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古镇文化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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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古镇文化公园采购需求文件

中山市古镇文化公园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需求文件

一.商务资料表

号项目内容说明1 采购人/业主

中山市古镇文化站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760)2348668

2 * 供应方资格标

准1、供应方须为独立的法人企业;

2、供应方具有物业管理企业二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3 需提供的资格证

明文件及标准

1、报价文件必须经法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

2、供应方编制的报价文件中须包含以下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格证明文

件:

2.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2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3 满足供应方资格标准的证明文件;.

2.4 所提供货物及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及供

应方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内容。

4 报价方式

1、投标报价应包含所有业主方需支付给成交供应方(对物业进行全

面管理服务)的全部费用。

2、货币:人民币

13 报价文件数量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二.用户需求书

1.概况

1.1中山市古镇文化站(以下简称委托方),位于古镇东兴中路5号,是古镇综合型的文艺演出场所和群众文化活动场所,于2005年1月中旬基本建成投入使用。

1.2 物业概况:古镇文化公园主要包括运动区、学习区及休闲区三大部分,管理范围包括艺术楼、培训楼、办公楼三大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具体包括篮球场,乒乓球场、游泳池、羽毛球场、人物雕塑、草坪绿地、露天舞台、歌舞厅、网球场、荷花池、健身器材设施设备等)。总占地面积60000 m2。

2.物业管理总体要求

2. 1 古镇文化公园,是古镇综合型的文艺演出场所和群众文化活动场所,对物业管理服务要高标准、高档次,对安全性、规范性要求严格,要充分考虑服务型政府的理念和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2.2 委托方对成交供应方组建的文化公园物业管理机构进行业务归口管理。

2.3 成交供应方对本物业管理方案、组织架构、人员录用、建立的各项规章制度,成交供应方在实施前要报告委托方,委托方有审核权。

2.4 在处理特殊事件和紧急、突发事故时,委托方与物业管理机构一起对物业管理公司的人员有直接指挥权。

2.5成交供应方对所录用人员要严格审查,保证录用人员没有刑事犯罪记录、有上岗资格证。委托方有权对所录用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对不符合要求的,有权提出撤换。

2.6 成交供应方各类管理人员按岗位着装要求统一,言行规范,要注意仪容仪表,公众形象。

2.7 成交供应方在做好工作的同时,有责任向委托方提供合理化建议,以提高管理效率和管理质量。

3.物业管理内容

3.1 安全保卫

3.1.1 范围为文化公园管辖地域,包括文化广场、露天公共场所、建筑物及雕塑等。

3.1.2 组织一支思想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保安队伍,执行严格的纪律和岗位责任制以确保整个文化公园的安全、有序。

3.1.3 成交供应方应确定值勤岗位、值勤时间、岗位职责等,目标是确保万无一失。

3.1.4演出时要控制噪音,制止喧闹现象,确保演出和参观秩序。负责文化广场群众文化活动的安全有序,对进入文化公园范围的群众进行安全监控。

3.1.5 制定重要接待活动、重要来宾接待活动的安全保卫预案。

3.1.6文化公园范围做到24小时有安全护卫人员巡查。

3.1.7 加强防范,避免盗窃事件的发生;确保无重大火灾、刑事和交通事故发生。

3.1.8对突发事件有应急处理计划和措施,必要时及时报警并报告委托方,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协助保护现场。

3.1.9 其它与安全保卫有关事项。

3.2 交通、车辆、停车场管理

3.2.1 要有车辆停放识别标记。

3.2.2自行车、摩托车、机动车等各种车辆停放有序,统一存放露天停车地点,做到车辆停放规范、整齐、分类、安全(只作停放不作保管)。

3.2.3公园内不得停放任何车辆(经上级批准,领导检查、运送物料的车辆除外)。

3.3 清洁卫生

3.3.1 范围包括整个露天公共场所、文化站办公广场、三棟建筑物的文化站的办公室和公共区域,对外出租、空置区域除外。

3.3.2委托方可以和成交供应方共同制订工作制度和标准,以对工作质量进行考核。

3.3.3建筑物立面、公共楼道通道、广场、道路整洁,无堆放杂物现象。

3.3.4 成交供应方按工作程序对范围内的场所进行日常定期清扫或不定期的清扫保洁,做到按制定标准全天候、全方位保洁,按标准定人定点定时管理、巡查、监督。

3.3.5 成交供应方需负责垃圾的收集、清运,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3.3.6 建筑物内大堂、歌舞厅、走道、公共场所地面定期清洁保养。

3.3.7 给排水畅通,定期清理给排水管口、垃圾箱。

3.3.8 成交供应方在清洁卫生工作中消耗的物料工具等费用自负。

3.4室内绿化保育、养护和管理

3.4.1成交供应方负责提供室内绿化物及其摆设,并负责室内花木的保育、养护和管理,其中包括除杂草、施肥、浇水、整形造型、补缺、除虫、室内绿化定期更换及日常维护等工作。特别要做好名贵树木的养护工作。

3.4.2 成交供应方要对承包养护的室内绿化要派人巡视,防止破坏、践踏及随意占用现象发生。

3.5 物业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和管理

3.5.1 成交供应方要有熟练、专职、有上岗证及资格证的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对物业各项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

3.5.2 成交供应方对供货商保修期内的空调设备、灯光、音响设备,在日常使用过程中要制定使用运行制度,定人、定时开、关设备,及时发现设备使用过程中的隐患并通知专业公司维修、保养,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对已过保修期的,要及时的以书面形式报业主协调处理。

3.5.3其余物业设施、设备,包括各种机电设备、供配电、照明系统、给排水系统、应急系统、建筑物设施等各种设备由成交供应方进行管理,进行定期或临时的保养和维修,以确保各项设施的完好和正常使用,维修保养工作要建立制度,强调时效性,必须做到当日事当日清,对无法解决的事故或较大型的保养和维修,及时报委托方处理。

3.5.4对消防设施、设备物业管理人员要做到人人有消防知识,人人会基本操作,杜绝火灾事故。要做好巡视工作,制止破坏消防设施现象发生。

3.5.5 成交供应方需配备专业工程人员对各项设备进行使用前的测试,使用过程中的监控和管理。

3.5.6成交供应方在维修保养项目中属正常的维修、保养更新或使用中的消耗,不属成交供应方人为事故破坏,报委托方审批后,由委托方支付零部件、物料费用。

3.5.8 其它与物业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和管理有关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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