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航空职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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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组织选拔2017-2018年中层副职后备干部
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单位):
根据《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系处级后备干部选拔培养管理办法(试行)》(成航委发〔2016〕21号)要求,经学校2017年第16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选拔2017-2018年中层副职后备干部,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指标
根据学校改革发展、干部队伍梯队建设需要,确定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2017-2018年中层副职后备干部推荐指标数(见附件1)。
二、资格条件
拟选拔中层副职后备干部资格条件:
1.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九级职员或现聘A10、C10、D7岗位及以上职务;
2.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且近三年有一次年度考核为优秀;
3.从教学、科研岗位推荐的,应具有专业(课程)负责人经历;或主持过校级及以上项目建设;或获得过校级及以
上成果奖励;或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荣誉(劳动模范、教学名师、优秀教师、优秀青年教师、优秀共产党员、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辅导员等);
4.从管理、教辅岗位推荐的,应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荣誉(劳动模范、优秀共产党员、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辅导员等),或近三年有过两次(或半年)以上的学校送培或校外挂职锻炼经历(以组织人事部备案信息为准)。
三、推荐程序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按照学校下达的推荐指标数,采取个人自荐、他人推荐、组织推荐方式进行中层副职及其后备干部的推荐。
(一)个人自荐。符合资格条件的个人可填写《中层副职后备干部推荐及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进行自荐,并将推荐表于12月7日12:00前交所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
(二)他人推荐。学校领导、任期考核合格的中层领导干部可填写《中层副职后备干部推荐及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推荐符合资格条件的人选,并将推荐表于12月7日12:00前交被推荐人所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
(三)组织推荐。
1.确定推荐人选差额名单。
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根据个人自荐、他人推荐情况,广泛征求本单位(部门)行政领导、党代表、教代表、教授、支部书记、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等意见,提出中层副职后
备干部推荐人选的差额名单。
2.研究决定推荐人选名单。
(1)二级学院、基础教学部、工程实训中心、后勤服务总公司由党总支(党支部)主要负责人召集,经现任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对拟推荐人选差额名单充分酝酿,并与分管(联系)校领导交换意见后,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本单位中层副职后备干部推荐人选。
(2)机关、教辅直属党支部由支部负责人召集,经与支部所属部门主要负责人充分酝酿,并与分管校领导交换意见后,召开支部所属部门主要负责人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本支部中层副职后备干部推荐人选。
3.报送推荐表。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将《中层副职后备干部推荐及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电子稿及纸质稿于12月8日17:00前交党委组织部蓝旭老师。
四、研究提名
根据是否已经列入后备干部培养计划、结合被推荐人现实表现、工作业绩等情况,由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拟提名中层副职后备干部名单。
五、工作要求
(一)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节点和指标数进行推荐,按时报送组织推荐表。
(二)二级学院(部、中心)推荐中层副职后备干部要
结合本单位专业(课程)人才队伍建设实际,推荐有发展潜力且初具管理能力的适当人选;其他职能部门要结合党政干部新要求,推荐综合素质优秀的人选。
(三)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人要切实履行职责,与行政负责人加强沟通协调,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本着对学校、对推荐人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把品质好、素质高、能力强、作风硬的优秀推荐人推荐出来,为学校的改革建设发展和管理效能的提高举荐人才。
附件:
1.2017-2018年中层副职后备干部推荐指标数表
2.成都航院中层副职后备干部推荐及资格审查表
中共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7年12月1日
附件1:
2017-2018年中层副职后备干部推荐指标数表
备注:
1.“优秀教师(非后备干部)中拟选拔中层副职干部推荐指标数”要占“2017-2018年中层副职后备干部指标数”。
2.严格推荐资格条件,推荐数不能超过指标数,如本单位(部门)没有合适人选,可少推荐或不作推荐。
附件2:
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中层副职后备干部推荐及资格审查表
(含个人自荐、他人推荐和组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