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体车库保养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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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体机械车库日常技术服务合同
使用单位:西安大唐西市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服务单位:陕西天辰停车管理有限公司
设备地点:西市北路20号西市佳园
使用说明
1、适用范围:本合同适用于机械形式的立体车库日常技术服务。
2、服务单位:具备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许可证,从事机械车库服务的单位。
3、日常技术服务:对立体停车位进行日常服务性工作。
4、A包:既提供劳务,又包机械车库零配件、包车辆受损赔偿。
立体机械车库日常技术服务合同
使用单位(甲方)西安大唐西市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服务单位(乙方)陕西天辰停车管理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务院第549号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家质监总局第13令《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JB/T8910-1999《升降横移类机械式停车设备》、JB/T8909-1999 《简易升降类机械式停车设备》GB17907-1999 《机械式停车设备通用安全要求》、GB/T1243-1997 《短节距传动用精密滚子链和链轮》及其他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大唐西市一期住宅地下立体机械停车库(简称“车库”)日常技术服务的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日常技术服务的车库
甲乙双方约定,由乙方为《机械车库技术服务及金额明细表》(见附件一)中列明的甲方使用、管理的车位提供日常的技术服务。
第二条日常技术服务内容
1、乙方应当按照TSG Q5001-2009《起重机械使用管理规则》、SK/Q301-A
《机械式停车库定期服务规范》(企业标准)每月对1278个车位(不含需改造的66个车位,等改造完成后继续维护)进行服务一次,完成服务项目,发现零部件损坏应及时更换,并做好技术服务记录,双方进行确认后,交甲方一份留存。
2、乙方应对甲方车库管理人员进行机械车库的日常使用管理进行培训;
负责对客户进行停车设备使用说明、正确的停车常识等方面的培训。
3、负责收集车库运行质量信息,记录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分析
原因并加以改进。
4、紧急技术处理;乙方接到甲方故障通知后,应在30分钟内赶到现场,
在72小时内排除故障并经甲方书面确认。
5、有关本车库使用操作技术咨询。
6、服务人员必须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早上8:00至晚上20:00 ,
驻场3人;晚上20:00至第二天早上8:00驻场1人。
7、负责甲方的设备年检协调工作,并确保需年检时,通过《西安特种设
备检验检测院》的年检。
8、合同执行期间由车库发生事故均由乙方全权负责与保险公司对接,甲
方给予配合。
第三条日常技术服务标准
实施日常技术服务后的机械车库应当符合JB/T8910-1999《升降横移类机械式停车设备》、JB/T8909-1999 《简易升降类机械式停车设备》
GB17907-1999 《机械式停车设备通用安全要求》、SK/Q301-A《机械式停车库定期服务规范》(企业标准)的相关规定。(见附件二)
本合同适用A包模式。即乙方根据第二条服务内容对本车库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服务过程中所发生的辅料、零配件、低价值易耗品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日常技术服务期限
本合同期限壹年,自 2017年 7月 1 日起至 2018年 6月 30 日止。甲乙双方同意期限届满后续约的,应当于期限届满30日前重新签订合同。
第五条日常技术服务费
服务机械车库位数:1278位,服务费总计35896 元(RMB)/月,大写:叁万伍仟捌百玖拾陆元整;检测费用总计 130000 元(RMB)/年,大写:壹拾叁万元整。
第六条结算方式
(一)甲方按月支付技术服务费,具体支付时间和金额为:按月付款,第二个月10日前支付上月服务款¥35896元/月,(大写:叁万伍仟捌百玖拾陆元整)。全年共计:¥430752元/年(大写:肆拾叁万零柒佰伍拾贰元整)。
(二)甲方按年支付检测费,费用以质监部门挂牌费用为准。
(三)支付方式:支票或银行转账托收形式。
(四)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当先向甲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因此产生的所有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开具的发票若被税务机关认定为假票,乙方除重新开具相应金额的合法发票、承担一切责任外,还应当向甲方支付假票票面金额两倍的违约金。
第七条日常技术服务方式: A包模式。
第八条乙方抢修服务热线电话:韩启超:
抢修服务应答时间:≤30分钟。
第九条驻场:乙方提供驻场作业服务(驻场费用包含在日常技术服务费中)。
第十条甲方权利、义务
(一)权利
1、有权监督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技术服务义务,发出故障通知或提出建议。
2、有权要求乙方保障机械车库的正常运行。乙方的技术服务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标准或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在技术服务记录上签字,该情况累计达3次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向甲方承担本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二)义务
甲方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现场服务的必要设施:如场地、临时电源等。
2、甲方的车库管理人员使用本车库前须经过乙方的车位操作规范培训,在乙方培训后实施岗上标准化服务。由乙方协助甲方车库管理人员对车位使用人进行车库操作和安全培训(存取车时,操作人员禁止离开操作盘,遇故障立即按下紧急按钮,通知专业人员修理)。
3、甲方负责车库技术服务故障等情况下,需要车库暂停运行时的车辆管
理和协调工作。
4、甲方应及时回复乙方书面提出的关于车库安全的意见和建议,并对未及时书面回复造成的后果负责。
5、甲方应及时对乙方在每次服务服务后向甲方提供的服务记录上签署确认意见。
第十一条乙方权利、义务
(一)权利
1、应当具备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相应许可。
2、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技术服务所需的工作环境及相关资料。
3、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影响机械车库安全运行的要求。
(二)义务
乙方责任:
1、乙方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对车库提供本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车库管理人员培训等服务,确保车库安全可靠运行。
2、乙方现场作业人员不得少于贰人,且应当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3、乙方在作业中应当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作业安全。如果在乙方作业中出现甲方、第三方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等安全责任事故以及作业人员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全面负责,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法律责任,因此造成甲方损失或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另外甲方有权在支付乙方的服务费用中直接扣除相关损失。
4、在服务期内,乙方服务人员每次对设备进行技术服务后,需向甲方提供相应的记录,甲方应对其内容进行确认后签字。
5、服务期内,乙方应在接到甲方报修通知后20分钟内到达现场,并及时排除故障,保证车库的正常使用。
6、车库检修时若需更换零部件,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在得到甲方书面认可后方可更换。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到达现场或及时排除故障,因此造成的损失及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车库用户产生的计程车费用