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激励模式之业绩股票模式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股权激励模式之业绩股票模式
业绩股票是在我国上市公司中最先得到推广的一种股权激励模式,我们从以下五个方面详细阐述该模式。
业绩股票模式的详情
1.概念
业绩股票是一种典型的股权激励模式,它是指公司在年初确定一个科学合理的业绩目标,如果激励对象到年末时达到预定的目标,则公司授予其一定数量的股票或提取一定的奖励基金购买公司股票;如果未能通过业绩考核或出现有损公司的行为、非正常离任等情况,则其未兑现部分的业绩股票将被取消。
业绩股票模式下,股权转移由激励对象是否达到了事先规定的业绩指标来决定。
2.特点
业绩股票模式有以下几个特点:
(1)激励奖金与利润挂钩
业绩股票激励模式下,激励对象的年度激励奖金直接与公司当年的经营利润挂钩。
(2)按照购买本公司股票的方式完成
公司奖励基金是通过按当时的市价从二级市场上购买本公司股票的方式完成的,从而绕开了《公司法》中有关股票期权的法律障碍。
(3)在行权数量、时间上有限制
持有业绩股票的人员在行权时间、数量上均有一定限制。
(4)强制性
激励对象的激励奖金在一开始就全部或部分转化为公司的股票,实际上在股票购买方面有一定的强制性。
3.优缺点
业绩股票激励模式有以下几个优点:
(1)加快公司业绩目标完成
企业实施业绩股票模式,会促使激励对象为了获得股票形式的激励收益而努力工作,有助于加快完成公司业绩目标;一旦获得激励股票成为股东后,激励对象的利益又和公司利益捆绑在一起,他们会更努力地提升公司业绩。
(2)具有较强的约束作用
在业绩股票模式下,激励对象获得奖励的前提是完成一定的业绩目标,并且收入是在未来逐步兑现。如果激励对象未通过年度考核,或出现有损公司行为、非正常调离等情况,激励标的将被取消,退出成本较大,因而具有较强的约束作用。
(3)操作性强
对于股东而言,业绩股票模式对激励对象有严格的业绩目标约束,能形成股东与激励对象双赢的格局,故激励方案较易为股东大会所接受和通过;业绩股票符合国内现有法律法规,符合国际惯例,经股东大会通过即可实行,操作性强,而且比较规范。
(4)激励效果较明显
业绩股票可以每年实行一次,能够实现滚动激励,激励效果更加明显。
业绩股票激励模式的缺点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公司业绩目标的科学性很难保证,可能导致关键人员为获得业绩股票而弄虚作假;二是激励成本较高,有可能造成公司现金支付的压力。
4.适用公司
业绩股票激励模式因为只对公司的业绩目标进行考核,不要求股价的上涨,加之激励成本较高,因此比较适合业绩稳定、现金流量充足的公司。
5.相关法律政策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2号——中高层管理人员激励基金的提取》规定:公司能否奖励中高层管理人员、奖励多少,由公司董事会根据法律或有关规定作出安排。从会计角度出发,公司奖励中高层管理人员的支出应当计入成本费用,不能作为利润分配处理;公司发生设立中高层管理人员激励基金的行为,应当在公开披露文件中披露有关的决策程序、实际决策情况以及激励基金的发放情况,并在财务报表附注相关部分对会计处理情况作出说明。
典型案例
1999年9月,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推出了“激励机制实施细则”。
该实施细则主要内容为:泰达股份将在每年年度财务报告公布后,根据年度业绩考核结果对有关人员实施奖罚。当考核合格时,公司将提取年度净利润的2%作为对公司董事会成员、高层管理人员及有重大贡献的业务骨干的激励基金,基金只能用于为激励对象购买泰达股份的流通股票并作相应冻结;达不到考核标准的要给予相应处罚,并要求受罚人员以现金方式在6个月之内清偿处罚资金。奖惩工作由公司监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组成的激励管理委员会负责。
该细则规定,激励对象的考核指标之一为公司每年的业绩增长率达到15%。下面是泰达股份1997—2003年的业绩资料,具体如表所示。
泰达股份1997—2003年业绩资料
上述资料显示,该公司1998年度的净利润为 1.305亿元,净资产收益率34.38%,现金流量充裕,业绩较为平稳,比较适合实施业绩股票激励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