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区突发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事件应急预案(卫生局下发卫生应急示范区创建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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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XX区突发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事件应急预案

(修订时间:二Ο一二年)

前言

本预案对我区突发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事件应急管理和处置进行了规范,明确了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各乡镇(自治乡)街办的应急指挥、预防预警、应急响应、信息报送、应急救助、善后处理等方面的职责和任务。本预案包括总则、组织体系及职责、预防监督与监测预警、应急响应、后期处理、保障措施、宣传培训和演练、附则、附录9个方面的内容。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各乡镇(自治乡)街办要按照本预案的要求,认真做好突发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事件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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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事件的危害,指导和规范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众的健康与生命安全。

1.2 工作原则

突发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事件应按照迅速控制危害源、控制事件扩大、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安全、积极救治病人、减少伤亡、消除危害因素的原则进行处置。

1.3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XX省XX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 省XX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项应急预案》、《XX省XX市突发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应急管理与处置应急预案》、《XX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等,制订本预案。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区行政区域内自然灾害、意外事故以及生物和化学恐怖事件导致有毒有害污染,引起公众健康存在潜在危险因素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

2 组织体系与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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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在XX区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区政府应急委)的统一领导下,在XX区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政府应急办)的统筹协调下,我区范围内发生突发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事件由XX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区卫生应急指挥部)组织协调开展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职责参见《XX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项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卫生专项应急预案)。

2.2 组织体系框架图

(见下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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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区突发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事件应急组织体系框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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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应急联动

区卫生局以及相关单位,要按照本预案要求,加强统一领导,建立信息、应急资源共享平台,建立部门联动、区域联动、上下联动的应急联动机制,实现抢险救援力量合理调度,事件监测、报警反应灵敏,应急处置快速高效,有效控制事件造成的危害。

3 预防、监督、监测与预警

3.1 预防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强日常管理,加大监管力度,有效防止突发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事件的发生,努力将其消除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地减少危害。

3.2 监督监测

3.2.1 监督监测机构: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卫生监督所、医疗机构,以及区环境保局、区地震局。

3.2.2 监督监测内容:致病菌毒种管理和使用,有毒化学物质生产、使用、管理和运输的监测,可能引发突发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事件的环境污染和地质灾害监测。

3.2.3 监督监测网络:区卫生监督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职责建立覆盖全区的监督监测网;环境局建立和完善全市环境状况监测管理网、地震忌日建立和完善全区地质灾害监测管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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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报告

积极倡导和鼓励公民、法人、机关、企事业单位提供和举报突发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事件的隐患及有关线索,并对有功者给予奖励。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突发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事件及其隐患,有权向上级政府部门举报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应急处置职责的部门、单位及个人。

有关单位和人员报送、报告信息,应及时、客观、真实,不得缓报、谎报、瞒报、漏报。

3.3.1 报告、举报电话及责任报告人

报告和举报电话:区卫生局专用电话(XXXXXX),接受信息报告和举报。

责任报告人:各级政府;各级卫生、气象、环保、地质、安监以及其他相关局及其技术机构;以上部门和机构中行使职务的工作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个体开业医生;事件发生单位;与群众健康和卫生保健工作有密切关系的机构。

义务报告人:除责任报告人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

3.3.2 报告程序及时限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突发严重影响公众健康事件,应当遵循属地管理原则,立即向所在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事件报告后,要立即调查核实,经核实后,立即向所在区卫生局报告,同时派出专业技术人员赶赴事件现场,开展调查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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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卫生局接到报告后,应在2小时内向区政府和市卫生局报告,并通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络直报。

区政府接到报告后,应在2小时内向市政府应急委报告。

对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突发严重影响公众健康事件可越级上报,但同时应抄报被越过的主管部门。

3.3.3 报告内容

(1)事件内容

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事件名称、发生时间、地点、涉及的地域范围、人数,患者主要症状与体征,事件的原因、已采取措施,事件发展趋势,下步工作措施。具体内容见《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事件相关信息表》。

(2)事件发生、发展、控制过程

①首次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名称、初步判定的事件类别和性质、发生地点、发生时间、发病人数、死亡人数,主要的临床症状、事件原因、已采取措施、报告单位、报告人员及通讯方式等。

②进程报告

报告事件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件原因、事态评估、控制措施等内容。对初次报告的《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事件相关信息表》进行补充和修正。

重大、特别重大级事件每日进行进程报告。

③结案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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