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订立培训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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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订立培训课件ppt
❖ 合同关系也像其他法律关系一样由主体、内 容、客体三大要素构成。合同主体——指合同 的当事人,可以是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也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订立合同,当事人必须具备与所订合同相适 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也 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因此,在订立合同 时,应当注意了解对方是否有相应的民事权利 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是否受委托以及委托代 理的事项、权限等。
履行方式——指合同当事人履行合同的具 体做法。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指合同当事人对 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时解决的途径和方式。
可以选择的解决争议的方法主要有:当事 人协商和解;第三人调解;仲裁;诉讼。
解决争议的方法的选择对于纠纷发生后当事 人利益的保护是非常重要的,应慎重对待。
如果意图通过诉讼解决争议可以不作约定
(1)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所
(2)标的——是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和义务所指 向的对象。包括有形财产、无形财产、劳务和工 作成果
(3)数量——指标的的数量,是以计量单位和数 字来衡量的标的的尺度。
(4)质量——质量是标的的具体特征,是用来衡 量标的优劣的尺度,它是标的的内在素质和外观 形态的综合。
(5)价款或报酬——一方当事人向对方当 事人所付代价的货币表现。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履行的期限——指合同中规定的一方当事人 向对方当事人履行义务的时间界限。它是衡 量合同能否按时履行的标准。
履行地点——指合同规定的当事人履行合同 义务和对方当事人接受履行的地点。它关系 到合同履行费用、风险的承担,有时还是确 定所有权是否转移、何时转移的依据,也是 发生纠纷后确定由哪一地法院管辖的依据。
2.合同的形式
合同的形式——是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 一致的表现形式,是合同内容的外在表现。
合同有三种形式: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 其他形式。
(1)书面形式——是指以合同书、信件 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 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 载内容的形式。数据交换系统(edi)、电子 邮件(e-mail)、计算机传真等,则是计算 机网络普遍应用后而出现的合同形式。
❖ 问:双方当事人的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为什么?
分析:
❖ 双方当事人之间采取的是口头合同,双方平 等自愿,符合法律规定,属于生效的买卖合 同,同时根据合同法第44条规定:“依法 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双方当事人 订立的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 要约与承诺
(一)合同的订立程序
1.要约
(1)要约的概念——是一方当事人向对方提出签 定合同的建议和要求。它是要约人希望和他人订 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一方为要约人, 接受要约一方称为受要约人。
(2)要约的构成要件:
①要约必须包括订立合同的意图
要约人发出要约这一意思表示的目的在于订 立合同,而这订立合同的意图只有通过其发出的 要约充分表达出来,才能在受要约人承诺的情况 下产生合同。
(2)口头形式——指当事人各方就合同内容达 成一致的口头协议。
(3)其他形式——法律没有列举具体的其 他形式,如推定形式等。一般认为,不属于 上述两种形式,但根据当事人的行为或者特 定情形能够推定合同成立的形式或者根据交 易习惯所采用的形式,也是法律上认可的其 他形式。
案例
❖ 裕仁公司因生产急需一批铝材,于是该厂采购部 人员打电话给成成机械厂,要求成成机械厂马上 送一批铝材到裕仁公司。双方在电话中对铝材的 规格、数量和价格达成了一致意见。但当成成机 械厂将铝材送到裕仁公司时,裕仁公司却以“双 方未签署正式的合同”为由,拒绝接受成成机械 厂送来的铝材,于是成成机械厂诉至法院。
电子有限公司(甲)
高校(乙)
(要约人)
(受要约人)
同答甲
不复对
成,新 立因要
收到要约后同意要约内容,
而约 合未
但要求加上音量调节器
该答复是
承诺吗?
法律效果:新 要约须原要约 人甲接受后, 合同才能成立
原因:答复对要约内 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依法应视为新要约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不是承诺, 是新要约
分析要点:乙(大学)拒收理由成立。 因为该合同还未成立,乙不存在依合同规 定履行接受货物的义务。理由是:合同成 立需要经过要约和承诺的过程,在本案中 只有要约没有承诺,甲向乙发出要约,乙 答复甲时并未完全接受该要约内容而是作 出实质性的变更(即要求加装音量调节 器),因此,根据法律规定,乙的答复不 构成承诺而应视为新要约,该新要约必须 甲完全接受,合同才能成立。现在甲对此 未作答复,可视为拒绝接受乙的新要
约,因此从这一层面看合同并未成立。但甲在合 同并未成立的情况下已交付货物,该货物买卖合 同能否成立与生效?现在我们必须以民法与合同 法中合同成立的推定理论进行分析,确定甲乙之 间的耳机买卖合同是否成立。如甲的履行完全符 合乙在新要约中规定的内容,即可认定甲的交货 是以履行合同的行为作出承诺,合同成立,乙应 当接受甲的履行而接收货物。但现在甲交付的货 物并未按照乙的要求加装音量调节器,因此,不 能构成以行为作出承诺,所以合同不能成立,乙 不负有接收货物的义务,有权拒收货物。
❖ 但合同的订立需要经过要约与承诺的过程。
合同的订立培训课件ppt
课前案例:2004年5月16日,某电子有限公
司(下称甲)向某大学(下称乙)发出一份愿 意向乙出售1000套单价为100元的英语学习耳 机的要约,要求乙收到要约后在15天内答复。 乙于2004年5月20日收到要约并答复同意以对 方要约的条件购买这批耳机,但要求对方在耳 机上加上音量调节器并于2004年8月25日前交 货。甲公司对此要求没有表示意见,并于2004 年7月15日交货,货到后,乙开箱检验,发现耳 机上并未装上音量调节器,因此拒收货物。甲 公司认为乙拒收货物构成违约,要求乙负违约 责任。问:乙拒收货物构成违约吗?要回答这 个问题必须了解合同的订立程序。
合同的订立
一、 概述
(一)何谓“合同的订立”?
❖ 即指 各方当事人通过协商,依 法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协议的法 律行为。
(二)当事人的缔约资格
❖ 1.当事人要具备必要的民事权利能力。 ❖ 2.当事人要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 3.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1.合同法规定的主要条款:
❖ 合同关系也像其他法律关系一样由主体、内 容、客体三大要素构成。合同主体——指合同 的当事人,可以是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也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订立合同,当事人必须具备与所订合同相适 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也 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因此,在订立合同 时,应当注意了解对方是否有相应的民事权利 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是否受委托以及委托代 理的事项、权限等。
履行方式——指合同当事人履行合同的具 体做法。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指合同当事人对 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时解决的途径和方式。
可以选择的解决争议的方法主要有:当事 人协商和解;第三人调解;仲裁;诉讼。
解决争议的方法的选择对于纠纷发生后当事 人利益的保护是非常重要的,应慎重对待。
如果意图通过诉讼解决争议可以不作约定
(1)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所
(2)标的——是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和义务所指 向的对象。包括有形财产、无形财产、劳务和工 作成果
(3)数量——指标的的数量,是以计量单位和数 字来衡量的标的的尺度。
(4)质量——质量是标的的具体特征,是用来衡 量标的优劣的尺度,它是标的的内在素质和外观 形态的综合。
(5)价款或报酬——一方当事人向对方当 事人所付代价的货币表现。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履行的期限——指合同中规定的一方当事人 向对方当事人履行义务的时间界限。它是衡 量合同能否按时履行的标准。
履行地点——指合同规定的当事人履行合同 义务和对方当事人接受履行的地点。它关系 到合同履行费用、风险的承担,有时还是确 定所有权是否转移、何时转移的依据,也是 发生纠纷后确定由哪一地法院管辖的依据。
2.合同的形式
合同的形式——是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 一致的表现形式,是合同内容的外在表现。
合同有三种形式: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 其他形式。
(1)书面形式——是指以合同书、信件 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 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 载内容的形式。数据交换系统(edi)、电子 邮件(e-mail)、计算机传真等,则是计算 机网络普遍应用后而出现的合同形式。
❖ 问:双方当事人的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为什么?
分析:
❖ 双方当事人之间采取的是口头合同,双方平 等自愿,符合法律规定,属于生效的买卖合 同,同时根据合同法第44条规定:“依法 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双方当事人 订立的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 要约与承诺
(一)合同的订立程序
1.要约
(1)要约的概念——是一方当事人向对方提出签 定合同的建议和要求。它是要约人希望和他人订 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一方为要约人, 接受要约一方称为受要约人。
(2)要约的构成要件:
①要约必须包括订立合同的意图
要约人发出要约这一意思表示的目的在于订 立合同,而这订立合同的意图只有通过其发出的 要约充分表达出来,才能在受要约人承诺的情况 下产生合同。
(2)口头形式——指当事人各方就合同内容达 成一致的口头协议。
(3)其他形式——法律没有列举具体的其 他形式,如推定形式等。一般认为,不属于 上述两种形式,但根据当事人的行为或者特 定情形能够推定合同成立的形式或者根据交 易习惯所采用的形式,也是法律上认可的其 他形式。
案例
❖ 裕仁公司因生产急需一批铝材,于是该厂采购部 人员打电话给成成机械厂,要求成成机械厂马上 送一批铝材到裕仁公司。双方在电话中对铝材的 规格、数量和价格达成了一致意见。但当成成机 械厂将铝材送到裕仁公司时,裕仁公司却以“双 方未签署正式的合同”为由,拒绝接受成成机械 厂送来的铝材,于是成成机械厂诉至法院。
电子有限公司(甲)
高校(乙)
(要约人)
(受要约人)
同答甲
不复对
成,新 立因要
收到要约后同意要约内容,
而约 合未
但要求加上音量调节器
该答复是
承诺吗?
法律效果:新 要约须原要约 人甲接受后, 合同才能成立
原因:答复对要约内 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依法应视为新要约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不是承诺, 是新要约
分析要点:乙(大学)拒收理由成立。 因为该合同还未成立,乙不存在依合同规 定履行接受货物的义务。理由是:合同成 立需要经过要约和承诺的过程,在本案中 只有要约没有承诺,甲向乙发出要约,乙 答复甲时并未完全接受该要约内容而是作 出实质性的变更(即要求加装音量调节 器),因此,根据法律规定,乙的答复不 构成承诺而应视为新要约,该新要约必须 甲完全接受,合同才能成立。现在甲对此 未作答复,可视为拒绝接受乙的新要
约,因此从这一层面看合同并未成立。但甲在合 同并未成立的情况下已交付货物,该货物买卖合 同能否成立与生效?现在我们必须以民法与合同 法中合同成立的推定理论进行分析,确定甲乙之 间的耳机买卖合同是否成立。如甲的履行完全符 合乙在新要约中规定的内容,即可认定甲的交货 是以履行合同的行为作出承诺,合同成立,乙应 当接受甲的履行而接收货物。但现在甲交付的货 物并未按照乙的要求加装音量调节器,因此,不 能构成以行为作出承诺,所以合同不能成立,乙 不负有接收货物的义务,有权拒收货物。
❖ 但合同的订立需要经过要约与承诺的过程。
合同的订立培训课件ppt
课前案例:2004年5月16日,某电子有限公
司(下称甲)向某大学(下称乙)发出一份愿 意向乙出售1000套单价为100元的英语学习耳 机的要约,要求乙收到要约后在15天内答复。 乙于2004年5月20日收到要约并答复同意以对 方要约的条件购买这批耳机,但要求对方在耳 机上加上音量调节器并于2004年8月25日前交 货。甲公司对此要求没有表示意见,并于2004 年7月15日交货,货到后,乙开箱检验,发现耳 机上并未装上音量调节器,因此拒收货物。甲 公司认为乙拒收货物构成违约,要求乙负违约 责任。问:乙拒收货物构成违约吗?要回答这 个问题必须了解合同的订立程序。
合同的订立
一、 概述
(一)何谓“合同的订立”?
❖ 即指 各方当事人通过协商,依 法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协议的法 律行为。
(二)当事人的缔约资格
❖ 1.当事人要具备必要的民事权利能力。 ❖ 2.当事人要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 3.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1.合同法规定的主要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