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调拨、封存、报废管理制度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3.2.1设备连续停运三个月以上者,由设备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设备封存(启用)申请单》经资产管理部职能科室鉴定核准后,凭《设备封存(启用)申请单》办理封存手续,手续结束后由使用部门就地封存,并通知财务管理部进行帐务处理。对于特殊生产设备须截断水、电、汽路,并定期保养。
3.2.2启用封存设备,由设备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设备封存(启用)申请单》,资产管理部职能科室认定符合启封使用条件后签发使用,并通知财务管理部综合科进行帐务处理。
3.1.2属企业与企业之间的调拨,省内调拨由调入调出单位协商后,调出单位向省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固定资产处置申请表》,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方能调运设备,并将其档案资料随机调给调入单位,做好设备帐物处理;符合《国家烟草专卖局管理的设备目录》(中烟机[1993]第10号)文件中规定的设备,还必须由省级公司转报国家局审批同意后,才能办理调拨手续,并调运设备。
e)自制非标准设备,并经生产验证和技术鉴定不能使用的设备。
f)由于工艺上的改变,设备又必须折迁无法再恢复使用的设备。
3.3.2设备报废的审批权限:凡属烟草总公司管理的设备,由总公司审批,其余由省烟草公司审批。
3.3.3设备报废的审批程序:
a)设备报废由使用部门提交设备报废申请报告,加盖部门印章后由资产管理部职能科室组织鉴定,符合报废条件的,报请公司经理办公会批准。
3.1.3未正式办理手续前,各使用部门不得擅自、私自调动转移设备。
3.1.4设备使用部门、使用人、存放地点发生变动时,应由原使用部门资产管理员报资产管理部对口科室备案,并做好记录备案工作。
3.1.5手续办理完毕后,设备原使用部门、设备现使用部门、资产管理部综合科、财务管理部综合科及时做台帐变更。
3.2设备闲置封存
设备调拨、封存、报废管理制度
2008-6-10发布2008-6-10实施
目次
前 言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固定资产等各项设备调拨、封存、报废工作,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由资产管理部提出并归口。
本制度起草单位:资产管理部综合科。
本制度主要起草人:杨兵、李晓东、谭亚林、毕妍燕、宋燕。
设备调拨、封存、报废管理制度
e)报废烟机专用设备销毁时,须在省公司专卖管理、设备管理和我司主管人员共同监督下进行,有使用价值的零配件可拆除留用,其余部份作破坏性处理,可作废钢铁交当地废金属回收公司,烟叶经营部回收残值,财务管理部综合科作好帐物处理工作。其他设备由生产加工部废旧物资回收组统一回收,并由烟叶经营部成品科回收残值,财务管理部综合科作好帐物处理工作。
5.2固定资产处置申请表单
5.3设备封存(启用)申请单
5.4云南省烟草公司所属企业申请报废固定资产(建筑物、构造物)汇总表
5.5云南省烟草烟叶公司所属பைடு நூலகம்业固定资产(建筑物、构筑物)报废审批表
b)属于省烟草公司审批范围内的设备报废,由公司经理办公会批准后,资产管理部综合科填报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云南省烟草公司所属企业申请报废固定资产(建筑物、构造物)汇总表》、《云南省烟草烟叶公司所属企业固定资产(建筑物、构筑物)报废审批表》),经资产管理部、财务管理部、审计部、公司分管领导、公司总工程师、公司法人代表签字确认后,资产管理部综合科报省公司综合计划处和财务处审批。
c)属于国家局审批范围内的设备报废,由公司经理办公会批准后,资产管理部综合科填报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云南省烟草公司所属企业申请报废固定资产(建筑物、构造物)汇总表》、《云南省烟草烟叶公司所属企业固定资产(建筑物、构筑物)报废审批表》),报省公司综合计划处和财务处审核后,再转报国家局审批。
d)设备报废经过最终批准后,资产管理部综合科、财务管理部综合科及时作帐物处理。
3.3设备报废
3.3.1设备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报废:
a)凡国家和中国烟草总公司定为淘汰的设备和超过使用年限的老旧设备,效能无法满足工艺要求的设备。
b)因意外灾害和事故,设备受到严重损坏,无法修复,或修复费用过高的设备。
c)严重影响安全、能耗大、三废污染严重的设备。
d)因设备更新退役下来没有使用价值的设备。
1 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各设备使用部门。
2 职责
2.1资产管理部综合科负责设备调拨、封存、报废的组织实施及台帐变更。
2.2各设备使用部门负责设备调拨、封存、报废的申请及台帐变更。
2.3财务管理部综合科负责设备调拨、封存、报废手续完成后的财务账目调整。
3 管理内容和方法
3.1设备调拨
3.1.1属公司部门与部门之间的调动,移出部门填写《固定资产内部调动转移单》,经移出部门、移入部门、资产管理部、财务管理部的主管领导及公司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报资产管理部职能科室核对后执行。
f)凡按规定办理完报废手续的烟草专用机械设备,一律不得继续使用、转让。按《烟草专用机械设备销毁处理办法》(云烟专设[1999]11号文)的规定执行。
4 相关文件
4.1烟草专用机械设备销毁处理办法
4.2国家烟草专卖局管理的设备目录
4.3设备报废流程
4.4设备封存启用流程
4.5设备内部转移流程
5 记录
5.1固定资产内部调动转移单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