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带吊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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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带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 特别提示
1.1. 操作者在没有取得本设备操作许可证之前,不能独立操作本设备。
1.2. 操作者在操作使用本设备前,必须认真阅读本设备的操作使用说明书并完全理解说明书所述内容。
否则,不得操作使用本设备。
1.3. 操作人员必须穿戴整齐的劳动保护用品。
2. 起动前的准备
2.1. 检查起重机周围是否存在不安全因素。
2.2. 检查履带和转台上有无异物。
2.3. 检查履带、履带轴销、履带滚轮和传动链条等有无异常。
2.4. 检查发动机油底壳、喷油泵总成、液压油箱、变矩器、各齿轮室、刹车液储存罐等的油位是否在规定范围。
2.5. 检查燃油箱中的油量是否充足。
2.6. 检查冷却系统、蓄电池的液位是否在规定范围。
2.7. 检查风扇、水泵、发电机等皮带的松紧度。
2.8. 检查电气元件及接线是否良好。
2.9. 检查灯光、音响信号和雨刮器是否齐全有效。
2.10. 检查各制动杆是否在制动位置,并检查各操作杆是否在中立位置。
2.11. 检查各钢丝绳绳端连接固定及钢丝绳在卷筒上排列情况是否正常,确保绕过滑轮或滑轮组的钢丝绳都在滑轮槽内。
3. 起动、运转
3.1. 拨动锁式开关,起动柴油机(天冷时先予热,予热时间不得超过 40 秒)每次接通起动马达时间不得超过 10 秒钟,重复起动的时间间隔不得少于
2 分钟。
3.2. 起动后注意油压报警灯和机油压力是否正常。
3.3. 怠速 3~10 分钟,使柴油机在低、中速运转暖机,待水温达到 60 度以上,机油温度达到 65 度以上时,方可满负荷运转。
3.4. 经常注意观察各仪表和安全警示装置是否正常、各油路和水路连接处是
否有泄漏,发动机运转是否有异常。
3.5. 检查各安全装置、制动器性能是否完好有效。
4. 行驶、作业
4.1. 行驶和吊装作业时,要注意观察周围作业环境(特别注意空中障碍物),确认无安全隐患后,先鸣笛提示,然后才能行驶和进行吊装作业。
4.2. 作业场地必须平坦坚实并能满足起重机吊装作业的要求,否则,不能进行吊装作业。
4.3. 操作者在吊装作业中,必须坚持“十不吊”原则。
4.4. 在吊装作业中,起重臂和被吊物下严禁站人。
4.5. 当被吊物悬在空中时,操作者不得离开操作室。
4.6. 禁止大小钩同时进行起重作业,禁止两项以上的操作同时进行。
4.7. 在输电线附近作业时,起重机任何部位(包括钢丝绳、吊具、辅具和被吊物等)距输电线的距离要满足下面的规定:
4.7.1 输电线的电压低于等于 35 千伏时,要满足下列要求:输电线的电压最小距离 1千伏以下1.5米/1 千伏到35千伏3米
4.7.2 输电线的电压高于 35 千伏时,应向上级安全部门报告和咨询。
4.8. 在行驶和吊装作业中,非操作人员不得进入操作室。
5. 停机
5.1. 要保证起重机停放位置距塔吊的距离大于塔吊作业半径。
5.2. 把起重臂杆起落至正常停放位置。
5.3. 发动机怠速空转 2 分钟,锁上各个制动锁,将各个操作手柄置于中位,待水温降低后,熄灭发动机,断开电源开关。
5.4. 检查各仪表显示是否正常,大、小钩制动踏板是否锁定。
5.5. 当气温低于 5 摄氏度时,没有加防冻液的设备,都要打开所有放水开关,取下水箱盖放水。
5.6. 停机后,要及时排除设备运转中发现的故障,检查各部位,使车辆处于工作前的状态。
5.7. 按要求做好设备运转记录、维护保养记录。
6. 超起工况作业
6.1. 起重机原本未安装超起装置,需加装超起装置时,执行以下操作要求:6.1.1 由起重指挥带车行驶至吊装作业站位位置;
6.1.2 执行起重指挥信号调整作业半径,将起重机臂杆定滑轮、吊钩与负载重心三点一线对正;
6.1.3 按照方案加装超起配重。
6.2. 起重机带超起装置时,执行以下操作要求:
6.2.1 由起重指挥带车行驶至吊装作业站位位置;
6.2.2 执行起重指挥信号调整作业半径,将起重机臂杆定滑轮、吊钩与负载重心三点一线对正;
6.2.3 与作业方案核对超起配重,如不一致则按照方案增减超起配重。
7. 其他
7.1 严禁酒后操作。
7.2 按设备维护保养规定做好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并保持设备清洁。
7.3 按设备要求的油品型号和数量加油并保证油品清洁。
7.4 设备操作规程、维护保养规定、运转记录和维护保养记录要随设备携带以便随时查阅和记录。
7.5 操作者在岗位变动(包括临时岗位变动)时,都要和岗位接替者按照设备交接管理规定做好设备交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