最重要的是,所有标准和条件都必须清晰准确,最理想的状况是达到招标人、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和招标投标监管人员能够形成唯一的理解,不能存在涵义不清、摸棱两可,以避免投标人对评标结论产生争议; (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的原则公开。采用综合评估法的招标项目,综合评分值最高的前多少位(最多不超过三名)投标人为评标委员会推荐给招标人的中标候选人,或是否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人。如果评分结果出现并列的情形,体现择优原则以便排序的附加条件也属于应当在评标办法中事先明确的内容; (八)招标人从中标候选人中选择中标人的规则公开。除非出现符合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依法应当招标的施工项目均应选择排名第一的中标侯选人作为中标人; (九)对评标活动存有疑义或者争议且取得有关证据或有效线索的投标人可以寻求投诉等救济途径的公

评分标准及评分细则

评标标准和评分细则 一、评标因素 投标人的评标得分由商务和技术两部分组成,满分为100分,各评标因素占总分的权重为: 1.商务报价: 30% 2.设备技术性能: 55% 3.技术方案: 4% 4.供货、施工方案与组织保障措施: 4% 5.售后服务与承诺: 5% 6.投标文件质量: 2% 二、评分细则 (一)商务报价: 30分 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基准价得30分;投标报价高于基准价的,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百分点保留2位小数点,得分保留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下同)。 (二)技术部分: 70分 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充分审核、综合比较与评价后独立评分,每人一份评分表,打分后在评分表上签名。在统计得分时,如发现某一单项评分超过评分细则规定的分值范围,则该张评分表无效。投标人技术部分的最终得分为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7名及以上评委时,最终得分为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有效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 1.设备技术性能:55分 1)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实质性技术要求、参数的得基本分20分。 2)MCU设备在同类产品中性能优秀的得8分,中等的得5分,一般的得3分。 3)MCU设备支持720P(及以上)得2分,双主控板得1分,双电源得1分,板卡支持热插拔得1分。 4)终端设备在同类产品中性能优秀的得6分,中等的得4分,一般 的得2分。 5)高端摄像机在同类产品中性能优秀的得5分,中等的得3分,一 般的得1分。 6)录播流媒体服务器在同类产品中性能优秀的得3分,中等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 7)液晶电视机在同类产品中性能优秀的得3分,中等的得2分,一

开标、评标注意事项

开标、评标中应注意的问题 1.招标人如何进行开标?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交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 2.招标人如何进行评标?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总数的2/3。一般招标项目可以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特殊招标项目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行相关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的应当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保密。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

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3.成为评标委员会专家有哪些条件? 评标委员会专家应当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交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由招标人从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冶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专家名册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内的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确定。 4.评标委员会如何进行评标?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国务院对特定招标项目的评标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5.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评标原则及评分办法

第一章评标原则及评分办法 一、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代理机构组建七人及以上单数的评标委员会, 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经济类、技术类评标专家数量不少于三分之二,招标人代表不超过三分之一。 二、评标原则 1. 竞争优先,择优选用。 2. 公平、公正、科学、合理。 三、评标的标准 1. 全部实质性响应本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投标单位信誉好。 2. 满足招标内容要求,保证质量,保证交货期,质保期。 3. 报价及售后服务、各种优惠条件对招标人最有利。 4. 所提供的相关服务合理。 5. 最低报价不是被授予合同的保证。 四、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定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定。评定过程中,评委会有权要求投标单位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解释,对澄清和解释所确认的问题应形成书面材料,经投标单位授权代表签字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单位的书面说明,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单位的报价、产品技术参数或者是软件的功能、履约能力与业绩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价,根据投标单位的综合实力,依据评审、签名,向招标人书面推荐前三名中标候选投标单位,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1、商务评议(占15%) 评标委员会只对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评议并依据“评分细则表”中的分值进行评分。 2、技术评议(占35%) 评标委员会只对确定为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评议,并依据《评分细则表》中的分值进行评分。投标文件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做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资料投标的。 2)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招标要求的。

3、价格评议(占50%) 评标委员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价格评议,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为50分。其他响应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50%×100。 五、评标统计及定标办法 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打分统计工作,评标委员会主任负责审核。评委评出的各投标人总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以后的算术平均数作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分值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评标委员会应按得分顺序,向招标人书面推荐前三名中标候选中标人。当投标单位最终得分相同时,以价格低的排名靠前的原则,依此产生名次。 由招标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定中标单位,报相关管理部门审批后,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通知未成交投标单位,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之一。 评分细则

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本办法经评标委员会于2014年XX月XX日讨论通过后生效,在评标过程中不作任何修改,严格执行。 一、评标依据 1、《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七部委第27号令、七部委第12号令和内蒙古自治区的有关规定。 2、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补充和答疑文件。 3、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 二、评标机构及原则 1、招标人依法组建包括专家及招标单位代表在内的评标委员会(X人),其中招标单位代表X人,从自治区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的技术、经济专家X人。评标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根据本办法组织评标。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单位的评审结果进行排序,出具由各评委签字的书面报告。 2、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逐一对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投标报价和技术的评审,按百分制综合评标,评委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各投标单位的综合得分。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单位的综合得分进行排序,并将排序前三名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给招标人,中标单位由招标人依法确定。 三、综合评分办法 评标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办法(评委打分小数点后保留一位,汇总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其中投标报价60分,技术部分40分。 (一)投标报价(满分60分) 1、本次招标设有最高投标限价,超出最高投标限价范围的投标报价均为无效报价,不参与评审。 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下浮1%至5%。开标前,

招标人预备5套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式【①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下浮1%; ②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下浮2%;③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下浮3%; ④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下浮4%;⑤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下浮5%】。在公开、公平、公正的条件下,开标现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式。 3、计算方法: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增加0.1%扣0.07分,每减少0.1%扣0.05分,最多扣15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二)技术部分(满分40分) 1、技术水平(7分) 1.1 设计研发:基础分1分;企业的设计软件、设计图纸均为自主研发,并拥有数项针对投标产品的质量提升起到重要作用的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的,最多得4分。 1.2 同类业绩:基础分1分;企业具有较高设备制造能力和可靠运行业绩的,最多得3分。 2、资源实力(13分) 2.1 制造装备:基础分2分;企业工装设备的品种、数量和精度全部优于制造能力需要,并具有加工中心或高精度数控机床的,最多得5分。 2.2 工艺方法:基础分1分;企业的生产线及其工艺流程科学、先进,针对关键工序节点的制造保障设备、措施设定及设计管控科学、有效的,最多得3分。 2.3 检验检测:基础分1分;企业的设备先进,方法科学、规范,具备全部型式试验项目试验能力的,并取得高标准检验机构的检验报告的,最多得3分。 2.4 制造环境:基础分1分;企业具有封闭厂房和净化车间,生产环境的温度、湿度、照明和降尘量等全部优于国家或行业规程规定的,最多得2分。 3、组件材料(20分) 3.1 关键组件:基础分3分;按照招标文件选用的主要组件材料为知名优质

评标标准及办法

评标标准及方法 一、总则 第一条编制依据 招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令第12号)、《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令第30号)、《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29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结合本招标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评标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评标办法类型 本办法属于综合评估法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仅适用于工程(以下简称“本招标工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的评标活动。 第四条评标时间 为保证评标工作的实施和质量,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应根据评标工作的实际需要安排足够的评标时间。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多于七家时,评标时间不应少于两天。 第五条与招标文件的关系 本办法是本招标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六条评标原则 本招标工程评标委员会依法按下述原则进行评标。 1、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 2、依法评标、严格保密; 3、反对不正当的竞争; 4、定性的结论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决定。 第七条监督 招标人接受(有管辖权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机构)对本招标工程招标活动依法实施的监督。 二、评标程序 第八条评标程序 评标委员会按照下面的步骤进行评标: 第一步:组建评标委员会,选举评标委员会主任,由评标委员会主任进行分工。 第二步:评标准备工作。 第三步: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分析和整理工作。 第四步:投标人资格审查 第五步:初步评审。 第六步:技术部分评审。技术部分评审采取量化打分方式。 第七步:商务部分评审。商务部分评审采取量化打分方式。 第八步:汇总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的评分结果,计算综合加权得分并按综合加权得分由高至低排出名次,推荐前三名作为中标候选人。 第九步:整理评审结果,编制评标报告并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确认后向招标人递交评标报告。 第十步:评标委员会解散,评标结束。 第九条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

评标定标原则和办法

第二章评标定标原则和办法(三十五)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三十六)评标委员会 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 2、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5人,由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组成。 3、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由招标单位从评委专家库的专家名册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 (三十七)评标程序 评标按两阶段进行:资格后审,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 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不进入下一步评审。 (一)初步评审 1、符合性评审,评标委员会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有无显著的差异或保留。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作废标处理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符合性评审不合格: (1)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的; (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签字),或法人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签字)的; (3)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4)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和标准的; (5)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6)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项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更有效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 (7)投标人名称或组织机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8)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限制的; (9)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 2、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或以其它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该投标人的投标作废标处理。 3、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4、评标委员会可以用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评标办法和标准(1)

第七章评标方法和标准 本工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采用湘建建[2007]102号文中《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评标办法规定的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进行评标。 1. 评标委员会 1.1评委成员为5人以上单数。评标委员会中由政府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产生的评委成员不得少于三分之二。由评委推举产生评标委员会主任一名,主持评标工作。 1.2 评标委员会实行主动回避制度。 2. 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 2.1 评标工作必须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2.2 评标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3 投标文件及招标文件是评标工作的首要依据。投标文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2.4 评标采用经评审最低报价法评审评分法。 2.5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提交评标委员会讨论的问题,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以下原则及时处理: 2.5.1属于招标文件明确规定的问题,按照招标文件执行,但违背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条文除外; 2.5.2属于对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理解不一致或不熟悉的问题,应当提请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工程招标投标监管机构作出解释;属于对招标文件存在不同理解的问题,应当提请招标人作出解释; 2.5.3属于投标文件中存在重大偏差的问题,且属于法律法规、招标文件明确规定的废标情形,应当作废标处理;属于投标文件中存在细微偏差的问题,应当书面要求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报价中存在算术错误的问题,应当修正结果并书面要求投标人确认; 2.5.4上述问题以外的,由评标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意见不一致时,评标委员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进行表决并记录在案。

评标标准和评分细则

武汉科技大学 学籍管理软件开发项目 评标标准 注:本次评标采用百分制综合评估法。 一、评标因素 投标人的评标得分由商务和技术两部分组成,满分为100分,各评标因素占总分的权重为: 1.商务报价: 30% 2.人员配备及技术方案性能: 50% 3.售后服务与承诺: 8% 4.开发周期及保障措施: 5% 5.业绩与资质: 4% 6.投标文件质量: 3% 二、评分细则 (一)商务报价: 30分 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基准价得30分;投标报价高于基准价的,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百分点保留2位小数点,得分保留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下同)。 (二)技术部分: 70分 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充分审核、综合比较与评价后独立评分,每人一份评分表,打分后在评分表上签名。在统计得分时,如发现某一单项评分超过评分细则规定的分值范围,则该张评分表无效。投标人技术部分的最终得分为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7名及以上评委时,最终得分为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有效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 人员配备及技术方案:50分 ?人员配置及技术水平 5分 1、投标方开发该项目的完整人员配备和良好的专业技术水平(4分) 2、开发人员在业界内无不良行为(1分) ?设计方案及其主要部件功能得分45分 1. 系统工具模块(3分) (1)用户可以分组管理。 (2)权限设置要灵活,权限管理要细致。 (3)支持三种授权模式,全校授权,院系/专业授权,教研室/教师授权。 (4)日志记录要详细,包括用户名、时间、IP地址、机器名、操作项、级别,日志数据等,且可以提供多种方式查询,便于事后追查。 (5)系统支持数据自动备份、手工备份,即可备份到服务器端也可以备份到本地

评标办法

第二章评标办法 (一)“评定分离”评标办法和标准 “评定分离”法操作细则 一、“评定分离”方案 (1)评标方案 1、评标办法。本项目投标文件的评审采用1.1的方式。 1、1、定性评审:是指评标委员会仅对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提出意见,指出各投标文件中的优点和存在的缺陷、签订合同前应当注意和澄清的事项等,择优推荐招标文件规定数量的定标候选人名单。 1、2、定量评审:是指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细则,对投标文件中的各评审因素进行评审、比较、打分,并推荐定标候选人 1、3、定性+定量评审:是指在评标因素中可设置部分定量评审项,在合格基础上评价其优良程度,作为推荐定标候选人的依据 1、4、其他方法 2、评审因素。评审因素包括经济、技术、商务资信等。 本项目的评审因素和评审顺序为:技术、商务 3、推荐定标候选人。 4、定标候选人数量。 4.1定标候选人:当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为4家-5家时,定标候选人数量为3家;当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为6家-9家时,定标候选人数量为5家;当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为10家及以上时,定标候选人数量为7家。 4.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少于3家时,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定标候选人。竞争性判断的方式:设计方案是否可行、经济、合理等。 4.3评标结果(定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因质疑或投诉导致定标候选人少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

时,招标人可以继续定标,也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重新评审推荐定标候选人。 (2)定标方案 根据项目的特点,选择合理的定标方法是能否择优确定中标人的重要环节。 1、定标方法:集体议事法、价格竞争定标法、票决定标法、票决抽签定标法、集体议事法、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定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票决定标法。 2、定标因素:(1)方案。(2)商务比较:投标人业绩、项目负责人业绩、投标人获奖情况、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专业负责人学历、职称及注册执业资格情况。 3、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因素对各定标候选人进行评审比较后,进行一次性票决排名。票决采取投票计分法,由定标委员会成员分别对定标候选人进行一轮排序投票,第一名得3分,第二名得2分,第三名得1分,汇总各定标委员会投票总得分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且影响中标候选人确定的,由定标委员会对总分相同的单位进行再次票决确定排名。 4、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数量为前附表规定的数量,并标明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中标候选人。 5、定标规则:推荐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 6、特殊情况的考虑。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因质疑或投诉导致中标候选人均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招标人可以重新组织招标,也可以按照评标办法有关要求重新组织定标活动、确定中标候选人;当所有定标候选人均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当重新组织招标。 二、评标程序 (1)评标委员会组建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人数为7 人。由招标人开标前从《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标专家名册》(设计类相应专业类别)随机抽取。 (2)初步评审 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项目,所有投标人均纳入评审范围。评审主要内容: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最新版】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一、评标原则 1、按照“公正、公平、科学、择优”的原则对待所有投标人。 2、坚持按照招标文件的所有相关规定,公平评标。 3、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7人。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5人,招标人代表2人。评标委员会专家由招标人和监督部门人员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二、详细评标标准 1、无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的; 2、投标函附录未加盖企业印章的;投标文件无副本者; 3、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4、投标质量达不到要求等级的;

5、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 6、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7、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不一致的; 8、投标文件中未附投标人廉洁自律承诺书的。 三、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以全部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为准,作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 按最终得分由高至低排出各有效投标人的名次,出现最终得分并列时,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按最终得分从高到低推荐两名中标候选人。计分过程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总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两位以后四舍五入。 四、评分细则

评分标准(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 评标委员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按下列标准打分: 1、报价评定分值(40分) 所有不超出“招标控制价”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报价均为有效报价。 评标基准值:当有效投标报价小于5家时,评标基准值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报价大于或等于5家时,评标基准值为去掉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 以评标基准值为基准,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值相等时得满分40分;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值的,按每高于评标基准值1%扣2分的比例在满分的基础上进行扣分,扣完为止;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值的,按每低于评标基准值1%扣1分的比例在满分的基础上进行扣分,扣完为止。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七部委第12号令发布的《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发布的《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及福建省政府第68号令发布的《福建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评标标准。 一、组建评标委员会 1、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成员名单在开标前确定,人数为5人以上的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 2、根据专业合理搭配的原则,由招标人及有关的技术、经济类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 二、评标原则 评标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选择的原则,对投标单位标书的符合性、完整性、响应性,投标总报价,报价合理性,企业资历、业绩、信誉、技术实力、业绩,主要生产条件,安装及检测装备能力,设备制造工艺,项目负责人及技术人员配备等进行综合评价。以评分方式,向招标人推荐得分靠前的3家中标候选单位,由招标人确定,不保证低价中标。 三、符合性检查 1、资格审查 1.1投标人资格要求 为证实投标单位完成工作的资格和能力,投标单位应随其投标文件提供下列文件资料: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有关ISO国际认证的文件资料和证明;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三级以上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证书》;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已按有关规定的金额和方式递交了投标保证金。 1.2评标委员会按照以上所规定的资格审查内容和评审标准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合格投标人。只有全部满足上述最低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要求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加下一程序的评标,否则,其投标为废标,不予继续评审。 2、响应性评审 (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废标界定的,作废标处理。 (2)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属于重大偏差,作废标处理。 ①投标文件中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指投标书、投标报价表及其附件、授权委托书、投标保证书等文件的正本,出现未按规定盖章、签字); ②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的; ③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④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货物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为最终报价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评标程序及原则

邀请招标会议议程 一、宣布招标会议开始,主持人自我介绍。 二、清点投标单位到会情况及宣布投标截止。 三、介绍投标委员会成员人数、监督代表及工作人员。 四、宣布招标会议会场纪律及评标注意事项,宣布评标原则、评标程序、评标内容。 五、监标人对标书的密封及有效性、完整性进行现场公证。 六、监标人启封投标书。 七、唱标人唱标,并请投标人确定投标报价有无异议。 八、监标人对现场开标进行现场公证。 九、请投标商退场。 十、开始评标。 根据评标原则、采取竞争性谈判评标法由评委根据招标文件对投标商标书形式和内容各项指标进行评分,开始竞争性谈判,填写中标事由,在监标人监督下决定中标单位。 十一、请投标商进场,宣布评标结果。 十二、招标会结束。

会场纪律 一、与会人员关闭所有通讯工具; 二、会议期间招、投标双方不得私下单独交往,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单独交谈; 三、评委如离开会场必须由监标人员陪同,否则不得离开会场。 四、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人员,监标人有权力进行纠正、制止或终止其现阶段工作。

招评标工作纪律 一、评标委员会严格按采购招标程序、领导和组织招评标工作。 二、评标委员会至少由3名以上奇数有资格的成员组成。 三、评标过程,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严禁评委和工作人员单独与投标人之间的会见或谈话,与投标审核、澄清及评标有关的信息不得泄露给投标人。 四、在开标后到中标的投标人被通知授予合同之前与投标人审核、澄清及评标有关的信息不得泄露给投标人或其他与评标过程无关的人员。 五、在必要情况下,评委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中含糊不清和不一致处进行澄清,但该要求必须以书面形式,投标人的反馈意见也应以书面形式。 六、评委和工作组成员不允许涂改投标书的报价和内容。

评标办法和标准

评标办法和标准 Jenny was compiled in January 2021

(一)评标办法和标准 1、评标办法:“评定分离”法,对投标文件的评审进行定性评审。 “评定分离”法操作细则 一、“评定分离”方案 (一)评标方案 1、评标办法。投标文件的评审采用定性评审的方式。 定性评审是指评标委员会仅对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提出意见,指出各投标文件中的优点和存在的缺陷、签订合同前应当注意和澄清的事项等,择优推荐招标文件规定数量的定标候选人名单。 2、评审因素。评审因素包括技术等。 3、推荐定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审因素进行评审、比较。评标委员会在技术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中,直接选优推荐7名定标候选人。全部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因素)的评审。 当技术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数量已低于(或等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推荐定标候选人数量 7家时,除投标文件出现无效投标情形外,所有投标文件均应进入下一评审阶段或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4、定标候选人数量。

(1)定标候选人: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大于等于7家,定标候选人数量为 7 家。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少于7家,则全部作为定标候选人。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少于3家时,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定标候选人。竞争性判断的方式:设计方案是否可行、经济、合理等。 (3)评标结果(定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因质疑或投诉导致定标候选人少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时,招标人可以继续定标,也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重新评审推荐定标候选人。 (二)定标方案 根据项目的特点,选择合理的定标方法是能否择优确定中标人的重要环节。 1、定标方法。集体议事法。 由招标人主要负责人担任定标委员会组长,组建定标委员会进行集体商议,定标委员会成员各自发表意见,最终由定标委员会组长确定中标候选人及排序。 议事规则:根据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中明确的各定标候选人在技术方面的评审意见,结合招标文件要求择优推荐中标候选人及排序。 2、定标因素。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概况和自身实际需要,选择设计方案等作为定标因素。定标因素及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材料如下:(1)设计方案

评标规定综合评分法

精心整理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表A 条款号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方 法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 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 人: (1)评标价低的优先; (2)商务及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投标文件提供的业绩数量多的投标人 优先; (4)投标文件提供的累计合同金额额大的 投标人优先。 2.1. 1 2.1. 3 形式评 审与响 应性评 审标准 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工期、工程质量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承诺函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d.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及项目管理机构相关 图表; e.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f.商务和技术文件(第一信封)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 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承诺函的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 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 署姓名的可不签署)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 除外)。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担保。 a.投标担保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 b.若采用电汇(转账),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

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采用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银行保函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的正本之中。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并符合下列要求: a.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符合下列要求: a.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6)投标人必须独立投标,不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7)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8)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9)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0)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安徽交控集团信息化安全项目通用准则承诺等相关资料。 第二信封(报价文件):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投标价;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及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函及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及说明、投标报价说明、计日工说明、其他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的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 (3)一份投标文件应只有一个投标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4)投标人未以调价函的形式进行投标报价。 (5)投标人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 (6)按要求提供自查表。 (7)投标报价未超过投标控制价上限。 (8)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与工程量清单中的汇总价格必须一致(小数部分由四舍五入引起的除外)。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