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部分专业增加
主考学校列表
学校名称后有“★”为专业建设主考学校。
1.学校名称后有“★”为专业建设主考学校。
2.加“*”的法学专业为仅接受国民教育系列的专科(或以上)毕业生申办毕业的课程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